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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军管时期法令绘集1
上海市军管时期法令绘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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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上海市军管时期法令绘集 1》.pdf电子版,共计213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3 一 就职布告
3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就职布告
4 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就职布告
5 中国人民解放军淞沪警备司令部司令员、政治委员就职布告
6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局长、副局长就职布告
9 二 金融
9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使用人民币及限期禁用伪金圆券的规定布告
11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使用统一货币的布告
12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收兑伪金圆券办法的公告
15 上海市军管会严禁伪造解放区各种货币的布告
16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限期收兑伪金圆券的公告
17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公布施行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的命令
17 附: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
21 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关于指定中国银行办理收兑银元的通告
22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储蓄部折实储蓄存款暂行章程
29 三 贸易
29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上海市外各机关、部队、公营工厂、公司及县以上合作社大批采购运销须委托代理部统一办理的通告
30 上海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贸易处代理部关于代办购销事宜的启事
32 上海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贸易处关于清理公私进出口货物的通告
35 上海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贸易处关于收购各厂部份成品办理定货的通告
36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公布华东区国外贸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命令
36 附:华东区国外贸易管理暂行办法
59 上海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航运处关于招商局股份有限公司各栈埠之栈荐物资临时处理办法的通告
62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公布
62 华东区国外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命令
62 附:华东区国外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66 上海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贸易处关于停止办理收购各厂部份成品的通告
67 华东区国外贸易管理局关于进出口贸易厂商登记办法的通告
70 华东区国外贸易管理局关于展期报关进口的通告
71 中国植物油料厂上海办事处重点配售食油的公告
75 四 外汇
75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公布华东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命令
75 附:华东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
79 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关于中外银行可申请代理买卖外汇的通告
80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重申严禁外币在市场计价流通的布告
80 附:中国银行上海外汇交易所规程
83 华东区外汇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89 五 税务
89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继续征收各项国税市税的布告
91 上海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财政处关于征收盐税的通告
92 上海市人民政府财政局关于调整屠宰税税额的公告
93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公布华东区进出口货物稽征暂行办法的命令
93 附:华东区进出口货物稽征暂行办法
97 上海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贸易处关于国外输入棉花暂行免征进口税的通告
98 上海市直接税局关于上海市印花税稽征暂行办法及稽征印花税税率表的公告
98 附:印花税稽征暂行办法、印花税税率表、贴用印花税票须知
103 上海市货物税局关于各厂驻征人员不得接受厂方任何馈赠及额外待遇的公告
104 上海市直接税局关于发售改制印花税票的通告
106 上海市直接税局关于各公司严防有人假藉名义调阅帐册的通告
107 上海市直接税局关于暂停征课营利事业所得税的公告
111 六 文教出版
111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上海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
114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出版与照片的几个规定
115 上海市军管会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关于公私学校复课、造具清册等事项的通告
117 上海市军管会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关于不准擅自发行毛主席著作及
117 中共各种政策文件等事项的通告
118 上海市军管会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市政教育处关于发放各公立学校教职员工预借生活费的通告
120 上海市军管会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高等教育处关于发放各国立学术机关专科以上学校各级工作人员预借生活费的通告
122 上海市军管会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高等教育处市政教育处关于呈报应届毕业生名册成绩的联合通告
126 上海市军管会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高等教育处市政教育处关于中等以上学校延期考试的联合通告………………………………124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政大学上海招生委员会关于招生的通告及简章
131 七 电台
131 上海市军管会颁布无线电台登记及管制暂行条例的布告
131 附:无线电台登记及管制暂行条例
135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上海市私营广播电台暂行管制条例
141 八 专门人才登记
141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区海军司令部政治部关于登记国民党海军人员的通告
142 上海市军管会空军部关于登记国民党空军人员的通告
143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区海军司令部登记国民党海军人员办事处关于登记办法的通告
145 上海市军管会军事接管委员会后勤部接管第四处关于登记医师、护士等的通告
146 上海市军管会军事接管委员会空军部续行登记航空技术人员的通告
149 九 交通管理
149 上海市军管会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航运处关于战时船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告
149 附:战时船舶管理暂行办法
152 上海市军管会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航运处关于登记具有打涝沉没船只经验及修理器具之公私厂商的通告
153 上海市军管会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公用事业处关于登记车主要求发还被匪军征用车辆的通告
154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关于上海市交通管理暂行规则的布告
154 附:上海市交通管理暂行规则
158 上海市军管会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公用事业处关于发还被匪军征用车辆的通告
160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订定军管时期民营长途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的布告
160 附:上海市军管会民营长途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163 上海市军管会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贸易处航运处关于对外籍轮船进出管理暂行办法的联合通告
163 附:对外籍轮船进出管理暂行办法
169 十 卫生
169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掩埋蒋匪军尸体清除粪便垃圾的布告
171 上海市人民政府卫生局发布夏令防疫守则
175 十一 治安
175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解散国民党、三青团、青年党、民社党的布告
176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解散蒋匪党政系统中的一切特务组织的布告
177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关于市民不得擅自迁移住地的布告
178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关于制止及清除沿街搭棚设摊的通告
179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淞沪警备司令部政治部关于集中与处理蒋匪溃散官兵的布告
182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颁布『收缴非法武器电台』办法的布告
184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关于义务警察驻卫警察枪枝及私人自卫枪枝处理办法的布告
186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登记国民党匪军退役之在乡军人的通告
188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关于管理摊贩的布告
188 附:管理摊贩暂行规则
193 十二 房地产
193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没收国民党各机关及战争罪犯房地产的布告
195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上海市房地产管理暂行条例的布告
195 附:房地产管理暂行条例
200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一九四九年五、六两月征收房捐征收暂行办法
207 十三 其他
207 上海市军管会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工务处关于恢复一切道路、沟渠、建筑工程几个规定的通告
208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清查与没收隐匿的官僚资本与战犯财产的布告
210 上海市军管会关于敌伪存粮申报登记办法的布告
213 上海市军管会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工务处关于一切营建工程务必办理领照手续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