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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亲属论 商务印书馆[发行者] 中国民法亲属论

中国民法亲属论

作者:胡长清着
年份:民国三十六年[1947]
版本:商务印书馆[发行者]
册页:-
序号:aLLgFP
页数:434 页
文件大小:20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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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分绪论和本论。绪论包括亲属法之命名、立法学说等5章;本论共7章,以国民政府民法亲属编为主编述。后附《亲属法先决各点审查意见书》、《家制论》等

目录

绪论

第一章 亲属法之命名

第二章 亲属法之地位

第三章 亲属法之编制

第五章 亲属法之立法主义

第五章 亲属法之特色

一 亲属分类及亲等计算法之改进

二 男女平等之确立

三 种族健康之增进

四 夫妻财产之厘定

五 嫡子庶子嗣子及私生子等名称之废除

六 亲属互助及独立之奖励

本轮

第一章 通则

第一节 亲属之分类

第一 旧律亲属之分类

第二 亲属法上亲属之分类

一 血亲

甲 自然血亲

乙 拟制血亲

(a) 现行法

(b) 旧律

(a) 嗣父母与嗣子

(b) 养父母与养子女

(c) 继父与妻前夫之子

(d) 继母与夫前妻之子

(e) 嫡母与庶子

(f) 庶母与嫡子及众子

(g) 慈母与所抚育之子

(h) 乳母与所乳哺之子

(i) 养母与所扶养之子

二 姻亲

第三 亲属之范围

第四 配偶是否亲属

第二节 亲系

第一 血亲之亲系

一 直系及旁系

二 尊亲属及卑亲属

第二 姻亲之亲系

一 直系及旁系

二 遵亲属及卑亲属

第三节 亲等

第一 血亲之亲等

一 关于亲等之制度

甲 阶级亲等制

乙 世数亲等制

(a) 罗马法计算法

(b) 寺院法计算法

二 我国旧律之亲等制度

三 历次草案之亲等制度

四 现行亲属法上之亲等制度

第二 姻亲之亲等

第四节 亲属关系之发生及消灭

第一 亲属关系之发生

一 血亲关系之发生

二 姻亲关系之发生

第二 亲属关系之效力

第三 亲属关系之消灭

一 血亲关系之消灭

二 姻亲关系之消灭

第二章 婚姻

第一节 概说

第一款 婚姻之语源及意义

第一 婚姻之语源

第二 婚姻之意义

第二款 婚姻制度之变迁

第一 由婚姻人数上观察

第二 由婚姻方法上观察

一 由乱婚进于订婚

二 由团体婚进于个别婚

三 由一妻多夫婚一夫多妻婚进于一夫一妻婚

第二 由婚姻方法上观察

一 由掠夺婚进于有偿婚

二 由有偿婚进于聘取婚

三 由聘取婚进于共诺婚

第三 由婚姻目的上观察

第三款 婚姻之分类

第一 初婚与再婚

第二 单婚与重婚

第三 通常婚与赘婚

第四 逆缘婚与顺缘婚

第五 姘度

第六 附录--妾

第二节 婚约

第一款 概说

第一 婚约之意义

一 婚约当事人为将来订立婚姻契约之男女

二 婚约系以将来订立婚姻契约为目的

三 婚约系将来订立婚姻契约之预约

第二 婚约无须方式

第三 婚约与媒约

第二款 婚约之要件

第一 婚约须由当事人自行订定

第二 订婚须达一定之年龄

第三 订婚须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第三款 婚约之效力

第一 各国立法例

第二 我民法上之规定

第四款 婚约之接触

第一 节约之原因

一 约定解除

二 法定解除

甲 婚约订定后再与他人订定婚约或结婚者

乙 故违给婚期约者

丙 生死不明已满一年者

丁 有重大不治之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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