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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警察科学知识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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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刑事警察科学知识全书》.pdf电子版,共计560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第一章:刑事侦查总论
1 第一节:科学在刑事侦查上运用之价值
1 第一目:刑事警察之基础科学智识与训练
1 第一部:刑事侦查
3 第二目:刑事警察之智识与经验
3 第二节:刑事警察与法医
3 第一目:法医之智识与任务
4 第二目:刑事警察与法医之合作
6 第三目:案情之科学研究与客观判断
8 第四目:犯罪之分析比较与列表纪录
9 第六目:摈除左右吾人思想之舆论势力
9 第五目:良医不是良法医
10 第七目:法医之过去现在与未来
12 第二章:现场之侦查
12 第一节:现场之意义及范围
13 第二节:现场侦查不可忽略的两个问题
13 第一目:第一个问题:此地有否犯罪可能?
14 第二目:第二个问题:剖尸检验与保存痕迹
14 第三节:侦查方向之决定
14 第一目:刑事警察极应纠正的两种错误观念
15 第二目:如何决定侦查方向
16 第三目:「智识」「经验」与案情判断
17 第四节:侦查计划之拟定
17 第一目:侦查何以必须要有计划?
18 第二目:侦查计划上的三个根本要求
20 第三目:侦查之程序
24 第五节:死者处身环境之分析
25 第六节:生理检验与技术侦查
26 第七节:现场之痕迹
26 第一目:现场痕迹之纪录
26 第二目:痕迹真伪之判断方法
27 第三目:痕迹价值之判断
29 第四目:痕迹与犯罪方法关系之研讨
30 第八节:现场痕迹与决定侦查计划之影响
30 第一目:现场动作须有计划与步骤
30 第二目:痕迹破坏后与侦查之影响
33 第三目:按照实际情形决定整个侦查计划
36 第四目:尸体检验之程序与痕迹印证
38 第五目:尸斑之鉴定
39 第六目:特种谋杀方法之尸体检查
41 第七目:骨折碎裂之检查方法
42 第八目:枪杀案之检查方法
43 第一节:第一个问题:犯罪之性质?
43 第一目:自杀与谋杀案情鉴定之困难
43 第三章:侦查计划中之七大问题
43 第九目:刑警出发现场侦查时应携带之物品
46 第二目:带威胁性?兼动机复杂之自杀案件
47 第三目:关于自杀与谋杀几种错误观念之纠正
50 第四目:从死者自杀前之准备行为上观察案情
51 第五目:从尸体之姿态及位置上观察案情
51 第六目:从服用毒物甜苦之色味上观察案情
52 第七目:从尸体决斗之伤痕上观察案情
53 第八目:从生前上吊或死后吊上之时间上观察案情
54 第九目:从门户之开闭情景上观察案情
58 第十目:从死者伤势之轻重上观察案情
59 第十一目:从伤口之部位与方向上观察案情
60 第十二目:从共犯之痕迹及反证上观察案情
60 第十三目:从尸体腕间的伤痕及服装上观察案情
61 第十四目:从现场遗下的凶器上观察案情
62 第十五目:从生前受伤或死后受伤之情态上观察案情
63 第十六目:从死者之心理与行为能力上观察案情
63 第十七目:从尸体口中之塞布及面目表情上观察案情
65 第十八目:案情之多方研究与扩大侦查范围
66 第二节:第二个问题:犯人是谁?
66 第一目:迹证与人证
67 第二目:从犯罪之原因上侦查犯人
67 第三目:从最希望其死亡之仇人中侦查犯人
68 第四目:从个人经济环境之透视上侦查犯人
69 第五目:五种重大嫌疑犯之侦查
70 第六目:伪证串供与犯罪之设计
73 第七目:普通办案找寻线索之四种方法
75 第八目:侦查无头尸案之五大要领
78 第九目:侦查枪杀案之两个原则
80 第三节:第三个问题:犯罪之地点?
80 第一目:移尸与灭迹
80 第二目:痕迹反证之价值
81 第三目:痕迹直证之价值
83 第四目:痕迹直证与反证价值之比较
84 第五目:破案关键之犯罪地点问题
86 第一目:直证的痕迹
86 第四节:第四个问题:有否共犯?
87 第二目:反证的痕迹
87 第五节:第五个问题:犯罪之原因?
87 第一目:自杀之原因
90 第二目:谋杀之原因
94 第六节:第六个问题:犯罪之时间?
94 第一目:犯罪时间在侦查上之重要
96 第二目:物证重于人证
97 第三目:黑暗中犯罪之迹证
98 第四目:钟表在迹证上之价值
98 第五目:从尸体之变化上观察犯罪时间
99 第六目:从植物之生长上观察犯罪时间
100 第一目:从犯罪之行为推证犯人之心理
100 第七节:第七个问题:犯罪之方法?
102 第二目:案情之科学研究方法
105 第三目:根据犯罪痕迹推断犯罪历程
106 第四章:现场迹证保存法
106 第一节:保存迹证系刑事警察的任务
107 第二节:尸体搬运之方法
107 第三节:血衣之保存
108 第四节:吊颈绳之保存
108 第五节:枪弹之保存
110 第七节:其他痕迹之保存
110 第六节:指纹迹之保存
111 第五章:纪录、绘图、摄影与制型
111 第一节:纪录
111 第一目:纪录之意义与内容
112 第二目:纪录之方法
113 第三目:纪录之注意
114 第二节:绘图
115 第三节:摄影
116 第四节:制型
118 第一章:自杀
118 第一节:自杀之史?由来
118 第二部:自杀与谋杀
121 第二节:自杀原因之分析
121 第一目:远因与近因
122 第二目:外因与内因
126 第三节:自杀之方法和外状
126 第一目:自缢
127 第二目:绞死
128 第三目:服毒
132 第四目:投河
134 第五目:自焚
134 第六目:绝食
135 第九目:刀杀
135 第十目:高坠
135 第七目:触电自杀
135 第八目:枪杀
136 第十一目:吞金
136 第四节 自杀案件之侦查
137 第二章:谋杀
137 第一节:谋杀之意义
138 第二节:谋杀的动机
138 第一目:动机单纯的谋杀案
140 第二目:动机复杂的谋杀案
142 第三节:谋杀的方法
143 第二目:刺杀
143 第一目:枪杀
144 第四目:窒息
144 第三目:击杀
145 第五目:毒杀
146 第六目:炸毙
146 第七目:慢性的谋杀
146 第八目:其他谋杀方法(烧杀、溺毙、高堕、饥饿、其他)
147 第四节:犯人的范围
147 第五节:犯人与被害人的关系
148 第六节:谋杀案之特种侦查工作
149 第七节:谋杀之预防
155 第一节:审讯学之意义
155 第二节:审讯之要旨
155 第三部:审讯
155 第一章:审讯之意义及其研究范围
156 第三节:审讯学研究之范围
156 第二章:审讯者之修养与态度
156 第一节:审讯难
157 第二节:审讯者之修养与态度
157 第一目:要同情——忌偏执
157 第二目:要沉静——忌忿燥
158 第一目:要迂回——忌刺激
158 第三节:审讯之用语
158 第五目:要宽仁——忌苛刻
158 第三目:要诚恳——忌欺骗
158 第四目:要严明——忌戒惧
159 第二目:要同情——忌刻薄
159 第三目:要渐进——忌急燥
159 第四目:要广泛——忌狭窄
159 第五目:要催劝兼施:恩威并济
160 第三章:人类性格的观察
160 第一节:从生理上观察人类的性格
160 第一目:第一格:神经质
160 第二目:第二格:胆汁质
161 第四目:第四格:粘膜质
161 第三目:第三格:多血质
162 第二节:从心理上观察人类的性格
162 第一目:内倾的性格
163 第二目:外倾的性格
163 第三目:调和的性格
164 第四章:心理学在审讯技术上之运用
164 第一节:从心理上观察人的犯罪
165 第二节:从心理上审讯人的犯罪
168 第五章:证人审讯
168 第一节:何谓证人
169 第一目:不能据情陈述的证人
169 第二节:证人之类别
172 第二目:不愿据情陈述的证人
173 第三目:有专门智识的证人
174 第三节:证人讯问之方法
175 第一目:予以尽情陈述之机会
175 第二目:予以范围广泛之问句
176 第三目:设法唤起其记忆能力
176 第四目:尽力避免各种暗示
177 第五目:追寻证言之事实根据
177 第四节:证人心理及证言之凭信力
177 第一目:证人之感觉能力
180 第二目:证人之记忆能力
183 第三目:证人之陈述能力
184 第五节:谁是最好的证人?
185 第六节:谁是最坏的证人?
186 第六章:嫌疑犯审讯
186 第一节:嫌疑犯之类别
186 第一目:第一类嫌疑犯的审讯要领
189 第二目:第二类嫌疑犯的审讯要领
189 第二节:审讯方法之综合研究
190 第一目:普通讯问法——使其白
190 第二目:刑法——使其痛
193 第三目:幽禁法——使其燥
194 第四目:威吓法——使其畏
196 第五目:反激法——使其忿
197 第六目:感动法——使其悔
199 第七目:诱供法——使其动
199 第八目:窃供法——使其泄
201 第九目:对质法——使其屈
202 第十目:离间法——使其恨
203 第十一目:突然审讯——出其不意,攻其无备
204 第十二目:特种审讯方法
204 (一)心理审讯法——刺激其联想
205 (二)机械审讯法——侦察其内心
206 第十三目:疲劳审问——催毁其强抗意志
207 第十四目:催眠术审讯法——使陷于游眠状态
212 第七章:欧美各国审讯一瞥
212 第一节:德国之一般审讯情形
213 第二节:德国侦探权威甘纳
214 第三节:美国之一般审讯情形
214 第一目:科学设施在侦查审讯上之运用
215 第二目:良心感动法
216 第三目:第三级审讯法
218 第四节:机械之侦查与审讯
218 第一目:呼吸侦察机
219 第二目:说谎侦察机
220 第一节:女刑事警察之审讯问题
220 第八章:妇女少年与儿童之审讯
223 第二节:审讯妇女与儿童之方法
224 第一目:要扫除其戒惧心理——亲近之
224 第二目:要了解其内心苦衷——关切之
225 第三目:要诱导其联想回忆——讯问之
226 第四目:要确定其证言价值——明断之
227 第三节:国际监狱及刑罚会议关于少年犯处遇问题之决议(各届国际监狱会议纪录)
234 第四节:妇女与儿意审讯之实例
238 第二节:血的分类
238 第一节:血迹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238 第一章:血迹
238 第四部:痕迹
239 第三节:血色
240 第四节:血迹检验的程序
240 第一目:第一个问题:是不是血?
240 1.宾司丁试验法
240 2.黑文结晶片试验法
240 3.过酸化水素试验法
241 2.显微镜血球直径之测量
241 1.血清沉降素反应
241 7.机械检查法
241 第二目:第二个问题:是人血抑是兽血?
241 5.紫外光线分析法
241 4.愈疮木试验法
241 6.还之红质结晶试验法
244 3.加里留时间变化观察法
244 第三目:第三个问题:是何种血型
245 1.ABO血型
246 2.MN血型
247 3.Rh血型
248 第四目:第四个问题:是谁的血?
249 第五目:第五个问题:是人体那部份的血?
250 第五节:血迹之分类
251 第三目:飞溅血点
251 第一目:滴落血点
251 第二目:摆动血点
252 第四目:血塘
252 第五目:血抹迹
252 第六节:血迹检查法
252 第一目:现场血迹之检查
254 第二目:犯人身上血迹之检查
256 第三目:犯人住宅之检查
257 第四目:尸体上之检查
258 第五目:凶器上之检查
259 第一目:第一类保存法(平滑物面上)
259 第七节:血迹保存法
260 第二目:第二类保存法(粗糙不平物面上)
261 第八节:血迹在刑事侦查上之价值
261 1.判断犯罪之性质
261 2.判断犯罪之情况
262 3.血迹检验法医鉴定书实例
264 第二章:足迹
264 第一节:足迹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265 第二节:人类行动之十八种姿态
266 第三节:足迹之形态
266 第一目:四类的足形
267 第二目:三种足迹方向
267 第二目:四种步行状态
268 第四节:步行时之足迹与静止时之足迹
271 第五节:足迹与身长之测量
272 第六节:足迹之检查与比较方法
274 第七节:足迹采取法
274 第一目:卡士博士采迹法
274 第二目:加尔东氏采迹法
274 第三目:佛力康博士采迹法
274 第四目:高莱氏教授采迹法
275 第一目:平面物体上足迹保存法
275 第八节:足迹保存法
275 第五目:柏林警厅目前采用之方法
275 第六目:法罗伦氏采迹法
276 第二目:泥地或硬金属表面上足迹保存法
277 第三目:细沙粉末或其他油软细腻物品上足迹保存法
278 第四目:雪地上足迹保存法
279 第九节:足纹之鉴定
279 第十节:鞋印之鉴定
281 3.证明犯人与证明犯罪
281 5.足迹破案之实例
281 4.推断犯人之性别与职业阶层
281 2.测量犯人高度、体重及进出方向
281 1.说明一部份之犯罪情况
281 第十一节:足迹在刑事侦查上之价值
283 第三章:毛发
283 第一节:毛发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283 第二节:毛发之生理组织
283 第一目:毛发之成长
284 第二目:毛发之种类及组织
285 第三目:人体毛发之分布状态
286 第四目:毛发之寿命
288 第三节:头发之类别
288 第一目:按发之形状分类
289 第四节:毛发之病态
289 第二目:按发之颜色分类
290 第一目:毛发鉴定之准备与注意
290 第五节:毛发鉴定之程序
291 第二目:是人毛抑是兽毛?
292 第三目:是人体那部份之毛发?
293 第四目:是男性之毛发抑是女性之毛发?
294 第五目:是那种年龄人的毛发?
295 第八目:是谁的毛发?
295 第六节:发迹之鉴定
295 第一目:剪断之发迹
295 第七目:是拉下之毛发抑自然脱落之毛发?
295 第六目:是被害人之毛发抑犯人之毛发?
296 第二目:灼伤之发迹
296 第三目:枪伤之发迹
296 第四目:击伤之发迹
296 第五目:拉下之发迹
297 第六目:死亡后之发迹
297 第七节:毛发与犯罪之关系
297 1.谋杀案
297 2.奸杀案
298 3.窃盗禽畜案
298 第八节:毛发之搜查方法
299 第十节:发迹在刑事侦查上运用之价值
299 第九节:毛发之保存方法
300 第四章:齿痕
300 第一节:齿痕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302 第二节:牙齿之生理
302 第一目:牙齿之类别
302 第二目:牙齿之名称
303 第三目:齿之构造
303 第四目:牙齿之生理历程
303 第三节:齿痕各异之原因
303 第一目:生理组织关系
304 第三目:牙齿因受外围影响关系
304 第二目:牙病治疗关系
305 第四目:死亡关系
306 第四节:齿痕鉴定
306 第一目:齿痕鉴定之程序
306 第二目:案情性质之鉴定
307 第三目:特征齿痕之鉴定
307 第五节:齿痕之保存方法
308 第五章:精液
308 第一节:精液鉴定及其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309 第二节:风化案件之侦查
309 第一目:强奸案
310 第三目:鸡奸案
310 第二目:诬奸案
311 第四目:兽奸案
311 第五目:尸奸案
311 第三节:现场搜查之注意
312 第四节:精液鉴定
312 第一目:精液之强制索取
312 第二目:精液鉴定之方法
313 第六章:粪迹
313 第一节:粪迹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313 第五节:精液迹之保存方法
315 第二节:粪迹产生之原因
316 第三节:粪迹鉴定方法
316 第一目:肉眼鉴定
316 第二目:显微镜鉴定
318 第七章:其他排泄物之迹证
318 第一节:尿迹
319 第二节:汗迹
319 第三节:浓迹
319 第四节:胎水、胎粪及母乳迹
319 第一目:胎水迹
320 第三目:母乳之迹证
320 第二目:胎粪迹
321 第八章:轮迹
321 第一节:轮迹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322 第二节:轮迹之成因与类别
322 第一目:轮迹之成因
322 第二目:轮迹之类别
322 第三节:木轮车及铁轮车
322 第一目:车轮之种类
324 第二目:车轮及车胎
324 第三目:车轮之测量
326 第五目:轮迹鉴定之理论与实际
326 第四目:车轮之位置
327 (一)理论上之鉴定
327 (二)实际上之鉴定
327 第四节:橡皮轮车
328 第一目:自行车
329 第二目:汽车
330 第三目:黄包车
331 第五节:轮迹之采取与保存
331 第一目:制型
331 第二目:摄影、绘图与纪录
332 第一节:器械迹鉴定及其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332 第二节:器械之分类
332 第九章:器械迹
333 第三节:器械之痕迹
333 第一目:人体上之伤痕
335 第二目:物体上之伤痕
336 第三目:金属物表面之伤痕
337 第二目:摄影之鉴定
337 第十章:掌痕
337 第一节:掌痕鉴定及其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337 第一目:肉眼之鉴定
337 第五节:器械痕迹之鉴定
337 第四节:器械痕迹保存法
338 第二节:掌痕鉴定之着眼点
338 第三节:掌痕鉴定之方法
338 第一目:犯人年龄之鉴定
339 第二目:犯人性别之鉴定
339 第三目:犯人职业之鉴定
339 第四节:掌痕迹证之保存方法
339 第十一章:指痕
339 第一节:指痕鉴定及其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339 第二节:指痕之特征
340 第四节:指痕迹证之保存方法
340 第二目:犯人性别年龄肥瘦之鉴定
340 第一目:犯人身长之鉴定
340 第三节:指痕鉴定之方法
341 第十二章:指甲痕
341 第一节:指甲痕鉴定及其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341 第二节:指甲之生理组织
342 第三节:指甲之特征
342 第四节:指甲痕鉴定之方法
342 第一目:肉眼之鉴定
342 第二目:化学与显微镜之鉴定
343 第一节:兽迹鉴定及其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343 第十三章:兽迹
343 第五节:指甲痕之保存方法
343 第四目:犯人职业之鉴定
343 第三目:犯人性别之鉴定
344 第二节:兽迹之类别
344 第一目:马蹄迹
344 第二目:牛蹄迹
345 第三目:畜类之足迹
345 第三节:兽毛迹
346 第四节:兽粪迹
346 第十四章:油漆
346 第一节:油漆鉴定及其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346 第二节:油漆之成份
347 第四节:油漆保存法
347 第二目:化学鉴定
347 第三节:油漆鉴定之方法
347 第一目:肉眼鉴定
348 第十五章:痰迹
348 第一节:痰迹鉴定及其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348 第二节:痰之颜色
348 第三节:痰之成份
348 第一目:固有之成份
349 第十六章:泥迹
349 第一节:泥迹鉴定及其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349 第四节:痰迹鉴定之方法
349 第二目:特异之成份
350 第二节:泥之成份及类别
351 第三节:泥迹鉴定之方法
351 第一目:肉眼鉴定
352 第二目:显微镜鉴定
352 第三目:化学鉴定
352 第四节:泥迹保存法
352 第十七章:犯人身上附着痕迹之鉴定
352 第一节:附着痕迹鉴定及其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353 第二节:羽毛之鉴定
353 第三节:其他附着微屑物质之鉴定
354 第一节:犯人遗留物鉴定及其在刑事侦查上之意义
354 第十八章:犯人遗留物之鉴定
355 第二节:犯人遗留物鉴定之方法
359 第五部:枪弹检验
359 第三章:枪之种属及性能
359 第一节:长枪类
359 第一目:中正式步枪
359 第二目:德国军用毛瑟式步枪
360 第三目:猎枪(滑筒枪、来复枪、铁城枪、气枪、窃猎者之枪技)
361 第四目:自动步枪
361 第二节:手枪类
362 第四目:自动手枪
362 第五目:毒气手枪
362 第二目:莲蓬枪
362 第三目:自来得手枪
362 第一目:铁尺
363 第三节:枪之口径
363 第一目:长枪之口径
364 第二目:手枪之口径
365 第三目:刑事警察以携带何种手枪为宜?
365 第四章:子弹之构造及类别
365 第一节:子弹之类别
365 第一目:依枪种分类
365 第二目:依枪之口径分类
366 第五目:依发火点之位置分类
366 第三目:依枪之质料分类
366 第四目:依弹壳之形状分类
368 第二节:子弹之构造
368 第一目:步枪子弹
368 第二目:手枪子弹
371 第三目:霰弹
372 第五章:国家对于枪械之统制与监督
372 第一节:枪弹登记与检验之手续
373 第二节:世界各国检证之符号
373 第一目:英国之检证符号
377 第二目:比利时之检证符号
378 第四目:德国之检证符号
378 第三目:奥国之检证符号
379 第五目:法国之检证符号
381 第六目:意国之检证符号
382 第七目:西班牙之检证符号
383 第六章:枪弹检验之重要
383 第一节:决定枪种及枪之口径
383 第二节:决定犯罪之性质
384 第三节:决定子弹之方向
384 第四节:决定为近射或远射
385 第一目:近射与远射之迹状
385 第一节:人体上枪伤之痕迹
385 第七章:枪弹射击之痕迹
385 第五节:证明犯人与证明犯罪
386 第二目:人体中枪之迹状
387 第三目:入口与出口
387 第四目:盲管枪伤
387 第五目:擦伤
387 第六目:反跳枪伤
388 第七目:回旋枪伤
388 第二节:手上之火药迹
388 第三节:玻璃上射击之痕迹
388 第一目:普通玻璃
389 第二目:保险玻璃
390 第四节:木头上射击之痕迹
390 第五节:铁及石头上射击之痕迹
392 第九章:枪弹检验之方法
392 第一节:枪之检验
392 第一目:找指纹
392 第二目:枪膛之火药迹
393 第三目:枪膛内之血肉纤维
393 第四目:枪之口径
394 第五目:枪上之附着物
394 第六目:枪号及出厂
395 第三目:抓子痕
395 第二目:弹底纹
395 第一目:弹壳
395 第二节:子弹检验
396 第四目:撞针孔
396 第五目:推子痕
396 第六目:弹匣痕
396 第七目:未射击之子弹
396 第八目:弹壳保存法
397 第五目:子弹头之保存及比较
397 第四目:弹头之质料及其他
397 第三目:来复线之宽度
397 第二目:来复线之数目
397 第一目:来复线之方向
397 第三节:子弹头检验
398 第四节:枪弹检验之方法
398 第一目:摄影比较法
398 第二目:转印比较法
398 第三目:比较显微镜之鉴定
398 第四目:新办法
399 第十章:鉴定与编号
399 第一节:初步分类
400 第二节:二步分类
400 第三节:三步分类
401 第四节:四步分类
403 第二章:犯人伪造证件之方法及其鉴定
403 第一节:全部伪造之证件及其鉴定方法
403 第一目:犯人伪造之方法与字迹之鉴定
403 第六部:笔迹鉴定与匿名信
404 第二目:印写方法之伪造及其鉴定
404 第三目:窃取签字方法之伪造及其鉴定
404 第四目:显微镜之鉴定
405 第二节:局部变造之证件及其鉴定方法
405 第一目:用化学方法变造之证件及其鉴定
408 第二目:用机械方法变造之证件及其鉴定
409 第三节:更改笔划之证件及其鉴定
409 第三目:用裁补方法变造之证件及其鉴定
410 第一目:加一笔或加一字之笔迹鉴定
411 第二目:用墨水笔更改字迹之鉴定
411 第三目:墨笔更改字迹之鉴定
411 第四目:墨水之鉴定
412 第五目:墨迹年龄之鉴定
413 第六目:新旧笔迹分解鉴定法
413 第七目:改一笔或一字之笔迹鉴定
414 第三章 伪造护照与伪造印章
414 第一节:全部伪造之护照印章及其鉴定方法
415 第一节:犯人之类别
415 第四章 伪造文书罪及其侦查
415 第二节:局部变造之护照印章及其鉴定方法
416 第二节:犯罪之动机
416 第三节:伪造文书罪之成立
417 第六章 中文笔迹比较法
417 第一节:全部观察与比较
418 第二节:局部观察与比较(......目录过长仅展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