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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法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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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银行法务论》.pdf电子版,共计609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第一编 银行事务与法律
1 第一章 总论
1 第一节 银行与法律之关系
2 第二节 银行在法律上之性质
4 第三节 银行之种类
5 一 中央银行之特别法规
7 二 国际汇兑银行与发展全国实业银行之特别法规
9 三 地方银行与法律之规定
11 四 农工银行与法律规定
13 五 农民银行与法律规定
15 六 劝业银行或实业银行与法律规定
17 第四节 银行与钱庄
18 一 银行经营之主体
19 二 公司组织
21 三 独资与合伙
24 第二章 银行之创立
24 第一节 银行创立程序
26 第二节 银行章程之订立
28 第三节 银行招股章程之订立
29 第四节 公司登记及公司登记费
33 第五节 验资
34 第六节 银行注册及银行注册费
36 第三章 银行之资本与公积
36 第一节 银行股份之募集
37 第二节 银行股票
38 第三节 银行之资本
40 第四节 银行增加资本
41 第五节 银行减少资本
43 第六节 银行公积金
45 第四章 银行之组织及其他
45 第一节 银行之分支行
46 第二节 银行之合并
47 第三节 变更名称与组织
49 第四节 银行之停业
50 第五节 银行之清算
53 第六节 银行之营业年限期日与时间
56 第五章 银行之监督
56 第一节 监督银行之方法
58 第二节 银行出资者之责任
59 第三节 银行重要职员之监督
60 第四节 无限责任银行之保证金
61 第五节 银行行员之监督
64 第六章 银行间共同办理之事业
64 第一节 银行业同业公会
66 第二节 联合准备库
67 第三节 票据交换所
68 第四节 征信所
70 第五节 票据承兑所
72 第六节 其他银行共同办理之事业
74 附录
74 一 银行法
80 二 银行注册章程
81 三 银行注册章程施行细则
82 四 中央银行法
88 五 中国银行条例
90 六 交通银行条例
92 七 中国农民银行条例
95 八 浙江省县立农民借贷所规程
96 九 浙江省县农民银行在田赋正税项下带征股本办法
96 十 ?省规定银?号资本办法
97 十一 济南中国交通上海大陆浙江兴业五银行营业合作规约
99 十二 财政部银行稽查章程
101 十三 取缔银行职员章程
101 十四 银行票据承兑所章程
105 第二编 银行业务与法律
105 第一章 总论
105 第一节 银行之业务
107 第二节 银行业务之性质
109 第三节 债权与债务
110 一 债权与物权
111 二 普通债权与优先债权
112 三 法定债务与自然债务
114 第四节 银行与金钱债
115 一 货币丧失通用效力之规定
117 二 内国货币金钱债
118 三 国币
120 四 中央造币厂厂条
120 五 法币
122 六 辅币
123 七 外国货币金钱债
125 第五节 银行与利息债
126 一 利息债之特质
127 二 约定利息
128 三 法定利息
130 四 利率
131 五 约定利率
132 六 法定利率
133 七 复利
135 第二章 因契约而发生之业务
135 第一节 契约之意义
138 第二节 存款概说
139 一 存款之开户
140 二 存款存入之手续
141 三 存款支取手续
143 四 存款凭证
144 五 银行礼券
145 六 存款人印鉴
147 七 存款支付准备金
148 八 吸收存款及其不正当之竞争
150 九 定期存款期前支取及满期后应否给息
151 十 存折存单之转让
152 十一 存单存折之遗失
154 十二 存款之止付
155 十三 存款计息
157 第三节 信用放款与透支
158 一 小额信用放款
159 二 放款之保证契约
161 三 保证人之责任
162 四 保证人对债权人之权利
164 五 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之权利
165 六 保证债务与主债务之关系
166 第四节 抵押放款与透支
167 一 担保物权
169 二 抵押权与质权
170 三 抵押权
173 四 抵押物
175 五 质权
176 六 动产质权之标的物
177 七 权利质权之标的物
179 八 动产质物占管之方法
180 九 权利质权设定之通知
182 第五节 各种抵押放款
182 一 不动产抵押放款
184 二 船舶抵押放款
187 三 矿业权抵押放款
188 四 渔业权抵押放款
189 五 股票抵押放款
190 六 银行股票抵押放款
192 七 内国公债抵押放款
193 八 以税收作抵之放款
194 九 以存款债权作抵之放款
196 十 以营业收入作抵之放款
196 十一 其他权利作抵之放款
197 第六节 同业往来
197 一 存放本埠同业
199 二 外埠同业往来
199 三 外埠同业通汇契约
201 第七节 农村放款
204 第八节 放款单据
204 一 放款透支之借据或契约
214 二 承诺证书与委托书
215 三 抵押品存证
216 第九节 放款之限制
216 一 放款之限制
218 二 银行出资入股之限制
218 第十节 放款之收回
218 一 放款之清偿
221 二 放款之清偿期限
222 三 清偿之证明
224 四 借款人期前清偿权
226 五 债权人期前清偿请求权
227 六 一部清偿
229 七 放款之分期给付与缓期清偿
230 八 放款之代物清偿
231 九 抵销
233 十 放款之借新还旧
234 十一 清偿之抵充
237 第十一节 催收款项
239 一 放款之借款人给付迟延
240 二 迟延利息
241 三 债之时效
243 四 催收之应付
246 第十二节 呆帐
248 第三章 因票据而生之业务
248 第一节 票据总论
248 一 票据之性质
249 二 票据之功用
250 三 票据之种类
252 四 票据之行为与能力
254 五 票据上之权利与义务
255 六 票据之金额与交字
256 七 票据之伪造变造与涂销变更
258 八 票据之抗辩
260 九 票据之利息及利率
261 十 票据之到期日
263 十一 票据之时效
264 十二 票据之黏单
265 十三 国际票据
266 十四 复本脍本与钞本
269 第二节 票据上权利与义务之行使与负担
269 一 发票行为
270 二 发票人
272 三 票据执票人之意义
274 四 执票人之权利与责任
277 五 票据之转让
279 六 背书
283 七 担保背书之习惯
285 八 背书人与被背书人
287 九 亲收图章
289 十 票据之划线
291 十一 票据之保证
293 十二 票据之保证人
295 十三 票据之物权担保
296 十四 票据之提示与照票
301 十五 票据之承兑
307 十六 票据承兑人
308 十七 票据之参加承兑
311 十八 参加承兑人及被参加承兑人
313 十九 票据之付款
316 二十 票据付款之方法
320 二十一 票据之参加付款
322 二十二 票据债务之追索
328 二十三 追索权之不得行使及丧失
331 二十四 拒绝证书
336 二十五 退票理由单之解释
349 二十六 票据之丧失
353 二十七 公示催告程序
358 二十八 票据诉讼
359 第三节 银行业务与票据
359 一 本票
361 二 庄票
362 三 借据性质之本票
364 四 支票
366 五 支票之种类
369 六 限额支票
371 七 保付支票
374 八 银行处理支票付款应注意各点
380 九 汇票
383 十 汇出汇款
386 十一 买入汇款
389 十二 贴现
395 十三 重贴现
396 十四 押汇
401 十五 办理押汇应注意各点
404 十六 票据承兑业务
407 十七 保证业务
410 第四章 银行兼营之业务
410 第一节 代理收付
412 一 经付债券本息
413 第二节 买卖有价证券
416 第三节 仓库业务
418 一 仓库营业之权利与义务
425 二 仓单
429 三 仓库之租赁
435 第四节 保管业务
439 第五节 运输业务
442 附录
442 一 银本位币铸造条例
443 二 妨害国币惩治暂行条例
443 三 施行法币财政部布告
444 四 广东省新币制实施办法
445 五 席四省政府公布之管理货币办法
445 六 现金兑换法币办法
446 七 兑换法币收集现金办法
447 八 中国农民银行钞票视同法币行使之规定
447 九 法币施行后应行取销各项法令案由清单
448 十 辅币条例
449 十一 稳定辅币兑换价格之部令及办法
450 十二 杭州巿中中交三行调剂钱业银铜辅币办法
450 十三 收兑杂币杂银简则
451 十四 收兑杂银换算国币办法
452 十五 中中交三行汇款手续费收取办法
453 十六 上海巿银行业业规
456 十七 上海巿钱业业规
461 十八 杭州巿政府办理不动产抵押注册规则
462 十九 票据法
477 二十 票据法施行法
478 二十一 沪银行公会通过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原则
479 二十二 沪钱业公会议决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原则
479 二十三 上海巿银行业同业公会作成票据拒绝证书规则
479 二十四 退票理由单
481 二十五 中华民国铁路货车负责运输提货单章程
484 二十六 上海巿银行业仓库营业规则
488 二十七 上海巿各银行保管箱租用规则
493 第三编 银行特种业务与特别法规
493 第一章 储蓄
493 第一节 储蓄银行与立法
496 第二节 储蓄银行之定义
501 第三节 储蓄银行之特征
503 第四节 储蓄银行之设立
504 第五节 储蓄银行经营之主体
505 第六节 储蓄银行之资本与公积
507 第七节 储蓄银行之业务
509 第八节 储蓄存款
513 第九节 储蓄存款之利率
515 第十节 储蓄银行资金之运用
517 第十一节 储蓄银行之证券投资
519 第十二节 储蓄银行放款之抵押物与质物之限制
521 第十三节 储蓄银行之监督
523 第十四节 储蓄银行之保证金
524 第十五节 储蓄之禁止
527 第二章 发行
527 第一节 银行兑换券
530 第二节 兑换券准备金
534 第三节 分区发行制
536 第四节 单一发行制与多数发行制
537 第五节 推广发行之方法
540 第六节 领用券
542 第七节 领用法币办法
544 第八节 污损钞票
548 第九节 伪钞与改钞
550 第十节 私票
554 第十一节 兑换券之印制
554 第十二节 运送中现金
558 第三章 银行与税法
558 第一节 银行业收益税
560 第二节 银行兑换券发行税
561 第三节 银行应纳之印花税
574 附录
574 一 储蓄银行法
576 二 财政部检查各银行储蓄部应塡各表
577 三 储蓄存款准备保管委员会章程
578 四 中央银行代理保管储蓄银行准备办法
579 五 储蓄银行保证准备搭缴省巿公债办法
579 六 取缔纸币条例
581 七 中中交接收中南等八银行发行钞票及准备金办法
582 八 财政部规定领用法币实施原则六条(附领用法币合约条文)
582 九 法币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章程
583 十 广东省法币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章程
584 十一 运输银币银类请领护照及私运私带处罚办法
585 十二 铁道部提示运送法币现银办法要点九项
586 十三 银行运送钞币免验护照规则
586 十四 银行业收益税法
586 十五 银行业各项单据簿折应贴印花税率表
597 十六 免贴印花税之各项单据簿折表
597 十七 印花税法原则
598 十八 修正印花税法
608 十九 印花税法施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