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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编订民国法令大全:民国十三年增订 北京:商务印书馆 最新编订民国法令大全民国十三年增订

最新编订民国法令大全:民国十三年增订

作者: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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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最新编订民国法令大全:民国十三年增订》.pdf电子版,共计1661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第一类 宪法 国会

1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 (附)关于大清皇帝辞位后优待之条件

2 (附)关于清皇族待遇之条件

3 (附)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

3 (附)优待蒙回藏各族条件等令

3 (附)蒙古待遇条例

3 巩固清皇室优待条件善后办法

4 蒙古王公等年班事宜

4 喇嘛等洞里经班事宜

4 大总统选举法

4 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

5 议院法

8 修正议院法第二十条

8 参议院议员选举法

10 参议院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

13 修正参议院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第十三条

13 参议院议事细则

16 修正参议院议事细则

16 参议院委员会规则

18 修正参议院委员会规则

18 参议院秘书厅组织规则

19 修正参议院秘书厅组织规则

19 参议院警卫处组织规则

19 参议院警卫处办事规则

20 参议院旁听规则

20 众议院议员选举法

25 众议院议员各省覆选区表

32 修正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

37 蒙古四部西藏第二届众议院议员选举施行法

37 蒙古四部西藏第二届众议院议员选举办事细则

39 第二类 官制

39 政府组织令

39 修正政府组织令第五条第六条

39 修正政府直属官制

39 国务院秘书厅官制

39 法制局官制

39 铨叙局官制

40 国务院统计局官制

40 印铸局官制

40 修正外交部官制

41 外交官领事官官制

42 驻外使领各馆暂行组织章程

42 设立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各总事馆文

43 拟设比国昂维斯领事馆员缺文

43 增设驻墨古瑞那玻各使馆文

43 设立义国脱利斯脱领馆员缺文

44 驻古巴公使改为专任文

44 交涉员职务通则

44 内务部暂用元年官制文

45 内务部官制

45 修正内务部编译处规程

46 自治制度编查委员会规则

46 选举审查委员会规则

46 全国经界局暂行编制

47 国道委员会章程

47 筹议赈灾临时委员会章程

47 赈务处暂行条例

47 全国防灾委员会章程

48 中央防疫处暂行编制

48 卫生陈列所章程

48 卫生试验所规程

49 修正卫生试验所规程第七条

49 中央卫生会组织章程

49 地方行政会议组织规则

50 京师河道管理处规程

50 京师警察厅官制

51 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

51 修正财政部官制

52 修正内国公债局章程

52 偿还内外短债委员会章程

53 全国财政讨论委员会章程

53 银行法规修订会简章

53 印花税处章程

54 改正监督京师税务名称文

54 修正陆军部官制

56 陆军部两翼墾务局暂行编制简章

57 陆军监狱官制

58 修正海军部官制

59 海军总司令公署编制令

60 海军舰队司令处编制令

61 海军舰艇职员令

61 修正海军舰艇职员令第五条第六条

61 海军吉黑江防司令公署编制令

62 官用轮船检查处规则

62 参谋本部官制

63 陆军测量官官制

63 各省陆军测量局编制大纲

64 修正司法部官制

65 司法部编译处规程

65 司法例规编纂处章程

65 修订法律馆条例

66 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章程

66 通令司法部设立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文

66 监狱官制

67 修正教育部官制

68 教育基金委员会条例

68 教育部编审处规程

69 教育调查会规程

69 专门以上学校视察委员会规程

70 国有教育财产处规程

70 教育资料采集委员会规程

71 学术评定委员会组织令

71 学术审定会条例

71 中央观象台官制

72 修正农商部官制

73 观测所官制

73 权度委员会章程

74 修正地质调查局章程

74 修订棉业处规则

74 采金局暂行章程

75 改订林务局章程

75 交通部官制仍照元年分为四司文

75 交通部官制

76 路员职工保障法规会议章程

76 路员职工保障法规会议议事规则

77 交通研究会章程

77 国际交通审查会规则

77 交通部赈灾委员会章程

77 交通部防疫事务处章程

78 审订铁路法规会简章

78 修正交通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简章

79 国有铁路局编制

79 京汉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0 京奉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1 津浦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2 株萍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2 广三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2 吉长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3 胶济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4 胶济铁路理事会章程

84 修正京绥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5 广九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6 东省铁路委员会简章

86 修正东省铁路督办公所编制专章

87 交通部西北汽车处编制规则

87 烟潍汽车处暂行编制专章

88 编订电信法规会简章

89 (裁)兼理电政监督职务章程民国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大总统指令

89 (裁)修正兼理电政监督职务章程第三条同上

89 (裁)兼理电政监督管辖区域及名称表同上

89 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

90 侨务局组织条例

90 修订礼制处简章

91 国史编纂处简章

91 全国水利局官制

91 将军府编制令

91 修改将军府编制文

92 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组织令

92 航空署组织条例

92 航空署技术委员会简章

92 航空署翻译委员会简章

93 国有航空线管理局编制通则

94 京沪航空线管理局编制专章

94 京汉航空线管理局编制章程

94 平政院编制令

95 审计院编制法

96 审计院核算官员额令

96 币制局官制

96 修正币制局官制第二条

96 币制局货币检查委员会章程

96 造币厂官制

97 划一造币厂名称文

97 盐务署官制

97 盐务署顾问办事章程

98 盐务调查委员会章程

98 盐务署稽核总分所章程

99 全国烟酒事务署官制

100 全国烟酒事务署检查委员会简章

100 改各省区烟酒事务局局长为简任文

100 蒙藏院官制

101 修正蒙藏院官制第五条

101 蒙藏院呈请设翊卫处文

101 东省特别区域法院翻译官条例

101 阿尔泰现行官厅组织暂行章程文

102 修正热河警察厅职掌规则

103 热河警察厅勤务督察长办事规则

103 热河警察厅所辖各区署办事规则

104 京兆热河等财政厅长改为简任文

104 库乌科唐镇抚使暨所属各官署组织暂行条例

105 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编制章程

105 乌科唐各参赞公署编制章程

106 恰克图民政员公署编制章程

106 库乌科唐各理事官公署编制章程

106 都统府官制

107 京兆尹官制

107 护军使暂行条例

107 镇守使署条例

108 直鲁豫巡阅使署组织令

108 省官制

109 修正省官制第十四条

109 各省水利委员会组织条例

109 盐运使公署章程

110 运副公署章程

110 财政厅官制

110 改定各省区印花税处名称文

111 教育厅暂行条例

111 实业厅暂行条例

111 各省警务处组织章程

111 地方警察厅官制

112 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

112 水上警察厅官制

113 水上警察局适用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文

113 道官制

114 县官制

114 县警察所官制

114 县佐官制

114 修改福建暨南局章程

115 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章程

116 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会议规则

116 司法收入委员会简章

116 医师医士资格审查会组织大纲

117 交通部查账委员会简章

118 督办鲁案善后事宜公署编制

119 修正全国烟酒事务署官制各条

119 修正法权讨论委员会条例

119 陆军部清理营产委员会规则

119 蒙古宣慰使公署暂行组织条例

120 蒙疆善后委员会条例

120 国际联合会全权代表办事处组织章程

121 第三类 官规

121 陆军官佐士兵等级表

121 修正陆军兽医官阶文

121 海军官佐士兵等级表

122 修正海军军官进级条例

123 海军军佐进级条例

123 修正海军军官佐进级条例施行细

124 海军军士长副军士长及同等官任用进级条例

124 海军士兵进级规则

125 司法官官等条例

126 法院书记官官等条例

126 监所职员官等法

127 东省特别区域法院翻译官官等条例

127 中央行政官官俸法

128 中央行政官官俸发给细则

128 修正中央行政官官俸发给细则

128 技术官官俸法

129 中央防疫处职员薪给规则

129 外交官领事官使领馆主事官俸暂行章程

129 外交官领事官官等官俸令

130 内务部雇员薪给令

130 修正内务部雇员薪给令第三条

130 内务部文官考试分部人员津贴暂行规则

131 海军总司令公署暨舰队司令处职员俸给呈文

132 驻外海军武官俸给经费章程

132 陆军测量官官俸法

132 司法官官俸条例

133 司法官官俸发给细则

134 法院书记官官俸条例

135 监所职员官俸法

136 承发吏等级薪金章程

136 京师暨各省区厅处长公费办法文

136 修正视学公费规则

137 教育部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薪俸暂行章程

138 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俸薪规则

138 (裁)兼理电政监督暨职员薪费增益表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大总统指令

139 国有铁路局局员月薪分级章程

140 审计院办事员月薪规则

140 国有航空线管理局员司月薪暂行规则

140 东省特别区域法院翻译官官俸条例

141 各镇守使薪公数目

141 内务部编译处职员津贴支给规则

142 法院学习候补书记官津贴规则

142 修正法院学习候补书记官津贴规则第二表

142 学习候补推事检察官津贴规则

142 东省特别区域法院候补学习翻译官津贴规则

142 陆军旅费规则

143 修正海军旅费规则

144 陆军测量人员作业旅费规则

145 财政部官吏出差旅费规则

146 交通部电政洋员出差旅费规则

146 文职任用令

147 文职任用令施行令

147 简任文职任用程序令

147 荐任文职任用程序令

147 分发各省任用荐任职人员依照县知事到省甄别办法文

148 申明荐任职任用程序文

148 厘定荐任职依类序补条例文

149 委用文职任用程序令

149 变通秘书任用办法文

149 外交官领事官任用暂行章程

150 内务部委任职叙补暂行规则

150 各省区荐任警察官准予转任其他荐任文职文

150 各省警务处及省会警察厅处长厅长归一人兼任文

150 征收官任用条例

151 陆海军军职任用暂行规则

152 陆军官佐补官令

152 陆军军官佐补官令施行细则

153 陆军军职平时补充规则

154 陆军监狱官任用条例

154 收录无职军人暂行规则

155 司法部委任文职轮补办法

155 司法部雇员规则

156 修正京外高等厅以下各法院书记官轮补办法

157 教育部委任文职序补办法

157 教育部录事雇用及服务规则

157 遴补视学不照叙补办法文

157 教育部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任用暂行规程

158 修正教育部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任用暂行规程第十条

158 农商部荐委各职暨附属各机关任用人员暂行办法

158 农商部暨附属各机关人员非实缺者任用办法

159 农商部雇员规则

159 农商部技监职掌细则

159 实职保奖升阶及保荐人才与停奖实职案分别办理文

160 实业厅厅长预保及任用办法

160 交通部委任职序补章程

160 电报电话局长任用规则

161 电政例行文件处理规则

161 铁路监督管理工程局任用专门人员函约式样

162 修正河务官吏任用暂行办法

162 航空署测候员任用章程

163 大理院雇员规则

164 察哈尔各旗群翼等审判处蒙古审理员兼任行政旗职文

165 东省特别区域法院外国谘议调查员任免暨办事章程

165 掾属升用办法

165 法官升转暂行规则

167 知事任用暂行条例

168 变通县知事任命办法文

168 知事任用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69 知事指分令

169 停止任用期满各县知事任用办法文

169 场知事任用条例

170 承办司法印纸事务人员惩奖规则

170 征收官交代条例

171 县佐任用条例

172 保奖条例

172 解释保奖条例第六条办法文

173 保奖条例增加第十二条一条

173 保送掾属审查划一办法

173 停止各项改职保案文

173 限制保奖保升各项办法文

174 令附属各机关限制请奖文

174 陆军部限制奖案办法

175 各厅处呈请荐署人员应送成绩文

175 呈荐厅员办法

176 外交官领事官资格审查规则

176 外交官领事官资格审查规则施行细则

176 严定审查外交官资格文

177 严定各省警务处处长资格并预保办法

177 陆军法官补官资格

177 荐任法官资格

178 限定承审员资格文

178 修正审查场知事办法条文

178 文官甄用令

179 文官甄用令施行细则

179 变通文官甄用令及甄用令施行细则文

180 厘正文官甄用办法文

180 文官甄用令暂行适用文

180 文官甄别程序条例

181 司法部文官普通甄别委员会执行细则

181 甄拔特种司法人员委员会章程

182 县知事甄别章程

183 文官普通考试法

183 文官普通考试法施行细则

183 文官高等考试法

187 文官高等考试法施行细则

188 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

189 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施行细则

189 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法

190 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法施行细则

190 外交官领事官考试甄录规则

190 推广法院续请举行司法官考试文

191 修正司法官考试令

192 司法官考试令施行细则

193 司法官考试规则

193 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任用章程

194 司法官考试及格人员任用办法文

195 法院书记官考试暂行章程

195 各县承审员考试暂行章程

196 监狱官考试暂行章程

196 监狱看守考试规则

197 承发吏考试任用章程

197 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审议免试规则

198 法院书记官考试事务处章程

198 各县承审员考试事务处章程

199 监狱官考试事务处章程

199 修正知事试验条例

200 修正知事试验条例施行细

201 文职学习员员额令

201 遴派驻外使馆学习员章程

201 司法官初试合格人员学习规则

202 教育部学习员实习部务细则

202 交通部派往各局学习员实习简章

202 委任警察官考绩升用暂行办法文

203 征收田赋考成条例

205 常关征收考成条例

206 征收厘税考成条例

207 改订常关厘税各考成办法文

207 征收所得税考成条例

208 修订海军官佐考绩规则文

209 考核法官成绩条例

209 考核法官成绩条例施行细则

212 考核法官成绩委员会会议规则

212 司法官考绩规则

213 审检事务成绩表编制细则

214 颁布管狱员考核表文

214 修正察哈尔清查馀荒夹荒考成条例

214 知事办学考成条例

215 县知事劝业考成条例

216 各省区县知事办理印花税考成办法文

216 官吏违令惩罚令

217 官吏犯赃治罪条例

217 文官惩戒条例

218 办赈惩奖暂行条例

218 河务官吏奖惩条例

220 司法官惩戒法

222 司法官惩戒法第三章惩戒委员会施行令

222 司法官惩戒委员会审查规则

223 司法部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施行细

223 司法部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会议规则

224 司法官惩戒法适用条例文

225 司法官惩戒处分执行令

225 监所职员奖惩暂行章程

225 承发吏惩奖章程

226 司法共助事务惩奖条例

227 各省区处理官产人员惩戒章程

227 审计官惩戒法

228 缉私官弁奖励惩戒条例

229 地方官协助盐务奖励惩戒条例

229 蒙藏世爵世职暨喇嘛惩戒会条例

230 知事奖励条例

231 县知事疏脱人犯扣俸修监章程

231 县知事兼理司法事务奖惩文

231 修正县知事办理命盗案限期及惩奖规则

233 县知事兼理司法犯赃办法文

233 颁发任命状规则

233 各省荐任以上文官赴任凭限规则

235 海军军官充任商船职员服务证书暂行规则

236 在公人员准给四季节假文

236 陆军部部员请假规则

236 农商部请假规则

236 官吏服务令

237 修正本部总务厅及各司分科职掌

240 本部总务厅电报科职掌

240 外交部条约司编译章程

241 部务会议章程

241 变通驻外使领各馆任职期限文

241 使馆人员服务条例

241 领馆人员服务条例

242 领事官职务条例

242 领事经理华侨学务规程

242 驻外公使馆海军武官管理留学员生规则

243 内务部厅司分科规则

245 内务部民治司变更分科职掌办法

246 内务部编译处编译规则

247 内务部图书室规则

248 内务部录事服务规则

248 内务部部务会议规则

249 选举审查委员会审查规则

249 各省区筹赈办法大纲

250 地方行政会议议事细则

251 京师河道管理处办事规则

251 全国河务会议章程

252 全国河务会议议事细则

252 中央防疫处办事细则

254 中央防疫处分科办事细则

255 中央防疫处检查收费规则

255 卫生试验所办事规则

256 卫生试验所试验收费规则

257 警务会议规则

258 修正警务会议议事规则

259 京师警察厅分科职掌规则

260 京师警察厅重订区署办事规则

262 各省关于警务处组织应行声明各节文

262 财政部次长办事章程

262 修正公债司分科办事细则

262 财政部录事服务规则

262 财政部财政会议章程

263 财政清理处办事章程

263 财政会议议事细则

264 厘订财政法规办法

264 掌司公款人员征缴保证金条例

264 掌司公款人员征缴保证金条例施行细则暨书式

267 所得税调查及审查委员会议事规程

268 改订本部分科规程

268 陆军部值日规则

269 陆军部门禁规则

270 修正陆军卫生材料厂条例草案

271 陆军部两翼墾务局放荒暂行章程

272 平时军队参谋服务条规

272 修正海军部办事细则

274 海军部各厅司分科职掌

277 海军官佐服役条例

277 海军总司令公署办事细则

279 海军舰队司令办事处细则

279 司法部总务厅第三科办事细则

281 修正司法部厅司分科规则

282 修正司法部厅司分科规则第三条

282 修订法律馆处务规则

282 司法会议章程

283 修正司法会议议事规则

284 司法机关保管公款办法

284 平政院解释训令文

284 平政院裁决执行条例

284 修正平政院裁决执行条例

285 审理特别行政诉讼及诉愿办法文

285 各省司法人员每日勤务时间令

285 大理院办事章程

289 大理院值宿规则

290 大理院案件报告规则

291 修正教育部总务厅会计科出纳规程

291 教育行政会议规则

292 令各省区设立教育行政人员讲习会文

292 视学规程

293 视学处务细则

293 视学室规则

294 视学留部办事规程

294 省视学规程

295 县视学规程

295 咨各省区县视学应准列入县教育行政会议文

295 专门以上学校视察委员会视察细则

296 教育部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任务暂行章程

296 学术审定会条例施行细则

297 学术评定委员会办事规程

297 学术评定委员会分科评定规程

297 学术评定委员会事务员职务规程

298 奖学基金管理员职务规程

298 奖学金出纳细则

298 中央观象台办事细则

299 农商部工商司分科办事细则

300 修正农商部图书室规则

300 铁矿公司监督权限章程

300 修正交通部办事规则

302 交通部技术官办事细则

302 交通部部务会议章程

302 交通会议章程

303 交通会议议事规则

304 交通研究会分类规则

304 修正运输会议章程

304 运输会议专任会员办事规则

305 国有铁路局办事通则

305 交通部汉粤川铁路办事处通则

306 电话局会计事务暂行规程

307 交通部交通行政讲习所简章

308 修正交通部视察职务规程

308 经济调查会办事规则

309 修正全国水利局分科暂行规程

309 修正全国水利局办事通则

310 全国水利局练习员服务规则

311 全国烟酒事务署办事职掌规则

311 各省区烟酒事务局办事职掌规则

312 各省烟酒事务局及分局交代章程

313 盐务署派员调查盐务通则

313 修正榷运局稽查员办事规则

313 缉私条例

314 币制局员司分处职掌

314 审计院分掌事务规程

315 审计院办事细则

316 审计院各厅办事细则

317 审计院书记室职掌纲要

317 审计院书记室会计科办事细则

318 审计院书记室庶务科办事细则

318 审计院书记室编译科编纂处办事细则

319 审计院书记室编译科翻译处办事细则

319 审计院办事员服务规则

319 审计院声明职权文

320 审计院续行声明职权文

320 平政院处务规则

321 平政院各庭办事细则

323 平政院各庭评事兼代办法

323 航空署执掌通则

323 航空署处厅分科规则

324 航空署办事通则

325 航空署案卷规则

325 航空署文件处理规则

326 航空材料厂条例

327 航空署航站测候所办事规则

327 航空教练所飞行初级训练队编制简章

328 航空署暨附属机关造送职员表简章

329 蒙藏院办事规程

331 修正台站条例

331 东省特别区视察员办事细则

332 各省军民长官管辖军队权限条例

332 各省盐运使运副及缉私营办事权限章程

333 厦门运副职权简章

333 修正鄂细西皖四岸及宜沙榷运运销各局稽核员办事规则

333 酌定各省道缺经费文

335 航空署监工简章

336 陆军部修正部务会议规则

336 大理院书记官任用规则

336 修正监所职员任用暂行章程

337 修正京外地方审检厅法官员缺序补办法

338 修正交通部厅司分科章程

341 交通部修正练习员规则

341 电务员任用章程

342 电务生任用章程

343 第四类 外交

343 海牙禁烟公会订立鸦片公约

346 局外中立条规

347 中日议订条约请批准用玺文

347 中日条约

351 签订中波条约文

352 呈报中瑞通好互换条约文

352 中波议订通好条约文

352 中墨条约展限及禁工办法

354 呈报中德协约互换照会文

357 协商及参战各国与奥国间之和平条约

428 国际法庭规约议定书

432 善后借款合同

436 五国借款合同

439 吉会铁路借款预备合同

440 英属北婆罗州招殖华民条款

440 九国间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

442 九国间关于中国关税税则之条约

443 解决山东悬案条约

446 山东悬案细目协定

454 外交部呈报中美修改税则补约互换日期文

466 中俄条约失效令

466 侨工出洋条例

467 募工承揽人取缔规则

468 侨工合同纲要

469 外交部新定请领出洋经商护照章程

470 领署给发护照简章

470 侨商回国请领护照简章

470 管理无约国人民章程

470 管理无约国人民章程施行细则

471 侨务局调查事项

471 国内侨务调查事项

473 第五类 内务

473 地方行政讲习所章程

473 地方行政讲习所校外修业章程

474 行政执行法

475 修正行政执行法

475 国籍法

476 修正国籍法施行规则

478 发给关于国籍之许可执照简章

478 县治户口编查规则

480 县治户口编查准由各省自定期限文

480 游民习艺所章程

481 统计讲习所章程

481 内务统计查报规则

482 变更发给护照办法文

482 豫戒条例

483 烟案罚金及赌案没收钱财充赏办法

483 护军执行清廷警察章程

484 改组护军办法

485 治安警察条例

487 警械使用条例

487 警察厅户口调查规则

489 县治编查户口暨警察厅调查户口书类程式

495 违警罚法

499 通咨各省填报违警处分调查表式文

501 拟就拘留所调查册式文

501 警察职员新任长官不得任意更易文

502 地方警察局分区编队通则

502 县警察队章程

502 修正县警察队章程第七条

502 商埠未设警局地方暂行办法文

502 东省特别区警察编制大纲

503 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组织章程

503 警官高等学校章程

504 警官高等学校添设技术各专科文

504 警官高等学校入学试验规则

505 警官高等学校技术专科学员毕业任用规则

505 地方警察传习所章程

506 地方警察传习所学员毕业分发办法(......目录过长仅展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