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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法规集刊
民国法规集刊
作者:刘燡元 曾少俊编辑
年份:民国19[1930]
版本:民智书局[发行者]
总册数:6 册
总页数:3916 页
文件大小:96.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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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册
¥3.00
全共30集。所辑法规自1928年10月至1934年6月本书最后一册出版前。包括国民政府和各省市政府颁布之法规。分官制、官规、行政、司法、立法、考试、监察、地方制度8类。其中行政类又分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建设、蒙藏侨务等。如有中央及各省政府重要宣言、布告则设专栏登载书
目录
第一类 官制
修正中山县训政实施委员会组织大纲
实业部组织法
导淮委员会组织法
电影检查委员会组织章程
广西善后督办公署暂行组织大纲
国民会议选举总事务所组织条例
修正建设委员会组织法
国民会议代表选举各省市事务所组织条例
修正外交部组织法第十三条
修正海军部组织法第十四条
修正财政部组织法第十九条
修正实业部组织法第十五条
修正教育部组织法第十六条
修正交通部组织法第十二条
修正铁道部组织法第十二条
修正军事参议院组织法
修正国民会议代表选举总事务所组织条例第五条
第二类 官规
证章方式
海军礼节条例
第三类 行政
第一目 内政
湖北各县等次一览表
电影检查法实施规则
选任及任免县长办法三项
附录 内政部审查报告
国民政府选派地方自治指导员暂行办法
长警补习所章程
县行政区域整理办法大纲
修正堵筑永定河决口工程监管规则
察哈尔省各县等次一览表
江苏省各县等次一览表
第二目 外交
外交官领事官官俸表
护照条例
第三目 军政
海军要港司令部暂行条例
海军军士长任用条例
海军军士进级规则
陆空军将士诸奖事绩调查表
军政部令
陆军服装损失赔偿规则
修正军政部印电纸领用规则
绥靖督办公署暂行条例
军医监部条例
陆军医院暂行规程
军政部额外人员管理规则
陆军卫生材料厂筹备委员会组织章程
各部队驻京通讯(办事处)整理办法
第四目 财政
民国十九年中华民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第五目 实业
商标法施行细则
修正工商同业公会法施行细则第十条
度量衡器具营业条例施行细则
度量衡器具检定费征收规则
农会法施行法
实业部技师审查委员会规则
工厂检查法
公司法施行法
实业部驻外商务专员章程
人造肥料检验规程
实业部国营基本工业工厂设计委员会章程
第六目 教育
华侨中小学规程
教育会法
民国二十年全国运动大会竞赛规程
华侨教育会暂行规程
第七目 交通
交通部附属机关会计监理办事细则
暂行民局挂号领照办法
交通部国际电信局办事细则
交通部技术室办事细则
交通部附属机关购料章程
第八目 铁路
修正国有铁路员工抚恤通则
国有铁路员工消费合作社通则
国有铁路交大实习生甄考委员会规则
铁道部津浦铁路管理委员会规程
铁道部特派驻路总稽核职掌规程
国营铁路段务会议规则
修正铁道部特派驻路总稽核职掌规程第二第十五第十六各条
第九目 建设
修正建设委员会戚墅堰电厂组织章程第十三条
修正建设委员会淮南煤矿局组织章程
修正建设委员会直辖机关职员给假规则第三第十三条
第十目 禁烟
二成戒烟经费支销办法
第......
第2册
¥3.00
全书共30集。所辑法规自1928年10月至1934年6月本书最后一册出版前。包括国民政府和各省市政府颁布之法规。分官制、官规、行政、司法、立法、考试、监察、地方制度8类。其中行政类又分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建设、蒙藏侨务等。如有中央及各省政府重要宣言、布告则设专栏登载
目录
第一类 官制
威海卫管理公署组织条例
修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第二类 官规
陆海空军惩罚法
第三类 行政
第一目 内政
修正区自治施行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条文
修正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二条条文
地方行政人员训练所章程
乡镇坊自治职员选举及罢免法
各省账务会及县市账务分会会计规程
各县颁发区钤记及乡镇闾邻图记章程
各市颁发区钤记及坊闾邻图记章程
第二目 外交
中比间关于比国交还天津比国租界协定
修正外交部外交讨论委员会简章
外交部使邻馆作用人员训练班简章
外交部发给出版物简章
第三目 军政
军用器材保管规则
军用器材损失赔偿规则
陆军师粮服委员会执行事务规则
陆军防疫人员奖惩条例
陆军防疫人员抚卹办法
军政部航空掩护大队士兵保证章程
军政财政部会定普通商业银行运送钞币请领免验护照办法
调查在乡军人规则
军人监狱组织大纲
军人监狱规则
军人监狱处务规则
各省陆地测量地图发行规则
第四目 财政
盐务机关领支经费暂行办法
缉私局讯员服务规则
江苏省建设公债条例
金器禁止出口范围三条
财政部直辖各机关经募债券奖惩规则
民国十九年关税短期库券发行简章
运盐执照领用章程
国内食盐运输章程
淮盐输运暂行办法
征收印花税考成章程
修正民国十九年关税短期库券发行简章第一第四两条
第五目 农矿
华侨举办农矿事业委员会组织规程
渔业法施行规则
渔会法施行规则
渔业登记规则
种畜贷与规则
第六目 工商
票据法施行法
公司注册暂行规则补充办法
工商会议秘书处简章
工会图记证书会员名簿会计簿式样
工商部商品检验局技术人员作用章程
工商部诉愿审理委员会规则
度量衡检定人员训练简章
度量衡检定人员作用规程
第七目 教育
北平上海两市内未立案及已停闭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肄业生甄别试验委员会章程
北平上海两市内未立案及已停闭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肄业生甄别试验章程
解释大学规程第三条规定之高级中学是否包括普通科及职业各科令
附录 国立浙江大学原呈
第八目 交通
交通部文卷管理规则
邮政养老抚卹金管理章程及支给章程施行细则
交通部电信机械制造厂章程
第九目 铁道
修正粤汉铁路株韶段工程局组织专章第十一第十四条条文
铁道军运条例
长途汽车公司条例
铁路货车运输通则
铁道部核定中华民国铁路货车运输负责通则
铁路客车运输通则
附录 定期乘车票发行规则
回数乘车票发行规则
来回游览票发行规则
国内周游票发行规则
铁道......
第3册
¥3.00
全书共30集。所辑法规自1928年10月至1934年6月本书最后一册出版前。包括国民政府和各省市政府颁布之法规。分官制、官规、行政、司法、立法、考试、监察、地方制度8类。其中行政类又分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建设、蒙藏侨务等。如有中央及各省政府重要宣言、布告则设专栏登载
目录
第一类 官制
市组织法
军政部航空学校条例
附录 军政部航空学校编制表
附录 军政部航空学校教育纲领
附录 军政部航空学校附属工厂编制表
修正农矿部组织法
修正行政院组织法第一条第五条第七条八条条文
修正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组织章程
第二类 官规
奖励工业审查委员会单程
奖励特种工业审查暂行标准
现任公务员甄别审查条例施行细则
军法官及军人监狱职员作用标准
军人监狱看守博士后录用标准
办理赈务人员奖恤章程
宣誓条例
第三类 行政
第一目 内政
吉林省各县等级一览表
修正各省赈种植园会组织章程
立法院解释县保卫团法第五条条文
附录 内政部原呈
浙江省各县等级一览表
安徽省各县等级一览表
古物保存法
区乡镇现任自治人员训练章程
第二目 外交
修正外交部处务规程第十六条
修正外交部处务规程第七章
中日关税协定
第三目 军政
首都军用电话装设规则
陆军官佐考绩条例考绩次序补充办法
军政部废兵器处理规则
国民政府核定限制穿着军服办法四条
军政部军械局库员司兵夫训练规则
军政部军械局员司服务规则
军政部军械局守卫士兵及伕役应守规则
武汉警备司令部组织条例
军政部军需署工程处组织规程
这人反省院编制表
陆军卫生人员作用暂行标准
军政部兵器弹药及危险物品保管并搬运规则
修正军政部发给旅居中国外人自卫枪枝执照暂行条例
修正军政部务会议规则
国府核定陆军军常服军礼服颜色令
第四目 财政
财政部于酒税处组织章程
财政部印花税处组织章程
〓监考成章程
财政部会计委员会章程
浙江杭州市自来水公债条例
检查食盐章程
民国十九年浙江省赈灾公债条例
第五目 农矿
种牧畜检查规则
农矿部江北农产改良委员会暂行章程
农矿部江北农产改良委员会办事细则
农矿部江北农产改良委员会会议细则
中央模范农业推广区组织章程
农矿部检查蚕种讨论委员会章程
修正农矿部农产物检查所蚕种检查处组织章程
农矿部农产奖励条例旅行细则
农矿部整理鲁大公司委员会暂行章程
第六目 工商
度量衡临时调查规程
工商部技师审查委员会规则
会计师审查规则
会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规则
交易所旅行细则
修正商会法第四十二条条文
劳资争议处理法
第七目 教育
私立大学独立学院及专科学校用表式样
就旧历虚岁推算国历实足年龄用表
中央教育研究所简单
第八目 交通
邮务员工各项改组办法
交通部无线电管理局核发船舶无线电台报务员执照暂行章程
交通部图书室章程
交通部派赴外国实习员章程
第九目 修正购料委员会办事细则
修正铁道运送公用物料收费办......
第4册
¥3.00
全书共30集。所辑法规自1928年10月至1934年6月本书最后一册出版前。包括国民政府和各省市政府颁布之法规。分官制、官规、行政、司法、立法、考试、监察、地方制度8类。其中行政类又分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建设、蒙藏侨务等。如有中央及各省政府重要宣言、布告则设专栏登载
目录
第一类 官制
交通部航政局组织法
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二类 行政
第一目 内政
公务员办理内政统计暂行考成规则
修正内政部地方自治专门委员会章程
内政部地方自治专门委员会会议细则
电影检查法
出版法
内政部编审委员会规则
修正内政部北平档案保管处章程
第二目 外交
中英交收威海卫专约
修正驻外使馆馆赴任程期规则
第三目 军政
军事学校军马卫生人员服务暂行规则
军马卫生材料保管及出纳暂行规则
参谋本部陆海空军驻外武官条例
军政部职员给假规则
修正军政部废兵器处理规则
第四目 财政
财政部印花烟酒税处组织章程
税务整理研究委员会章程
税务整理研究委员会秘书处办事规则
税务整理研究委员会议事规则
检查精盐章程
精盐公司检查员服务规则
财政部各省区统税局暂行组织章程
财政部统税署各省区统税局所属统税查验所分所暂行组织章程
财政部统税署各省区统税局所属管理所暂行组织章程
北宁铁路机车设备短期公债条例
场长任用暂行章程
财政部盐务署直辖机关长官造送月报逾限处分章程(附表)
第五目 农矿
堤防造林及限制倾斜地垦植办法
保护耕牛规则
农会法
内政 农矿 教育部会定省农业推广委员会组织纲要
内政 农矿 教育部会定农业专科以上学校农业推广处组织纲要
内政 农矿 教育部会定省农政主管机关农业推广处组织纲要
内政 农矿 教育部会定省农政主管机关农业推广委员会组织纲要
第六目 工商
工商部糖品进出口检验规则
工商部桐油检验规程
工商部棉花检验规程
修正工商部中央工业试验所规程
工商部中央工业试验所化学试验规则
工商部中央工业试验所暂定试验收费表
会计师惩戒委员会组织章程
各省市依限制一度量衡办法
取缔经营金业买卖各交易所投机买卖办法
工厂法施行条例
第七目 教育
修正检定禁运古籍须知
教育部初等教育教科图书编制标准拟订委员会章程
第八目 交通
船舶法
船舶登记法
修正路电接线递电及结算报废规则第四条
交通部国际电信局组织章程
商办海底电线登陆取缔规则
第九目 铁道
首都铁路轮渡工程处暂行规程
粤汉铁路株韶段工程局收用土地细则
粤汉铁路株韶段工程局收用民有土地评价委员会规则
修正粤汉铁路株韶段工程局收用土地内坟墓迁移简章第六条
铁道部直辖陇海铁路管理局暂行编制专章
铁道部平汉铁路管理局驻平办事处规程
长途汽车公司发给执照规则
长途汽车公司营业规则
国有各路乘车免费及记账条例
第十目 建设
建设委员会戚墅堰电厂电灯营业章程
建设委员会戚墅堰电厂电力营业章程
建设委员会戚......
第5册
¥3.00
全书共30集。所辑法规自1928年10月至1934年6月本书最后一册出版前。包括国民政府和各省市政府颁布之法规。分官制、官规、行政、司法、立法、考试、监察、地方制度8类。其中行政类又分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建设、蒙藏侨务等。如有中央及各省政府重要宣言、布告则设专栏登载
目录
第一类 官制
军人反省院条例
修正考选委员会组织法
首都卫戌司令部组织条例
邮连航空处组织条例
修正军政部陆军署兽医学校条例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七条
中央防疫处组织条例
第二类 官规
行政院核定人民团体对于当地官厅及全省行政主管长官来往行文程序令
附录 十七年九月七日国府第四八四号通令
附录 人民团体与党部往来公文程序
铁路员工服务条例
确定官史兼职之限制
第三类 行政
第一目 内政
警长警士服务规程
内政部审核取得国籍人解除限制规则
修正各省赈务会赈欵管理规则
赈务委员会各组办事规程
取缔经营迷信物品业办法
南京市行政警察章程
第二目 外交
外交部颁发出国护照暂行办法
外交部条约委员会议事规则
外交部视察专员办事规程
华侨登记规则
华侨登记办事细则
第三目 军政
训练总监部陆军留学员生管理规则
军政部制呢厂机器房屋折旧费保管规则
军政部制呢厂技术人员及职工奖金分配规则
测量标条例
测量标条例施行细则
军政部筹办服装规则
参谋本部军政部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规则
修正陆军军常服军礼服条例
军政部接收营房设计处办法
军政部营房设计处接收监察委员会简章
军政部军需署工程处组织规程
被服品保管规则
平战时伤亡抚恤划分标准
修正各项船舶族帜图
第四目 财政
中华民国十九年度试办预算章程
民国十九年交通部电政公债条例
民国十九年卷于税库券条例
民国十九年卷于税券发行简单
第五目 农矿
全国农业统计调查报告规则
农业金融讨论委员会章程
全国林业行政系统表
农矿部真辖棉业试验场章程
农矿部直辖棉业试验场处务通则
农矿部真辖种畜场章程
农矿部真辖种畜场处务通则
第六目 工商
技师登记法施行规则
会计师证书覆验规则
工商部青岛商品检验局济南检验分处棉花检验细则
审定特种度量衡专门委员会章程
工商部上海商品检验局生丝检验处检验厂用棉花办法
工商部上海商品检验局棉花检验处检验厂用棉花办法
工商部上海商品检验局桐油检验细则
工商部天津商品检验局牲畜正副产品检验细则
第七目 教育
宗教团体与办教育事业办法
大学校长须优待教员令
附录 大学教员资格条例
附录 大学教员薪俸表
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教育部合组国产北平图书馆办法
国立北平图书馆委员会组织大纲
修正管理留日学生事务规程
修正发给留学证书规程
科学咨询处办法
华侨学校立案用表式样
女教员在生产假期内代理人薪资得由学校支给令
附录 湖南省教育厅原呈
教育部教育统计委员会章程
修正教育部编审处分组规程
交通部购料审核委员会章程
......
第6册
¥3.00
全书共30集。所辑法规自1928年10月至1934年6月本书最后一册出版前。包括国民政府和各省市政府颁布之法规。分官制、官规、行政、司法、立法、考试、监察、地方制度8类。其中行政类又分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建设、蒙藏侨务等。如有中央及各省政府重要宣言、布告则设专栏登载
目录
第一类 官制
国民政府主计处组织法
修正整理内外债委员会章程第二条条文
修正陆军大学组织法第六条条文
第二类 官规
军事机关制发执照证明书规则
第三类 行政
第一目 内政
修正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组织规程第一第三第四条
区丁制服章程
市公民宣誓登记规则
国葬法
国葬仪式
内政部土地法规委员会章程
救灾准备金法
第二目 外交
查验外人入境护照规则
查验外人入境护照规则施行细则
修正外交部处务规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第三目 军政
陆军军械损失赔偿规则
军马选定暂行规则
军马补充暂行规则
军马保管暂行规则
军马检查暂行规则
军马输送暂行规则
军马卫生暂行规则
军马传染病预防暂行规则
附录 军马传染病预防消毒法
团营军马卫生人员平时服务暂行规则
第四目 财政
修正民国十九年关税短期库券条例
财政部征收山东熏烟统税暂行简章
原发民国十九年关税短期库券调换新券章程
民国十九年善后短期库券条例
民国十九年善后短期库券发行简章
财政部民国十九年卷菸统税库券万元十元票调换千元票办法
各省印花税局所属各分局经费领支办法
农工业用盐章程
农工业同盐变性变色办法
第五目 农矿
矿场实习规则
渔业登记规则实行细则
矿业法施行细则
第六目 工商
修正工商同业公会法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条条文
修正工商同业公会法施行细则
修正商会法施行细则
度量衡器具营业条例
修正工商会议规程
会计师条例施行细则
全国度量衡会议规程
团体协约法
第七目 教育
华侨商会倡办民众图书馆或附设民众书报阅览处办法
领事劝导华侨书报社及其他教育机关于星期及纪念日特开讲演会办法
领事劝导华侨学校附设民众学校办法
第八目 交通
国民政府整理招商局暂行条例
邮运航空器乘客取缔规则
交通部奖章规则
交通部奖章等级表
海商法施行法
第九目 铁道
铁道部直辖交通大学毕业生分发实习审查委员会规则
修正铁道部购料暂行规程
交通大学研究所暂行组织章程
国有铁路警察制服规则
修正铁道部处务规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旅行业注册暂行章程
修正津浦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第七条
铁道部津浦铁道管理局驻津办事处规程
第十目 建设
建设委员会直辖电气机关训练触电救急方法实施办法
建设委员会职员奖章给与规则
建设委员会首都电厂收取电费章程
建设委员会首都电厂电热营业章程
建设委员会电气事业电压周率标准规则
建设委员会工人训练委员会组织章程
建设委员会工人训练员服务规则
建设委员会首都电厂电灯营业章程
修正建设委员会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