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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经济学 商务印书馆 人寿保险经济学

人寿保险经济学

作者:(美)汉伯纳著;陈克勤译
年份:1934
版本:商务印书馆
册页:-
序号:SZ8ZVTG
页数:191 页
文件大小:30.3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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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人寿保险经济学》.pdf电子版,共计191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第一编 人寿保险在经济学中之位置

1 第一章 人寿保险之经济基础

1 第一节 保险为经济学中之一主要部门

2 第二节 二种重要保险

3 第三节 生命价值的人寿保险之基础

4 第四节 预防各种死亡

10 第五节 增加投保人之生命价值

12 第六节 家庭乃一种事业

16 第七节 人寿保险之职业及服务

18 第八节 发展之机会

20 第二章 生命价值之金钱的重要

20 第一节 生命价值与财产价值之范围及重要

22 第二节 依照经济团体以分析生命价值在事业上之重要

30 第三节 人类生命价值乃为财产价值之原因

32 第三章 人生价值之估价与其保险额

32 第一节 家庭保险中生命价值之估价

35 第二节 用总括公式作估价之不可能

36 第三节 财产应以安全为要素

38 第四节 保险金额之随时修正

39 第五节 理想须以实际为观点

41 第六节 估定事业中生命价值时所应知之各种要素

43 第七节 企业中生命价值之估价专门家

45 第四章 生命价值之科学研究

45 第一节 财产之科学研究乃为一种寻常营业上之保障

47 第二节 生命价值利用寿险而施以科学的处理

55 第三节 生命价值与应用经济学

59 第二编 人寿保险与经济学原则

59 第五章 生命价值之资本化

59 第一节 生命价值与公司财政

61 第二节 有消耗性质之公司资产与预备金

63 第三节 生命价值亦为一种消耗物

64 第四节 人寿保险与可随时兑回之预备金证券

68 第六章 应用预备金及紧急金于生命之折旧

68 第一节 将来责任与工作生命之延续

69 第二节 主要的未来责任

73 第三节 营业盈余拨充紧急事变之用

79 第四节 紧急金之财政效力之不变

81 第七章 人寿保险即财产保险

81 第一节 人寿保险乃保障生命财产二者之价值

82 第二节 营业产业

84 第三节 人寿保险为营业中辄之保险

89 第四节 人寿保险为营业商誉之保障

90 第五节 人寿保险与企业中之得力雇员

92 第六节 投资产业

95 第八章 生命财产价值之清算

95 第一节 年金之原则

97 第二节 年金功用之说明

99 第三节 终身收入计划

100 第四节 年金之利益

105 第三编 人寿保险之创造作用

105 第九章 人寿保险之促进个人的努力

105 第一节 人寿保险对于投保人之所赋创造力

108 第二节 免除有麻木作用之忧惧

112 第三节 责任心与努力

114 第十章 应用有系统的节俭以创立产业

114 第一节 人寿保险与节俭之基本关系

117 第二节 未保寿险而能储蓄有适当产业者

119 第三节 人寿保险储蓄帐之解释

121 第四节 储蓄时期之保险乃防夭亡之使储蓄中止

126 第五节 人寿保险有促进俭德之效用

128 第六节 经济独立之安乐

129 第七节 用人寿保险及他种分期付款之储蓄方法以保障个人责任

132 第十一章 以健全投资创立产业

132 第一节 人寿保险与健全投资之基本关系

134 第二节 人寿保险方法应以健全投资之条件为准绳

134 第三节 本金之安全

137 第四节 收入之可靠及合理

138 第五节 价值之稳定

140 第六节 危险之分散

141 第七节 免除个人选择之危险

142 第八节 免除躬自管理之烦扰

143 第九节 可以兑换现金

144 第十节 宜充借款之担保品

144 第十一节 分期付款计划之便利

145 第十二节 分期付款中止对于投资之一部分犹有充分之权利

146 第十三节 购买者死亡或身体残废则未缴之保险费可以免缴

147 第十四节 投机与非投机之分别

150 第十二章 信用之创立及维持

150 第一节 用人寿保险方法将商业借款变为抵押借款

153 第二节 用人寿保险信用可使扩充及改良

156 第三节 发行债券之保障

158 第四节 金融紧急时可扩大营业信用

160 第五节 在无财产作抵押时之功用

164 第十三章 促进生命之保持

164 第一节 防范损失乃真正保险之最大目的

167 第二节 生命保持在将来之可能

168 第三节 减低死亡率之经济意义

171 第四节 各种保持生命之活动

174 第十四章 人寿保险为一种生命遗嘱

174 第一节 使用生命遗嘱之必要

176 第二节 生命遗嘱与财产遗嘱之比较

178 第三节 指定受益人之明确

180 第四节 保险偿金之正当管理

181 第五节 信托协议中裁夺权之重要

186 第十五章 有建设有组织之慈善事业

186 第一节 需要大而赠与稀

187 第二节 以平时收入购买人寿保险遗赠

189 第三节 人寿保险遗赠之特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