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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粹编第4种2中民法财产
法政粹编 第4种 2 中 民法财产.pdf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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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法政粹编 第4种 2 中 民法财产》.pdf电子版,共计316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绪论
1 上卷 总则
5 第一章 债权之目的
6 第一节 何物能当债权之目的
6 第二节 关乎物之债权
6 第一欵 特定物
9 第二欵 不特定物
9 第一项 不特定物之通则
12 第二项 金钱债务
15 第三项 利息
20 第三节 选择债务
20 第一欵定义
21 第二欵 有选择权者
21 第三欵 选择方法
23 第四欵 选择者不为选择时
23 第一项 当事者不行使选择权时
23 第二项 第三者不行使选择权时
24 第五欵 选择权之目的不能时
24 第一项 俱不能时
24 第二项 其一不能时
25 第六欵 选择债务之效力 附论随意债务
27 第二章 债权之效力
27 第一节 履行
27 第一欵 何人应为履行者
28 第一项 本则
28 第二项 变例
30 第二欵 何人为应受履行者
30 第一项 本则
31 第二项 例外
32 第三项 条件
34 第三欵 履行之目的
34 第一项 强制执行
36 第二项 关於交付之规定
37 第三项 以他人物履行已之债务时
38 第四项 代物辨济
39 第四欵 履行之时期
39 第一项 单纯债务
40 第二项 期限附债务
41 第三项 条件附债务 附论迟滞者之制裁
43 第五欵 履行之场所
43 第一项 原则
43 第二项 例外
45 第六欵 履行之费用
45 第一项 原则
45 第二项 例外
46 第七欵 履行之充当
46 第一项 从债务者之意思指定
47 第二项 从债权者所自主
48 第三项 依法定顺序
51 第八欵 履行之提供
51 第一项 条件
53 第二项 效力
53 第九欵 供讬
54 第一项 何时可以供讬
55 第二项 条件
56 第三项 效力
57 第四项 特别之供讬
58 第二节赔偿
58 第一欵 赔偿之场合
59 第二欵 赔偿之范围
59 第一项 原则
59 第二项 例外
63 第三欵 赔偿之方法
63 第一项 原则
64 第二项 例外
64 第四欵 赔偿之效果
65 第三节债权者对於第三者之权利
65 第一欵 当事者
65 第二欵 承继人
66 第一项 包括承继人
66 第二项 特定承继人
67 第三欵 第三者
67 第一项 间接诉权
68 第二项 取消诉权
75 第三章 多数当事者之债权
75 第一节总则
75 第一欵 全部主义
75 第二欵 分属主义
75 第二节 不可分债务
77 第一欵 主义
78 第二欵 种别
81 第三节 连带债务
81 第一欵 名义
81 第一项 定义
82 第二项 原因
82 第二欵 效力
93 第三欵 消灭
94 第四节 保证债务
94 第一欵 总论
94 第一项 性质
95 第二项 定义 附论保证债务之范围
102 第三项 原因
104 第四项 保证人资格
107 第二欵 效力
107 第一项 债权者与保证人之关系
113 第二项 保证人与主债务者之关系
121 第三项 保证人间之关系
124 第三欵 消灭
124 第一项 直接消灭
126 第二项 间接消灭 附论物上担保
127 第四章 债权之让渡
128 第一节 总论
128 第一欵 原则
130 第二欵 例外
130 第一项 於性质上不得让渡
131 第二项 因当事者之意思不得让渡
131 第二节 指名债权
132 第一欵 指名债权让渡之要件
136 第二欵 指名债权让渡之效力
138 第三节 指图债权
139 第一欵 指图债权让渡之要件
140 第二欵 指图债权让渡之效力
142 第四节 无记名债权
143 第一欵 无记名债权让渡之要件
143 第二欵 无记名债权让渡之效力
144 第五章 债权之消灭
145 第一节 济辨
146 第一欵 辨济受领者之义务
146 第二欵代位
147 第一项 总论
147 第一目 代位之便
147 第二目 代位与让渡之差异
149 第二项 代位之种类
150 第一目 约定代位
151 第二目 法定代位
153 第三项 代位之效力
153 第一目 原则
154 第二目 特例
161 第三目一部辨济
163 第四目 证书及担保物之交付
164 第五目 担保之消灭
165 第二节 相杀
165 第一欵 总论
165 第一项 定义
166 第二项 主义 附论相杀之利益
168 第二欵 条件
168 第一项 实质上之条件
175 第二项 形式上之条件
175 第三欵 效力
175 第一项 原则
175 第二项 相杀之效力可遡及
178 第三节 更改
178 第一欵总论
178 第一项 定义
179 第二项 更改类似之行为
180 第一目 更改与让渡之差异
183 第二目 更改与债务引受之区别
184 第三目 更代与代物辨济之差异
185 第二欵 要件
185 第一项 原则
192 第二项 因债权者交替之更改之特别要件
193 第三项 因债务者交替之更改之特别要件
193 第三欵 效力
193 第一项 原则
195 第二项 例外
198 第四节 免除
200 第五节 混同
203 下卷 各论
203 第一章 契约
203 绪论
207 第一节 契约总则
207 第一欵 契约之成立
207 第一项 当事者意思合致之内容
207 第一目 申込
209 第二目 承诺 附论广告
210 第二项 契约成立之时期
212 第一目 对话者间
212 第二目 隔地者
213 第二欵 契约之效力
214 第一项 契约惟在当事者间有效力
216 第二项 契约有与法律相等之效力
224 第三欵 契约之解除
224 第一项 总论
226 第二项 解除之方法
227 第三项 解除之要件
229 第四项 解除之效力
230 第五项 解除权之消灭
231 第二节 契约各论
231 第一欵 赠与
231 第二欵 卖买
232 第三欵 交换
232 第四欵 消费贷借
233 第五欵 使用贷借
233 第六欵 赁贷借
234 第七欵 雇佣
235 第八欵 请负
235 第九欵 委任
236 第十欵 寄讬
237 第十一欵 组合
238 第十二欵 终身定期金
240 第十三欵 和解 附论赌事
242 第二章 事务管理
243 第一节 要素
244 第二节 效力
244 第一欵 管理者之义务
248 第二欵 本人之义务
249 第三章不当利得
251 第一节 通则
252 第二节 非债取戾
253 第三节 不法原因之给付
255 第四章不法行为
255 第一节 要素
258 第二节 责任者
264 第三节 求偿权者
265 第四节 赔偿之方法
266 第五节 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