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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令汇编 正中书局 教育法令汇编

教育法令汇编

作者:教育部编
年份:1940
版本:正中书局
册页:-
序号:I4KLM00
页数:285 页
文件大小:54.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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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教育法令汇编》.pdf电子版,共计285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一 教育部与所属机关之组织

1 一 修正全国义务教育委员会组织规程

2 二 修正教育部音乐教育委员会章程

3 三 修正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章程

4 四 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办事细则

5 五 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章程

6 六 修正教育部体育委员会章程

7 七 教育部战区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

8 八 教育部所属机关学校统计室组织与办事通则

9 九 修正教育部民众教育巡回施教车施教办法

10 一○ 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聘任委员选举办法

10 一一 教育部职员出入证及职员证规则

12 一二 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秘书处组织规则

17 二 通则

17 一 训育纲要

29 二 专科以上学校训导人员资格审查条例

30 三 专科以上学校训导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规程

30 四 切实推进导师制办法

31 五 各级学校及社会教育机关举行训导会议办法

31 六 全国青年实施国民精神总动员具体办法

35 七 各省举办学生健康比赛办法

36 八 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

37 九 修正兵役教育实施办法大纲

38 一○ 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假期兵役宣传实施纲领

40 一一 各省市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组织规程

41 一二 各省市县抗战功勋子女就学免费审查委员会组织规程

42 一三 教育部分发各省教育厅任用之战区中小学教职员及地方教育行政人员服务及生活费支给办法

44 一四 私人讲学机关设立办法

44 一五 大学研究院硕士学位证书式样

46 一六 非常时期专门人员服务条例施行细则

49 二 大学行政组织补充要点

49 一 修正大学研究院暂行组织规程第十条条文

49 三 学校教育

50 三 独立学院及专科学校行政组织补充要点

51 四 专科以上学校训导处分组规则

52 五 规定专科学校得采用五年制

52 六 规定各大学及独立学院各系名称

53 七 大学各学院分系必修及选修科目表施行要点

54 八 大学各学院分系必修及选修科目表

118 九 修正师范学院共同必修科目表

119 一○ 师范学院分系必修及选修科目表施行要点

120 一一 师范学院分系必修及选修科目表

136 一二 中医专科学校暂行科目表

142 一三 各医学院校最高年级学生应切实由教员率领担任救护及防疫工作

142 一四 公私立各大学应各就环境需要酌量增设有关建设边疆之科系

142 一五 抗战期间专科以上学校借读学生学籍处理及毕业证件发给办法

143 一六 各师范学院第二部二十九年度招生办法

144 一七 各服务团保送团员免试升学师范学院第二部办法

146 一八 游击区各省市选送中等学校毕业生升学内地专科以上学校办法

146 一九 二十八年度国立各院校统一招生办法大纲

147 二○ 二十八年度各省市高中会考成绩优秀学生保送免试升学办法

149 二一 二十八年度各大学先修班保送免试升学学生办法

151 二二 二十八年度国立专科以上学校发给战区贫寒学生棉衣费贷金办法

152 二三 二十八年度全国专科以上学校新生基本学科补习办法

153 二四 二十八年度大学先修班办法要点

153 二五 二十八年度特设各种专修科办法要点

154 二六 修正国立中学暂行规程

156 二七 整理各国立中学办法

157 二八 规定国立中学公文程序

157 二九 国立中等学校及小学与所在地省市教育行政机关之关系

158 三○ 国立中学调整经费预算分配标准暨支给特别办公费标准

159 三一 中等学校行政组织补充办法

160 三二 公私立中等以下学校推行造林事业办法

161 三三 二十七年度暑期中学学生毕?会考办法

162 三四 战区中小学学生自修成绩考查暂行办法

164 三五 修正战区中小学学生自修暂行办法

165 三六 小学幼童军及初级中学童子军教练员检定暂行规程

166 三七 小学幼童军及初级中学童子军教练员检定委员会组织规程

167 三八 各大学师范学院教育系体育系体育专修科各体育专科学校各国立中学高中师范科各师范学校为训练童子军师资应以童子军训练为必修科

168 三九 修正师范学校规程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条文

168 四○ 师范学校毕业生服务规程

170 四一 各省市师范学校辅导地方教育办法

171 四二 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机械土木电机电讯四科暂行课程及设备标准

202 四三 修正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农艺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03 四四 修正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园艺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05 四五 修正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森林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06 四六 修正高级农业职业学校蚕桑科教学科目用每周教学时数表

208 四七 修正高级农业职业学校畜牧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10 四八 修正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农产制造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11 四九 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水产渔捞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12 五○ 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水产制造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14 五一 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水产养殖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15 五二 修正初级农业职业学校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17 五三 初级农业职业学校水产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19 五四 各省市实施分区辅导职业学校办法大纲

220 五五 二十八年农工职业学校教员暑期讲习会办法

221 五六 教育部二十八年举办各项短期职业训练班办法

222 五七 修正战区中小学教师服务团简章

223 五八 战区中小学教师服务团视察人员服务规则

224 五九 幼稚园规程

227 六○ 侨民教育奖状规程

228 六一 修正待遇蒙藏学生章程

229 六二 修正教育部补助蒙藏回学生升学内地专科以上学校办法大纲

231 四 社会教育

231 一 修正图书馆规程

234 二 图书馆工作大纲

238 三 图书馆辅导各地社会教育机关图书教育办法大纲

239 四 战时图书杂志原稿审查办法

241 五 民众教育馆规程

245 六 民众教育馆工作大纲

248 七 民众教育馆辅导各地社会教育办法大纲

249 八 发动全国知识分子办理民众教育暂行办法

250 九 修正民众学校规程

252 一○ 中等以下学校抄写民众学校课本办法

253 一一 体育场规程

257 一二 体育场工作大纲

260 一三 体育场辅导各地社会体育办法大纲

261 一四 各县市社会教育推行委员会组织纲要

262 一五 各级学校社会教育推行委员会组织纲要

263 一六 各级学校兼办社会教育暂行工作标准

265 一七 各级学校兼办社会教育经费支给办法

265 一八 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师范学校及民众教育馆辅导中等以下学校兼办社会教育办法

266 一九 社会教育机关协助各级学校兼办社会教育办法

267 二○ 各省市县各级学校兼办社会教育考核办法

268 二一 各省市县办理中小学教员兼办社会教育讲习会要点

269 二二 各省市社会教育经费应切实增筹令

269 二三 各省巡回歌咏戏剧队组织办法

270 二四 教育部播音教育委员会 金陵大学理学院合办干电池厂合作办法

270 二五 教育部播音教育委员会 金陵大学理学院合办干电池厂管理委员会规则

271 二六 赣鄂皖豫闽等省特种教育巡回教学团 中山民众学校推行生产竞赛办法

272 二七 赣鄂皖豫闽等省中山民众学校二十八年度举办生产事业要点

274 二八 赣鄂皖豫闽等省特种教育巡回教学团 中山民众学校二十八年度充实卫生设施要点

277 五 教育团体

277 一 各省市教育会章程准则

281 六 国外留学

281 一 修正限制留学暂行办法

282 二 修正抗战期内国外留学生救济办法

284 三 抗战期间回国留学生登记办法

284 四 抗战期间回国留学生分发服务简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