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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物权原论 世界书局 民法物权原论

民法物权原论.pdf电子版

作者:屠景山着
年份:民国19[1930]
版本:世界书局
页数:244 页
文件大小:9.2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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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除导言外,共分9章。叙述从人权宣言到拿破仑民法典、苏联新民法到孙中山三民主义的物权法原则的发展过程,并从各种物权探求立法精神、原则,注重学理的研究。书前有《民法物权编立法原则》和《民法物权编之精神》(胡汉民)两文及叶楚伧等人序。附录:(一)苏联民法物权编特色;(二)民法物权编;(三)民法物权编施行法;(四)土地法原则

目录

民法物权编立法原则

民法物权编之精神

导言

近代物权法原则史的发展

人权宣言

拿破仑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

瑞士民法典

苏俄新民法

德国新宪法

三民主义的物权法

第一章 通则

第一节 法的观念

第二节 物权的定义和特质

第三节 物权的种类和创设物权

第四节 物权的得丧变更

第二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的由来和它的本质

第二节 所有权的限制

第三节 不动产所有权

(一) 土地所有权的发生和变迁

(二) 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特则

(三) 土地所有权的范围和它的限制

(四) 土地所有人与相郊间的关系

(ⅰ) 承水排水用水的关系

(ⅱ) 安设水管煤气管电气的关系

(ⅲ) 通行的关系

(ⅳ) 土地所有人的容许义务

(ⅴ) 建筑物的关系

(ⅵ) 竹木果实的关系

(五) 建筑物所有权的特则

第四节 动产所有权

(一) 实时取得

(二) 先占

(三) 遗失物的拾得

(四) 埋藏物的取得

(五) 漂流物沉没品的取得

(六) 合成物的取得

(七) 混合物的取得

(八) 加工物的取得

第五节 共有

(ⅰ) 普通共有

(ⅱ) 公同共有

第三章 地上权

第一节 地上权的定义

第二节 地上权的存续期间

第三节 地上权的消灭

第四节 地上权人的权利义务

关于地上权之一建议

第四章 永佃权

第一节 永佃权的定义

第二节 永佃权的存续期间

第三节 永佃权人的权利义务

第五章 地役权

第一节 地役权的定义

第二节 地役权的特质

第三节 地役权的取得

第四节 地役权的消灭

第五节 地役权人的权利义务

第六章 抵押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的性质

第二节 抵押权的定义和特质

第三节 抵押权的设定

第四节 抵押权的效力

第五节 抵押权的不可分性

第六节 抵押权人的权利

第七节 抵押权的实行

第八节 消除

第九节 抵押权的消灭

第七章 质权

第一节 质权的定义

第二节 动产质权的定义和特质

第三节 动产质权的效力

第四节 质权人的权利义务

第五节 动产质权的消灭

第六节 权利质权的定义及其特则

第八章 典权

第一节 典权的沿革

第二节 典权的内容

第三节 典权的存续期间

第四节 典权的移转和典物的让与

第五节 典权人的先买权

第六节 典权的消灭和典物的消灭

第七节 回赎权

第八节 找贴

第九章 留置权

第一节 留置权的定义和性质

第二节 留置权的成立

第三节 留置权的效力

第四节 留置权的限制

第五节 留置权人的权利义务

第六节 留置权的消灭

第十章 占有

第一节 占有的定义和其性质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