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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新法令
中华民国新法令.pdf电子版
作者:商务印书馆校
年份:民国3[1914]
版本:商务印书馆[发行者]
总册数:14 册
总页数:3384 页
文件大小:111.2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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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册
¥3.00
续接上海自由社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法令》一书,收1913年5月至1917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分官规、内务、财政、军政、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8类,各类法令按公布日期先后排列
目录
大总统令
第一类 议会
参政院组织法
第二类 官制
教育部公布教育部编审处规程
省官制
道官制
县官制
参政院秘书厅官制
第三类 官规
农商部订定糖业改良委员会章程
农商部旅费规则
财政总长呈规定铃用盐务署印办法文
农商部核定筹备巴拿马赛会事务局会计办事细则
农商部核定农事试验场会计办事细则
陆军总长呈请将绿营武职人员分别简任荐任委任各级并给予任命状以重职守文
第四类 财政
税务处实行中俄交界百里内按章征税令
财政总长呈查核吉林依兰县属应补三成放荒地价恳请豁免及嗣后勘丈荒地毋得援此为例文
财政总长呈请取消国税地方税名目以便支配而利进行文
审计处解释院定官厅簿记内收支对照表之用法
税务处咨 财政农商部 各省巡按使 叶国瑞机制杏仁牛乳膏应准完正税一道概免重征文
审计处拟定请款凭单简明程序咨请财政部转行各机关文
税务处通饬各关查获军火办法文
财政部整顿旧有边关及内地常关饬文
财政部整顿征收洋税各关饬文
第五类 内务
内务部议定烟案罚金及赌案没收钱财充赏办法训令
各省所属道区域表
修正各省所属道区域表黑龙江省龙江道区域
内务部咨行本部特定劝诫剪发条规六则文
第六类 教育
教育部认可私立大学布告
教育部振兴商业教育训令
教育部公布教育公报简章
教育部公布教科书编篡纲要审查会规程
教育部公布教授要目编篡会规程
第七类 司法
司法部咨各省巡按使各县设置承审员务望通筹兼顾力图撙节文
第八类 军政
陆军部制定炮兵驭法教范
第九类 农商
农商部公布矿业簿册程序
兼代农商总长呈议覆杜宝桢等条陈并酌拟皇室所属土地内承垦开矿办法文
农商部订定农商专门学校会计办事细则
第十类 交通
交通部修正轮船注册暂行章程
交通部规定各路售票收用银小洋办法训令
第十一类 服制
交通总长呈核拟路员服章规则图表文
交通部公布铁路职员服制规则
第十二类 公文式
大总统公文程序令
大总统府政事堂公文程序令
官署公文程序令
第2册
¥3.00
续接上海自由社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法令》一书,收1913年5月至1917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分官规、内务、财政、军政、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8类,各类法令按公布日期先后排列
目录
第一类 官制
海军军港司令处条例
海军港务局条例
海军军港监狱条例
第二类 官规
国务院公布本院秘书厅分课办事规则并各课办事细则编档处办事细则
国务院考核功过规则
农林部公布农事试验场处务通则
财政部秘书室及文牍司会两科分课办法
国务总理呈拟将地方官吏任用办法改归一律文
财政部公布税法委员会章程
铨叙局拟定中央临时组织文官高等惩戒委员会执行细则文
国务院划一簿记令
财政部赋税司分科办法
司法部甄拔司法人员准则
财政部泉币司分科办法
财政部订定财政讨论会章程
财政部公债司分科办法
工商部总务厅会计科办事暂行细则
陆军部通行各处嗣后请补旗营各员缺应行文本部核定转呈任命文
交通总长呈嗣后遇有各省呈请关系电政用人行政各事拟恳一律饬交本部核办文
内务部公布本部会计科办事规则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分科规程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办事规则请假规则及会议规则
财政部会计司分科办法
知事任用暂行条例
知事试验暂行条例
内务部公布知事任用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内务部公布知事试验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农林部公布东三省林务局暂行规程
内务总长呈凡各该民政长于省道县公署科长技正县知事各员由各省暂行委署或代理文
国务院通咨各省行政长官嗣后除关系国务陈述意见可巡呈本院外凡关于地方及中央行政事务应分别呈报文
第三类 内务
国籍法施行规则并呈文原书各式
内务部通行各省造报警察学校毕业生履历训令
国务院公布管理官产规则
内务部公布解剖规则
内务部通行办理公祠训令
内务部取缔私立团礼图章训令
内务部通行呈请任命警察官员须填具履历训令
第四类 财政
财政部制定定期有利国库券规则
财政部咨送划分国家税地方税法草案文
财政部人民请愿陈诉办法布告
财政部催填盐务各机关职员表训令
财政部公布清查公款章程
财政部整顿盐场产地训令
审计处训令各省审计分处钞寄邮政总局所拟衙署寄件自立纳费记数簿及自具购取邮票清单办法文
第五类 军政
陆海军会计审查处暂行章程
第六类 司法
司法部通行查封动产暂行办法训令
司法部通行民事诉讼费用征收规则训令
司法部通行高等以下各级审检厅受理各路局解送窃犯办法训令
总检察厅训令各省高等检察厅嗣后审检所判决案件原告诉人声明不服者由管辖之各检察厅查有理由即代行提起上诉文
司法部解释递夺公权训令
司法部厉行被告人保释责付训令
司法部公布监狱规则
司法部发给律师证书办法布告
第七类 教育
教育部通咨各省行政公署请转饬各属将教育经费切实维持筹划并严禁挪用文
教育部拟订毕业生请改毕业证书办法布告
教育部通行法政专门学校应注重预科及本科令
教育部咨各省民政长请饬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文
教育部咨......
第3册
¥3.00
续接上海自由社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法令》一书,收1913年5月至1917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分官规、内务、财政、军政、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8类,各类法令按公布日期先后排列
目录
大总统令
第一类 官制
将军府编制令
将军行署编制令
巡按使公署附设军务厅编制令
文官官秩令
陆军部呈各部总长名称载在约法军事机关中有称总长者是否一律更改以示区别文
县佐官制
第二类 外交
局外中立条规
第三类 官规
参政院秘书厅办事细则
内务总长呈江西巡按使请将分发知事分别试署实授办法文
外交部修改外交部会计出纳规则
巡按使委任道尹监督司法行政办事权限暂行条例
海军部拟定海军旅费规则
海军部修正海军休假规则
学术评定委员会组织令
农商部地质研究所会计办事细则
参政院警卫处暂行办事规则
内务部呈本部厅司分科章程等文
内务部厅司分科章程
陆军部呈嗣后凡属褫革陆军官佐拟请分别褫官褫职以昭惩罚文
文官高等甄别委员会呈省官制公布后所有外官甄别拟请暂行停办文
第四类 内务
内务总长呈福建金门岛地方重要请准其添设县治以裨治理文
内务部通咨嗣后办理褒扬事宜务希按照本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办理文
内务部呈核覆福建巡按使请将汀漳道尹移驻龙巖县拟请照准文
内务部呈省会地方重要首道道尹宜驻省城文
政事堂印铸局详国务卿修正政府公报条例及发行章程文
内务部呈拟定地方公益事宜调查表式文
第五类 财政
税务处咨 财政部 各省巡按使 铁桶装载煤油进口与运入内地分别征免办法文
盐务署所辖机关造报条例
审计院呈审计条例牴触各条酌加修订呈请核示施行文
财政部呈酌拟特种营业执照税条例文
财政部 农商部呈会同拟订征收矿税简章文
财政部呈酌拟王公府第圈地契税办法拟请分别征免文
财政部 陆军部呈会拟清查营产规则文
财政部呈谨拟官产处分条例文
民国三年内国公债条例
财政部呈拟具民国三年内国公债条例请先以命令公布文
财政部呈为设立内国公债局拟具章程勘定地点文
财政部呈办理验契酌拟保护办法文
财政部呈验契期满拟变通条例酌定加倍收费分期办法文
第六类 司法
司法部拟订民事执行条例并核准京师地方审判厅所拟各项规则饬文
热河都统署归绥都统署审判处暂行条例
大理院咨覆农商部解释商行为文
大理院咨覆财政部解释公款贷商生息发生诉讼时之办法文
行政诉讼法
纠弹法
诉愿法
纠弹事件审理执行令
官吏犯罪特别管辖令
司法部呈拟将惩治盗匪条例中易滋疑义各节分别声明通行各省遵照文
司法部禁止仿造状面饬文
司法部拟定适用惩治盗匪条例书一办法饬文
徒刑改遣条例
第七类 军政
海军惩罚令
陆军总长呈请将各省陆军会计审查分处一律裁撒文
第八类 交通
交通部咨财政部请通咨各省凡国有铁路地契一律免其查验收费文
交通部规定铁路资本账分类则例饬文
交通部订定铁路发电减费办法
交通部订定铁路运送电料减价规程
第九类 农商
农商总长呈拟请变通矿区税则文
商......
第4册
¥3.00
续接上海自由社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法令》一书,收1913年5月至1917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分官规、内务、财政、军政、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8类,各类法令按公布日期先后排列
目录
大总统命令
第一类 宪法
中华民国约法
第二类 官制
大总统府政事堂组织令
大总统府政事堂机要局官制
大总统府政事堂司务所官制
第三类 内务
内务总长呈据浙江民政长呈称各县均已设有警察并于特别县属酌练小队等情拟即指令照准并饬改称警备队以归一律文
法制局呈覆国务总理奉交内务部解释报纸条例各条并无违背立法原意之处文
内务部公布解剖规则施行细则
禁种罂粟条例
第四类 官规
内务部公布卫生陈列所章程
财政部公布清查官产处会议规则
财政部公布清查官产处调查员支给旅费规则
纠弹条例
财政部公布东三省官银钱号及广信公司督会办公规则
修正知事试验条例
司法部甄拔合格人员实习规则
内务部修正知事试验条例施行细则
内务总长呈请嗣后地方官署通于省行政公署内组织一普通惩戒委员会文
司法部公布各级审检厅代理员支俸规则
财政部公布财政部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章程
内务总长呈遵拟保荐免试知事资格限制办法文
筹办全国油矿处办事暂行简章
第五类 财政
财政部通行各省仿照黔省所拟承佃官有不动产章程办理训令
财政部限期调查官地营地训令
交通银行则例
第六类 军政
陆军大学校条例
陆军总长呈拟具临时军用费办法文
陆军总长呈请嗣后各军队凡关于临时发生必不可省之用款应详具理由报由本部查核后呈请批示饬遵否则一律认为无效文
陆军部公布陆军测量标条例施行细则
宪兵学校条例
第七类 司法
司法部酌定地方审判厅刑事简易庭暂行规则训令
司法部通行在监人死亡后报部办法训令
司法部公布司法公报条例
司法部郑重征收民事讼费训令
吗啡治罪条例
司法部划一造报看守所人数办法训令
司法部公布没收物品处分规则
司法部复云南高等审判厅征收讼费办法指令
司法部变通收受民刑诉状办法训令
大理院民事讼费则例
大理院征收讼费实行期布告
司法部制定律师惩戒会决议书式令
第八类 教育
教育部筹划教育事宜训令
第九类 农商
植棉制糖牧羊奖励条例
矿业注册条例
第十类 交通
交通部通行电局发递电报不得延误布告
交通部呈嗣后借款修路除已订合同暨业经计议者外其余概缓筹备文
交通传习所附设陆军军官铁路讲习班规则
第十一类 礼制
内务总长呈拟具礼目缮呈核文
内务总长呈各省警察厅长暨秘书科长等官请暂免入觐文
修正崇圣典例
第十二类 赏恤
内务部公布警察奖章条例
渔轮护洋缉盗奖励条例
公海渔业奖励条例
第5册
¥3.00
续接上海自由社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法令》一书,收1913年5月至1917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分官规、内务、财政、军政、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8类,各类法令按公布日期先后排列
目录
大总统命令
第一类 官规
财政部次长办事章程
财政部公布盐务署稽核总分所章程
财政部公布驻外财政员事务处办事细则
农商部暂行会计规则
国务院组织文官普通惩戒会执行细则
司法部公布司法官考绩规程等训令
文官高等惩戒委员会呈拟具本会与各该长官应守权限办法四条文
内务部编订礼制会章程
财政部公布北京盐务署顾问办事章程令
农商部总务厅文书科办事细则
农商部录事规则
农商部收发处办事细则
农商部电报处办事细则
交通部统计委员会规则
财政总长呈拟于制用局外暂设筹办公债所专掌募集内国公债并拟具章程文
各省荐任以上文官赴任凭限规则
内务部呈拟通令各省嗣后应受惩戒之高等文官务须胪列事实检附证据呈部察核文
国务总理呈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设于地方各官署者仅得称为普通文
财政部通行盐务官吏不得兼差训令
农商部公布本部庶务科办事细则
署财政总长呈拟加改各省官银钱行号监理官章程第十二条条文文
兼代陆军总长呈核定各镇守使薪公数目文
修正各省荐任以上文官赴任凭限规则
第二类 内务
褒扬条例
内务部呈拟将直隶省大元两县合并为大名县文
第三类 财政
制盐特许条例
署财政总长呈修正清查官产处章程文
署财政总长呈殖边银行条例草案文
署财政总长币制局总裁呈会拟币制局简章文
殖边银行招股章程
会计条例
审计条例
财政部调查各省发行纸币实数训令
审计处修正审计规则令
交通部呈据交通银行呈拟交通银行则例文
审计处改正前定簿册名称之说明
第四类 司法
司法部通行提解人犯办法训令
第五类 教育
教育部公布侨民子弟回国就学规程
教育部通行学校周年概况报告程序训令
教育部整理地方学款令
教育部公布半日学校规程
教育部注意普及教育训令
教育部增加元年部令第六号条文令
教育部变通收受转学学生规则训令
教育部整顿小学教育训令
教育部呈本部拟暂设高等师范六校为统一教育办法文
第六类 农商
农商部订定决算附送单据式训令
商人通例
国有荒地承垦条例
矿业条例
第七类 礼制
崇圣典例
觐见条例
第八类 赏恤
文官恤金令
第6册
¥3.00
续接上海自由社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法令》一书,收1913年5月至1917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分官规、内务、财政、军政、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8类,各类法令按公布日期先后排列
目录
大总统命令
第一类 议会
约法会议议员选举会选举日期令
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定会组织令
修正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定会组织令
约法会议秘书厅组织令
第二类 官制
修正法制局官制
修正铨叙局官制
修正印铸局官制
矿务监督署官制
法律编查会规则
农商部公布矿务监督分区规则
陆军监狱官制
陆军监狱官任用条例
第三类 外交
外交部通行中国民船擅行挂用外国各项旗帜者立即从严惩办文
第四类 官规
交通部总务厅职制
交通部路政局职制
路政局处务规则
交通部邮传局职制
交通部邮传局处务规则
交通部经理司职制
交通部经理司处务规则
内务部土地调查筹备处章程
农商部办事通则
第五类 内务
内务部分别保护禁止宗教训令
内务总长呈贵州民政长呈拟移治增置各县名称列表请监核示遵文
内务总长呈据陕西民政长呈称划分三道区域酌改名称等情尚无不妥拟准暂行沿用文
治安警察条例
警械使用条例
豫戒条例
第六类 财政
国币条例
国币条例施行细则
国务总理兼财政总长呈拟将浙省漕粮前改定之抵补金各县一律平均改征大洋五角并将大纲第二第六两条重加修正文
审计处致印铸局检送解释院定官厅薄记用法大旨即印刷正误表
财政总长呈报明暂设整理旧税所及筹办新税所各机关并拟具章程文
监务署场产整理处暂行规程
监务署场产整理处场产调查表
第七类 军政
陆军部公布战场收拾及战死者埋葬规则
陆军部公布陆军学校军马卫生员服务规则
航空学校毕业学员技工待遇条例
第八类 农商
公司保息条例
公司条例
第九类 交通
交通部通行损坏路轨案件须按律处理训令
交通部通行路轨物件被窃报告表式训令
第十类 公文式
国务院画一各省行政公署文书程序训令
农商部订定商民呈部公文程序布告
农商部订定农工商总分各会公文程序
第十一类 赏恤
修正陆海军勋章令第十条
第7册
¥3.00
续接上海自由社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法令》一书,收1913年5月至1917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分官规、内务、财政、军政、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8类,各类法令按公布日期先后排列
目录
大总统命令
第一类 议会
约法会议议事规则
第二类 官制
平政院编制令
观测所官制
第三类 内务
内务部公布督察禁烟处章程
国务总理内务总长会呈规定上海观察使区域文
内务部修正行政讲习所章程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第二十三第二十四第二十五等条文
内务总长呈筹设督察禁烟处专管禁烟事务等情文
报纸条例
第四类 官规
内务部公布知事指分令
文官高等惩戒委员会委员长呈目前切要事宜数端文
交通部统计委员会办事细则
财政部公布东三省官银钱号及广信公司督会办办事章程
县知事兼理司法事务暂行条例
农商部公布矿政局长委任条件训令
农商部公布农商部请假规则
司法总长呈嗣后本部荐任各省高等以下各厅推检各员奉令照准后拟恳暂准适用觐见条例第七条之规定文
文官恤金令施行规则
农商部公布尔艺试验场规程
农商部公布矿务监督署处务通则
财政部公布盐务署派员调查盐务通则
财政部公布盐务署旅费规则
第五类 财政
交通部修正财产清查处章程
财政部公布场务分局暂行章程指令
财政总长呈拟定盐务巡船旗式文
财政总长呈拟于出产土盐硝盐各地酌定地方官协助缉私办法文
财政总长呈查新律无盐法专条拟仿照陆军执法处办法等情文
第六类 军政
陆军骑兵专门学校条例
第七类 司法
司法部限制发给律师证书布告
司法部公布司法公报处编制规程
司法部发布各级法院一览表式训令
司法部公布律师甄别章程
司法总长呈拟订民事非常上告条例文
增订检察厅调度司法警察章程
县知事审理诉讼暂行章程
第八类 教育
教育部改正二年部令第五十五号教育部办事规则令
教育部催送通俗教育讲演稿训令
教育部通行整顿教育训令
教育部通行大总统维持学校令训令
第九类 农商
农商部通行征集植物病害规则等训令
农商部征集稻麦种规则训令
矿业条例施行细则
权度条例
国务院更正矿业条例文训令
第十类 交通
民业铁路条例
第8册
¥3.00
续接上海自由社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法令》一书,收1913年5月至1917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分官规、内务、财政、军政、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8类,各类法令按公布日期先后排列
目录
大总统令
第一类 官制
监狱官制
海军舰艇职员令
第二类 官规
审计院各厅办事细则
审计院办事细则
审计院书记室会计科办事细则
审计院书记室庶务科办事细则
审计院书记室编译科编纂处办事细则
审计院书记室编译科翻译处办事细则
肃政厅书记处办事细则
肃政厅保管案卷专则
肃政厅收案及售状专则
肃政厅收发专则
肃政厅肃政史办事细则
海军部呈褫官褫职分别轻重文
司法部文官普通甄别委员会执行细则
官吏违令惩罚令
矿务监督署会计办事细则
审计院办事员服务规则
京师警察厅分科职掌规则
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
修正榷运局稽核员办事规则
修正鄂湘西皖四岸及宜沙榷运运销各局稽核员办事规则
修正教育部总务厅会计科出纳规程
矿务监督署各号书式
财政部呈巡按使委任道尹监督财政条例拟请准予各都统一体拨用文
观测所会计办事细则
教育部学习员实习部务细则
模范垦牧场会计办事细则
林艺试验场会计办事细则
陆军部呈现在补官令业经公布嗣后各项奖案拟请概不核补实官文
司法部编译处规程
东三省林务局勘测林场旅费规则
第三类 任用 俸给
陆军官佐补官令
审计院办事员月薪规则
第四类 内务
内务部呈遵拟地方行政讲习所校外修业章程文
内务部呈京师警察厅拟将警察队暂照上年改组办法并改定队兵额数暨侦缉队仍旧设置文
第五类 财政
财政部通咨增补经手公款之出纳官吏损失赔偿办法文
财政部呈酌拟征收厘税考成条例文
财政部呈酌拟征收官交代条例文
财政部呈中国银行改组内部文
财政部呈拟请特准发行储蓄票文
财政部呈创立新华储蓄银行拟具暂行章程文
第六类 军政
陆军部门禁规则
中国红十字会条例
陆军部呈请划一军事教育限制讲堂节省浮费文
第七类 司法
补订修定覆判章程一条
私诉暂行规则
县知事征收司法各费稽核规则
整理司法收入规则
各省司法收入月报季报册式
高等分庭暂行条例
司法部咨各巡按使 都统嗣后惩治盗匪遇有与条例及通电之规定相当案件依各规定处断文
司法部公布监狱钤记定式
监狱作业调查表
司法部修正县知事征收司法各费稽核规则
司法部呈拟订易笞条例文
调查律师品行经验造送报告规则
第八类 教育
教育部咨各省巡按使 热河绥远察哈尔都统声明本部对于公私立法校采取方针文
教育部饬勉全国学界文
第九类 农商
商事公断处办事细则
修正公司条例各条
商品陈列所章程
农商部呈修正矿务行政区域文
农商部咨奉天 吉林 黑龙江巡按使本部修正东三省国有森林发放规则施行程序文
第十类 交通
民业铁路发给执照规则
第十一类 地方制度
内务部呈核议安徽巡按使请以安庆道之滁县全椒来安三县与淮泗道之六安英山霍山三县互相划拨文
京兆尹官制
京兆地方区域表
修正各......
第9册
¥3.00
续接上海自由社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法令》一书,收1913年5月至1917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分官规、内务、财政、军政、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8类,各类法令按公布日期先后排列
目录
大总统命令
第一类 议会
约法会议组织条例
约法会议议员选举程序施行细则
第二类 官制
全国水利局官制
造币厂官制
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
第三类 官规
农商部公布本部分科规则
国务院制定高等文官甄别委员会执行细则
内务部订定本部雇员薪给令
司法总长呈拟具司法官回避办法四条文
文官甄别程序条例
国务院订定国务院秘书厅分课规则
国务院制定国务院秘书厅服务通则
财政部公布制用局分股办事章程
内务部通行知事不准改籍更名令
内务总长呈拟请在公人员准给四季节假各一日文
农商部订定本部旅费规则
司法总长呈补订各省法官回避办法二条文
财政部公布造币厂章程
甄拔司法人员规则
第四类 内务
内务总长呈请拟改各省重复县名分别说明文
第五类 财政
验契条例
契税条例
贩卖烟酒特许牌照税条例
所得税条例
财政部定期有利国库证劵注册过户规则
财政部通行调查监务运销表式训令
督征经征分征官解款足额奖励条例
督征经征分征官额外增加奖励条例
财政部订定契税条例施行细则
财政部公布贩卖烟酒特许牌照税条例施行细则
第六类 军政
陆军测量标条例
陆军部公布陆军学校卫生员服务规则
第七类 教育
教育部咨各省师范及小学校注重国文手工图书音乐文
教育部公布管理留学日本自费生暂行规程
教育部公布经理留学日本学生事务暂行规程
教育部催饬实业学校迅速报部训令
教育部改正小学校令等条文令
教育部停止各省图书审查会训令
教育部修正审定教科用图书规程
第10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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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接上海自由社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法令》一书,收1913年5月至1917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分官规、内务、财政、军政、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8类,各类法令按公布日期先后排列
目录
大总统令
第一类 官制
审计院核算官员额令
京师警察厅官制
财政厅官制
第二类 官规
审计院各厅职掌纲要
内务部普通文官甄别委员会执行规则
巡按使委任道尹监督财政权限暂行条例
学术评定委员会事务员职务规程
学术评定委员会办事规程
学术评定委员会分科评定规程
奖学基金管理员职务规程
奖学金出纳细则
农商部权度制造所章程
审计院书记室职掌纲要
审计院书记室机要科办事细则
审计院书记室机要科收发处办事细则
第三类 任用 俸给
国务卿呈据铨叙局详称拟定比照官职核算年资办法文
内务部呈修正知事试验条例文
内务部呈核覆修订保荐免试知事条文办法文
内务部 财政部呈会拟酌定各省道缺经费文
第四类 内务
内务部咨黑龙江巡按使变通烟案罚金及赌案没收钱财充赏办法文
修正行政执行法
狩猎法
第五类 财政
财政部呈请限制各省举借内外债并核定归还办法文
税务处咨覆陆军部各省所发大护照文
财政部呈缕陈清理官产情形文
监务署补订表式
关于人事证凭贴用印花条例
税务处饬江苏利生厂所制布匹洋袜完税办法文
第六类 军政
军官候补生在队规则
海军部呈海军练营所拟稽核弹药章程尚属周妥文
军舰当值规则
海军访候规则
陆军部值日规则
海军部呈拟筹设海防团以清海盗文
第七类 司法
管收所暂行章程
增修监狱报告规则暨看守所暂行规则
司法部咨覆湖南巡按使道尹对于地方审检两厅无监督司法行政之必要文
在监人因病死亡证书暨看守所被告人因病死亡证书各式
已决人犯花名清册表式
报告执行死刑人数表式
第八类 教育
修正本部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任务暂行规程第十二条第二项及第十三条条文
学术评定委员会受验毕业证书细则
经理美洲留学生事务暂行规程
学术评定委员会特奖规程
学术评定委员会除资及停资规程
修正经理美洲留学生事务暂行规程第七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条文
修身国文教育乐歌等科审查采用方针
第九类 农商
国有荒地承垦条例旅行细则
植棉制糖牧羊奖励条例施行细则
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
公司注册规则暨商业注册规则施行细则
驻美赛会监督处章程
商会法
第十类 交通
陆军部通行军事各机关特别护照用法文
交通部呈拟订民业铁路发给执照规则文
修正汉粤川铁路职务暂行章程
第十一类 地方制度
内务部呈核覆贵筑县移治息烽普定县移治定南并贵筑改名息烽文
内务部呈核覆阿尔泰现行官厅组织暂行章程文
内务部呈河北道移驻汲县河洛道定驻洛阳仍暂驻陕县文
地方警察厅官制
县警察所官制
内务部呈核覆将双山镇改设县治文
修正省官制第二条
修正道官制第二条
修正县官制第二条
第十二类 公文式
蒙藏院 咨照会 各护军使巡按使 盟长扎萨克等奉大总统申明旧制文
第十三类......
第11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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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接上海自由社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法令》一书,收1913年5月至1917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分官规、内务、财政、军政、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8类,各类法令按公布日期先后排列
目录
第一类 议会
政治会议秘书厅规则草案
政治会议长呈酌拟政治会议规则文
第二类 官制
修正各部官制通则案
修正外交部官制案
修正内务部官制案
修正财政部官制案
修正司法部官制案
修正教育部官制案
修正农商部官制案
修正交通部官制案
修正国务院秘书厅官制案
陆军总长拟订护军使暂行条例暨各省军事长官公文程序章程文
第三类 官规
陆军部公布师军医处服务规则
陆军部公布师兽医处服务规则
陆军部改正队附卫生员服务规则
陆军部公布队附军马卫生员服务规则
财政部公布各省官银践行号监理官办公规则
财政部公布各省官银践行号监理官章程
农林部公布东三省林务局分科规则
教育部公布领事经理华侨学务规程
教育部公布视学留部办事规程
知事奖励条例
知事惩戒条例
第四类 内务
内务部制定古物陈列所章程暨保存古物协进会章程等令
内务部重申保护清皇族私产训令
内务部公布地方行政讲习所章程
第五类 财政
盐税条例
财政总长呈拟均一盐务税率划定区域分期推行文
第六类 军政
陆军部公布陆军医院规则
陆军部公布陆军兽医院规则
陆军部改正陆军传染病预防规则
陆军部改正陆军传染病预防消毒方法
陆军部公布军兽传染病预防规则
第七类 司法
司法部率民读法训令
司法部整饬法官训令
司法部通行损坏路轨上物件案治罪办法训令
司法部通行刑事案件判决后报部办法训令
司法部修正律师暂行章程第七章第八章
司法部公布律师惩戒会暂行规则
司法部通行各省监狱学校报部办法训令
司法部整顿各省看守所训令
司法部通饬实行监狱规则训令
司法部订定旧监狱呈请假释办法训令
司法部申诫各省高等以下审检厅案结不报训令
第八类 教育
教育部变通发给律师证书调查原案办法
教育部公布留欧官费学生规约
第九类 农商
工商部公布筹备巴拿马赛会事务局章程
第十类 交通
交通部路政司训令各路局严禁巡警入党文
交通部公布交通部制图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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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接上海自由社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法令》一书,收1913年5月至1917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分官规、内务、财政、军政、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8类,各类法令按公布日期先后排列
目录
大总统令
第一类 官制
审计院编制法
都统府官制
修正外交部官制
修正内务部官制
修正财政部官制
修正陆军部官制
修正海军部官制
修正司法部官制
修正教育部官制
修正农商部官制
修正交通部官制
第二类 官规
司法部订定图书室规则
官吏犯脏治罪条例
财政总长兼监务署督办呈规定任用场长办法文
财政部修正造币厂章程
蒙藏院办事规程
农商部核定度量衡制造所会计办事细则
财政总长呈各省巡按使应否监督财政拟随时呈请亲裁以重特权文
参政院院长呈请核定参政俸给文
平政院裁决执行条例
财政厅办事权限条例
高等审判厅办事权限条例
掌司公款人员征缴保证金条例
司法部公布甄拔司法人员规则
东三省林务局会计办事细则
内务总长呈酌拟变通新疆知事试验办法文
修正各省荐任以上文官赴任凭限规则
平政院院长呈拟定各评事缺席时兼代办法四则文
陆军军官学生毕业试验监临规则
参谋本部制定陆军测量人员作业旅费规则
各省军政民政长官管辖军队权限条例
国务卿呈遵论设置礼制馆文
第三类 内务
内务部解释印行报纸条例饬文
内务总长呈拟定各省道尹驻在地列表文
内务财政农商交通总长等呈遵议招商投标承运米石办法文
热河道绥远道兴和道区域表
修正各省所属道区域表直隶省口北道区域
第四类 财政
税务处通行禁运印药日期饬文
交通部咨财政部税务处请会商改订材料免税办法文
税务处通行禁运私烟办法饬文
财政总长呈核议各省巡按使公署暨财政厅署经费文
第五类 军政
陆军部制定行军卫生事务规定
陆军部制定陆军见习医药官教育规则
陆军部公布陆军学生试验委员会组织及办事规则
陆军部制定陆军体格检查规则
第六类 司法
司法总长呈酌拟各省高等地方厅清理积案办法以恤民〓文
司法部慎重复判案件饬文
司法总长呈准大理院函称拟增设刑事一庭文
司法部改定各省模范监狱名称饬文
司法部解释高等审判厅与高等检察厅权限责任饬文
惩治盗匪条例
司法部咨各省巡按使所有已设审检厅之各县民刑诉讼案件各该知事不得违法受理以明权限文
司法部咨热河都统归绥将军本部修定覆判章程文
参政院代行立法院旁听规则
违令罚法
第七类 教育
教育总长呈拟仍留各省省视学以维学务文
教育总长呈核覆云南巡按使胪陈办理教育情形分别议覆文
教育部咨各省巡按使录送通饬各学校管理员教员及学生等矫正教育时弊饬知一件请分别饬遵文
教育部咨各省巡按使道县视学均应设置文
教育部咨各省巡按使录送通饬京内外各学校各书坊等中小学校修身及国文教科书采取经训以孔子之言为旨归文
教育部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任务暂行规程
教育部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薪俸暂行规程
教育部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任用暂行规程
奖学基金条例
第八类......
第13册
¥3.00
续接上海自由社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法令》一书,收1913年5月至1917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分官规、内务、财政、军政、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8类,各类法令按公布日期先后排列
目录
第一类 官制
财政部公布关税改良委员会章程令
农林部公布观测所暂行规程
陆军部呈大总统拟订镇守使署暂行条例文
第二类 官规
交通部公布邮政司办事细则
交通部公布电政出纳员职务暂行规程
交通博物馆筹备大纲
外交部公布外交部保存文件规则
财政部呈大总统酌拟征收人员临时任用章程文
农林部公布观测所服务员津贴暂行规则
农林部公布观测所服务规则
农林部公布观测所服务员考核规则
教育部公布审查处办事规则
教育部公布编纂处办事规则
国务院酌定本院对于各处呈件办法布告
平时军队参谋服务条规
交通部修正本部厅司分科暂行章程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五条
交通部公布电政司办事细则
第三类 内务
内务部公布内务统计表编制暂行规则
内务部咨行各省报馆毋得任意登载如有违法之处应即依律执行文
内务部通行报纸登载新闻须顾国交训令
内务部取消私立警察学校训令
内务部关于司法警察训令
内务部通行各省行政区划变更废置须呈本部核办训令
第四类 财政
财政部公布清查官产处办事细则
财政部公布公债司办事细则
审计处制定催办每月决算章程
财政部咨各省据审计处解释改革现行官厅簿记预算书式各种并非正式颁布请查照文
财政部变通审计规则第九条办法训令
财政部订定发行国库证券规则
审计处拟具收据凭单之证明条件
审计处通行各省审计分处钞寄河南分处拟订虚收虚支办法并监守证格式应即酌量仿办文
农林部修正暂行会计规则
第五类 军政
改定担架术教育令
陆军部公布陆军电信教导条例
陆军部公布陆军军队校阅规则
陆军部订定陆军大学校毕业徽章规则
第六类 司法
司法部公布刑事统计年表记载规则
大理院咨司法部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不适用文
司法部咨前清禁革买卖人口条款中定有罚则部分不在有效之列本部自应依法禁止审判衙门不得误解独立字义文
司法部改良监狱训令
司法部解释递籍办法训令
司法部订定无期徒刑以下报告程序训令
司法部嗣后呈请假释务须切实审查训令
司法部通行执行民事案件办法训令
司法部通行处理案件务须迅速进行训令
司法部整顿看守所训令
司法部通行刑事登记簿须依限造报训令
第七类 教育
教育部通行各学校收受转学生办法布告
教育部通行各高等专门学校办理毕业须于三个月前报部布告
教育部公布捐资与学褒奖条例令
教育部公布实业学校令
教育部公布学校发给证书条例
第八类 农林工商
工商部修正商事公断处章程
工商部公布工商访问处章程
工商部咨各省查明尚未报部之各商会报部立案文
农林部咨各省农事试验场嗣后关于试验报告务须确为记录文
第九类 交通
交通部公布铁路收用土地暂行章程令
交通部公布赈务电报免费章程
交通部公布奖章条例
交通部公布查勘电报线路规则
第......
第14册
¥3.00
续接上海自由社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法令》一书,收1913年5月至1917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分官规、内务、财政、军政、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8类,各类法令按公布日期先后排列
目录
大总统命令
第一类 官制
修正法律编查会规则
盐务署官制
大总统府政事堂法制局官制
大总统府政事堂铨叙局官制
大总统府政事堂印铸局官制
蒙藏院官制
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组织令
大总统府政事堂主计局官制
第二类 官规
审计处审查决算委员会规程
农商部通行直辖各机关员役薪工收据黏贴印花训令
内务部公布本部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规则
海军总长呈嗣后各机关呈请补授海军军官拟请先行交部覆核呈请任命文
交通部路政局拟定铁路任用专门人员函约式样文
教育部公布教育部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规则
第三类 内务
地方保卫团条例
第四类 财政
币制局公布稽查造币厂章程
财政 农商 总长呈拟订劝业银行条例文
税务处通行陆军各机关购运军需用品报验办法令
税务处实行查验陆军各机关报运军需办法令
税务处通行部购军火验照办法令
财政部废除盐商补运前例训令
财政总长呈规定常开比较并拟订常关征收考成条例文
第五类 军政
陆军总长 交通总长 呈修改军用乘车暂行条例甲类车照暨规定特别护照文
陆军部公布宪兵学校教育纲领
第六类 司法
司法部征收民事讼费办法训令
司法部公布监狱报告规则
司法部归并京师审检各厅指令
司法部通行呈报死刑案件办法训令
行政诉讼条例
诉愿条例
司法部拟定律师保结方式训令
热河都统府归绥将军府审判处暂行条例
京师地方检察厅收发状纸暂行简章
司法部拟定律师覆验费征收法训令
第七类 农商
农商部公布筹备巴拿马赛会展览会出品审查规则
农商部公布矿业注册条例施行细则
农商部订定矿业呈文图表程序
第八类 交通
交通部公布铁路招致专门学生实习规则
交通部公布铁路人员资历证明书规则训令
交通总长呈请饬下外交部照会瑞士政府转达万国邮会通告各国声明中国政府加入万国邮政包裹公约文
交通部饬遵修改军用乘车暂行条例训令
第九类 公文式
农商部公布矿务监督署公文书规则
第十类 礼制
政治会议议长呈奉交陕西都督张凤翽等电请定国庆纪念日一案兹经表决文
陆军总长呈拟请嗣后任命绿营武职员缺仍由部剳饬赴任一律免予觐见文
第十一类 赏恤
发给文官终身恤金遗族恤金证书规则
发给文官一次恤金证书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