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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国际联合会调查委员会中国代表处说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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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参与国际联合会调查委员会中国代表处说贴》.pdf电子版,共计852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关于中日纠纷问题之总说帖
1 第一章 历史概略
1 一、日本六十年来之侵略
1 二、琉球事件(一八七一年至一八七四年)
1 三、日本在朝鲜之阴谋中日战争台湾之割让(一八七六年至一八九五年)
1 四、日俄之战,旅大与南满(一九○四年至一九○五年)
2 五、日本并吞朝鲜(一九一○年)
2 六、日本占领胶州(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二二年)
2 七、二十一条(一九一五年)
2 八、日本出兵山东(一九二七年)
2 九、济南事件(一九二八年)
2 一○、中国之抗议
2 一一、东北事变(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
3 一二、日本之借口
3 一三、日本继续活动,所谓独立政府之组织
3 一四、日本食言之完全占领
3 一五、天津事件
3 一六、上海事变,最后通牒之接受(一九三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4 一七、进攻闸北,侵犯中国领土破坏租界章程
4 一八、日军进攻引起之损失,责任与赔偿
5 第二章 中日条约关系之基础
5 一九、一八九六年一九○三年一九○五年各条约 一九○九年各条款及二十一条
5 (甲)一八九六年中日通商行船条约与一九○三年之续约
5 二○、日本要求片面领事裁判权
5 二一、中国要求修改一八九六年条约
5 二二、日本对于该条约第二十六款之解释
6 二三、交涉之现状
6 二四、关税自主
6 二五、中国政府之主张
6 二六、日本以外之各国友好态度
7 二七、以互尊独立为中日邦交基础之必要
7 (乙)一九○五年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
7 二八、俄国权利之移转,保留事项
7 二九、其他保留
7 三○、保留之意义
7 三一、日本之主张,中国之驳论
8 三二、日俄和约之行使于中国领土
8 (丙)一九○九年九月四日之中日图们江满韩定界条款及中日东三省交涉五案条款
8 三三、朝鲜人之地位
9 (丁)二十一条与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之中日条约
9 三四、二十一条之提出,最后通牒
9 三五、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中日条约之概要
10 三六、中国签字后之保留
10 三七、中国在巴黎和会要求取消一九一五年中日条约及换文
10 三八、华盛顿会议,中国主张及日本主张之说明
10 三九、中国保留将来之行动
11 四○、一九一五年中日条约之独一无二性质
11 四一、无类似之案件
11 四二、废止一九一五年中日条约无开先例之可虑
11 四三、原敬提出日本国会之议案
11 四四、蜡山政道教授之意见
11 四五、美国政府之保留
12 四六、中国政府对于该问题之意见
13 第三章 日本对华政策
13 (甲)日本侵略政策之托词
13 四七、日本侵犯中国领土与行政之完整
13 四八、大隈伯宣言(一九一四年)
13 四九、关于二十一条之日本政府训令(一九一五年)
13 五○、本野子爵之意见(一九一七年)
13 五一、大隈伯之论文(一九一八年)
14 五二、田中奏章(一九二七年)
14 (乙)违背现行条约之最著事例
14 五三、满洲实地调查
14 五四、所谓铁路附属地,南满铁路总裁之职
15 五五、抚顺烟台煤矿
15 五六、附设日本领事馆之日本警察所
15 五七、中国领土内之日本行政官
15 五八、设立日本警察之违法
16 五九、日本对于中国人民之滥用司法权
16 六○、万宝山事件
16 六一、中国人在朝鲜被惨杀
17 六二、护路军
17 六三、日军在中国领土之野操
17 六四、日本电话之设置
17 (丙)日本之设词,中国之驳斥
17 六五、三项主要之设词
17 六六、日本人口过剩
18 六七、经济需要
18 六八、中国希望之经济合作不含日本享有特权或政治行动
18 六九、日本主张贯澈将有之结果
19 七○、国防需要,侵略政策之借词
19 七一、中国东北国防重于日本国防
19 (丁)中国对于侵略政策之反响
19 七二、民众表示
19 七三、民众表示之正当
20 七四、个人对于侵犯国家之反响
20 七五、抵制货物
20 七六、日本激动中难免之过分举动
21 七七、抵制货物为和平抵抗之法
22 第四章 日本之行为,国际法与条约
22 七八、违背国际法与条约之日本行为
22 七九、尊重主权与独立之原则
22 八○、国际联合会盟约第十条
23 八一、一九二二年之九国条约
23 八二、「行政完整」字样之意义
23 八三、「门户开放」原则,日本之违犯
24 八四、一九二八年之巴黎非战公约
24 八五、日本不遵守国际联合会盟约与非战公约,不用和平方法而诉诸武力
25 八六、日本不遵照国际联合会决议
25 八七、国际联合会所引证重要原则之破坏
26 八八、日本拒绝第三国参预之不正当
26 八九、中国希望达到和平解决
27 九○、根本解决办法之基础
33 关于日本占领东三省之说帖
33 第一章 日本侵略之程度及其逐步之实现
33 一、日本侵略之程序,朝鲜,南满
33 二、北满
33 三、日本将何所底止乎
34 四、日本选择在时期
34 五、预定之侵略
34 六、中国之不抵抗
35 第二章 一九三一年九一八沈阳事变
35 七、日本借口保护日侨生命财产以行干涉
35 八、日本人在沈阳之安全从未受有威胁
35 九、信号
35 一○、所谓南满铁道之毁坏
36 一一、张副总司令学良之训令
36 一二、与日本领事之交涉
36 一三、日军攻击北大营之经过
37 一四、占领商埠地及西关方面之炮击
37 一五、侵击小西门及攻开城门
37 一六、邻境日本驻军预有接洽之到辽
37 一七、电话电报之断截
37 一八、占领边防公署及其他政府机关
38 一九、预行准备之布告
38 二○、屠杀警察民众并搜查住宅
38 二一、兵工厂及航空署之占领
38 二二、沈阳无政府状态
38 二三、占领沈阳之日军队
38 二四、本庄司令拒绝与当地政府协商
38 二五、摘要
39 第三章 占领东三省之进展
39 二六、蔑视宣言不守信诺
39 二七、九月三十日行政院决议案独中国遵守之
39 二八、借口中国军队之接近
39 二九、日人侵略之性质
39 三○、日本利用土匪
40 三一、日本之利用蒙古叛逆
40 三二、附件所裁主要军事行动
40 三三、占领战略上及铁路上之中心点
40 三四、日本扰乱世界和平之行为
41 第四章 日本侵略东三省之特点及其影响
41 (一)违犯国际法
41 三五、无故之暴行,责任
41 三六、违犯陆战规例
41 三七、一九○七年陆战规例之规定,轰击无防御之城镇
41 三八、日本之炮轰
42 三九、举例
42 四○、一九○七年关于非战斗员之规例
42 四一、市民之杀害
42 四二、市民之监禁
43 四三、毁坏及收押私人财产
43 四四、私人产业之被非法变卖
43 四五、违犯海牙保和会第四公约
43 (二)各公共机关之攫取
43 四六、沈阳市政府
43 四七、警察
44 四八、法庭
44 四九、财政
44 五○、盐款
44 五一、关税
44 五二、电报,电话无线电
44 五三、邮政局
44 五四、铁道
45 五五、北宁路局之报告
47 附件
47 甲 九月十八日事变以前日本关于东三省之军事准备
47 一 日本军事计划之概略
48 二 日人在东北军事上之动作
51 乙 九月十八日事变以前辽吉黑三省驻军地点及兵种数量表
51 一 驻辽边防副司令官所辖各部队
51 二 驻吉边防副司令官所辖各部队
51 三 驻江边防副司令官所辖各部队
52 丙 长春之占领
54 丁 日军之占领黑龙江省城龙江(齐齐哈尔)
57 戊 九月十八日事变后锦州备战之经过
60 己 日本破坏东三省邮政情形
60 一 九月十八日事变以前东三省邮务所受影响状况
60 二 九月十八日事变以后东三省邮务所受影响状况
63 关于二十一条及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中日条约之说帖
63 一、本说帖系补充总说帖
63 二、二十一条之提出与接受
63 三、中国在巴黎和会及华盛顿会议所持之主张
63 四、国际法之原则
63 五、日本之要求违背先例习惯与学理
64 六、国际公约所尊为神圣之原则
64 七、外来侵犯所强制之一九一五年中日条约
64 八、一九一五年中日条约侵犯中国之独立与完整
65 九、一九一五年中日条约违背门户开放政策
65 一○、九一五年中日条约修正之必要
65 一一、修正该条约不致有危险先例
65 一二、新事实,租借地之交还
65 一三、日本抛弃某项特别权利
65 一四、关于取消顾问一节日本之食言
66 一五、日本自身亦不视一九一五年中日条约为确定
66 一六、中国之舆情
66 一七、中国政府之态度
66 一八、国会宣告该约无效之议决案
67 一九、关于旅大租借期满中日往来之照会
67 二○、人民与当局对该条之适用
68 二一、结论
69 关于朝鲜人在东北各省之地位之说帖
69 一、绪言
69 二、一般之地位
69 三、一九○九年之中日图们江满韩定界条款
69 四、一九一五年中日条约
70 五、日本之争辩
70 六、中国之驳论
71 七、一般朝鲜人之待遇,一九二○年珲春事件一九二五年六月十一之奉日协定取缔韩人办法纲要日人指为压迫鲜人之法令之论述
72 八、二重国籍问题,中国国籍法
73 九、日本国籍法
73 一○、日本对于朝鲜人归化之争议
74 一一、中国之主张
74 一二、中日争执所致之严重情形
74 一三、朝鲜人置有土地或租借土地之权利
74 一四、日本之警察所
75 一五、数事件,一九三○五月十七朝鲜袭安东海关之分关事件,一九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之事件
76 万宝山事件
77 附件
77 甲 双方商定取缔韩人办法纲要
78 乙 取缔韩人办法施行细则
81 关于吉会铁路之说帖
81 一、铁路
81 二、一九○七年四月十五日协约
81 三、一九○九年九月四日条款
81 四、一九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之合同
81 五、一九一八年六月十八日之预备合同
82 六、日本不正当之要求
82 七、一九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之吉敦铁路合同
82 八、传闻一九二八年五月签字之合同
83 九、威逼张作霖上将军
83 一○、合同上日期之更改
83 一一、文件毁灭,效力已成问题
83 一二、日本三项诬蔑
83 一三、第一项诬蔑,谓中国拒绝结算造路帐目
83 一四、合同之规定
84 一五、接收工程,工程之恶劣
84 一六、建筑费之浮滥
84 一七、第二项诬蔑,谓会计主任之选派
84 一八、选派之先决条件未曾履行
85 一九、日本总工程师实兼会计
85 二○、第三项诬蔑,谓延缓筑路并否认债务
85 二一、延缓筑路由于日本不合法之要求
85 二二、中国从未否认债务
85 二三、结论
86 二四、该路关系国防重大
87 附件
87 大元帅指令第四百三十六号
89 关于南满铁路护路军之说帖
89 一、护路军问题之重要
89 二、所谓护路军实际上为普通军队
90 三、日本所称权利之根据,一九○五年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附约
90 四、驻扎军队为建造东三省铁路原合同所禁止
90 五、保护铁路安全之权属于中国
90 六、俄国政府冀规避合同上之规则
91 七、拳匪之变及一九○二年之条约
91 八、日俄战争及朴资茅斯条约
91 九、中国承允旅顺及铁路之让与
92 一○、一九○五年条约成立后之护路军地位
92 一一、一九○五年条约实施及护路军之撤退
92 一二、俄国已撤退护路军
93 一三、一九○五年附约第二条所载之第二个交互条款不能发生作用
93 一四、护路军应与其他军队同时撤退
93 一五、一九○五年中国全权代表之宣言
94 一六、上项宣言之强制性
94 一七、利用护路军在南满区域外执行警务尤属破坏约言
94 一八、日本用非常手段假造所谓(议定书)
94 一九、一九一九年之巴黎和会
95 二○、一九二二年之华盛顿会议
95 二一、中国从未承允留驻护路军队之权
95 二二、中国迭次声明愿负责保护铁路
96 二三、日本拒绝中国之提议
96 二四、结论
97 关于万宝山事件之说帖
97 (一)争执之事实
97 一、郝永德之租借
97 二、未经正式批准即转租于朝鲜人
97 三、朝鲜人之挖掘水道
97 四、对于其他农民之之损害
97 五、日警保护鲜人
97 六、鲜人恃日警保护继续工作
98 七、日本武装警察之增加
98 八、争执之各要点
98 (二)长春地方当局与日领外交上之折冲
98 九、六月三日长春市政筹备处之抗议
98 一○、六月四日之再行抗议
98 一一、六月六日日领事之覆函
98 一二、六月八日之临时协定办法
99 一三、中国抄送调查报告
99 一四、是日又续行交涉
99 一五、市政筹备处再函日领(六月十二日)
99 一六、日领覆函(六月十三日)
99 一七、日领再函市政筹备处
99 一八、市政筹备处叙述鲜人违犯之吉林省管理稻田水利章程
99 一九、说明水道所致毁坏情形
100 二○、日领覆函(六月十六日)
100 二一、中国函请日领撤回日警(六月十七日)
100 二二、日鲜两方又违背临时协定办法
100 二三、日领坚持鲜人继续挖掘水道
100 二四、中国农民毁坏水道
100 二五、华方以日领不遵守临时协定办法为遗憾
101 二六、七月一日事件,日方无理之激成
101 二七、日警向农民开枪
101 二八、日本武装警察加重之情势,日本之要求(七月十日)
102 (三)外交部与日本公使馆往来之文件
102 二九、外交部致日代办照会(七月二十二日)
102 三○、日本设警违背一切条约
102 三一、外交部催促速撤日警
102 三二、日警撤退
102 三三、鲜人之居留与一九一五年中日条约
102 三四、关于鲜人垦田工作之日方提议
103 三五、日代办照覆外交部(八月二十六日)
103 三六、中国再请鲜人退出
103 三七、外交部之第二次照会(九月十五日)
103 (四)交涉之结局如斯
103 三八、日本无诚意解决本案
104 三九、日本解放郝永德
104 (五)结论
104 四○、本案特殊之事实
105 四一、本案为民刑及外交事件
107 附件
107 一 地主萧翰林张鸿宾等十二人与郝永德所订租地契约
109 二 郝永德与鲜人李升薰等九人所订转租契约
111 三 长春市政府委员与日领代表会查万宝山事件之报告
113 关于一九三一年七月朝鲜各地仇华暴动之说帖
113 一、概略
113 二、朝鲜暴动系由颠倒黑白之新闻所煽起
113 三、最初之暴动起于仁川
114 四、中国总领事对于当地官厅保护华侨之请求
114 五、京城之仇华暴动
114 六、平壤与镇南浦之仇华暴动
115 七、鲜人蜂聚汹汹华侨赴领馆避难
115 八、平壤镇南浦华侨之生命财产损失
115 九、釜山之仇华暴动
115 一○、元山之仇华暴动
116 一一、新义州之仇华暴动
116 一二、其他各城镇之仇华暴动
116 一三、日本官厅之责任
119 说明日本不赖东三省供给原料粮食之统计表
120 第一表
121 第二表
122 对于上列两表之说明
122 一 煤之埋藏量
123 二 铁之埋藏量
125 中国对于日本所谓五十三悬案之驳正
125 一、日方所谓悬案(打通及西安线两平行线之建筑)
125 本案事实之真相
125 二、日方所谓悬案(不顾关于北宁线延长之协定)
125 本案事实之真相
126 三、日方所谓悬案(敷设吉海线)
126 本案事实之真相
126 四、日方所谓悬案(蔑视长大线及吉会线敷设契约)
126 本案事实之真相
126 五、日方所为悬案(洮昂铁路顾问权限之不法限制)
126 本案事实之真相
127 六、日方所谓悬案(不聘用吉敦铁路会计主任)
127 本案事实之真相
127 七、日方所谓悬案(在通辽联络打通与四洮二线)
127 本案事实之真相
127 八、日方所谓悬案(否认满铁四洮之联络协定)
127 本案事实之真相
127 九、日方所谓悬案(吉敦线及洮昂线工事费之拒绝同意)
128 本案事实之真相
128 一○、日方所谓悬案(华人妨害南满铁路之营业)
128 本案事实之真相
128 一一、日方所谓悬案(对于满铁材料之不当课税)
128 本案事实之真相
129 一二、日方所谓悬案(对于满铁材料购入之不法限制)
129 本案事实之真相
129 一三、日方所谓悬案(妨碍满铁之采取石料)
129 本案事实之真相
129 一四、日方所谓悬案(妨碍满铁沿线矿山之经营)
130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0 一五、日方所谓悬案(否认为抚顺矿业用之买地交易)
130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0 一六、日方所谓悬案(妨碍为满铁之用之买地交易)
131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1 一七、日方所谓悬案(妨碍从弓长岭运矿铁路之敷设)
131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1 一八、日方所谓悬案(否认在复洲购买黏土权)
131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2 一九、日方所谓悬案(苦土矿及长石矿矿区执照之没收)
132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2 二○、日方所谓悬案(压迫西安合办煤矿)
132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2 二一、日方所谓悬案(取消凤城县铅矿之权)
132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3 二二、日方所谓悬案(振兴公司之铁税)
133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3 二三、日方所谓悬案(强制收回本溪湖石灰矿)
133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3 二四、日方所谓悬案(对本溪湖铁矿公司之压迫)
133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3 二五、日方所谓悬案(禁止抚顺煤之输送及使用)
134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4 二六、日方所谓悬案(火柴之专卖)
134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4 二七、日方所谓悬案(不平等之铁道运价)
134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4 二八、日方所谓悬案(大连二重课税事件)
134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5 二九、日方所谓悬案(抚顺煤输出税不当之增加)
135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5 三○、日方所谓悬案(在满铁附属地内征收消费税)
136 三一、日方所谓悬案(在满铁附属地内征收营业税)
136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6 三二、日方所谓悬案(压迫哈尔滨北满电汽株式会社)
136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7 三三、日方所谓悬案(压迫安东之南满电气会社)
137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7 三四、日方所谓悬案(铁路材料投标之不公)
137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7 三五、日方所谓悬案(干涉日本在吉林省之林木运输)
137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7 三六、日方所谓悬案(压迫扎免公司)
138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8 三七、日方所谓悬案(蹂躏吉黑林矿借款契约)
138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8 三八、日方所谓悬案(按照吉会铁路借款合同日金一千万圆之垫款)
138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8 三九、日方所谓悬案(推翻垫购吉敦路铁轨款之契约)
139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9 四○、日方所谓悬案(强行敷设横过榊原农场之铁道)
139 本案事实之真相
139 四一、日方所谓悬案(压迫居住奉天城内之日本侨民)
139 本案事实之真相
140 四二、日方所谓悬案(压迫三姓城内居住之日侨)
140 本案事实之真相
140 四三、日方所谓悬案(压迫奉天城内之日本电话)
140 本案事实之真相
140 四四、日方所谓悬案(国土盗卖惩罚令)
141 本案事实之真相
141 四五、日方所谓悬案(压迫朝鲜人)
141 本案事实之真相
141 四六、日方所谓悬案(对朝鲜人不法逮捕及处罚)
141 本案事实之真相
141 四七、日方所谓悬案(排日教科书之普及)
141 本案事实之真相
142 四八、日方所谓悬案(东北文化社之反日宣传)
142 本案事实之真相
142 四九、日方所谓悬案(辽宁国外交协会之排日运动)
142 本案事实之真相
142 五○、日方所谓悬案(压迫盛京时报)
143 本案事实之真相
143 五一、日方所谓悬案(对于旅行内地日人签证护照之歧视)
143 本案事实之真相
143 五二、日方所谓悬案(中村大尉事件)
143 本案事实之真相
143 五三、日方所谓悬案(妨碍通辽农场)
144 本案事实之真相
145 关于日本破坏中国统一之谋划之说帖
145 第一章 绪言
145 一、日本永延中国内乱之政策
145 二、两面二舌之手段
145 三、第二次革命
145 四、日方资助段祺瑞对南作战
145 五、干涉内政
146 六、出兵山东
146 七、日本努力使东三省脱离国民政府
146 八、直接行动
146 九、日本政策之四步骤
147 第二章 日本之鼓动中国革命与反叛政府运动(第一时期)
147 甲、一九一一年之中国革命
147 一○、日本并不同情于中国革命
147 一一、英国之反对
147 一二、英日两国政府意见之不同
147 乙、日本在东三省组织推翻中华民国之复清运动
147 一三、后藤男爵之秘密著作
148 一四、复清之阴谋
148 一五、日本士官训练勤王军
148 一六、招募蒙匪
148 一七、郑家屯事件
148 一八、日本援救蒙匪
149 一九、勤王军接应蒙匪
149 二○、日本援助蒙匪逃逸
150 第三章 日本对于中国内乱之财政接济使其永久延长(第二时期)
150 甲、西原借款之重大意味
150 二一、各种借款之额数
150 二二、各该借款立即发生之影响
150 二三、日本对于各该借款之态度
150 二四、日本鬼祟之外交,规避责任
151 二五、日本官方亦认各该借款对于中国之祸害
151 乙、日本干涉郭松林将军之改革运动
151 二六、改革运动之原因
151 二七、改革运动初起之得势
151 二八、日本出而干涉
152 二九、日方参加对郭战事
152 三○、日本干涉之如何影响中国统一
153 第四章 阻碍中国统一(第三时期)
153 甲、日本出兵山东阻碍中国国民革命军之前进
153 三一、日本增兵青岛
153 三二、中国之抗议
153 三三、日军压迫济南
153 乙、济南惨案
153 三四、日本派兵三千余名前往济南
154 三五、日军首先向中国军队开枪
154 三六、日本拒绝调停
154 三七、中国交涉员被戕
154 三八、田中内阁决定更进一步之侵略手段
154 三九、福田致最后通牒于蒋总司令
154 四○、中国军队奉命撤退,日军攻击济南城
154 四一、日本干涉之妨碍国民革命军前进
155 丙、日本第三次企图妨碍国民革命军之北伐
155 四二、日本第三次出兵山东
155 四三、日本之觉书
155 四四、因张作霖出关济南惨案始免再演
155 丁、日本不能脱卸谋害张作霖之干系
155 四五、日本警告张作霖
155 四六、张作霖在铁路上炸毙
155 四七、证明日本对炸车案责任之证据
156 四八、炸张之原因
156 四九、日本对张之失望
156 戊、日本阻止张学良在东三省易帜
156 五○、日本第一次警告张学良
156 五一、中国之抗议
156 五二、林权助男爵之特别使命
156 五三、日本代表之再行警告与威胁
157 五四、日本欲以张学良为傀儡元首
157 五五、日本援助张宗昌
157 五六、东三省卒行易帜
158 第五章 直接占领中国领土以期终归合并(第四时期)
158 五七、日本制造支配全部独立运动
159 第六章 结论
159 五八、日本对于中国内乱之责任
161 附件
161 后藤新平男爵所著在满蒙日本人民及日本军队之行动
171 关于日人在东北沪津以外各地挑衅寻仇情形之说帖
171 一、范围
171 汉口
171 二、武汉当局保护日侨生命财产之努力
171 三、日人挑衅情形
172 四、日本准备之战事并企图扰乱地方治安
173 五、中日态度之不同
173 青岛
173 六、青岛当局之维持和平
173 七、日人挑衅事件之纪述
174 福州
174 八、福州日领与日海军之挑衅
174 九、地方当局曲徇日方之意和平了事
174 一○、东方日报案,该报停刊与惩办主笔
174 一一、各案之性质
175 南京
175 一二、日本炮击南京(一九三二年二月一日)
175 一三、日侨离京后之炮击
176 汕头
176 一四、日人在汕头之挑衅
176 一五、外交部之抗议(一九三二年二月一日)
176 镇江
176 一六、日本海军在镇江之威吓,华方之和平态度(......目录过长仅展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