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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合作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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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内分合作组织、合作业务、合作财务、合作金融、配合联系、考核奖励、省县机构、其他部分,共8类,辑入1945年9月中旬以前所颁各种全国性法规47种。附录:合作法规解释辑要(分列合作社之登记监督、社务、业务、财务、及优待等五部分,共101则)
目录
一 合作组织
合作社法国民政府民国二十三年三月一日公布二十四年九月一日施行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七日修正公布施行
合作社法施行细则前实业部民国二十四年八月十九日公布同年九月一日施行二十五年六月十七日及同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公布社会部三十四年六月八日修正公布
县各级合作社组织大纲行政院二十九年八月九日公布
收复地区合作社假登记及假登记合作社推进办法社会部三十四年八月九日令颁
二 合作业务
甲 生产合作
农业生产合作推进办法社会部民国三十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布
渔业合作推进办法社会部民国三十一年六月三日公布
组织合作工厂办法行政院三十四年九月一日公布
工业生产合作推进办法社会部民国三十一年一月十三日公布
各机关公务员工眷属生产合作推进办法行政院民国三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公布
乙 运销合作
运销合作事业推进办法国民政府民国三十年四月十四日令颁
丙 消费合作
消费合作推进办法社会部三十年十一月十八日公布
国民学校员工消费合作社推进办法社会教育部三十四年二月三日公布
合作社供销粮食办法社会部民国三十一年一月十五日通咨
合作社经营粮食业务登记办法社会部民国三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通饬
合作社承销食盐办法大纲社会财政部三十一年三月九日公布
各机关消费合作社购运货物办法行政院民国三十三年五月十五日公布
丁 军队合作
军事委员会所属各部队机关学校设立合作社原则军事委员会民国三十一年五月十四日核定
军事委员会所属各部队机关学校合作社监督考核办法军事委员会民国三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
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社会部推进军队合作事业工作联系办法社会部民国三十二年十二月七日通饬
戊 信用合作
信用合作推进办法社会部民国三十二年七月十二日公布
各级合作社普遍奖励存款协助推行节约建国储蓄办法社会部民国三十年八月六日通饬
已 供销机构
合作社物品供销处暂行办法社会部民国三十一年三月四日公布
庚 业务管制
社会部加强管制物价方案实施办法合作事业部份国家总动员会议民国三十二年三月十日通过
三 合作财务
审查合作社帐目办法前实业部民国二十六年八月二十六日公布
出征抗敌军人对合作社借款展期偿还及救济办法国民政府民国三十一年一月十五日令发社会部三十二年九月十三日修正公布
合作社社员义务劳力服务增加社有资本办法社会部民国三十三年四月六日公布
战时合作社筹借生产消费业务特种资金办法行政院民国三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公布
实施县各级合作社组织大纲县份原有各级合作社解散后债权债务及公积金公益金处理办法社会部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布三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
四 合作金融
合作金库条例国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