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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汉铁路现行规章汇编第二次追加编 [京汉铁路总务处编译课] ([出版地不详]) 平汉铁路现行规章汇编第二次追加编

平汉铁路现行规章汇编第二次追加编.pdf电子版

作者:平汉铁路总务处编译课编
年份:民国23[1934]
版本:[京汉铁路总务处编译课] ([出版地不详])
页数:266 页
文件大小:22.2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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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此编补收1932年10月至1934年5月公布或修正的规章条例351种

目录

党务门

总理纪念周条例

政治门

统计法

公务员任用法

修政公务员任用法施行条例

修正官吏服务规程

修正工厂法

修正工厂法施行条例

修正人民团体职员选举规则

修正禁烟考绩条例

修正公务员惩戒法第三条条文(原法见初编)

修正预算章程第三十四九两条条文(原章程见初编)

军事门

修正铁道军运条例第十八条条文(原条例见初编)

附保安团队官兵在剿匪期间暂准援照军运条例办理

处理军运办法

军人乘车临时规则

附证明书式样

搬运阵亡官兵灵枢护照暂行规则

附式样

运输新兵注意事项

军事机关暨各部队制发差假证规则

附式样

修正军事机关制发执照证明书规则第六条条文(原规则见初编)

铁道门

职制类

铁道部法规委员会规程

附修正第二第六两条条文

铁道部首都铁路轮渡组织规程

附修正第四八九各条条文

铁道部料款管理委员会规程

附修正第九条条文

修正本路郑州办事处组织规程

本路驻平办事处改设两课

修正本路驻平办事处规程

北出纳课改为驻平收支所

会计处出纳课驻平收支所职掌规则

长辛店机厂职制名额组织统系及职制大纲

本路车务处存车厂编制规则

裁撤总务处材料课驻平采办室

裁撤本路总稽核

郭店站改为郭店驿

服务类

铁道部法规委员会办事规则

修正本路会计处各课分股办事细则

修正本路机务处各课分股办事细则

修正总务处材料课分股办事细则条文(原细则见初编)

修正车务处各课分股办事细则第六第十第十八各条条文(原细则见初编)

本路驻平办事处各课分股办事细则

平汉铁路林务主任办事暂行规则

收煤所管理押煤夫规则

解释员工服务条例第十九条伤病二字之意义(原条例见初编)

解释员工因公伤病给假及扣薪办法

任免类

稽查监工等铨叙办法

新委人员限十日到差至多不得逾十五日逾限停职

资历类

本路职员留资停薪办法

各处员司填具职员表家属栏内不得填妻二人

薪给类

机务处各厂段考核职工加薪办法

规定各路员司额数及薪工各费数额之办法

附指示薪工各费开支总数表之疑义

全路薪工开支暂行办法

本路员司陈请预支薪水暂行办法

附单式并修正案

修正职工计辛章程第十七条条文(原章程见初编)

规定调差人员赴调限期及截止继续支领薪津各费办法

修正工务处桥工段职工等级表

警务人员晋级加薪或加津差房租应由路警局会商路局核办

差费类

修正员工差费暂行章程

附表

本路员工就地差委给领车费办法

规定各处署每月临时差饭费预算分配表

随车服务员司请领差费之限制

押运沪汉直达联运包裹司事及工友差费之规定

员司出差如必须随带仆役应先行呈请核准方得报领差费

规定支付外路司机升火饭费等办法

规定护路队士兵押护煤货车饭费

假期类

派驻国有各路警察署员司长警请假规则

附表

本路员司例假抵销病假暂行办法

例假抵销病假解职期限之解释

规定例假抵销病假人员逾年计薪办法

解释员司职工病假法定日期

修正职工请假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