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战时财政金融法规汇编
战时财政金融法规汇编
战时财政金融法规汇编
加入购物车免费试读
目录简介
《战时财政金融法规汇编》.pdf电子版,共计320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一)安定金融类
1 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
2 安定金融补充办法
2 规定小额存款支取暨定期存款未到之利息提取办法
3 改善地方金融机构办法纲要
6 战时健全中央金融机构办法
8 巩固金融办法纲要
9 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银行联合办事处总处组织大纲
10 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银行联合办事处总处组织章程
14 (二)贴放类
14 贴放委员会办理贴放办法
17 中中交农四行内地联合贴放办法
18 扩大农村代款范围办法
20 (三)统制金银类
20 金类兑换法币办法
21 金类兑换法币办法施行细则
22 实施收兑金类办法
23 限制私运黄金出口及运往沦陷区域办法
24 监督银楼业收兑金类办法
25 收兑金银通则
30 中央银行与金银业商妥收兑黄金办法
31 取缔收售金类办法
32 取缔金融业典当业质押金类办法
34 增加金产办法
35 收购生金办法
36 修正缉获私运银类银币处罚给奖办法
38 (四)储金捐款类
38 节约建国储金条例
40 节约建国储蓄券条例
42 节约建国储蓄券施行细则
48 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办法
49 统一缴解捐款献金办法
51 委托中中交农四银行经办各项捐款献金办法
55 (五)货币类
55 修正妨害国币惩治暂行条例
56 领用一元券及辅币券规则
59 修正推行小额币券实施办法
61 修正辅币条例
61 限制携运钞票办法
62 收换破损钞票办法
63 收换破损钞券实施办法
65 修正收换破损钞票办法
66 取缔日伪钞票办法
68 日人仿造法币对付办法
70 (六)银行类
70 县银行法
75 (七)汇划类
75 上海银行业联合准备委员会发行汇划证简则
76 上海银钱业调整同业汇划办法
76 上海银行业联合准备委员会同业汇划领用办法
78 上海市银钱业同业汇划准备检查委员会规则
79 上海银钱业票据集中交换办法
81 (八)外汇类
81 购买外汇请核办法
82 修正限制留学暂行办法
84 申请购买书籍杂志刊物等类外汇办法
84 各机关请购外汇应行注意事项
87 财政部外汇审核委员会章程
88 进口物品申请购买外汇规则
89 进口物品宴请购买外汇规则施行细则
90 商人运货出口及售结外汇办法
91 贸易调整委员会实施邮包结售外汇办法
92 邮局包裹结售外汇办法注意事项
93 邮政包裹售结外汇实施办法草案
94 推销土货换取外汇办法
95 吸收侨汇合作办法
96 商人减结出口外汇办法
98 出口货物售结外汇明细表
100 结汇货物转口出洋免征转口税通行办法
101 易货物品免结外汇审核规则草案
102 出口货物售结外汇数额核定办法
105 出口货物结汇领取汇价差额办法
106 出口货物结汇报运办法
108 出口结汇货物登记办法
108 出口货物注销外汇办法
111 实售货价证明书及使用办法
112 核发重庆市内应结外汇货物疏散准运单暂行办法
113 修正外销货品限制报运转口办法
114 报运限制转口物品补充规定
115 出口货物限制报运转口明细表
116 限制报运转口货物指定限制报运转口区域表
117 外销货品指定限制报运转口区域
118 (九)内汇类
118 便利内汇暂行办法
120 公私机关服务人员汇寄赡养家属款项办法
121 国营机关收买禁运资敌物品所需款项流通汇兑办法
122 (十)贸易类
122 修正财政部管理全国茶叶出口贸易办法大纲
123 各省茶叶管理机关组织通则
124 经济部重订禁运物品区域
127 国营机关收买禁运资敌物品报关验放办法
128 全国猪鬃统销办法
129 防止水陆空私运特种物品进出口办法
132 非常时期禁止进口物品办法暨禁止进口物品表
143 出口货物限制报运转口明细表
144 非常时期禁止进口物品领用进口特许证办法
146 土货三十四种免征出口税
147 土货转口免税品目表
149 (十一)关务类
149 海关出口及转口税则暂行章程
151 非常时期古物及美术作品由战区经香港安南运入国内暂行办法
152 非常时期各公路管理机关购运交通用具进口税折半付现办法
154 (十二)盐务类
154 黔岸川盐运销暂行办法大纲
157 非常时期鄂岸商盐保障税款暂行办法
159 非常时期借运川盐济销办法
161 非常时期西岸淮商借运川盐济销西岸办法
163 拟定非常时期湘商借运川盐济销淮引引销各岸暂行办法
165 战时各区统制食盐牌价暂行办法大纲
166 俘获盐斤处置办法
168 西岸取缔盐商抬价及法外弋利处罚暂行办法
169 富华场引票盐斤附缴盐场公益费及保管章则
172 安徽省财政厅长兼办皖北盐务稽征办法
174 安徽省财政厅皖北各县盐运稽征处组织规程
176 川康区边计岸运商短运抬价处罚规则
178 (十三)税务类
178 遗产税暂行条例
182 遗产税条例施行条例
190 非常时期征收印花税暂行办法
191 土酒加征与举办土烟丝税办法
192 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条例
195 修正非常时期过份利得税条例
198 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施行细则
200 土制雪茄烟征税暂行办法
200 修正土制雪茄烟征税暂行办法
201 非常时期零星卷烟纳税运销暂行办法
203 财政部委托战区各省政府暂行代征统矿烟酒各税办法
204 处理战时税收办法
206 战区土地租税减免及耕地荒废救济暂行办法
207 所得税审查委员会救济办法
208 营利事业所得税征课临时补充办法
209 一时营利事业所得税缴纳办法
210 变通所得税缴纳办法
211 所得税退税暂行办法
213 第二类公务员薪酬所得税扣缴补充办法
214 (十四)公债类
214 救国公债条例草案
214 救国公债募集办法
217 救国公债修正条例
218 修正救国公债募集办法
219 邮局开办救国储金规章
220 民国二十七年国防公债条例
221 民国二十七年金公债条例
224 民国二十七年振济公债条例
225 民国二十八年建设公债条例
227 民国二十八年军需公债条例
229 (十五)财务行政类
229 审计法
236 审计法施行细则
243 审计部稽察证使用规则
244 公库法
250 公库法施行细则
265 中央各机关经管特种基金收支处理暂行办法
266 收入退还支出收回处理办法
270 预算法施行细则
280 决算法
287 附录
287 运输银币类请领护照及私运私带处罚办法
288 辅币条例
290 印花税法
298 预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