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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外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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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国民政府外交史》.pdf电子版,共计393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第一章 绪论
1 第一节 中国过去外交失败略史
5 第二节 中国过去外交失败之原因
5 第一项 不知以实力作后盾
6 第二项 由于官吏之颟顸
6 第三项 由于国人之媚外
7 第四项 不认清对象国
8 第五项 误解联合为亲善
8 第六项 滥用交际
9 第七项 不合作主义与经济绝交不能持久
9 第三节 中国国际地位
11 第四节 国民政府之历史及其对外政策
11 第一项 国民政府之历史
14 第二项 国民政府对外之政策
21 第二章 沙基惨案
21 第一节 沙基惨案之发生
22 第二节 沙基惨案交涉之经过
22 第一项 对驻广州葡法英领事之抗议
23 第二项 葡英法三领事之狡辩
26 第三项 对法英二领事狡辩之申斥
29 第四项 向北京公使团之抗议
30 第五项 法领事之造谣
32 第六项 对葡领事狡辩之申斥
32 第七项 法英领事无礼之覆文
34 第八项 日领事之猾稽调停
37 第九项 第三次抗议
40 第十项 英领事之狡猾公函
41 第十一项 英领事要求恢复罢工
43 第十二项 英法领事之故意延宕交涉
46 第十三项 再照北使团陈述英法葡杀人证据
47 第十四项 坚持不合作主义及经济绝交主义
49 第三章 杯葛事件
49 第一节 杯葛事件之由来
50 第二节 杯葛事件交涉之经过
50 第一项 陈外长提议谈判解决该事件
51 第二项 杯葛事件谈判之开幕
54 第三项 解决杯葛事件我方代表之意见
60 第四项 英代表对我代表解决杯葛事件意见之辩驳
65 第五项 第一二次谈判之经过
69 第六项 第三次谈判之经过
71 第七项 第四次谈判之经过
73 第八项 第五次谈判之经过
73 第九项 英代表返港之谬论
74 第十项 国民政府决定增收入口货特别税解决杯葛事件之经过
78 第四章 关税会议之抗议
78 第一节 关税会议之由来及其情形
79 第二节 关税会议之重开
79 第三节 国民政府对于关税会议之抗议
79 第一项 对各国之抗议
81 第二项 致美议员波拉请其在美议会主持公道
82 第三项 美公使对我抗议之辩答
86 第四项 反对重开关税会议之宣言
87 第五项 关税会议重开之消灭
89 第五章 汉浔案
89 第一节 汉浔案之发生
89 第一项 汉案之发生
90 第二项 浔案之发生
90 第二节 汉浔案交涉之经过
90 第一项 汉案交涉之经过
102 第二项 浔案交涉之经过
108 第六章 汉口之对日事件
108 第一节 四三惨案
108 第一项 四三惨案之发生
109 第二项 四三惨案交涉之经过
111 第二节 九二一惨案
111 第一项 九二一惨案之发生
112 第二项 九二一惨案交涉之经过
113 第三节 一二一九惨案
113 第一项 一二一九惨案之发生
114 第二项 一二一九惨案交涉之经过
123 第七章 收回租界交涉之经过
123 第一节 收回镇江英租界之交涉
123 第一项 警权之收回
123 第二项 驻镇英领之撤消
124 第三项 英租界事实上收回之通知
125 第四项 正式收回之经过
128 第二节 收回天津比租界之交涉
128 第一项 收回天津比租界之由来
128 第二项 收回天津比租界交涉之经过
134 第八章 撤消俄领承认案
134 第一节 撤消俄领承认案之由来
135 第二节 国民政府明令撤消俄领承认
136 第三节 外交部遵办此案之经过
137 第一项 广东交涉署办理此案之经过
137 第二项 江苏交涉署办理此案之经过
138 第三项 湖北交涉署办理此案之经过
138 第四项 德领代管俄领署及俄侨事务
139 第四节 处理上海苏俄商业临时委员会办案情形
139 第一项 监理清理远东银行
140 第二项 监视清理俄国协助会洋行
141 第九章 宁案
141 第一节 宁案之发生
141 第二节 宁案交涉之经过
141 第一项 英美法日意五国通牒我国
144 第二项 陈外长分别答覆五国通牒
149 第三项 宁案解决交涉之经过
167 第十章 济南惨案
167 第一节 惨案发生前交涉之经过
167 第一项 对日本第一次出兵山东第一次之抗议
169 第二项 对日本第一次出兵山东第二次抗议
171 第二节 济案发生之经过
171 第一项 日军之惨杀
173 第二项 日军无礼之布告
176 第三节 惨案发生当时之交涉
176 第一项 黄外长与日军之交涉
177 第二项 黄外长与田中之交涉
178 第三项 美领事之调停与王正廷之出任交涉
178 第四项 熊式辉罗家伦与福田之交涉
179 第五项 何成浚与福田之交涉
179 第四节 惨案发生后之交涉
180 第一项 国民政府致电美总统及国际联盟会请其设法阻止日兵暴行
181 第二项 中央党部宣言告日本民众
183 第三项 向日第二次抗议
185 第四项 日本声明第三次出兵我国
185 第五项 我国驳斥日本第三次出兵声明书
186 第六项 济案交涉开始前日本之种种奸计
187 第七项 矢田进行接洽济案交涉
188 第八项 矢田第一次入京谈判
190 第九项 矢田第二次入京谈判济案
190 第十项 矢田第三次入京与我国谈判
191 第十一项 床次来华之纠纷
192 第十二项 芳泽来华办理济案交涉
192 第十三项 芳泽入京与王外长开始第一次谈判
193 第十四项 王芳第二次谈判情形
193 第十五项 王芳第三次谈判及其停顿情形
194 第十六项 谈判重开之进行
194 第十七项 王芳第四次谈判情形
195 第十八项 王芳第五次谈判及其停顿情形
195 第十九项 济案解决之情形
198 第十一章 加入非战公约之经过
198 第一节 非战公约之由来
198 第二节 非战公约之内容
201 第三节 我国加入非战公约之经过
201 第一项 美国等照会我国要求我国加入非战公约
204 第二项 我国正式加入非战公约
207 第十二章 新大明轮惨案
207 第一节 新大明轮案之发生
208 第二节 新大明轮惨案之交涉
208 第一项 向日领第一次抗议
209 第二项 向日领第二次抗议
211 第三项 日领事之狡辩及要求立即撤回厚田丸
212 第四项 交署驳斥日领覆照
213 第五项 日领提议仲裁公断
216 第六项 交署对日领所提仲裁契约之修正
219 第七项 日领狡持原议及交署催促解决情形
219 第八项 仲裁公断之情形
222 第九项 公断后日本之无理反对及死难者家族之呼吁
224 第十三章 缔结通商条约与关税条约之经过
224 第一节 国民政府对外宣告废约交涉之经过
224 第一项 陈友仁长外交部时代
229 第二项 伍朝枢长外交部时代
240 第三项 黄郛长外交部时代
243 第四项 王正廷长外交部时代
256 第二节 订立通商新约之经过
256 第一项 中比友好通商条约
261 第二项 中意通商条约
265 第三项 中丹友好通商条约
269 第四项 中葡通商条约
275 第五项 中西友好通商条约
279 第六项 中法越南通商条约
285 第七项 中日条约
285 第八项 中希通商条约
288 第九项 中捷友好通商条约
294 第三节 订立关税新约之经过
295 第一项 中美关税新约
299 第二项 中德关税条约
301 第三项 中挪关税条约
302 第四项 中荷关税条约
305 第五项 中瑞关税条约
308 第六项 中英关税条约
317 第七项 中法关税条约
323 第十四章 撤消领事裁判权与收回上海临时法院
323 第一节 撤消领事裁判权之交涉经过
326 第二节 收回上海临时法院交涉经过
338 第十五章 中东路事件之交涉
338 第一节 中东路事件之酿成
343 第二节 中东路事件交涉之经过
343 第一项 中俄之抗议
345 第二项 苏俄之最后通牒
351 第三项 我国据理覆俄
353 第四项 苏俄对我宣布绝交
355 第五项 外交部对外发表宣言
358 第六项 蔡梅交涉
360 第七项 朱加交涉
361 第八项 苏俄反诬我国
362 第九项 联合宣言之酝酿
365 第十项 同江被俄军之洗刧
366 第十一项 外交部向俄抗议俄军洗刧同江事
368 第十二项 外交部对外再发表宣言
371 第十三项 俄军占领札兰诺尔及满洲里
372 第十四项 英美法致牒中俄劝止军事行动
373 第十五项 伯力会议
377 第十六项 国民政府任命莫德惠为中俄会议全权代表
378 第十六章 结论
378 第一节 国民政府外交之弱点
378 第一项 保守既存规则
379 第二项 保守士绅传习
380 第三项 不勇往直前
381 第四项 不郑重从事
382 第五项 不唤起民众
383 第六项 不注重国际宣传
384 第七项 不分化他国
385 第八项 不单独向一国进攻
386 第二节 国民政府外交今后应取之方针
386 第一项 外交须党化
387 第二项 须唤起民众
389 第三项 须设外交委员会
389 第四项 须分化他国
390 第五项 宜向日本单独进攻
391 第六项 须向国际宣传
391 第七项 须注重外交人才
392 第八项 须内政团结
392 第九项 须充实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