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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编订民国法令大全民国十三年增订
最新编订民国法令大全:民国十三年增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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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最新编订民国法令大全:民国十三年增订》.pdf电子版,共计1661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第一类 宪法 国会
1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 (附)关于大清皇帝辞位后优待之条件
2 (附)关于清皇族待遇之条件
3 (附)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
3 (附)优待蒙回藏各族条件等令
3 (附)蒙古待遇条例
3 巩固清皇室优待条件善后办法
4 蒙古王公等年班事宜
4 喇嘛等洞里经班事宜
4 大总统选举法
4 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
5 议院法
8 修正议院法第二十条
8 参议院议员选举法
10 参议院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
13 修正参议院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第十三条
13 参议院议事细则
16 修正参议院议事细则
16 参议院委员会规则
18 修正参议院委员会规则
18 参议院秘书厅组织规则
19 修正参议院秘书厅组织规则
19 参议院警卫处组织规则
19 参议院警卫处办事规则
20 参议院旁听规则
20 众议院议员选举法
25 众议院议员各省覆选区表
32 修正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
37 蒙古四部西藏第二届众议院议员选举施行法
37 蒙古四部西藏第二届众议院议员选举办事细则
39 第二类 官制
39 政府组织令
39 修正政府组织令第五条第六条
39 修正政府直属官制
39 国务院秘书厅官制
39 法制局官制
39 铨叙局官制
40 国务院统计局官制
40 印铸局官制
40 修正外交部官制
41 外交官领事官官制
42 驻外使领各馆暂行组织章程
42 设立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各总事馆文
43 拟设比国昂维斯领事馆员缺文
43 增设驻墨古瑞那玻各使馆文
43 设立义国脱利斯脱领馆员缺文
44 驻古巴公使改为专任文
44 交涉员职务通则
44 内务部暂用元年官制文
45 内务部官制
45 修正内务部编译处规程
46 自治制度编查委员会规则
46 选举审查委员会规则
46 全国经界局暂行编制
47 国道委员会章程
47 筹议赈灾临时委员会章程
47 赈务处暂行条例
47 全国防灾委员会章程
48 中央防疫处暂行编制
48 卫生陈列所章程
48 卫生试验所规程
49 修正卫生试验所规程第七条
49 中央卫生会组织章程
49 地方行政会议组织规则
50 京师河道管理处规程
50 京师警察厅官制
51 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
51 修正财政部官制
52 修正内国公债局章程
52 偿还内外短债委员会章程
53 全国财政讨论委员会章程
53 银行法规修订会简章
53 印花税处章程
54 改正监督京师税务名称文
54 修正陆军部官制
56 陆军部两翼墾务局暂行编制简章
57 陆军监狱官制
58 修正海军部官制
59 海军总司令公署编制令
60 海军舰队司令处编制令
61 海军舰艇职员令
61 修正海军舰艇职员令第五条第六条
61 海军吉黑江防司令公署编制令
62 官用轮船检查处规则
62 参谋本部官制
63 陆军测量官官制
63 各省陆军测量局编制大纲
64 修正司法部官制
65 司法部编译处规程
65 司法例规编纂处章程
65 修订法律馆条例
66 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章程
66 通令司法部设立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文
66 监狱官制
67 修正教育部官制
68 教育基金委员会条例
68 教育部编审处规程
69 教育调查会规程
69 专门以上学校视察委员会规程
70 国有教育财产处规程
70 教育资料采集委员会规程
71 学术评定委员会组织令
71 学术审定会条例
71 中央观象台官制
72 修正农商部官制
73 观测所官制
73 权度委员会章程
74 修正地质调查局章程
74 修订棉业处规则
74 采金局暂行章程
75 改订林务局章程
75 交通部官制仍照元年分为四司文
75 交通部官制
76 路员职工保障法规会议章程
76 路员职工保障法规会议议事规则
77 交通研究会章程
77 国际交通审查会规则
77 交通部赈灾委员会章程
77 交通部防疫事务处章程
78 审订铁路法规会简章
78 修正交通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简章
79 国有铁路局编制
79 京汉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0 京奉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1 津浦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2 株萍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2 广三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2 吉长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3 胶济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4 胶济铁路理事会章程
84 修正京绥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5 广九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
86 东省铁路委员会简章
86 修正东省铁路督办公所编制专章
87 交通部西北汽车处编制规则
87 烟潍汽车处暂行编制专章
88 编订电信法规会简章
89 (裁)兼理电政监督职务章程民国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大总统指令
89 (裁)修正兼理电政监督职务章程第三条同上
89 (裁)兼理电政监督管辖区域及名称表同上
89 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
90 侨务局组织条例
90 修订礼制处简章
91 国史编纂处简章
91 全国水利局官制
91 将军府编制令
91 修改将军府编制文
92 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组织令
92 航空署组织条例
92 航空署技术委员会简章
92 航空署翻译委员会简章
93 国有航空线管理局编制通则
94 京沪航空线管理局编制专章
94 京汉航空线管理局编制章程
94 平政院编制令
95 审计院编制法
96 审计院核算官员额令
96 币制局官制
96 修正币制局官制第二条
96 币制局货币检查委员会章程
96 造币厂官制
97 划一造币厂名称文
97 盐务署官制
97 盐务署顾问办事章程
98 盐务调查委员会章程
98 盐务署稽核总分所章程
99 全国烟酒事务署官制
100 全国烟酒事务署检查委员会简章
100 改各省区烟酒事务局局长为简任文
100 蒙藏院官制
101 修正蒙藏院官制第五条
101 蒙藏院呈请设翊卫处文
101 东省特别区域法院翻译官条例
101 阿尔泰现行官厅组织暂行章程文
102 修正热河警察厅职掌规则
103 热河警察厅勤务督察长办事规则
103 热河警察厅所辖各区署办事规则
104 京兆热河等财政厅长改为简任文
104 库乌科唐镇抚使暨所属各官署组织暂行条例
105 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编制章程
105 乌科唐各参赞公署编制章程
106 恰克图民政员公署编制章程
106 库乌科唐各理事官公署编制章程
106 都统府官制
107 京兆尹官制
107 护军使暂行条例
107 镇守使署条例
108 直鲁豫巡阅使署组织令
108 省官制
109 修正省官制第十四条
109 各省水利委员会组织条例
109 盐运使公署章程
110 运副公署章程
110 财政厅官制
110 改定各省区印花税处名称文
111 教育厅暂行条例
111 实业厅暂行条例
111 各省警务处组织章程
111 地方警察厅官制
112 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
112 水上警察厅官制
113 水上警察局适用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文
113 道官制
114 县官制
114 县警察所官制
114 县佐官制
114 修改福建暨南局章程
115 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章程
116 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会议规则
116 司法收入委员会简章
116 医师医士资格审查会组织大纲
117 交通部查账委员会简章
118 督办鲁案善后事宜公署编制
119 修正全国烟酒事务署官制各条
119 修正法权讨论委员会条例
119 陆军部清理营产委员会规则
119 蒙古宣慰使公署暂行组织条例
120 蒙疆善后委员会条例
120 国际联合会全权代表办事处组织章程
121 第三类 官规
121 陆军官佐士兵等级表
121 修正陆军兽医官阶文
121 海军官佐士兵等级表
122 修正海军军官进级条例
123 海军军佐进级条例
123 修正海军军官佐进级条例施行细
124 海军军士长副军士长及同等官任用进级条例
124 海军士兵进级规则
125 司法官官等条例
126 法院书记官官等条例
126 监所职员官等法
127 东省特别区域法院翻译官官等条例
127 中央行政官官俸法
128 中央行政官官俸发给细则
128 修正中央行政官官俸发给细则
128 技术官官俸法
129 中央防疫处职员薪给规则
129 外交官领事官使领馆主事官俸暂行章程
129 外交官领事官官等官俸令
130 内务部雇员薪给令
130 修正内务部雇员薪给令第三条
130 内务部文官考试分部人员津贴暂行规则
131 海军总司令公署暨舰队司令处职员俸给呈文
132 驻外海军武官俸给经费章程
132 陆军测量官官俸法
132 司法官官俸条例
133 司法官官俸发给细则
134 法院书记官官俸条例
135 监所职员官俸法
136 承发吏等级薪金章程
136 京师暨各省区厅处长公费办法文
136 修正视学公费规则
137 教育部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薪俸暂行章程
138 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俸薪规则
138 (裁)兼理电政监督暨职员薪费增益表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大总统指令
139 国有铁路局局员月薪分级章程
140 审计院办事员月薪规则
140 国有航空线管理局员司月薪暂行规则
140 东省特别区域法院翻译官官俸条例
141 各镇守使薪公数目
141 内务部编译处职员津贴支给规则
142 法院学习候补书记官津贴规则
142 修正法院学习候补书记官津贴规则第二表
142 学习候补推事检察官津贴规则
142 东省特别区域法院候补学习翻译官津贴规则
142 陆军旅费规则
143 修正海军旅费规则
144 陆军测量人员作业旅费规则
145 财政部官吏出差旅费规则
146 交通部电政洋员出差旅费规则
146 文职任用令
147 文职任用令施行令
147 简任文职任用程序令
147 荐任文职任用程序令
147 分发各省任用荐任职人员依照县知事到省甄别办法文
148 申明荐任职任用程序文
148 厘定荐任职依类序补条例文
149 委用文职任用程序令
149 变通秘书任用办法文
149 外交官领事官任用暂行章程
150 内务部委任职叙补暂行规则
150 各省区荐任警察官准予转任其他荐任文职文
150 各省警务处及省会警察厅处长厅长归一人兼任文
150 征收官任用条例
151 陆海军军职任用暂行规则
152 陆军官佐补官令
152 陆军军官佐补官令施行细则
153 陆军军职平时补充规则
154 陆军监狱官任用条例
154 收录无职军人暂行规则
155 司法部委任文职轮补办法
155 司法部雇员规则
156 修正京外高等厅以下各法院书记官轮补办法
157 教育部委任文职序补办法
157 教育部录事雇用及服务规则
157 遴补视学不照叙补办法文
157 教育部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任用暂行规程
158 修正教育部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任用暂行规程第十条
158 农商部荐委各职暨附属各机关任用人员暂行办法
158 农商部暨附属各机关人员非实缺者任用办法
159 农商部雇员规则
159 农商部技监职掌细则
159 实职保奖升阶及保荐人才与停奖实职案分别办理文
160 实业厅厅长预保及任用办法
160 交通部委任职序补章程
160 电报电话局长任用规则
161 电政例行文件处理规则
161 铁路监督管理工程局任用专门人员函约式样
162 修正河务官吏任用暂行办法
162 航空署测候员任用章程
163 大理院雇员规则
164 察哈尔各旗群翼等审判处蒙古审理员兼任行政旗职文
165 东省特别区域法院外国谘议调查员任免暨办事章程
165 掾属升用办法
165 法官升转暂行规则
167 知事任用暂行条例
168 变通县知事任命办法文
168 知事任用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69 知事指分令
169 停止任用期满各县知事任用办法文
169 场知事任用条例
170 承办司法印纸事务人员惩奖规则
170 征收官交代条例
171 县佐任用条例
172 保奖条例
172 解释保奖条例第六条办法文
173 保奖条例增加第十二条一条
173 保送掾属审查划一办法
173 停止各项改职保案文
173 限制保奖保升各项办法文
174 令附属各机关限制请奖文
174 陆军部限制奖案办法
175 各厅处呈请荐署人员应送成绩文
175 呈荐厅员办法
176 外交官领事官资格审查规则
176 外交官领事官资格审查规则施行细则
176 严定审查外交官资格文
177 严定各省警务处处长资格并预保办法
177 陆军法官补官资格
177 荐任法官资格
178 限定承审员资格文
178 修正审查场知事办法条文
178 文官甄用令
179 文官甄用令施行细则
179 变通文官甄用令及甄用令施行细则文
180 厘正文官甄用办法文
180 文官甄用令暂行适用文
180 文官甄别程序条例
181 司法部文官普通甄别委员会执行细则
181 甄拔特种司法人员委员会章程
182 县知事甄别章程
183 文官普通考试法
183 文官普通考试法施行细则
183 文官高等考试法
187 文官高等考试法施行细则
188 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
189 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施行细则
189 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法
190 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法施行细则
190 外交官领事官考试甄录规则
190 推广法院续请举行司法官考试文
191 修正司法官考试令
192 司法官考试令施行细则
193 司法官考试规则
193 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任用章程
194 司法官考试及格人员任用办法文
195 法院书记官考试暂行章程
195 各县承审员考试暂行章程
196 监狱官考试暂行章程
196 监狱看守考试规则
197 承发吏考试任用章程
197 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审议免试规则
198 法院书记官考试事务处章程
198 各县承审员考试事务处章程
199 监狱官考试事务处章程
199 修正知事试验条例
200 修正知事试验条例施行细
201 文职学习员员额令
201 遴派驻外使馆学习员章程
201 司法官初试合格人员学习规则
202 教育部学习员实习部务细则
202 交通部派往各局学习员实习简章
202 委任警察官考绩升用暂行办法文
203 征收田赋考成条例
205 常关征收考成条例
206 征收厘税考成条例
207 改订常关厘税各考成办法文
207 征收所得税考成条例
208 修订海军官佐考绩规则文
209 考核法官成绩条例
209 考核法官成绩条例施行细则
212 考核法官成绩委员会会议规则
212 司法官考绩规则
213 审检事务成绩表编制细则
214 颁布管狱员考核表文
214 修正察哈尔清查馀荒夹荒考成条例
214 知事办学考成条例
215 县知事劝业考成条例
216 各省区县知事办理印花税考成办法文
216 官吏违令惩罚令
217 官吏犯赃治罪条例
217 文官惩戒条例
218 办赈惩奖暂行条例
218 河务官吏奖惩条例
220 司法官惩戒法
222 司法官惩戒法第三章惩戒委员会施行令
222 司法官惩戒委员会审查规则
223 司法部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施行细
223 司法部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会议规则
224 司法官惩戒法适用条例文
225 司法官惩戒处分执行令
225 监所职员奖惩暂行章程
225 承发吏惩奖章程
226 司法共助事务惩奖条例
227 各省区处理官产人员惩戒章程
227 审计官惩戒法
228 缉私官弁奖励惩戒条例
229 地方官协助盐务奖励惩戒条例
229 蒙藏世爵世职暨喇嘛惩戒会条例
230 知事奖励条例
231 县知事疏脱人犯扣俸修监章程
231 县知事兼理司法事务奖惩文
231 修正县知事办理命盗案限期及惩奖规则
233 县知事兼理司法犯赃办法文
233 颁发任命状规则
233 各省荐任以上文官赴任凭限规则
235 海军军官充任商船职员服务证书暂行规则
236 在公人员准给四季节假文
236 陆军部部员请假规则
236 农商部请假规则
236 官吏服务令
237 修正本部总务厅及各司分科职掌
240 本部总务厅电报科职掌
240 外交部条约司编译章程
241 部务会议章程
241 变通驻外使领各馆任职期限文
241 使馆人员服务条例
241 领馆人员服务条例
242 领事官职务条例
242 领事经理华侨学务规程
242 驻外公使馆海军武官管理留学员生规则
243 内务部厅司分科规则
245 内务部民治司变更分科职掌办法
246 内务部编译处编译规则
247 内务部图书室规则
248 内务部录事服务规则
248 内务部部务会议规则
249 选举审查委员会审查规则
249 各省区筹赈办法大纲
250 地方行政会议议事细则
251 京师河道管理处办事规则
251 全国河务会议章程
252 全国河务会议议事细则
252 中央防疫处办事细则
254 中央防疫处分科办事细则
255 中央防疫处检查收费规则
255 卫生试验所办事规则
256 卫生试验所试验收费规则
257 警务会议规则
258 修正警务会议议事规则
259 京师警察厅分科职掌规则
260 京师警察厅重订区署办事规则
262 各省关于警务处组织应行声明各节文
262 财政部次长办事章程
262 修正公债司分科办事细则
262 财政部录事服务规则
262 财政部财政会议章程
263 财政清理处办事章程
263 财政会议议事细则
264 厘订财政法规办法
264 掌司公款人员征缴保证金条例
264 掌司公款人员征缴保证金条例施行细则暨书式
267 所得税调查及审查委员会议事规程
268 改订本部分科规程
268 陆军部值日规则
269 陆军部门禁规则
270 修正陆军卫生材料厂条例草案
271 陆军部两翼墾务局放荒暂行章程
272 平时军队参谋服务条规
272 修正海军部办事细则
274 海军部各厅司分科职掌
277 海军官佐服役条例
277 海军总司令公署办事细则
279 海军舰队司令办事处细则
279 司法部总务厅第三科办事细则
281 修正司法部厅司分科规则
282 修正司法部厅司分科规则第三条
282 修订法律馆处务规则
282 司法会议章程
283 修正司法会议议事规则
284 司法机关保管公款办法
284 平政院解释训令文
284 平政院裁决执行条例
284 修正平政院裁决执行条例
285 审理特别行政诉讼及诉愿办法文
285 各省司法人员每日勤务时间令
285 大理院办事章程
289 大理院值宿规则
290 大理院案件报告规则
291 修正教育部总务厅会计科出纳规程
291 教育行政会议规则
292 令各省区设立教育行政人员讲习会文
292 视学规程
293 视学处务细则
293 视学室规则
294 视学留部办事规程
294 省视学规程
295 县视学规程
295 咨各省区县视学应准列入县教育行政会议文
295 专门以上学校视察委员会视察细则
296 教育部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任务暂行章程
296 学术审定会条例施行细则
297 学术评定委员会办事规程
297 学术评定委员会分科评定规程
297 学术评定委员会事务员职务规程
298 奖学基金管理员职务规程
298 奖学金出纳细则
298 中央观象台办事细则
299 农商部工商司分科办事细则
300 修正农商部图书室规则
300 铁矿公司监督权限章程
300 修正交通部办事规则
302 交通部技术官办事细则
302 交通部部务会议章程
302 交通会议章程
303 交通会议议事规则
304 交通研究会分类规则
304 修正运输会议章程
304 运输会议专任会员办事规则
305 国有铁路局办事通则
305 交通部汉粤川铁路办事处通则
306 电话局会计事务暂行规程
307 交通部交通行政讲习所简章
308 修正交通部视察职务规程
308 经济调查会办事规则
309 修正全国水利局分科暂行规程
309 修正全国水利局办事通则
310 全国水利局练习员服务规则
311 全国烟酒事务署办事职掌规则
311 各省区烟酒事务局办事职掌规则
312 各省烟酒事务局及分局交代章程
313 盐务署派员调查盐务通则
313 修正榷运局稽查员办事规则
313 缉私条例
314 币制局员司分处职掌
314 审计院分掌事务规程
315 审计院办事细则
316 审计院各厅办事细则
317 审计院书记室职掌纲要
317 审计院书记室会计科办事细则
318 审计院书记室庶务科办事细则
318 审计院书记室编译科编纂处办事细则
319 审计院书记室编译科翻译处办事细则
319 审计院办事员服务规则
319 审计院声明职权文
320 审计院续行声明职权文
320 平政院处务规则
321 平政院各庭办事细则
323 平政院各庭评事兼代办法
323 航空署执掌通则
323 航空署处厅分科规则
324 航空署办事通则
325 航空署案卷规则
325 航空署文件处理规则
326 航空材料厂条例
327 航空署航站测候所办事规则
327 航空教练所飞行初级训练队编制简章
328 航空署暨附属机关造送职员表简章
329 蒙藏院办事规程
331 修正台站条例
331 东省特别区视察员办事细则
332 各省军民长官管辖军队权限条例
332 各省盐运使运副及缉私营办事权限章程
333 厦门运副职权简章
333 修正鄂细西皖四岸及宜沙榷运运销各局稽核员办事规则
333 酌定各省道缺经费文
335 航空署监工简章
336 陆军部修正部务会议规则
336 大理院书记官任用规则
336 修正监所职员任用暂行章程
337 修正京外地方审检厅法官员缺序补办法
338 修正交通部厅司分科章程
341 交通部修正练习员规则
341 电务员任用章程
342 电务生任用章程
343 第四类 外交
343 海牙禁烟公会订立鸦片公约
346 局外中立条规
347 中日议订条约请批准用玺文
347 中日条约
351 签订中波条约文
352 呈报中瑞通好互换条约文
352 中波议订通好条约文
352 中墨条约展限及禁工办法
354 呈报中德协约互换照会文
357 协商及参战各国与奥国间之和平条约
428 国际法庭规约议定书
432 善后借款合同
436 五国借款合同
439 吉会铁路借款预备合同
440 英属北婆罗州招殖华民条款
440 九国间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
442 九国间关于中国关税税则之条约
443 解决山东悬案条约
446 山东悬案细目协定
454 外交部呈报中美修改税则补约互换日期文
466 中俄条约失效令
466 侨工出洋条例
467 募工承揽人取缔规则
468 侨工合同纲要
469 外交部新定请领出洋经商护照章程
470 领署给发护照简章
470 侨商回国请领护照简章
470 管理无约国人民章程
470 管理无约国人民章程施行细则
471 侨务局调查事项
471 国内侨务调查事项
473 第五类 内务
473 地方行政讲习所章程
473 地方行政讲习所校外修业章程
474 行政执行法
475 修正行政执行法
475 国籍法
476 修正国籍法施行规则
478 发给关于国籍之许可执照简章
478 县治户口编查规则
480 县治户口编查准由各省自定期限文
480 游民习艺所章程
481 统计讲习所章程
481 内务统计查报规则
482 变更发给护照办法文
482 豫戒条例
483 烟案罚金及赌案没收钱财充赏办法
483 护军执行清廷警察章程
484 改组护军办法
485 治安警察条例
487 警械使用条例
487 警察厅户口调查规则
489 县治编查户口暨警察厅调查户口书类程式
495 违警罚法
499 通咨各省填报违警处分调查表式文
501 拟就拘留所调查册式文
501 警察职员新任长官不得任意更易文
502 地方警察局分区编队通则
502 县警察队章程
502 修正县警察队章程第七条
502 商埠未设警局地方暂行办法文
502 东省特别区警察编制大纲
503 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组织章程
503 警官高等学校章程
504 警官高等学校添设技术各专科文
504 警官高等学校入学试验规则
505 警官高等学校技术专科学员毕业任用规则
505 地方警察传习所章程
506 地方警察传习所学员毕业分发办法(......目录过长仅展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