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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译日本警察法令类纂第20册
汉译日本警察法令类纂
作者:法政研究社编译
年份:1906
版本:法政研究社
总册数:22 册
总页数:440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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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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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第三编 监狱
28 第一章 监狱则
28 第二章 在人
28 警察署警察分署所拘禁留置者食料金额之件 三十年八月内务省令二三号
28 警察署所拘禁留置者给与食粮之件 三十年八月勅令二三号
28 警察署内之留置场所拘禁或留置者费用之件 三十五年二月法律一号
29 在监人拘禁区别 三十四年八月训令甲五七号
32 应送致于假留监者可送付于石川岛监狱署徒刑流刑送致于禁狱囚假留监之前可可留置石川岛监狱署 十七年七月达无号
32 轻罪控诉被告人由检察官送付于锻冶桥监狱署 十八年一月达无号
33 在监人及别房留置人至于刑期满限感染传染病若得精神病而无引取人时之取扱法 二十九年四月训令甲一四号
33 关于囚人或刑事被告人迯走捕获之报告 三十四年二月训令甲六号
33 监狱工业请负规则 三十一年四月训令甲二四号
43 从事于使用土木其他水之役业之囚徒贷兴足袋之件 三十四年十二月训令甲七二号
44 第三章 留置场
44 警察署留置场取缔规程 三十年十一月训令甲七二号
50 拘留留置之费用请求于监狱署 二十四年五月训令甲二四号
50 依监留场取缔规定取扱金品之件 三十二年四月通二一号
50 第四章 杂
50 东京大学教员学生等为学术上研究许观览监狱 十四年十月达番外
51 刑死及死亡者之死体无请求者交付于大学医学部 十八年八月达无号
51 附录
51 三多摩郡
51 可施行干三多摩郡之规则及令达 二十七年三月厅令六号
55 三多摩郡所施行规则令达之执行适用既定之执行心得 二十七年三月训令甲一五五号
55 可施行于三多摩郡警视厅令及警察令 二十八年三月厅令六号
55 同上 三十年十二月厅令五一号
59 造失品埋藏品遗留品程监人所持品保管之手续 二十七年训令甲一一号
64 调制火灾表差出于消防署其警察署取扱法 二十六年训令乙三号
66 同上町村役场取扱方法 二十六年七月训令甲三六号
66 南多摩郡八王子町屋上制限规则 三十二年厅令一○号
69 南多摩郡八王子町游廓区域 二十七年二月告示六二号
69 禁止一般人民类似消防组之服装 二十七年五月告示一九号
69 炭烧场建设变更等警察署警察分署之许否二十七年十一月训令甲六五号
70 伊豆七岛
70 使户长执行管内之警察事务 十四年三月达无号
70 刑罚执行委任于岛史 二十二年十一月训令乙二号
70 大岛八丈岛地之役人于警察事务与派出巡查协议 十七年二月达乙号
71 岛名主于警察事务与派出巡查协议 三十年五月番外一二三号
71 伊豆七岛及小笠原岛派出警部巡查勤务规程 三十四年六月训令甲四五号
76 于小笠原岛八丈岛大岛岛厅出张之警部巡查改为在勤 三十五年三月训令乙一号
77 狩猎免许税表差出方伊豆七岛役所取扱方 三十一年四月二之二甲一○四三号
78 同上八丈岛出张警部取扱方 三十一年四月二之二甲一○四三号
79 狩猎法之愿届手续取扱心得 三十四年十月训令乙六号
92 海难其他事实届出时之报告方伊豆七岛役场取扱方 三十一年三月训令甲一号
93 同上报告方出张警部巡查取扱方 三十一年三月番外四三号
95 漂着物品取扱方 十八年一月达乙号外
96 被监视人出入时届出方 十八年二月达乙号外
96 大岛及八丈岛警察及监狱事务执行方 三十二年四月训令丙八○号
97 大岛及八丈岛岛同行出张巡查之权限 三十二年四月训令丙八一号
97 父岛出张警部检事之事务取扱 三十二年七月番外训令一○一号
97 伊豆七岛及小笠原岛便宜设置之消防组员等使受临场警察官吏之指挥 三十四年十月训令乙第五号
98 小笠原岛「八丈岛、大岛在勤警部巡查执务之场所揭出标札之件」 三十五年训令乙二号
100 小笠原岛
100 警察事务当分依东京府令达而取扱 二十六年十一月官二第一六○号官房
100 应属警部长通牒应属警部长之警察事项由岛司掌理 二十年二月东京府内训四号
100 巡查定置之事东京府伺指令 二十一年一月三五三号东京府伺
101 鸟兽猎愿其他之事件委任于岛司 二十六年十一月训令番外
102 警察上取扱方之伺指令 二十七年九月号外二号东京府岛司伺指令
103 岛厅书记当厅警部兼任 二十七年十二月五七号内务省大臣御届
104 岛厅书记常厅属兼任 二十九年四月官一第五○号内务大臣御届
104 岛厅书记当厅看守长兼任 二十八年十二月官一第六八号主务大臣御届
104 警部及看守长指挥监督之伺指令 二十八年十一月东京府岛司伺
105 对于人民之警察赏与施行委任于岛司 三十年九月番外一五四号
105 对于人民之警察赏与赏状书式 三十年九月岛二四号二官房一课长通知
106 警部出张所改称 三十年五月番外二八五号
106 巡查部长设置之伺指令 二十三年十二月东京府岛司伺
107 巡查辞令书式 二十七年七月决议
107 巡查看守休暇规则 二十六年一月东京府训令二九号
109 狩猎免许税表差出取扱方 三十一年四月二二二甲一○四三号二部照会
110 小笠原岛违警罪目 十八年五月东京府布达甲二七号
112 小笠原岛山野火入取缔规则 二十一年八月东京府令四四号
113 小笠原岛缘 龟捕获取缔规则 三十一年三月东京府令一八号
115 小笠原岛娼妓取缔规则 十八年十一月东京府布达甲六九号
116 囚徒中有改悛之状者当分之内东京府出张所处分其状况之具申方 十九年一月东京府训令
116 八丈岛出张警部检事之事务取扱 三十二年七月一部长通达
第10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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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四项 电气
1 电气事业取缔规则 三十年六月递信省令一四号
14 据于私设铁道条例电气铁道电气取缔规则 三十年七月递信省令二四号
53 依电气事业取缔规则之标旗标灯 三十五年九月递信省告示第四一二号
56 依电气事业取缔规则应差出之工事施行认可申请书 三十年十月厅令第四○号
56 同上受理调查后之副申进达事 三十年十月训令甲第五二号
58 电气事业者之危险豫防遵守事项及罚则 三十年二月厅令第一六号
59 关于电灯线电力线及电气铁道用线路近傍及其他非常之场合件 三十五年二月训令甲第五号
60 电气事业之件 三十七年二月通第二六号
60 依电气事业取缔规则应当差出书类之调制法 三十五年九月递信省告示第四一一号
62 第三款 风俗
62 第一项 寺社及宗教附学事
62 古社寺保存法 三十年六月法律四九号
65 神佛祭礼开扉时参拜者心得法 六年七月教部省布达二六号
66 神社祭礼神舆渡御时取缔法 六年九月教部省布达二九号
66 关于祭典费浪费等之取缔件 三十三年五月二三一第七六
67 神社寺院佛堂境内地使用取缔规则 三十六年十一月内务省令第一一号
69 禁厌祈祷禳取缔方法 七年六月教部省达二二号
69 同件违反者处分方法 十五年七月内务省达乙四二号
70 僧侣托钵者心得方法 十四年八月内务省达甲八号
70 同件违反者处分方法 十四年八月内务省达乙三八号
73 私邸内神祠佛堂参拜取缔方法 九年十二月教部省达三八号
73 关于教院教会所说教所葬祭执行件 十四年十月内务省达乙四八号
74 禁止梓巫市子并凭祈祷之件 六年一月教部省布达二号
74 神社寺院及佛堂等参拜观览料金并寄附金募集等取缔方法 三十一年七月内务省令六号
76 关于宗教宣布届出方法 三十二年七月内务省令四一号
79 关于宗教之宣布及仪式执行有为目的之法人设置件 三年八月内务省第三九号
80 神佛教会说教所取缔心得 二十二年五月训令甲一二号
81 天理教会等之类取缔方法 二十九年四月训令甲一二号
82 神佛祭典及神乐开帐执行时届出方法 二十五年二月警察令三号
82 民俗因袭之神赈之件 二十五年二月通三号
83 官国币社神职奉务规则 二十四年八月内务省训令一七号
83 府县乡村社神官奉务规则 二十四年七月内务省训令一二号
84 诸社神舆巡行出愿时取计法 十五年七月达八七号
84 限于府下僧侣托钵停止 二十三年七月训令甲五○号
84 限于净土宗西山派托钵取缔法 二十四年六月关令甲三四号
85 劝诱募集金钱及物品之寄进惠与者届出法 二十四年九月警察令一四号
85 处分寄附金募集者之报告 二十九年五月通二四号三部长照会
86 东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稚者游各公园之时唱歌 十一年五月达二第三六三は
86 陆军现役士官候补生及幼年学校生徒志愿者等身上之证明请求之际取计法 二十四年十二月训令甲五六号
87 第二项 演艺及观物
87 剧场取缔规则 二十三年八月警察令一四号
102 剧场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三年十月训令甲七一号
107 寄席取缔规则 二十三年八月警察令一五号
120 寄席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三年十月训令甲六五号
124 在寄席演淫靡之谈话取缔法 三十一年三月内训一号
125 在寄席著早替装束之取缔法 二十七年十二月通一一○号
125 关于寄席注意件 三十三年七月第二部长照会第一二九号
126 观物场取缔规则 二十四年十月警察令一五号
133 观物场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四年十月训令甲四五号
139 妇女角觝兴行之件 二十四年五月通知警一九七号
140 剧场观客座席定员揭示 二十六年二月通一○号警务局长通达
140 剧场寄席观物场等演艺兴行中出火时之火元揭示 二十六年三月通一四号警务局长通达
141 常设观物场构造变更愿取扱法 二十六年四月通二六号警务局长通达
141 欲公开演艺者各使遵守取缔规则 二十四年十二月警察令二二号
142 虽为公开演艺然为会员子弟等之会合而不请求入场料等付于不问 二十四年十二月训令甲五七号
143 于郡部剧场寄席外演艺或演艺兴行者令愿出免许 二十七年三月厅令二○号
144 第三项 游技场及休憩场
144 游技场取缔规则 二十三年五月警察令一一号
149 游技场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三年六月训令甲四七号
151 「スぺソ」车运动场开设取缔法 二十八年九月通七六号之一
152 球戏台取缔法 二十八年十一月通牒三之一第二二一二号
152 因射的演习于室内或邸内设射场以室内以铳发射者据游技场规则第十七条之制限认许 二十七年训令甲八号
153 关于待合茶屋游船宿贷席料理屋饮食店及艺妓屋取缔规则 二十八年四月厅令八号
154 关于待合茶屋游船宿贷席料理屋饮食店及艺妓屋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八年四月训令甲一四号
156 关于待合茶屋取缔件 二十八年四月通第?之一第五三九号
157 关于待合茶屋取缔规则执行心得要件 二十八年四月达三之一第六六三号
158 待合茶屋等料理屋饮食店兼业不许可之件 二十八年十月通牒三之一第二○○一号
159 铭酒店营业者不得由他取寄及饮食物等招致艺妓 二十八年十一月通九六号之二
160 待合茶屋游船宿贷席等之营业与艺妓屋虽异家屋亦不使兼业之件 二十八年十二月通知三之一第一二一九二号
160 他之饮食店不许可兼业铭酒店解释法 二十九年十月通牒一之一第一七九号
161 艺妓屋铭酒店等无先例地则不认许 三十年十月二部长通一七四号
162 第四项 游廓
162 关于艺娼妓雇入资本金之件 五年十月司法省布达号
163 关于贷座敷引手茶屋娼妓赋金之件 二十一年八月阁令一二号
163 娼妓取缔规则 二十九年七月厅令四○号
167 贷座敷引手茶屋娼妓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九年十一月训令甲三八号
178 娼妓身体检查规则 三十三年十月厅令三九号
181 娼妓健康诊断施行规则处理须知 三十三年十月训令甲第八七号
190 娼妓检查医服务心得 二十七年四月训令甲一八号
193 关于引手茶屋娼妓组合约束处理事项 二十九年十二月训令四二号
194 娼妓年龄限制之件 三十三年五月内务省令第一七号
194 第五项 杂项
194 未成年者吃烟禁止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三三号
199 关于人身卖买及密卖淫取缔之件 三年八月布告无号
199 除害注意要件 四年四月太政官达
200 书入人身金钱贷借禁止之件 八年八月布告一二八号
200 幼儿卖买取缔之件 五年十月布告五五号
201 富兴行禁止之件 元年十二月布告
201 同上处分之件 十五年五月布告二五号
202 禁止商业者富籖类似之行为 二十七年一月厅令二号
205 赖母子讲无尽讲及类似者之取缔 二十九年五月厅令三四号
205 对于同上执行取扱心得 二十九年五月通牒三之一第九三号
206 赖母子讲无尽讲于届出举行地警察署方法 二十九年九月通牒一之一第一六三号
207 赖母子讲无尽讲之花箴不许可之件 三十年十一月部二○九号
208 差止为异样扮装徘徊路上紊风俗之件 二十三年七月训令甲五二号
208 关于为异样扮装者等取缔执行程度 二十三年七月通知录一四号
210 形像约束规则 三十三年五月内务省令第一八号
212 形像终束规到疑义之件 三十三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一三九号第二部长通牒
212 关于裸体画雕刻模型等取缔 三十一年五月内训七号
213 关于形像约束要件 三十三年六月内训第四号
214 洗身馆及剃头铺约束要件 三十六年十二月通三五九号
第1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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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译日本警察法令类纂 第13册》.pdf电子版,共计166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第四款
1 第十一项 污秽物
1 下水道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第三二号
3 下水道施行规则 三十四年七月内务省令第二一号
5 申请下水道筑造之认应的手续 三十四年七月内务省令第一一号
7 污物扫除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第三一号
9 污物扫除法施行规则 三十三年三月内务省令第五号
15 保持清洁取缔规则 三十三年五月厅令第一八号
20 在郡村接近地及广大之土地处分污物事件 三十三年五月厅令第一九号
21 厕圊下水取缔规则 二十年四月警察令第六号
25 尘芥取缔规则 二十七年六月厅令第三六号
28 污物取扱之营业取缔规则 三十三年五月厅令第二○号
31 执行厕圊芥溜下水取缔规则之手续 二十年五月训令甲第三六号
34 尘芥扫除营业者其设置尘芥取扱场应行斟酌 二十八年二月通第十四号
34 在河岸地设置尘芥取扱场或制造场等其出愿之取扱方法 二十八年九月通第七五号
35 东京市基本财产海岸地贷渡规则 二十三年九月东京市告示第六一号
38 以树脂涂附于素烧之瓮禁用为粪尿器告示 二十年十二月告示第二六号
39 粪尿船系留所并尘芥污泥舍场 二十三年十二月告示第二号
39 鱼肠骨取缔规则 二十七年四月厅令第二三号
42 同上第七条取扱方法 二十八年一月通第五号
43 埋纳胞衣及生产秽物方法又取缔营业者之出愿方法 三十年二月厅令第六号
43 第十二项
43 屠兽场取缔规则 二十年三月警察令第三号
48 屠兽场派出检查医官勤务心得 三十二年一月训令甲第三号
50 屠兽场出张警察官吏勤务心得 二十年十月训令号外
51 畜犬取缔规则 三十六年四月厅令第二八号
53 畜舍取缔规则 二十五年二月警察令第一号
54 畜舍取缔规则取扱方法 二十五年三月训令第一三号
55 鱼兽化制场取缔规则 三十六年九月厅令第三七号
61 毙兽毛皮剥取场位置限定 二十五年一月东京告示第一一号
62 第十三项 杂
62 关于病死禽兽事件之布告 六年三月布告第七六号
63 牛豚豢养事件布告 六年五月布告第一三号
63 关于卫生试验所印纸之件 二十六年一月内务省令第一号
64 鱼鸟菜物兽畜市场及屠场火葬场移转期限之命令 二十二年五月警察令第二○号
65 屠场火葬场限于不得已者许其移转及延期 三十二年五月警察令第一一五号
65 警视消毒所属于东京府管理之告示 二十四年八月东京府告示第七八号
65 东京市设置传染病院及消毒所命令 三十年四月东京府令第七五号
66 第五款 营业
66 第一项 古物商及质屋
66 古物商取缔法 二十八年三月法律第一三号
70 古物商取缔法细则 二十八年七月内务省令第八号
74 古物商取缔法令施行规则 二十八年八月厅令第一九号
83 古物商取缔法令执行心得 二十八年五月训令甲第五五号
92 赃物假还付取扱手续 二十八年十月通第八二号
95 征收品纳付证可用遗留品纳付证之件 二十八年十一月通知第八九号
95 古物商有亡失鉴札时当通知各署文件 二十八年十二月通知第一○○号
96 古物商及质屋营业禁停之通知方法 三十一年九月通第八八号
96 市场规约书中营业者住所姓名移转之件 三十一年十月通第七八号
97 古物商营业者届出于巡查驻在所卖买让受物品之事件 二十八年十月通第八○号
98 同一居屋之古物商取缔方法 二十九年六月照会第一一四号
99 关于古物商营业者失踪后发见之取扱方法 二十八年一月通第四号之一
99 古物行商不携带鉴札时处分方法 二十九年四月通第一六号之一
100 关于古物商看板揭出事件 二十八年九月通第七三号之一
101 古物取缔法施行规则中关于帐簿记载事件 二十八年九月十一日乙第一九四五号
102 古物商者之家族行商者许可杂业之件 二十九年七月通第五号之一
103 古物商行商与露店木札检印于分署取扱方法 十九年八月通知第四号
104 古物商帐簿号数记载方法 二十八年九月通知第六九号
105 关于古物商质屋取缔法取扱之件 二十八年九月通知第七号
107 关于古物商质屋帐簿废弃之件 二十八年九月通知第七三号
108 古物商及质屋取缔法令执行心得中赃物假返付取扱手续 二十八年十月通知第二八号
111 关于赃物假返付使用桦色请书之件 二十八年十月东京地方裁判检事局第三九二四号
112 物件假下处分名称区别之件 二十八年十月东京市裁判所检事局第三九二五号
112 于古物商质屋之旧条例时废弃帐簿之件 二十八年十月通第八八号
113 古物商质屋整理台帐之件 二十八年十一月通知第九三号
113 在异于管辖内之营业者取扱方 二十八年十二月通知第九四号
114 杂业取缔规则 三十三年十二月厅令第四七号
119 屑物取扱场取缔规则 三十六年十二月厅令第五二号
123 屑物取扱场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三十六年十二月训令甲第五八号
127 案内业者取缔规则 三十六年三月厅令第一八号
130 案内业者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三十六年三月训令甲第九号
134 案内业者免许试验规程 三十六年十二月训令甲第五一号
141 第二项 质屋取缔法
141 质屋取缔法细则 二十八年七月内务省令第九号
143 质屋取缔法施行细则 二十八年八月厅令第二十号
150 质屋取缔法令执行心得 二十八年十月训令第五十六号
157 质屋通帐样式注意之通牒 二十八年十月通第九二号第三部长通牒
157 未成年者质屋营业免许取扱方法 二十八年十月通知第九五号第三部长通知
158 通帐质札记载号数方法 二十九年十二月通知第一○一号
158 质屋营业者组合试域及通帐质札之件 二十八年九月通知第一八六一号
160 质屋营业转质时其台帐取扱方法 十八年十月通知第八八号之二
160 质屋用纸之件 二十八年十月通知第七八号之二
161 质屋古物商营业许否内规 二十八年十月通知第二一七八号
168 质屋及古物商营业出愿须照会前住地警察部之件 二十八年十二月第一○四号
第19册
¥5.00
《汉译日本警察法令类纂 第19册》.pdf电子版,共计263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第九款 军事
1 第一项 征兵及征发
1 戒严令 十五年八月布告三六号
5 征兵令 二十二年一月法律一号
15 征兵事务条例 二十九年三月勅令一一二号
34 征兵事务条例补则 三十一年三月勅令四一号
37 征发例 十五年八月布告四三号
47 马匹征发事务细则 三十二年十月陆军省令三一号
61 马匹征发事务施行心得 三十三年三月训令甲二八号
66 第二项 军港
66 关于军港要港之要港规定 二十三年一月法律二号
66 海军区画 二十六年五月勅令三八号
69 军港要港规则 三十三年四月海军省令七号
75 军港要港规则达犯者处分 二十三年九月法律八三号
76 定要港之规定 二十九年一月勅令三号
76 第三项 陆海军召集
76 陆军召集条例 三十二年十月勅令三九八号
93 陆军召集条例施行细则 三十二年十月陆军省令二九号
103 陆军召集事务施行心得 三十三年三月训令甲二七号
121 海军召集条例 三十一年十月勅令二四七号
134 海军召集条例施行细则 三十一年十月海军省令一○号
138 海军召集事务施行心得 三十三年六月训令甲三五号
158 陆军服役条例 二十九年六月勅令二三八号
160 联队区司令部条例 二十九年三月勅令五六号
161 陆军管区表 二十九年十二月勅令三八一号
161 陆军六周间现役兵条例施行细则 三十年四月陆军省令九号
162 编入陆军兵籍之学生生徒届出方 二十九年七月陆军省令一六号
162 在乡陆军军人及补充兵欲自寄留地应召集者取扱手续 三十年十二月东京府令一二三号
162 同上手续法中怠于屈出若通报或旅费受领者处分法 三十年十二月东京府令一二四号
166 第四项 宪兵
166 宪兵条例 三十一年十一月勅令三三七号
174 关于宪兵行政警察事务规定之件 十四年十月内务省达乙五二号
175 关于宪兵卒犯罪之件 十五年十二月布告七三号
175 第五项 军机
175 军机保护法 三十二年七月法律一○四号
177 要塞地带法 三十二年七月法律一○五号
188 要塞地带法施行规则 三十三年六月海军省令一六号
195 同上 三十一年七月勅令一七六号
195 在要塞近傍之水陆测量取缔法 三十三年六月陆军省令一四号
198 在要塞地带各区内之新设及变更届出法 三十二年八月陆军省令二一号
199 要塞地带内水陆模写形状者取缔法 三十二年十月内训甲二号
199 第十款 外事
199 依条约若惯行无居住之自由关于外国人之住居及营业等 三十二年七月勅令三五二号
199 同上施行细则 三十二年七月内务省令四二号
199 关于救护并取扱外国人行旅病人行旅死亡人及同伴者之件 三十二年六月内务省令二四号
201 关于保存处分外国人遗产之手续 三十二年七月司法省令四号
203 外国人取扱巡查心得 十八年十月内务省达
212 逃亡犯罪人引渡条例 二十年八月勅令四二号
223 外国人犯罪取扱 七年九月大政官达一二八号
223 关于各官厅雇入外国人不须手续之件 三十二年七月阁令五号
223 雇入外国人不须届出外务省之件 三十二年七月外务省令六号
223 刑事裁判上对于在本邦公使馆佣内国人可发令状执行手续 十六年三月司法省达丙一号
224 外国人雇入并雇继雇止报告之件 二十三年四月内阁训令四号
224 职务上通信于各国在留公使领事之法 十三年十二月太政官达
224 关于自各厅照会在留各国公使之件 十四年六月太政官达五三号
224 关于新条约实施之件 三十一年八月内务省谕告
225 关于逮捕留置外国舰船乘组员之援助法 三十二年三月法律六八号
227 关于外国人署名捺印及无资力证明之件 三十二年三月法律五○号
227 韩国人漂着于本邦时送致之件 三十二年四月内务省训令六号
228 外国人取扱心得 十八年十二月内达无号
237 关于外国人登录之心得方 三十三年一月训令甲二号
237 外国人有营商业于居留地外者时之处分方 二十二年八月内训九号
238 清国人有兴行富籖者时之处分方 二十二八月年内训一○号
238 外国人于游步规程外买取铁道乘车切符时之 取计方 二十二十年七月内训八号
239 关于外国人取扱方并旅券事件之取计方准爱知县伺指令 二十一年二月内训三号
244 关于外国人演说及取缔事件准冨山群马两县伺指令 二十二年三月内训三号
246 诸官省因使雇外国人而关于内国人事故之取扱方 八年七月达文一○○号
247 警察上内外人民有交涉事件时直照会在留其国领事 八年八月达文一○八号
249 关于外国人佩用外国动章记章之件 三十二年六月内训七号
249 外国人犯罪取扱心得 三十二年七月内训一三号
250 外国人居住移转取扱方 三十二年七月内训一○号
251 同上登录誊本抄本交付请求取扱方 三十一年八月内训一八号
251 关于同上交付请求书贴用印纸消印之件 三十二年九月内训甲一号
252 应自外国人差出之愿届书其他警察上须处理之事件之取扱方 三十二年七月内训一四号
252 关于外国人旅券点检之件 三十二年七月内训一五号
253 关于各国领事其他宿泊届之件 三十二年七月内训一六号
253 外国旅券规则 三十三年六月外务省令二号
258 清国劳恸者取缔方 三十二年八月训二○号
258 对于清国人租税赋课之件 三十二年七月内训一二号
259 住居于公使馆外之馆员其从仆取扱方 三十二年二月甲四二号一部长通达
259 关于许与佛国领事及帝国领事之特权之件 三十三年五月训令甲四四号
259 关于许与伊、兰、瑞、诺各国领事及帝国领事之特权之件 三十三年四月训令甲三四号
260 关于许与丁国领事之特权特典及免除之件 三十三年八月训令甲七○号
260 关于许与瑞西国领事之特权特典及免除之件 三十三年九月训令甲七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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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警视厅官制 三十九年四月勅令第七号
2 警视厅处务细则 三十九年四月训令甲第二六号
31 市郡消防组员服务规程 三十七年八月训令甲第三七号
38 市部消防点检规则 三十七年十月训令甲第四四号
38 市部消防出场规程 三十七年六月训令甲第二六号
52 特别召集规程 三十八年十二月训令甲第五五号
62 警部消防士特别任用令 三十八年四月训令第二四七号
63 依警部消防士特别任用令之考试规则 三十八年五月内务省令第一三号
65 消防附属员赏与调查手续 三十八年四月训令甲第一六号
68 消防属员惩戒规程 三十八年四月训令甲第一五号
71 关流通于外国之货币纸币银行券证券伪造变造及摸造之律法 三十八年三月法律第六六号
74 关流通于外国之货币纸币银行券证券伪造变造及摸造物官没之件 三十八年三月内务省令第二号
74 财物之募集其他之件执行心得 三十八年三月厅令第六号
77 游技场取缔规则
82 游技场取缔规则执行须知
86 艺娼妓口入营业取缔规则 三十八年五月厅令第一六号
93 艺娼妓口入营业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三十八年六月训令甲第二六号
96 艺娼妓营业取缔规则 三十八年六月厅令第二一号
98 艺妓营业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三十八年六月训令甲第三○号
101 娼妓健康诊断施行规则 三十八年三月警视厅令第八○号
105 娼妓健康诊断施行规则取扱心得 三十八年三月训令甲第七号
113 肺结核豫防规则 三十七年三月厅令第七号
114 关于肺结核豫防规则之件 三十七年三月告谕第一号
119 明治三十七年二月内务省令第一号关于肺结核豫防之件及关于肺结核豫防规则施行之手续 三十七年三月训令甲第一六号
120 关于清洁保持之取缔规则取扱心得 三十八年四月训令甲第四○号
121 畜舍取缔规则 三十八年三月厅令第一○号
127 畜舍取缔规则取扱心得 三十八年四月训令第一一号
128 仓库及纳屋取缔规则 三十八年十二月厅令第四○号
132 实用新案法 三十八年二月法律第二一号
143 盐专卖法 三十七年十二月法律第一一号
147 卖药税法 三十八年五月法律第七一号
151 病害驱除豫防方法 三十八年二月东京府告示第二三号
162 蚕病豫防法 三十八年二月法律第二二号
168 蚕病豫防法施行规则 三十八年二月农商务省令第七号
183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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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章 司法警察
1 第一款 刑事
1 诸罚例处断法 十四年十二月布告七二号
2 刑法中关于官署之条项适用于公署 二十三年十月法律一○○号
2 决斗罪处分法 二十二年十二月法律三四号
3 违犯命令者处罚之件 二十三年九月法律八四号
3 省厅府县令及警察令所附罚则之件 二十三年九月法律第八四号
3 屋外窃盗律 二十三年十月法律九九号
4 有罪破产者处断法 二十三年十月法律○一号
4 无资格而擅用动章徽章者处分方 二十八年八月勅令一一八号
4 间接国税犯则者之处分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六七号
8 同法施行规则 三十三年三月勅令五二号
10 关于保释及责付之件 十六年十一月司法省达T三一号
11 关于犯人证人等押印之件 十四年十二月司法省达丙一六号
11 对于既决囚之逃走者发付逮捕状之手续 十五年二月司法省达丙六号
17 刑法第六十二条发行令状之件 十四年十二月司法省丙二○号
17 犯罪用物件及赃物公告保存还付之件 十五年五月司法省达丙二○号
18 将犯罪用物件及赃物假付于所有主之件 十五年六月司法省达丙二四号
18 关于勅奏官任及华族带动有位者犯罪处分之件 十五年三月司法省达丙一一号
19 府县会议员之犯罪捕缚方 十二年四月内务省达乙一八号
19 豫审判事留置抅引之被告法 十四年十月布告五九号
20 司法警察事务上使巡查警部代理为之件 十四年十月司法省达甲五号
20 巡查代理警部司法事务取扱时之件 十六年二月司法省达丁九号
20 司法警察官为证人便出廷之件 十五年三月司法省达丙一○号
20 治罪法上官吏为证人呼出于公廷之处分方 十五年六月司法省达丙二二号
21 官吏为证明职务上之事件要呼出之件 十五年十月司法省达丙三二号
21 司法官吏要求使用巡查及兵员之手续 十四年九月太政官达八二号
21 大审院及各裁利所为公廷取缔使用巡查 十四年十月太政官达八六号
22 豫审判事检证时直使用巡查 十四年十二月司法省达一五号
22 罪囚证人并无罪解放者等之旅费日当支给取扱方 九年五月布告六三号
23 刑事证人鉴定人之旅费日当不能塾给之件 十五年六月司法省达丙二五号
24 官吏职务上为刑事裁判之证人其出头于裁判所之旅费日当请求方 十七年六月太政官达五七号
24 刑事上警察官所处分之费用支辨方 十六年十一月司法省达丙九号
24 同件 十七年三月内务省达乙一八号
24 法人于租税及叶烟草专卖有事犯时之件三十三年三月法律五二号
25 司法警察官执务心得 二十六年十月训令甲四二号
49 司法警察官执务手续 二十九年九月日记五三二一号
84 司法警察官于外国人执务心得 三十二年七月训令甲五七号
93 密事探侦之心得 九年六月达无号
93 拘留囚名籍作成之件 三十八年十月训令甲五号
95 罪科报告手续 二十四年十二月训令甲五八号
96 前科取调使用问答纸大分县警察部之照会 二十三年八月警视通知录一五号
96 同上宫城县警察本部之照会 二十二年十月警视通知录二一号
96 同上佐质县警察本部之照会 二十三年十月警视通知录二一号
96 同上茨城县警察部之照会 二十三年十二月警视通知录二七号
96 前科取调方兵库县警察部之照会 二十四年二月警视通知录四号
97 刑事被告人之本籍调查照会于町村役场 二十八年一月一五号二部长通达
97 在监人身上票之取调四区役所或町村役场 二十九年九月通七一号二部达通达
97 盗难届出法 十七年二月告示二号
97 宪兵屯所分屯所于盗难诉回送之取扱 十八年四月二二号
98 盗难届簿册样式 二十三年二月训令甲一号
99 发见盗难物品之诉之取扱 十五年一月达八号
99 搜查上发见被告人之被害者差出盗难届出方 二十八年六月二四一七号东京地方裁判所检事局通知
99 赝货币取扱细目 九年五月达规一三三二号
100 发见伪造货币之诉之取扱 九年十二月达六二号
100 赝造货纸币取扱方 二十六年一月赝番外七号
101 品触发布顺序 十七年二月达八号
102 品触发布手续 十七年三月达二一号
104 医者药店等于请治疗伤痍求药品者不审之节取扱方 十一年四月达乙一六号
104 海军军人军属之犯罪者交付于海军东京军法会议 二十二年十月内训一二号
104 邮便递送人并集配人于邮便物递送配达之途中犯罪时之取计 十八年八月达三六号
105 逃走之在监人捕获时之通牒 二十七年九月训令甲五八号
106 执行拘留状收监状之妇女携带儿子之取扱 十五年七月达六九号
106 应执行拘留状收监状之妇女携带儿子系无籍时则准用前揭之达 十五年十一月达一一二号
106 犯罪人全户拘留时警察署保护财产取扱 十四年五月达五四号
106 同上郡役所及户长役场取扱方 十四年五月达乙三号
106 东京府原籍者于他府县处刑满期有通知时通报于其所在地警察署 二十八年十月达乙四号
107 叙功者犯罪取扱方 二十八年十月通七八号官房一课长通知
107 厅府县令中规定罚则之件 三十二年二月警甲二八号警保局长通牒
108 第二款 押送
108 囚人及刑事被告人押送规则 三十年十一月勅令四一五号
110 囚人及刑事被告人押送细则 三十年十二月内务省令三七号
115 囚人及刑事被告人押送手续 三十一年一月训令甲五号
119 军衙间囚人及刑事被告人押送规则 三十二年十月勅令四○五号
122 检事使递传护送囚人或刑事被告人之件 三十一年二月司法省训令一号
122 检证上带同囚人出张之时巡查护送 十五年六月内务省达乙三五号
123 护送马车巡回规则 三十六年五月训令甲二八号
126 被告人及证据物件受渡心得 十五年二月达一七号
127 军人军属之系警察传递者在东京则宪兵取扱 十六年九月达六一号
127 检事不交付传递状之件 三十一年二月司训令一号
129 囚人及刑事被告在有汽车汽船之地方间押送方 三十一年三月通二一号一部长通达
131 囚人押送线路豫定 三十一年三月通二二号一部长通达
133 第三款 诉讼
133 诉愿法 二十三年十月法律一○五号
137 刑之执行犹豫之法律 三十八年三月法律七○号
139 得犹豫执行之囚人之取扱法 三十八年四月训令一八号
141 行政裁判法 二十三年六月法律四八号
150 法律勅令规定外提起行政诉讼之项目 二十三年十月法律一○六号
150 行政裁判所处务规程 二十三年八月训令一九二号
152 豫纳金手续 二十三年十一月行政裁判所告示二号
153 行政诉答书书式 二十四年七月行政裁判所告示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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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编 通则
1 第七章 会计
1 第一款 会计规程
1 会计法 二十二年二月法律第四号
10 会计法补则 三十三年八月法律第五七号
13 会计规则 二十二年五月勅令第六○号
40 地方税规则 十三年四月大政官布告第一六号
42 诸收入收纳取扱规程 二十六年十一月大藏省训令第四二号
46 请用巡查充用及费用征收并支出方法 二十三年十月内务省训令第三八号
46 内务省及所管厅物品取扱规程 三十三年十月内务省训令第三○号
60 关于府之财务之规程 三十三年三月东京府令第四一号
74 关于府之财务之收支命令委任规程 十三年三月东京府训令第一六号
75 府金库事务取扱规程 三十三年三月东京府训令第一七号
83 关于府费会计之帐簿其他之样式 三十三年十月训令甲第八四号
86 物品取扱细则 三十四年三月训令甲第二一号
97 保管物品取扱规则 三十五年四月训令甲第二○号
101 物品出纳顺序 二十二年九月一六五号
106 违警罪科料金取扱方法 二十七年二月通第二号
107 同上 二十九年三月通第六号
107 府费会计规程 三十三年九月训令甲第七三号
121 地方会计事务取扱顺序及帐簿其他样式 二十七年三月通第三号
212 府费物品会计规程 三十四年三月训令甲第二三号
223 地方费物品会计事务取扱顺序 二十七年三月通第三一号
237 属于府费之物件买入借入及工事施行规程 三十七年三月训令甲第四号
239 属于地方之工事及物件卖买代借时要受总监之认可 三十一年六月训令甲第四七号
239 岁入金取扱手续 三十四年四月甲第二六号
246 收支证书式 三十一年五月通第四一号
269 诸建物小破修缮申请样式 三十一年五月通第五三号
270 审理书答辨提出之件 三十三年十月训令甲第九四号
271 第二款 俸给及给与
271 高等官官等俸给令 二十五年十一月勅令第九六号
283 关于警察署长俸给区别之警察署指定 三十三年十月内务省告示第一○六号
284 地方高等官俸给令 三十三年三月勅令第九三号
286 北海道厅高等官俸给令 三十一年十月勅令第三二○号
288 制任官俸给令 二十四年七月勅令第八三号
289 警视厅警部消防士消防机关士监狱书记看守长俸给令 二十六年三月勅令第一五号
290 岛屿在勤者月手当给与 三十四年四月令第六四号
292 巡查看守俸给令 三十年五月勅令第一四九号
294 巡查看守俸给支给规则 十九年十月内务省训令第二三号
296 依于文官分限令己命休职时之俸给科目设置方法禀请之件 三十二年五月房庶甲第一三四号
297 警察署雇员俸给 三十三年三月训令甲第一九号
298 雇员以下俸给支给规则 三十一年三月训令甲第一五号
298 消防机关手消防调马手俸给规程 三十四年三月训令甲第十八号
300 巡查看守及雇员转勤之际俸给支给方法 二十九年五月通第二五号
301 给仕小使给支给方法 三十三年二月训令第一二号
301 巡查看守宿料给与 二十八年十一月勅令第三三九号
302 巡查给与品及贷与品规则 三十年九月勅令第三三九号
304 巡查给与品及贷与品支给规则 三十一年五月训令甲第四六号
308 巡查被服受渡取扱方法 二十八年通第二四号
309 巡查制服用?支给支给方法 二十八年通第二五号
309 巡查给与品及贷与品出纳规程 三十四年三月训令第二二四号
315 佣人给与及贷与品规则 三十四年四月训令甲第三一号
319 巡查看守特别手当支给规则 三十三年三月训令甲第一五号
320 佣人被服支给规则 三十四年三月训令甲第一三号
327 宿料支给规则 二十年四月训令甲第三一号
328 贿料支给规则 三十二年二月勅令甲第一号
329 临时贿支给食事时间标准 二十四年五月通知录第一六号
330 巡查派出所驻在所消耗品费支给规则 二十八年三月训令甲第一六号
331 消防组员及火之见番手当支给规则 三十四年三月训令甲第一六号
333 在于乘马本分之官职者饲马料支给 二十一年四月训令第一八号
334 依于私设铁道条例之乘车券交付方法 三十二年十二月训令甲第九一号
336 留置外国人食料支给方法 二十四年六月通知录第二一号
337 外勤巡查当直贿料 二十四年七月通知录第二五号
338 巡查转署时其月支给之靴价支给方法 二十七年十月通第九七号
339 厅员乘车手续 三十二年四月通第三三号
340 在于豫后备军籍之巡查看守当战时事变召集之际休职之件 二十七年七月勅令第八八号
341 第三款 旅费
341 内国旅费规则 三十年九月勅令第三三三号
344 警察官吏及其他内国旅费概则 三十年十月内务省令第七号
347 公务或囚人护送之警察官吏汽车费支给 二十二年二月训令第二号
347 所命内国及外国出张者之旅费概算渡之件 二十二年十一月勅令第一二一号
347 警察官吏受持区内巡回日当月额等节减处分后报告之件 三十年六月内务省训令第一二号
348 汽车哩程之件 三十五年十一月通第二八八号
348 警部以下月额旅费支给规则 三十四年六月训令甲第五一号
350 内国旅费规则上陆路里程计算方法 三十一年八月通第七五号
351 依于私设铁道条例应携带乘车券请求方法 二十年六月训令甲第五一号
353 日本铁道会社乘车券使用心得 二十一年八月训令甲第三一号
353 内国旅费规则中对于实费拂及割增请求上申方法 三十年十月通第一○七号
353 官线铁道掏摸犯尾追时应使用之乘车证请取方法 三十一年六月第一七二号
354 官线铁道无赁乘车证使用区域 三十一年六月第一八○号
354 第四款 地方费调查委员
355 地方费调查委员事务规程 二十三年四月训令甲第六号
第1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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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六款 交通
1 第一项 道路及桥梁渡津附土地收用
1 东京市区改委正员会阻织权限 二十九年七月勅令二七九号
4 道路扫除之条目 五年十月布告三二五号
5 渡船场出船揭示之件 六年五月大藏省达七五号
5 揭示于川场及赁钱受取所之桥梁渡船赁额之件 八年七月内务省达甲一六号
5 关于警部巡查渡船赁钱之件 九年三月内务省达甲四号
5 关于桥梁渡律军队进行赁钱之件 十三年四月内务省乙第一七号
6 关于宪兵桥梁渡律道路通行赁钱之件 十四年三月内务省达乙六二号
6 同上对于邮便脚夫之件 十五年三月内务省达乙一八号
6 同上关于电信配达之件 十五年十二月内务省乙六六号
7 同上对于携带印鉴邮便脚夫之件 十六年六月内务省达乙三一号
8 同上对于携带印鉴电报配达人之件 二十一年十二月内务省训令二七号
9 对于携带印鉴处理电信配达人之件 二十四年五月内务省训令六号
9 关于同上服装消防组员之件 二十七年六月内务省训令一二号
10 道路取缔规则 三十三年六月厅令二五号
18 道路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三十三年六月训令甲五九号
33 关于手挽函形小车之件 三十三年十月通一四六号二部长通牒
34 关于道路保持等规则 三十三年六月东京府令六七号
37 道路取缔规则执行心得中解释方 三十三年七月通九二号部长通牒
37 报告荷牛马军之驭者牵夫不遵守规则规定之件 三十三年六月训令甲五七号
38 关于交通取缔之件 三十四年四月训令甲三五号
39 关于交通取缔之告谕 三十四年四月告谕三号
40 关于交通上发布告谕及通牒 三十四年四月通七二号二部长通牒
40 取缔轩楹之件 三十六年四月通六三号二部长通牒
41 取缔道路之件 三十六年六月通一四九号二部长通牒
42 夜间无灯火牵军马特例之件 三十六年八月二一二号二部长通牒
43 使用道路之件 三十七年七月通第一六五号
43 交通之际预防途上冲突心得方 三十二年二月告示九号
45 人道车马道之区别 十六年九月东京府告示
45 同上之件 二十三年三月东京府告示
45 同上之件 二十一年九月东京府告示
48 道路修缮请负人迷惑沿道住民之取缔法 二十九年九月通知一之二甲二一八号
49 取缔通路工事之件 三十七年二月警视通知录第二五号
49 邮便线路往来止报知本厅同时报知东京邮便局之件 三十年十二月训令甲八一号
56 同上马车送时线路变更 三十一年十二月训令甲九七号
57 同上 三十二年七月训令甲五六号
57 同上小包邮便物递送时线路变更 三十三年二月训令甲一一号
58 往来止及牛马诸车止之场所出火之际消防官通行 十八年十二月达七四号
58 通行止之场所第一宪兵队通报之件 三十三年八月通一○四号二部长通牒
59 关于街灯建设取缔之件 三十三年八月通一○五号二部长通牒
59 街灯与标灯区别之件 三十三年八月通一○六号二部长通牒
60 关于建设街灯许可之件 三十四年十一月通三二四号二部长通牒
60 取缔街灯点火之件 三十五年六月通一四八号二部长通牒
61 运般土石灰类取缔之件 三十六年十二月通第三七二号二部长通通
62 道路通行危险之场所宜设置绳张及假围等方 十七年九月东京府达丙四四号
62 人民私费开设之道务桥梁渡律等警察官囚人等通行无赁 十九年三月东京府布达甲三五号
62 和田仓马场先樱田三门内囚人及传染病者其尸死等通行禁止 二十四年八月二七号警视通知录
63 常修缮道路或下水等工事往来禁止之际夜中揭灯 二十五年十月通知录第三○号检查本部长通达
63 道路往来禁止之际邮便递送集配人并电信集配人通行免许 三十年二月东京府训令甲三号
63 水道铁管敷设迹道路修缮时照会东京市土木课 三十二年一月通一号二部长通牒
64 着用制服之警察官及护送囚人之看守押丁并囚人等私设之桥梁渡律无赁通行 十九年三月达一五号
64 虽道路往来及车行禁止之场所而邮便递送人及集配人并电报集配人等亦得通行 二十九年十二月训令甲口五号
64 关于乘用邮便马车及自转车之电报配达人取缔之件 三十七年十二月通三○五号
65 河岸地规则 九年九月东京府布达甲九六号
67 土地取用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二九号
71 第二项 公园
71 公园揭示 十五年一月警视厅番外达
73 招魂社内虽禁止车马然仅以小儿车为制限外 十二年四月警视厅番外达
73 第三项 通信
73 邮便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五四号
78 铁道船舶邮便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五六号
81 电信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五九号
86 军用电信法 二十七年法律五号
88 保护海底电信线万国联合条约 十八年七月布告一七号
90 保护海底电信线万国联合条约罚则 十八年七月太政官布告一八号
91 电信电话线私设条规 二十二年三月递信省令四号
94 限于官厅不拘电话加入区域使加入电话交换之件 三十三年九月递信省令六六号
95 第四项 铁道
95 铁道营业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六五号
99 私设铁道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六四号
103 私设铁道集车手续 三十三年八月陆军省告示一五号
106 依私设铁道法警察官吏囚徒及监守官吏之乘车通券雏形 三十三年八月训令甲九六号
108 关于铁道事故之规定 三十三年八月递信省令二九号
111 关于铁道事故届出报告之件 三十三年十一月训令甲九一号
112 铁道事故报告之件 三十三年十一月通一五六号二部长通牒
112 关于铁道取缔法 三十三年十二月一丙六二一号一部长通牒
113 电气铁道取缔规则 三十六年八月厅令三二号
121 电车连结使用之件通牒 三十八年四月通一二二号二部长通牒
122 电气铁道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三十六年八月训令甲三一号
130 报告电车事故之件 三十六年十一月通第三一八号
132 电车进行停止之件 三十七年六月通第一五八号
133 电车天井外之广告关系通牒 三十八年二月通第三五号
134 电气铁道事故届出之件通牒 三十八年七月通第二二四号
135 电气铁道监视报告之件 三十八年十二月通第三三八号第三部长通牒
第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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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编 通则
1 第二章 事务规程
1 第四款 电信及非常报知机
1 电信系勤务心得 二十三年十月训令甲七五号
6 电信发出心得 二十年六月训令甲四八号
7 发于管外之电信注意 二十八年六月训令丙五号
7 非常报知机经理心得 二十六年十二月训令五八号
11 非常报知机经理次序 二十四年十二月通达巡本甲二○二号
14 电信系应援组合 三十三年二月训令甲九号
14 官厅用电信电话规程 三十三年九月递信省令五一号
17 限于官厅不拘电话加入区域得令加入于电话交换之件 三十三年九月递信省令六六号
18 第五款 印章
18 官吏公务上使用印章之件 三十一年五月阁令五号
18 印章及印鉴规程 二十三年五月训令甲三八号
20 药品监视员携带证票 二十三年十一月告示二六号
20 戳于出纳官吏之取扱杂部金拂込书及引出切符之印章官印使用 三十一年八月通八○号
21 料检查官吏携带证票 三十四年十二月告示一七八号
21 参考品陈列所规程 三十六年五月训令二一号
23 第三章 管辖配置附允请派出
23 第一款 部署
23 关于警察署配置及名称之件 十年一月内务省达乙五号
24 关于呈报警察署分署位置区划之件 十五年二月内务省达乙一○号
25 于派出所内对于见张勤务之心得 三十二年甲一七三号
26 同 司法省令达 十六年一月司法省达丙三号
26 府厅县巡查定员 二十九年四月勅令一四八号
27 关于有居住于官厅地官用地之构内者时警察官入内视查之件 七年七月太政官达八八号
27 同于各地方亦适用之件 十年二月太政官达三○号
31 宪兵警察区各屯所巡察区 三十九年六月通四一号
31 警察署所辖区域表 二十六年四月告示一六号
31 警察署警察分署配置并人员表 三十五年四月训令甲二三号
36 关于巡查配置及勤务之件 三十六年四月内务省训令七号
36 第一部巡查部长及巡查并警察书记配置表 三十五年四月训令甲二四号
38 外国语通辩巡查配置并人员表 三十五年五月训令甲三三二号
40 置骑马系巡查于第一部第二课之件 三十六年九月训令三六号
40 消防本分署所辖表 二十二年十一月告示九号
40 消防出张所名称并位置 三十六年三月训令一四号
40 消防署及消防分署人员表 三十六年三月训令第一五号
41 消防机关中专掌喇叭者令兼掌旗手
45 消防分遣所改称并水管配置所标札样式 三十三年一月训令一号
46 置消防调马手于消防分署 三十一年十二月训令甲九五号
46 市部消防器械器具配置表并市部水防器械器具配置表 三十六年五月训令甲二二号
52 第二款 消防组
52 消防组规则 二十七年二月勅令一五号
55 消防组规则施行细则 二十七年五月厅令二六号
59 消防分署处务规程 三十五年十二月训令甲六三号
63 郡部消防事务细则 二十七年五月训令甲二九号
67 设置消防组之町村及其组数 二十七年五月厅令二七号
68 北丰岛郡南千住町消防组兼掌大桥水灾警防之事务 三十一年二月厅令九号
68 废止水防组 三十二年三月训令二三号
68 依水火灾之情况町村长得请求消防组之应援二十七年五月训令乙二号
68 禁市内设置私立消防 二十七年五月厅令二八号
68 市内之井及泉水调查法 三十二年七月告示六七号
69 消防组规则施行细则第七条中限用消防手为担当者 二十七年六月通六三号
69 消防报员消防及演习等之际人民私设之道路桥梁渡津通行无赁 二十七年七月训令五三号
69 蒸汽唧筒及市部消防组郡部出火应援区域 二十七年八月通八五号
71 町村消防组非郡吏及町村长之要求不出场于水防 二十七年十二月通一○四号
71 消防组应援区域町村名警察署互相通牒 二十九年三月通五号
72 第三款 允请派出
72 依请愿关于巡查配置之件 十四年四月内务省达乙二二号
72 请愿派出勤务巡查部长配置及其计算之件 三十五年四月训令甲二六号
73 巡查派出请愿规则 三十年三月告示一五号
74 巡查派出请愿费用之件 三十五年三月告示五五号
75 从国库金取扱所出张场请求防护盗难等巡查派出 二十年一月训令甲一号
75 当租税滞纳处分之际财产差押巡查立会 二十四年八月训令甲三九号
76 第四章 服制及徽章
76 第一款 服制
76 警察官及消防官服制 二十三年七月勅令一二三号
84 警察官及消防官服装规则 二十三年七月内务省训令二七号
89 巡查服制 二十九年十一月训令三六八号
91 台湾总督府北海道厅巡查服制 三十年一月勅令三号
91 巡查服装规则 二十九年十一月内务省训令一一号
93 巡查冬衣夏袴着用之件 三十二年六月内务训令一八号
93 警察官及消防官带剑制 二十二年十二月勅令一二二号
96 巡查带剑 十五年十二月太政官达六三号
96 关于巡查带剑调制之件 十五年十二月内务省达乙七一号
97 巡查带剑心得法 十七年内务省达乙三号
98 对外国人及本国兵士关于巡查拔剑之件 十七年一月内务省训令无号
98 警视官吏服装规则 十八年十一月达六六号
99 服制调制心得 二十三年七月决议无号
100 警察官消防官外套里色一定 三十三年一月官一四号
101 警察官消防官夜会其他厅员旅行等送迎时服装心得 二十七年十月内训七号
101 警察官吏消防官及监狱官吏日覆方法 三十二年六月内训五号
101 警部补以上夏服着用之件 二十三年十月警本发五○号
101 禁一般人民着类似消防组之服装 二十一年二月告示二号
102 扫除监视吏员服制 三十三年三月内务省训令三号
103 行幸启及供奉勅使警备等时警察官礼装着用方法 三十二年四月宫内次官通牒
104 消防机关手消防调马手服制图例 三十三年五月训令甲五○号
108 第二款 徽章
108 警部长以下提灯徽章 十五年二月太政官达一六号
109 巡查提灯徽章 十年三月太政官达三三号
109 水上警察旗制式 三十二年七月内务省训令二七号
111 警视厅并总监以下旗提灯徽章 二十五年六月训令二六号
113 于郡部警部消防出场时携带警部所用之小旗二十七年五月训令甲四六号
114 消防官出火场用帽覆徽章 二十四年十月训令甲四三号
114 警察官及消防官鞍褥图例 二十八年五月训令甲三二号
115 巡查驻在所揭出之标灯 二十九年三月训令甲一○号
115 关于警察官署门标之件 三十五年六月内务省训令一三号
第1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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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编 通则
1 第一章 宪法法例及议会
1 第一款 宪法及法例
1 宪法发布勅语 二年二月
2 宪法 二十二年二月
11 法例 三十一年法律一○号
17 第二款 议会
17 众议院议员选举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七三号
39 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施行令 三十四年十月勅令一八六号
46 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罚则补则 二十三年五月法律四○号
47 渎职法 二十四年四月法律三七号
47 府县制 三十二年三月法律六四号
60 郡制 三十二年三月法律六五号
71 市町村制 二十一年五月法律三九号
112 市町村会议员选举罚则 二十三年四月法律一号
115 议会并议员保护法 二十二年十一月法律第二八号
第8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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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编 警察
1 第一章 高等警察
1 第一款 集会结社及演说
1 治安警察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三六号
8 关于同法第十八条适用之报告方法 三十三年三月内务大臣训二三九号
8 豫戒令 二十五年一月勅令二二号
11 于官吏职务外政事上意见演说之取缔 二十七年四月训令一号
12 消防司令官不得临政谈集会或加入其社 十四年四十二月达番外
12 于街路公园等紊乱风俗或类于政谈演说之取缔 二十六年四月警察令一一号
12 第二款 出版物
12 新闻纸条例 二十年十二月勅令七五号
20 著作权法 三十二年三月法律一二九号
30 出版法 二十六年四月法律一五号
37 依于新闻纸条例及出版法关于差押处分之件 二十九年二月内务省训令二号
37 弘历严禁之件 三年太政官达无号
38 关于本历并略历颁布之件 十五年四月太政官布达八号
38 关于一枚摺略历之件 二十三年十月文部省令二号
40 关于著作权法施行之件 三十二年六月勅令三一四号
41 关于同上检印申请及届出之件 三十二年六月内务省令第二六号
51 关于著作权登录之规定 三十二年二月内务省令第二八号
55 关于著作权者不明之著作物之件 三十二年六月内务省令二七号
55 关于官厅出版物注意之件 二十五年三月内务省训令第六号
55 关于出版之愿届书式 三十二年七月内务省告示八○号
58 关于版权让受买受之件 二十八年四月内务省令第二号
60 新闻纸及出版物处分内规 三十六年内第五号
61 关于新闻纸杂志杂报记事当要讯问场合移牒于第三局之件 二十八年二月训令甲六号
62 新闻纸杂志发卖转卖及纵览所营业者届出规则 二十八年五月厅令第一四号
63 对于新闻纸杂志发费转卖及纵览所营业届出取扱方法 二十八年五月训令甲二八号
64 新闻纸记事正误辨驳及揭载手续 三十一年五月内训第六号
65 关于著作权法施行届出目录簿阅览时期 三十二年七月告示六○号
65 在官者官中之事务登载于新闻纸之件六年四月太政官达一三一号
65 第三款 御肖像御纹章御陵墓
65 关于至尊御写真之件 二十五年十一月内务大臣令七四一号
67 关于御肖像之件 三十一年二月内务省谕告
67 关于菊御纹章之件 四年六月布告
69 于会符榜示杭等禁画禁里御用之文字菊章等之件 元年三月布告
69 主上御写真卖买取缔方法 七年四月达安二二号
69 动章记章类似标章佩用禁止之件 二十八年九月训令甲五三号
70 同上 二十八年七月第八五号
71 画纷敷于菊御纹章卖品者之取缔 十三年四月东京府达丙二七号
73 就菊御纹章取缔标准 二十七年十二日三部长通牒一一七号
73 贵族院众议院及议员并事务员徽章二十八年十二月通一○七号三部长通知
74 关于御陵及御墓取缔 三十年四月通牒甲二三号
75 商品商品容器封皮引札广告看板等物件滥用帝室御用东宫御用宫内省御用及其他皇室御用之文字者取缔之件 三十四年十二月内务省训令二○号
75 就于同上注意之件
76 第二章 行政警察
76 第一款 安宁
76 第一项 行政
76 行政执行法 三十三年六月法律第八四号
78 行政执行法施行令 三十三年六月勅令二五三号
80 行政执行法施行心得 三十三年七月训令甲第六一号
97 第二项 违警罪
97 违警罪即决例 十八年九月布告三一号
98 陆军军人军属违警罪处分例 十九年五月勅令四四号
99 海军军人军属违警罪处分例 二十二年十月法律令二五号
101 关于违警罪目之件 十四年八月太政官达七七号
101 各地方违警罪目设定公达心得之件 四年十一月内务省番外号
101 关于夜中无灯火之件 十五年四月太政官达二二号
101 关于军人违警罪处分之件 十六年八月司法省令丙六号
102 关于违警罪裁判言渡书之誊本拔书等下付费用之件 十八年十二月司法省令丙一○号
102 违警罪目 十四年十二月布达甲六○号
105 违警罪处分手续 十八年十月第二局通知
120 系官吏公吏告发违警罪处分 二十七年九月通九○号二部长通知
120 嘱托违警罪言渡书送达之场合科料金领收纳付取扱手续 二十六年十月九○通官房三部长通知
121 违警罪被告人正式裁判请求时科科金保证金送付方法 二十九年四月通二二号部长通知
123 同上 二十二年十月九二号二部长通知
125 指定监狱署之件 三十五年十一月通二八七号
125 诸税则违反者处分时宣告书之誊本回送于东京府 二十年二月训令甲五号
125 刑法第四百二十七条第十及明治十九年内务省令第十九条第一条乃至第四条之违犯者处分之时通知于本籍地 二十二年七月内训第七号
126 即决处分海军军人军属时通知于所属长官 三十年五月海军省令令一号
126 第三项 监视
126 监视票及旅券 十五年三月内务省令一号
136 关于监视票及旅力之件 十五年二内务省令乙三一号
137 刑罚附则 二十四年十二月布告六七号
142 依宪法第八条俘虏处罚之件 三十七年十月勅令二五二号
143 被监视者移动报告手续 三十四令十二月训令甲七○号
146 当附于监视者之住所有无及引取人之身元调查之件 二十七号九月训令甲五九号
148 埼玉县外三县被监视人当府下旅行中因天灾等事淹滞证书请求时通报方法 二十八年四月月令第四○号
149 监视并特别监视取扱手续
163 第四项 民籍及视察
163 户籍法 三十一年六月法律一二号
221 国籍法 三十二年三月法律六六号
227 宿泊届及其他之件 三十二年七月内务省令令三号
230 警察官署登录事故通知于户籍吏之件 三十二年七月内务训令二五号
231 寄留者届出方法 十九年九月内务省令第一九号
232 同郡区内寄留届出方法 二十一年二月东京府令二五号
232 户口调查规则 五十九年四月训令甲一七号
260 户口调查手续 三十年十月通一○一号
262 宅地番号户主之名札揭出之件 二十九年七月通四七号之二
262 警番号札贴付之件 二十九年七月通五四号
263 标札心得 九年甲一四四号
266 关于巡查部长户口调查之件 三十三年四月一甲六八号
266 府下户籍调时限于皇族之处自各家令通知 九年一月达七号
267 浮浪者视察手续 三十年十一月内训第一二号
268 壮士取缔方法之申告 二十五年六月告示五号
268 壮士取缔方法 二十二年六月内训二号
269 卫生营业视察手续 三十年十月通一○○号
第16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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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五项 测量
1 陆地测量标条例 二十三年三月法律二三号
3 水路测量条例 二十三年五月法律三八号
4 陆地测量标条例施行细则 二十八年八月陆军省令一七号
5 航路标识条例 二十一年十月勅令六七号
6 陆地测量诸标保管规程 二十八年九月训令甲五一号
7 从陆地测量标保管规程报告 二十九年十月通第八四号
7 毁弃移转诸测量标议等之制裁 二十七年七月厅令三八号
8 第六项 车马
8 关于车马行逢时避让之件 十八年二月陆军省乙第二二号
9 人力车管业取缔规则 二十二年四月警察令一九号
18 人力车取缔规则中自用人力车挽夫遵守条项 二十二年九月警察令二七号
19 人力车营业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二年九月训令甲五七号
35 人力车营业规则取扱之件 三十五年十一月通二九四号
36 人力车挽夫免许证下付愿取扱之件 三十七年二月通第二四号
36 乘合马车营业取缔规则 二十二年十月警察令第三○号
54 乘合马车取缔规则中自用马车驭者遵守条项 二十二年十二月警察令三六号
54 乘合马车营业收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八年三月训令甲第五号
66 荷车取缔规则 三十一年十一月厅令三二号
70 荷车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三十一年十一月训令甲第八五号
71 自转车取缔规则 三十四年十月厅令第六一号
73 关于自转车取缔之件 三十四年十月通六三号
74 第七项 水路及沿水
74 水先法 三十二年三月法律六三号
78 水上取缔规则 二十一年十一月警察令一六号
87 水上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四年十月训令四四号
89 河川法 二十九年四月法律一七号
105 河川法施行规程 二十九年六月勅令二三六号
108 河川法第四十七条之命令 三十三年七月勅令三○○号
110 依河川法罚则之件 三十三年四月勅令一四八号
111 关于河川行政监督之件 二十九年六月勅二三五号
113 砂防法 二十年三月法律九号
123 关于砂防上行政监督之件 三十一年一月勅令一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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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编 通则
1 第五章 服务及教习
1 第二款 警卫
1 途上警卫配置心得 三十三年九月训令甲七六号
3 行幸行启御发辇信号骑马警部先乘之件 三十一年十一月一六八号
4 行幸启之际应使拜观人得尽拜观之荣之件 三十六年六月训令甲二六号
4 行启卤簿御治定之件 三十六年十二月一甲第一八九号
6 皇太子殿下并各亲王殿下御微行时巡查之注意 二十五年十月内训三号
7 东宫殿下御游行时御警卫之注意 三十一年六月第一部长通达一○七号
7 行幸行启时诸学校生徒洋装妇人敬礼法 三十四年十一月本部长通达
8 行幸行启时外国人敬礼方法 二十六年二月通达巡本发第三三号
8 行幸行启时御者马丁脱帽之件 二十六年十二月对赤坂署长第二部问答
9 各大臣通行之际取缔方注意 二十九年十月二发第二二二号通达
9 关于行幸启途上御警卫宽严务要协宜之件 三十二年六月内务训令五八二号
15 第三款 住所
15 官舍贷渡规程 三十二年三月训令甲第一七号
17 警察官消防官居住规程 三十二年四月训令甲第四号
18 巡查合宿所取缔规则 二十八年七月发一九三号
26 第四款 礼式
26 警察礼式 二十四年八月内务省令十五号
33 水上警察礼式 三十三年五月内务省训令一四号
35 警察消防及监狱官吏相互行礼方法 二十七年十月内训第八四号
36 警察官消防官及监狱官对于上官之称呼 三十二年一月内训第二号
36 警察官吏对于宪兵行礼方法之件 三十三年九月内训一二号
36 同上 三十三年九月一之二第二百一号
37 水上巡逻船乘组礼式须知 十九年十一月训令甲第六一号
39 市部消防礼式 三十四年一月训令甲第四号
47 关于礼式之件 三十四年六月甲第一百○八号
48 消防初出式次序 三十二年十二月训令甲第百○二号
51 第五款 会议
51 警察署长会议规则 三十二年一月训令甲第一号
53 警察署长面会议规则 三十二年二月训令甲第七号
55 消防官会议规则 三十二年七月训令甲第五九号
56 警察署会议规则 二十年四月训令甲三三号
57 谘问会规则 二十年四月训令甲三三号
59 会计事务会议规则 三十一年五月训令甲四四号
61 第六款 杂
61 部局署员管内旅行豫受认许 二十六年十月训令四五号
61 同上之件
62 警察巡查关于受领寄赠金品之件
62 第五章 身分
62 第一款 任免
62 文官分限令 三十二年三月勅令第六二号
66 文官任用令 三十二年三月勅令第六一号
69 文官试验规则 三十六年十月勅令第一九七号
73 警视特别任用 三十二年一月勅令第三号
73 郡区长典狱警视特别任用 二十四年十一月勅令二三七号
73 府县置警视之件
74 应置警视之府县警察署指定之件 三十三年五月内务省告示四八号
79 同上之件 三十五年五月内务省告示三四号
79 北海道厅警视特别任用 三十年四月勅令第九○号
80 警视厅典狱特别任用 二十八年七月勅令第百○一号
80 警部监狱书记看守长特别任用令 三十年六月勅令第二百○五号
81 警察监狱学校干事特别任用之件 三十二年四月勅令第一五八号
81 厅府县及集治监判任官中月俸未满十二圆者之特别任用 二十六年十月勅令第一九六号
82 陆军准士官下士文官采用规则 二十年十二月勅令第八三号
83 巡查采用规则 二十四年九月内务训令二一号
89 巡查采用规则中适用之件 三十年十二月内务训令二六号
89 巡查志愿者不采用征兵者采用之件 三十三年三月警甲第九号
90 巡查看守考试规程 三十年七月内务训令第一四号
91 巡查看守待遇 二十四年八月勅令第一七○号
91 巡查采用手续 二十四年十月训令第四八号
93 巡查志愿书式 三十三年十一月告示八五号
97 有巡查精勤书者志愿时省略体格检查之件 三十一年五月第一部长通达八四号
97 通辩巡查试验规程 三十四年四月训令第四九号
98 通辩巡查试验期日之件 三十四年四月通达六五号
98 关于巡查志愿人荐举之件 三十四年十一月一甲二○六号
99 巡查志愿人荐举内规
100 消防附属员采用规则 三十六年五月训令甲第二○号
107 巡查看守考试细则 三十一年五月训令甲三八号
114 巡查看守考试手续 三十一年五月通第五五号
115 警察雇员采用手续 三十二年五月训令第四三号
116 属于府费开支之雇员改称书记 三十三年五月训令第四五号
116 关于从事会计事务雇员之进退 三十三年三月第一部长通达
116 警察书记分掌事务记载方法 三十三年六月一之二第百九号
117 判任官以下转任系换等申禀之时协议本人在职之局部署长 十四年七月达不列号
117 岁入征收官及岁入征收分任收入官吏岁入岁出外现金出纳官吏物品会计官吏不用辞令之件 三十三年四月训令甲第三九号
117 分任收入官吏岁入岁出外现金出纳官吏物品会计官吏(以上际系警察分署长之分)检疫事务分所长检疫委员药品监视员等于转勤之时未受解职之辞令从事职务方法 三十三年九月官房主事通牒
118 扫除巡查采用规则 三十三年三月府令第三十二号
120 办理巡查看守免职须知 二十三年内训一号
122 在豫备后备军籍之巡查看守召集时命其休职 二十七年七月训令甲五五号
122 第二款 赏罚
122 褒赏条例 十四年十二月大政官布告六三号
124 辨理褒章条例手续 二十七年一月内阁一号
126 警察赏与规则施行细则 三十二年十月内务省令第二五号
127 警察赏与申请须知 三十二年十二月训令第十九号
132 文官惩戒令 三十二年三月勅令第六三号
138 巡查惩罚例 九年八月内务省乙第九号
139 辨理惩罚须知 三十二年十一月训令甲八一号
141 巡查看守精勤证书授与规则 三十二年五月内务省训令二一号
144 巡查看守精勤证书申请须知 三十二年十月训令六八号
145 第三款 恩给扶助附恤救
145 官吏恩给法 二十三年六月法律四三号
151 官吏恩给法施行规则 二十三年七月阁令三号
156 官吏职务上伤痍疗治料给与 二十五年九月勅令八○号
156 官吏遗族扶助法 二十三年六月法律四四号
160 官吏遗族抉法助施行规则 二十三年七月阁令四号
163 官吏恩给法及官吏遗族扶助法补则 二十九年三月法律三六号
165 同?施行规则 二十九年三月阁令二号
166 行政处分上关于恩给扶助料之权利之恩给局裁决手续 二十四年六月阁令二号
167 判任以上文官退官赐金给与 二十三年六月勅令九八号
168 巡查看守给助例 十五年七月太政官染四一号
172 巡查看守助给例施行细则 二十四十年二月训令甲五二号
180 巡查着守给助例中年金支给方法 二十年四月内务省训令二三号
181 巡查看守退隐料及遗族扶助料法 三十四年七月法律三八号
188 同上施行期日之件 三十四年七月勅令一四七号
188 同上施行令 三十年四月七勅令一四八号
192 巡查看守退隐料及遗族扶助料施行令属于内阁恩给局长掌管之巡查看守退隐料及遗族扶料取扱规程 三十四年八月阁令第一号
197 退隐料一时金扶助料额计算书之件 三十四年八月内阁恩给局长通牒
198 依明治三十四年法律第三八号应受退隐料者任用于判任官待遇以上之职时俸给额等通报之件 三十四年八月内务省训令第一三号
198 关于巡查看守退隐料及遗族扶助料并一时金请求书式之件 三十四年八月第一部长第四部长通达
203 给与金取扱手续 三十四年训令甲六八号
205 关于巡查看守给助之件 十五年十二月内务省达乙六八号
205 同 退职之际一时慰劳金支给 十五年七月太政官达四二号
206 同 免职之际一时慰劳金支给 十五年十二月太政官达六六号
206 同 关于施行之件 十九年二月内务省达甲七号
206 同件 二十年四月内务省训令二三号
207 关于巡查满年赐金之件 十二年五月内务省达乙二五号
207 同件 十五年一月内务省达乙第三号
207 同件 十五年八月内务省达第四五号
207 同?件 二十六年四月内务省训令第四号
208 为水火防御死伤巡查吊条扶助疗治料 十二年十二月太政官达五五号
208 受扶助料之巡查看守卖捌之件 八十年月内务省达甲第三七号
208 从事于传染病豫防官吏及佣员手当给与之件 二十八年八月勅令七一号
209 从事于传染病豫防救治感染死亡者之手当 十九年八月内务省训令五九八号
210 从事于传染病豫防救治感染死亡者手当金下付方具申之时附记之事项 十九年十月内训九号
210 备使流行病豫防救济之医师以下感染及死亡手当规则 十年十二月太政官达八九号
213 官吏准官吏职务上流行感挂或死亡手当支给 十九年七月阁令二三号
213 警察及监狱佣员之吊祭扶助料疗治料 二十年九月内务省训令四二号
214 从事于传染病豫防救治者疗治料 三十三年四月勅令一四一号
214 有一般人民巡查同样劳动者吊祭扶助及疗治料 十五年十二月太政官达六七号
215 市部消防给助例 三十二年八月训令甲六二号
217 同上死伤给助并退职手当申请手续 三十二年八月训示二号
218 警视局官吏死伤吊慰法 十一年七月达无号
220 恤救规则 八年十二月太政官达一六二号
221 穷民恤救申请调查简条 八年七月内务省达乙八五号
225 第四款 休暇疾病及忌服
225 官员父母祭日休暇 六年九月太政官达第三一八号
226 巡查看守休暇规则 十八年九月达第四二号
228 忌服达虑引笼届书书式 十四年十二月达第一二九号
230 判任官以下引笼至于九十日时从所处长官届出 二十五年七月训令第二八号
230 赐暇取扱心得 二十八年三月通第一七号
231 第五款 身分证
231 巡查看守身分明细表 二十二年十月训令第六九号
231 对于他府县之巡查看守证明书请求之取计 二十二年九月训令第六七号
232 第六款 杂
232 新年三大节其他不参届并贺表差出方 二十九年二月内务训第一号
234 新年纪元节天长节判任官判任待退者参贺次第 三十二年十二月训令甲第九七号
237 参贺者着服之件 三十二年十二月通第一四三号
237 警察官消防官巡查为制规之服装者宫城及其他诸御门无印鉴通行 二十二年十月训令甲第七六号
第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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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编 通则
1 第五章 服务
1 第一款 服务及教习
1 官吏服务规律 二十年七月勅令三九号
3 行政警察规则 八年三月大政官达二九号
10 警察巡阅规则 二十年六月内务省训令三六号
13 卫士长卫士副长卫生服务规则 三十二年十月内务省令五三号
15 巡查配置及勤务规则 三十年七月内务省训令一六号
17 同北海道厅北海道集治监适用之件 三十年十二月内务省训令二六号
18 各官厅执务时间 十五年一月阁令六号
18 巡查训授例 十九年四月内务省训令一二五号
21 于训授场容装之件 三十三年六月一之二第一二三第一部长通达
22 巡查检点规则 三十三年五月内务省训令一五号
38 消防组检点规则 三十三年五月内务省训令一六号
39 消防官及看守长以下看守礼式并警察官吏行礼心得 十九年十月训令五五号
39 警察署长以下巡视规程 三十五年六月训令四一号
51 系于警部以下巡视规程 三十四年六月甲一○九号
51 警卫主任警部巡视规程 三十二年四月训令甲三六号
53 巡查部长勤务规程 三十五年四月训令二十七号
57 骑马系巡查勤务规程 三十六年十一月训令四八号
61 消防官巡视规程 三十二年十月训令甲五四号
66 消防士而以警部兼任之者建造物制造所申告方法 三十二年六月通六四号
69 消防训示规程 三十二年十月训令甲七七号
72 巡查部长增员及配置人员之件 三十四年五月训令甲四四号
73 巡查部长之配置及勤务方法之件 三十四年五月甲九八号
74 关于巡查部长办理事务之件 三十三年三月甲五三号
75 出火场增集消防附属员解散规程 三十四年四月训令三八号
76 巡查服务心得 二十二年八月训令四九号
95 关于巡查手帖之件 三十三年八月训令第六六号
96 巡查派出所巡查驻在所区画构成及外勤巡查勤务要则 二十七年五月训令第三六号
120 视察专务巡查勤务时间宿直贿料之支给 二十六年六月警察署长通五五号
121 在巡查派出所内见张勤务之件 三十二年七月内训令九号
121 巡查巡行线路监查手续 三十年十月第一○三号
122 关于巡查派出所内见张之件 三十三年三月甲第二八号
122 派出所二人勤务时巡查巡回之件 三十三年九月一之二第一八三号
124 巡查宿所标札之件 三十三年九月一之二第一九八号
124 水上巡查勤务要则 二十三年一月训令甲五号
135 水上警察船中信号例 三十年八月训令甲四二号
139 非常召集规程 三十二年四月训令甲三一号
147 关税取缔上警察官吏应适宜助力之件 三十二年十月训令一○四二号
147 使警部系带警笛之件 三十三年六月一之二第一三二号
148 警部并巡查部长外勤勤务及实効表之件 三十三年六月一之二第一二八号
149 ?持区部并派出所取缔规定 二十五年三月内训第一号
153 巡查训授规则 二十五年九月训令甲三二六号
156 巡查训练规则 三十年十二月第一九号
158 警察对于人民用语之标准 三十二年六月一甲第一三七号
159 警察气派交通规则 二十六年六月训令甲三四号
161 警察署分署勤务时间规定 二十六年十一月训令甲第五一号
162 勤怠簿盖印例 二十年四月训令勤第三四号
164 消防署消防分署勤务时间规程 三十二年六月训令四七号
165 部署员勤务表报告方法 三十三年十二月训令甲第九○号
166 消防机关手消防调马手休暇规则 三十二年七月训令甲第六号
168 警视厅属托医服务心得 三十一年四月训令甲第二七号
168 处务上至他之事务室者之心得 二十四年九月内训五号
168 公务处理上有寻问或面谈之际务依简易之手续 二十九年七月内训第二号
169 巡查教习概则 三十年七月内务省训令第一五号
170 巡查教习所设置 三十四年四月训令第二三号
170 巡查教习所规程 三十一年四月训令第二一号
173 刑事巡查教习规程 三十二年十月训令甲第八四号
175 巡查外国语教习规程 三十三年一月训令甲第五号
178 消防机关手教习规程 三十四年四月训令第三七号
181 卫生事项讲习巡查教习规程 三十五年五月训令甲第三七号
第9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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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项 铳炮火药及刀剑
1 铳铳炮火药类取缔法 三十二年八月法律一○六号
4 铳炮火药取缔法施行规则 三十二年八月勅令三六六号
13 铳炮火药类取缔法施行细则 三十二年八月内务省令四三号
20 铳炮火药类取缔法施行细则执行心得 三十年八月训令甲五号
24 短铳取缔规则 八年三月内务省达丙五号
27 因邮便物保护关于小铳携带件 九年五月内务省达乙六七号
28 船舶内铳炮设备 八年五月布告九八号
29 射的场取缔标准 十七年九月警保局长通牒
31 爆发物取缔罚则 十七年十二月布告三二号
33 铳炮商火药商定员 三十二年八月内务省告示九一号
33 据于铳炮火药类取缔法军用短炮之种类 三十二年八月陆军省海军省告示
33 火药类制限外买入特许及贮藏特许证之书替交付方法 三十二年十月内务省训令三四号
34 关于未发大炮弹等注意之件 三十四年三月告谕第一号
34 炮兵工厂军用铳及火药类拂下手续 三十二年八月陆军省令二三号
36 火药类铁道运送条规 十八年四月工部省告示一四号
41 依同规程第二十条已受报告时注意之件 三十四年六月训令甲第四八号
41 火药类船舶运送及贮藏规程 三十五年九月递信省令第三九号
45 空气铳同样之铳准据于免许铳取缔规则 三十一年十一月二部通牒一四九号
46 关于与猎铳同一之取扱铳炮之种类之件 二十七年二月三部长通知
46 武官之铳所有不依本则 二十七年二月三部长通知
46 关于雷管买入出愿者之许可 二十九年九月一之一第三八七五号通牒
47 不问如何场所未经认许不得发炮 二十六年六月警察令二一号
47 对于发炮认许申请取扱方法 二十六年七月训令甲三八号
49 学校兵式体操科用铳器调查报告 二十五年五月训令甲二四号
49 兵式体操科用铳器等取缔规程 二十五年五月东京府令五四号
50 越中岛射的地前铳炮弹药目标建设之注意 二十二年十二月告示一○号
51 荏原郡海军火药制造所构内铳炮发射时节赤旗揭场 二十一年四月告示九号
51 户山学校射的演习时赤旗揭场 十三年九月达乙八号
52 当亲陆会等拟神炮发炮取缔 二十四年八月内训四号
52 烟火取缔规则 十年六月警察令一二号
55 烟火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年八月训令甲五五号
56 烟火取缔之件 三十五年七月通第一九九号
57 制球形状玩弄物点火飞扬取缔方法 二十四年一月训令甲一号
58 关于带刀取缔之件 九年三月布告三八号
58 神舆渡御时差许带刀之件 九年七月教部省达甲五号
58 关于同上府县社以下之件 十一年三月内务省乙二一号
59 学校生徒步兵操练时司令役带剑许可 二十年三月令甲第二号
60 第五项 货纸币漉入纸及度量衡
60 赝造金银铜货纸币等取扱规则 九年四月布告五七号
61 关于同上鉴定件 九年五月大藏省达乙四○号
62 同上纸币取扱方法 九年五月大藏省达乙二号
63 同上正货币取扱方法 九年七月大藏省达乙六八号
64 同上银行纸币赝造札等取扱方法 十四年十一月大藏省达乙四○号
64 同上兑换银行券赝造等取扱方法 十九年九月大藏省令二八号
65 同件 十九年九月大藏省训令四二号
65 通货及证券模造取缔法 二十八年四月法律二八号
66 漉入纸制造取缔规则 二十年七月勅令三六号
66 漉入纸制造届出手续 二十年八月大藏省令一二号
67 文字画纹漉入纸制造届差出方法 二十年八月警察令一五号
68 文字画纹漉入纸制造取缔规则违犯者届出方法 二十年八月训令甲五六号
68 纸漉制造营业者制造场建设等出愿时取计方法 二十五年五月训令甲二一号
68 漉入纸制造届书经由所辖警察署之件 二十八年八月警察令一五号
69 关于外国通用货币纸币并银行券之伪造变造取缔之件 三十六年四月勅令第七三号
69 内外国货币与国债地方债证券印纸邮便切手伪造变造模造等及输入出者报告方法 三十六年六月训令二七号
70 度量衡法 二十四年四月法律三号
80 度量衡法施行令 三十六年九月勅令一四四号
96 同上施行细则 三十六年十二月农商务省令一一号
98 度量衡法施行细则 三十七年三月东京府令
126 度量衡器临检及取缔规则 三十七年三月东京府令一八号
139 度量卫器临检及取缔规则施行手续 三十七年三月东京府训令第八号
143 第七项 杂
143 关于水火灾等卫戍地住民公共安宁之场合之取缔方法 三十一年八月训令第六○号
147 警视厅试验济及认可济或御用其他文字表记禁止之件 三十四年七月厅令五二号
148 第二款 灾害
148 第一项 天灾及火灾
148 非常信号炮数及御近火信号炮数之件 五年三月太政官达八三号
148 地理局天气豫报警察署又巡查派出所前揭示 十七年五月告示三号
149 出火出水及非常警钟信号 二十七年六月告示二六号
150 出火场心得 十五年三月告示四号
151 出火场电气事业技手工夫出张件 三十一年九月二八六○号二部长通牒
155 消防员及消防用之马车当出火通过通行车马止之场所 三十二年九月训令甲七五号
155 东京市水道职员出火场非常线内出张时携带之印鉴提灯等改正 三十二年十月一二○号二部长通达
155 东京市吏员等向出火场及其他非常线内印鉴携带出入之件 三十四年二月通第三六号
157 市内各派出所际引打半钟建设 二十二年八月训令甲五五号
158 朱引内外自费建设之火见阶子非常信号令照依规则 十年一月达乙一号
159 井户及泉水所有者之门户目标揭出 十九年八月告示八号
159 出火报告及巡查配置心得 二十三年一月训令甲三号
163 火灾表记载例 二十五年二月训令乙二号
166 东京医会会员出火场携带印鉴 二十一年七月训令甲二六号
166 帝国大学消防夫出火时半缠著用方法 二十一年十月训令甲三七号
167 郡区役所町村役场员公私立小学校教员町村会议员其郡区内出火之际鉴札携带 二十二年十一月训令甲九一号
168 邮便支局吏员及集配人出火之际携带鉴札 二十二年十二月训令甲一○二号
169 邮便局舍近边出火之际局舍关系人立入之件 二十九年十二月通一○四号
169 豫审判事检事等出火场出张之际无妨通行 二十二年八月训令甲五六号
169 因震灾或风灾诸工场劝工场剧场观物场等破损时之报告 二十八年二月通六号三部长照会
171 诸陵寮职员御陵墓近火时出张现场通行取计方法 二十八年二月通八号二部长通达
171 天灾被害报告表 三十一年一月通一号官房一课长通知
174 于失火场合为危书豫防之设备之件 三十四年二月训令甲第七号
175 关于火番诘所设置届出事项之件 三十四年十二月厅令第七○号
176 非常线内通行之件 三十六年十月通第三三○号
179 第二项 防火线及燃质物
179 防火线及屋上制限规则 十四年二月东京府布达甲七号
182 防火线路并屋上制限区域内建物屋上令用真不燃质物 十五年十一月东京府告示乙三一号
183 不遵守防火线路屋上制限之布达者取毁执行取计方法 十六年三月达号外
183 防火线路屋上制限区域内建物取毁时取计方法 十六年十二月达号外
184 新吉原廓内屋上制限布达新筑改造时届出 十六年六月达号外
184 新吉原廓内屋上令用瓦石金属板等 十六年四月布达甲六号
184 新吉原廓内屋上建设烟突时令用不燃质物 二十年一月警察令二号
185 深川区洲崎辩天町游廓内屋上及烟突令用不燃质物 二十一年一月警察令二号
185 燃质物置场规则 十年四月布达甲四号
187 秣藁置场取缔规则 二十三年七月警察令一三号
190 秣藁置场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三年九月训令甲第六二号
192 第三项 危险物制造场及劝工场
192 关于危险物船积之件 六年八月布告二九二号
194 火药制造取缔条件 二十八年八月训第五一八号内务大臣送交总监
195 石油取缔规则 十六年二月布告六号
197 石油取缔规则施行日限 十六年三月布告一○号
197 石油取缔规则取扱方法 二十四年五月警一二三号警务局通知
198 常厅管理之诸制造所及贮藏场名称 十四年八月布达甲三五号
204 诸制造所建设改造增设变更时令之出愿 十四年八月布达甲三六号
205 汽罐汽机取缔规则 二十七年四月厅令二四号
210 汽罐汽机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七年四月训令甲二三号
216 石油精制场贮藏场及运搬取缔规则 二十四年四月警察令七号
222 石油精制场及贮藏场运搬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四年五月训令甲二一号
225 石油卸卖及小卖店之石油置场构造之件 二十九年四月通二一号六二
225 锻冶铸物及铸挂工场取缔规则 二十二年十月警察令三一号
228 锻冶铸物及铸挂工场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四年四月训令甲一五号
232 锻冶其他工场构造方法之件 二十三年三月通三九号
233 关于制造所及工场设备鍜冶铸物铸挂工场之许否 三十年四月通三五号
234 面包烧场及甘藷烧场规则 二十四年十月警察令一七号
235 无烟筒甘藷烧场之件 二十九年二二月乙一五九六号
236 使用木炭甘藷烧釜认可之件 二十五年一月通一号
237 劝工场取缔规则 二十五年六月警察令一二号
244 劝工场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五年六月训令甲五号
248 关于劝工场取缔件 三十五年三月通第六一号
249 于工场负伤者死者等之届出件 三十二年六月内务省训令一九号
252 关于工场届出件 三十四年三月厅令第一一号
255 关于工场届出事项取扱心得 三十四年三月训令第一九号
256 关于工场灾害事故之报告方法之件 三十三年九月训令第三一号
257 灾害事故报告方法 三十二年九月商发第五九号
261 关于烟花制造场及置场等之认证下付件 三十一年一月第一三八号
262 燐寸制造注意方法 二十六年十二月通第一○一号
263 关于西洋染物工场之件 二十九年十二月通九六号之二
265 关于瓦斯电气及石油等之机关据付所愿书中登载事项 二十九年三月照会三二一第三九号
267 不下付检查证制造场及贮藏所 二十六年二月通八号警务局长通牒
268 同上 二十六年九月通八○号警务局长通牒
269 同上 三十年一月通九号一部通知
270 同上 三十一年十月通九八号二部长
271 各制造所及工场一基烟突限高二十尺以下坚牢者认许 三十年九月通八六号二部长通知
271 矿石制錬者取缔 二十六年八月东京府令四三号
272 诸制造场及贮造场等?造仕样书式 二十七年十二月通二五号三部长照会
280 关于诸制造场及贮藏场等建设改造变更愿取扱方法 二十八六月通四四号三部照会
281 制造所工场之消火场火器设备方法之件 三十三年正月二六一第七号
282 制造所工场贮藏场等遇火灾其他灾害之避难豫防装置方法之件 三十三年二月二三一第一四号
第18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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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项 遗失物及畜犬
1 遗失物法 三十二年三月法律八七号
5 遗失物法执行细则 三十二年四月内务省令第四号
6 官没物品取扱法 九年十二月内务省达乙第一三六号
7 盗贼舍置处分法贼物等于官领置中遗失及盗难之赔偿处分法 十四年三月司法省达丙第六号
8 埋藏物让渡于宫内省时得为随意契约之件 三十二年十一月勅令第四二四号
8 遗失物漂流物及埋藏物届出法 三十年十二月厅令甲第七四号
9 遗失物取扱心得 三十二年四月训令第三七号
24 遗失口头届出时样式 三十二年六月训令甲第五○号
25 得遗失物及漂流物者揭于当厅门前 二十二年九月告示第七号
25 关于遗失物取扱之件 十年九月内务省甲达第二○号
26 东京乘合马车会社车中遗失物品处分法 二十四年三月警通知录第六号
26 同上届出法 十九年十月宫内省达第一三号
27 市町村役场内遗失物处分法 二十四年十二月通知录第三七号
27 劝工场内遗失品处分法 二十六年四月通第三四号
27 关于遗失物取扱之件 三十二年六月警甲第一六号
29 同上 三十二年六月警第一九号
30 同上 三十二年七月警甲第三七号
30 第八款 山林田野渔业及矿业
30 第一项 山林田野
30 森林法 三十年四月法律第四六号
38 森林法施行细则 三十年十二月农商务省令第九号
41 害虫驱除豫防法 三十九年三月法律第一九号
44 害虫驱除豫防法取扱手续 二十九年农商务省训令第六号
46 肥料取缔法 三十二年四月法律第九七号
47 肥料取缔法施行期日之件 三十四年五月勅令第一二号
48 肥料法施行规则 三十四年五月农商务省令第五号
52 肥料法施行手续 三十六年九月厅令第三六号
60 肥料取缔法执行法执行心得 三十六年九月训令第三五号
63 关于肥料管事故报告法内训 三十四年十月农第一四七号
73 耕地整理法 三十二年三月法律第八二号
74 种牡马检查法 三十年三月法律第一二号
75 种牡牛取缔规则 三十六年六月东京府令第六三号
80 马匹去势法 三十四年四月法律第二一号
81 牛马饲养及使役取缔方法之件 三十四年七月农商务令第一八号
81 蚕种检查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第四五号
83 蚕种检查法施行细则 三十年六月农商务省令第八号
88 蚕种检查所处务规程 三十四年四月东京府训令第一五号
105 山野火入取缔规则 二十六年八月警察令第二六号
107 山野火入取缔法 七年三月内务省布达甲第三号
107 第二项 狩猎
107 狩猎法 三十四年四月法律第三三号
113 狩猎法施行规则 三十四年六月农商务省令第七号
128 共同狩猎狩地出愿书样式及图面雏形 三十四年七月农商务省告示第九九号
134 关于狩猎者取缔注意之件 三十一年九月农商务省训令第一八号
134 狩猎法取扱手续 二十八年三月农商务省训令第四号
138 关于征收狩猎免许税之件 三十年三月法律第七号
138 每年报告狩猎法第九条免许之件 三十一年三月大藏省训令第一四号
140 狩猎场有害鸟兽驱除捕获心得 二十六年九月农商务训令第二号
140 御料地及御料牧场有害鸟兽驱除心得 二十六年十一月农商务省训令第二三号
140 御猎场御料地御料牧场有害鸟兽驱除法心得 二十八年四月农商务省训令第六号
141 关于御猎场御料地及御料牧场有害鸟兽驱除照会及报告等之件 三十四年七月农商务省训令第一五号
141 于御料场因其猎具猎法不许捕获鸟兽之件 三十五年七月厅令第三四号
141 猎虎腽肭兽猎法 二十八年三月法律第一○号
143 猎腊虎腽肭兽免许规则 二十八年十二月农商务省令第十二号
145 腊虎腽肭兽猎出愿免许委任之件 二十八年十二月农商务省训令第一五号
145 腊虎腽肭兽猎兽免许取扱手续 二十八年十二月农商务省训令第一六号
145 狩猎法中公道之意义 二十六年十一月通第九三号
148 狩猎法施行细则第一条中高?分解之件二十六年十月通第八四号
148 关于狩猎法愿届手续 三十四年十月训令第六四号
149 关于狩猎法愿届手续取扱心得 三十四年十月训令甲第六五号
150 下付外国人狩猎免状取扱方法 三十二年九月二之二甲第二九二七号
161 交付狩猎免状参改事项 二十九年十月通知一之二甲第七五六号
161 狩腊免状所持者并关于免状书换之件 二十九年十月照会之二甲第三○八二号
162 受狩猎免状下付者变更其族籍氏名场合取扱法 二十九年十一月通第九二号
163 狩猎法施行细则所记之鹤不色含鹳之件 二十八年四月第二○号
164 狩猎免许税表送付第二部之件 三十一年四月二之二甲第一○三四号
165 品川冲芝浦沿海铳猎禁止 十三年五月布达甲第二一号
165 东京湾沿岸禁止铳猎制扎之建设 十五年十月告示第一八号
165 皇族御游猎时取扱方法 二十五年十月训令甲第四○号
166 驻在本邦各国交际官出猎时应携带农商务省狩猎证而违反者之取扱方法 二十五年十一月内训第四号
166 禁止使用大布网之件 三十三年十一月东京府令第八○号
167 在留本邦之朝鲜人墨西哥人及葡萄牙人附与本邦之同一狩猎免状 二十五年十一月内训第五号
167 关于狩猎法第九条纳税额之证明之件取计方法 二十九年十月训令乙第三号
167 狩猎法中所得税之件 三十四年十一月第二九一号
169 第三项 渔业
169 远洋渔业奖励法 三十四年四月法律第四五号
172 渔业法 三十四年四月法律第三四号
178 渔业法施行规则 三十五年五月农商务省令第七号
183 渔业粗合规则 三十五年五月农商务省令第八号
186 关于府县水产物之布达经伺之件 十八年六月农商务省令第二三号
186 采捕鱼儿介苗其他未长成之苔藻等之限制 十九年六月农商务省训令第九号
186 使组合渔业外者遵守组合规约时之告示 二十五年十二月农商务省训令第四一号
186 捕获多摩用鲇之禁止 三十三年?月东京府令第六四号
187 禁止使用小晒网及与之类似之期限 二十七年二月东京府令第四版
187 渔业取缔规则 三十五年十二月东京府令第二七号
192 使用夜流网及与之类似之渔具之期限 二十五年三月东京府令第一三号
193 禁止使用小晒网及与之类似渔具之期限 二十七年六月东京府令第四号
193 于设有渔业组合之渔场组合外之人欲营渔业时遵守规约 二十七年五月东京府令三号
193 采海苔及养蛎营业场规则 二十八年五月东京府令第四三号
197 同上规则施行延期 二十八年七月东京府令第五九号
198 于葛西浦置贝类养殖场其类采捕之禁禁 三十年五月东京府令第八九号
198 第四项 矿业
198 矿业 二十三年九月法律第八七号
199 矿业条例施行细则 三十二年二月农商务省令第三号
202 矿业警察规则 二十五年三月农商务省令第七号
207 砂矿采取法 二十六年三月法律一○号
212 关于矿业及砂矿采取业出愿或请求之手数料 三十三年四月勅令第二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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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项 宿屋
1 宿屋营业取缔规则 二十八年三月厅令二号
13 宿屋营业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八年三月训令甲三号
22 关于宿屋营业取缔规则中第三十三条之解释及执行心得第十四条之件 二十八年三月通二二号
23 关于同上规则第二十九条之件 二十八年四月通三四号之一
24 宿泊届其他之件 三十二年七月内务省令三二号
28 宿泊者届之记载方 三十二年七月内训一一号
29 宿屋构造检查证下付取扱方 二十八年四月通二六号三部长照会
30 第四项 汤屋
30 汤屋取缔规则 三十年十二月厅令四七号
37 汤屋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三十年十二月训令甲八三号
45 以客来集为目的之浴场不可使十二岁以上之男女混浴之件 三十三年五月内务省令二五号
45 第五项 雇人口入
45 雇人口入营业取缔规则 二十四年六月警察令一一号
56 雇人口入营业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三十六年七月训令甲三○号
60 第六项 市场
60 食品市场取缔规则 二十九年十一月厅令四八号
64 食品市场取缔规则执行心得 二十九年十一月训令甲三九号
65 东京府市场规则 三十一年一月东京府令一号
68 第七项 保险
68 保险业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六九号
74 对于保险业之取缔 三十一年八月农商务省令五号
77 关于生命保险会社监督并取缔方 二十九年一月训令甲一号
77 营生命保险若类似贮蓄银行事业之取缔方 二十九年四月训令甲一三号
78 第八项 银行及产业
78 银行条例 二十三年八月法律七二号
79 日本劝业银行法 二十九年四月法律八十二号
82 农工银行法 二十九年四月法律八三号
85 贮蓄银行条例 二十三年八月法律七三号
86 日本与业银行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七○号
88 产业组合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三四号
91 重要物产同业组合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三五号
92 特许法 三十二年三月法律三六号
103 意匠法 三十二年三月法律三七号
109 商标法 三十二年三月法律三八号
114 叶烟草专卖法 二十九年三月法律三五号
118 关于叶烟草专卖法违犯事件之件 三十二年四月法律九八号
118 第九项 租税
118 地租条例 十七年三月七号布告
120 所得税法 三十二年二月法律一七号
131 营业税法 二十九年三月法律三三号
132 印纸税法 三十二年三月法律五四号
133 酒造税法 二十九年三月法律二八号
136 混成酒税法 二十九年三月法律三○号
136 酒造税法施行之际职务执行援助之件 三十四年六月训令甲第五○号
136 酒精及含有酒精之饮料税法 三十四年三月法律第八号
140 砂糖消费税法
141 酱油税法 二十一年六月勅令四七号
144 自家用酱油税法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四三号
145 取引所税法 二十六年三月法律六号
146 东京府府税取缔规则 三十三年三月东京府令三五号
166 东京府市部赋金赋课征收规则 三十四年三月东京府令第一五号
169 东京府郡部赋金赋课征收规则 三十四年三月东京府令第一六号
171 骨牌税法 三十五年四月法律第四四号
175 关于税务官吏职务执行上保护之件 三十七年一月内第一部长通达
176 第十项 营业视察其他诸手续
176 商事会社视察规程 三十一年四月内训五号
179 各会社名营业所并目的资本存立期间社员住所氏名之各署通知 二十九年六月通三八号一部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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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章 事务章程
1 第一款 官制及处务
1 各省官制通则 二十六年十月勅令第一二二号
6 内务省官制 三十一年十月勅令第二五九号
10 警视厅官制 十六年十月勅令第一五九号
19 警视厅处务规定 三十二年十二月训令甲第一○一号
44 官房主事各部长消防署长专行事项 三十二年三月内训番外第八四号
52 部署长委任规程 二十八年七月训令甲第四五号
55 往复文书之署名并宛名一定之件 三十二年三月官一第六四号官房主事通牒
56 警察医员设置及职务章程 三十八年十一月训令甲第五二号
58 往复主任心得 三十二年四月训令番外第七○号
59 警视厅东京府两厅交涉之事项主管 三十三年八月告示无号知事连署
62 两厅关于道路水路使用处分之协议手续 三十三年四月训令甲第四○号
63 警视厅东京府两厅协议规约 十六年五月号外
64 扫除监视官吏之组织权限 三十三年三月内务省令第六号
65 扫除监视吏员职务章程准据规定 三十三年三月内务太臣训令第三四二号
82 警察署警察分署处务细则 二十五年十一月训令第五○号
98 关于外国交涉事件警察署警察分署长之诸申牒使经由总监官房主事 三十二年四月训令甲第七八号
98 就关税取缔上规定以外执行事项适应助力法 三十二年十月训令甲第七八号
99 警察署警部事务分掌标准 三十年八月第一部长通达通第七三号
101 警察署受付手续 三十二年十月通第一○二号第一部长通达
104 警察署警察分署事务受渡规定 二十七年二月训令第五号
108 消防水防事务细则 二十年三月训令甲第二号
116 隅田川筋各桥水灾警防事务担当 三十六年四月训令甲第一八号
116 消防分署水利调查规程 三十二年十月训令甲第八○号
119 北海道厅官制 三十年十月勅令第三九二号
129 地方官官制 二十六年十月勅令第一六二号
141 皇宫警察署官制 十九年五月宫内省达第五号
142 关于重要物产同业组合委任于地方长官之事项 三十四年十二月农商务省令第一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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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四款 卫生
1 第一项 传染病
1 传染病豫防法 三十年三月法律第三六号
11 传染病豫防法施行规则 三十年五月内务省第一一号
16 关于结核豫防要件 三十七年二月内务省令第一号
19 清洁方法及消毒方法 三十年五月内务省令第一三号
27 清洁方法施行办法 三十六年六月厅令第三○号
29 对于赤痢疑似症之传染病豫防法适用要件 三十三年五月厅令第二一号
30 关于传染病豫防之注意 三十五年六月告谕第三号
30 风土病及流行病之指定要件 三十三年四月勅令第一七三号
31 传染病豫防救治吏员酬劳 二十八年六月勅令第七一号
32 关于从事传染病豫防救治者之酬金要件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第三○号
35 关于传染病豫防法上补助要件 三十年七月内务省令第一八号
36 ツホ结核病治疗液约束方法 三十四年五月内务省令第三号
36 于市町村应设置之避病院其设备之标准 二十八年四月内务省令第四号
39 传染病者铁道乘车规程 三十三年八月递信省令第三八号
40 传染病豫防辨法 三十六年六月训令甲第三一号
53 理发业组合规约应加入之事项 三十二年十月警视厅告谕第一号
55 理发营业取缔规则 三十四年三月厅令第一一号
61 传染病患者送院办法对于市役所回答之件 三十二年八月第八三二号
62 关于传染病豫防法第三条第九条之通牒 三十一年一月第三部长通第三七号
66 市町村传染病豫防手续 三十年六月通第五七号
75 赤痢病豫防措置事项 三十二年四月令甲第三四号
78 关于宪兵之虎列刺病之取扱手续 三十一年八月通第七六号
81 印刷局内虎列刺病患者取扱方法 十九年八月训令甲第四一号
83 监狱署押丁以下罹热病之际豫防法施行 十七年二月达第一五号
83 有六种传染病时可向皇宫警察署通知 二十三年一月训令第一号
84 从陆军虎列刺流行地向无病地行军之际差出军医之健康证明书时许其通行上陆 十九年九月训令甲第四六号
84 关于罹传染病留置者及押送途中者取扱手续 三十五年十一月训令第六号
85 在监人于狱舍罹热治疗满期放免或保释责付际豫防法施行 十七年二月达第一二号
86 スト菌取扱取缔规则 三十四年十二月内务省令第三九号
90 依于鼠疫取扱取缔规则差出愿届之件 三十五年五月厅令第二八号
91 第二项 检疫及消毒
91 临时检疫职员设置临时检疫局官制废止 三十一年十月勅令第二六八号
91 检疫委员设置规则 三十年六月内务省令第一五号
93 海港检疫所官制 三十二年四月勅令第一三七号
95 临时海港检疫所官制 三十三年三月勅令第七五号
96 有传染病流行兆候之时检疫官设置之件 三十二年三月勅令第九七号
97 关于为传染病豫防物件输入禁止之件 三十二年十一月勅令第四三四号
97 为鼠疫豫防禁止褴褛古绵类等输入之件 三十二年十一月内务省令第五四号
98 海港检疫法 三十二年二月法律第一九号
102 海港检疫法施行规则 三十二年七月内务省令三四号
106 汽车检疫规则 三十年七月内务省令第一九号
108 船舶检疫规则 三十年七月内务省令第二○号
111 从虎列刺病流行地来之船舶检查手续 十六年六月内务省违第三号
115 检疫事务所处务细则 三十年八月训令第四四号
119 临时检疫部处务细则 三十年八月训令甲第四八号
121 夜间检疫信号 二十一年九月内务省告示第一一号
121 急性病死者调查手续 三十四年五月训令甲第四二号
123 检病调查手续 三十四年八月训令甲第五九号
125 检病的户口调查手续 三十四年五月训令甲第四三号
127 为鼠疫症(ぺスト)病之豫防禁止在住屋外跣足步行之件三十四年五月厅令第四一号
128 关于鼠疫豫防上注意之件 三十四年五月告谕第五号
128 关于鼠疫豫防之件 三十四年五月东京府训令第一九号
130 为豫防虎列刺病之检病调查手续 三十五年九月训令甲第五一号
132 第三项 兽疫
132 兽疫豫防法 二十九年三月法律第六○号
137 兽疫豫防法施行细则 三十年一月农商务省令第一号
142 兽疫豫防须知 三十年二月农商务省令告示第四号
174 畜牛结核病豫防法 三十四年四月法令第三五号
178 畜牛结核病豫防法施行细则 三十六年六月农商务省令第四号
198 于畜牛结核病豫防法检查员之执务规则 三十六年八月农商务省令第九号
203 畜牛结核病豫防心得 农商务省告示第一六九号三十六年八月
208 畜牛结核豫防法施行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项及第三项之许可出愿事项 三十六年九月厅令第三四号
209 畜牛结核病豫防法施行手续 三十六年九月训令甲第三二号
216 兽疫豫防消毒手续 三十年四月甲第二○号
226 兽疫豫防消毒施行方 三十年四月训令乙第二号
228 关于兽疫及畜牛结核豫防费用负担区分之件 三十四年六月勅令第一三九号
230 于兽疫所医师手当之件 三十年三月农商务省令第四号
230 兽疫检疫事务所及职员处务规程 三十六年二月训令甲第六号
231 牛疫检疫规则 三十三年三月农商务省令第五号
233 关于乳牛诊断治疗届出之件 三十三年八月厅令第三五号
233 马之假性皮疽豫防之件 三十三年一月勅令第三号
第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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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编 通则
1 第二章 事务章程
1 第二款 布令式
3 公文式 十九年二月勅令一号
3 官报到着日数 十六年五月大政官达一四号
5 地方官厅命令公布式 二十六年十月勅令一九九号
7 省令得附罚则之件 二十三年九月勅令二○八号
7 警视厅公文例规 三十二年八月训令甲六六号
27 警视厅令公布式 三十一年九月厅令二八号
27 警视厅告示登载公报之方法 二十一年九月告示九六号
27 警视厅告谕登载公报之方法 三十二年九月告示七○号
27 警视厅乙号训令登载公报之方法 三十一年九月训令二一号
28 第三款 文书及统计报告
28 从一般人民愿届警察署之进达凡例 二十三年四月训令甲二八号
33 对于人民之愿伺届等所交付其指令之方法 三十二年六月训令甲五一号
33 于郡部所在之巡查驻在所巡查派出所关于人民诸愿屈之接受 二十七年五月告示二一号
34 得从便宜向市部及郡部警察署警察分署所在地巡查派出所差出之愿书 十一年十二月告示一二○号
35 愿届诉及申告得以口头为之者 十年十二月告示一二二号
36 于巡查派出所接受其愿届之种类及取扱心得 三十一年十二月一部长通一七八号
50 局部署之申牒不要副本 三十一年十一月训令甲四一号
50 诸愿书不要副本 二十一年十二月告示二二号
50 诸愿书既省略副本凡经由警察署者使记载其要领于帐簿 二十一年十二月训令甲四七号
51 人民呼出伺簿样式 三十二年十二月训令甲九三号
52 人民呼出状文例 二十一年十二月训令甲四五号
57 于警察署及分署不收呼出状之受领证若无妨碍即用第二号文例用纸之件 三十二年十二月训令甲九三号
58 呼出人民时须注意之事项 三十二年二月内训第二号
59 制札制文例 三十二年六月通第六九号
60 辞令料纸并书式 二十六年六月训令甲三二号
61 消防组员命免赏罚辞令书式 二十七年五月训令甲三一号
64 消防分署文书受付及发送之手续 三十一年五月训令甲三一号
66 料纸封筒规程 二十三年四月训令甲三四号
72 警察署文书发送手续 三十年十二月通一一七号
77 凡护送马车公文书取扱方法 二十六年六月训令甲三三号
78 文书保存规则 二十四年五月训令甲三三号
83 消防分署文书簿册整理及保管规程 三十二年五月训令四五号
101 同上中危险业者人名簿书式并调制方法 三十二年七月训令四五号
104 凡公文朱书禁止使用洋红汁水等 二十五年九月通一八号
105 公文中之照会回答通知等文字每冠以御字者自此废之 三十年八月通八一号
105 警察署文书簿册整理及保存手续 三十年十二月一发二三一号
130 各局部署当置统计主任 二十四年四月训令甲五四号
131 特别注意事项改正之件 三十五年八月甲一一二五号
144 巡查受持部视察报告手续 二十四年五月通达无号
149 官报报告规程 二十五年八月训令甲三五号
156 叙功者之官记位记等之书式内务大臣官房文书课长通知 二十八年八月通四六号
157 特别报告规程 三十三年九月训令甲三五号
158 内务报告例 二十三年八月内训三○号
188 改正条约实施后系有外国人事实时之报告样式 三十二年七月内务省大臣训令七一○号
192 关于外国人事件报告之件 三十二年十二月内务训令一一二号
196 违警罪即决事件表 十八年十二月司法省达○一一号
204 关于司法事务厅府县令发时之报告 二十四年五月司法省训令二号
204 关于集会及结社年报表式 三十三年四月内务训令三六六号
207 集会条例违犯处分者报告 十三年五月内务省番外
207 天变地异之际异常事件报告 二十六年四月内务训令三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