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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训练部部务汇刊
中央训练部部务汇刊(1929年2期)
作者:[中央训练部]
年份:1928~[?]
版本:-
总册数:4 册
总页数:1529 页
文件大小:39.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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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2期
¥5.00
出版周期不详 引言 1.重要法规 1.修正中国国民党党员无故不出席区分部党员大会惩戒条例 2.党员无故不出席全区党员大会惩戒条例 3.中国国民党区分部党员大会党员请假条例 4.中国国民党全区党员大会党员请假条例 5.区分部训练委员无故不出席全区各区分部训练委员联席会议处分条例 6.中央训练部颁发区分部讨论会特种讨论问题暂行办法 7.区分部党员小组训练暂行办法 8.中国国民党各级党部练唱党歌暂行办法 9.省市党务教育视察须知 10.失学革命青年救济规程 11.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对于调查青年及妇女团体时注意之事项 12.中央训练部与训练总监部政治训练处关于军队党义教育职权之划分 13.各级学校党义教师缺乏之临时补助办法 14.各地小学教员暑期讲习会增加党义课程办法 15.视察党义教育特别注意事项 16.视察省市党义教育须知 17.各级党部训练部考查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研究党义成绩暂行通则 18.中央训练部派遣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党义研究成绩考查员办法 19.中央训练部考查员考查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党义研究成绩须知 20.省市党部训练部考查员考查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党义研究成绩应注意事项 21.保障技术人员办法 22.保障学术人才办法 23.保障各种职业人员办法 24.保障艺术人才办法 25.保护艺术品办法 26.各级党部举行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党义测验须知 27.省市以下各级党部举行测验暂行通则 28.省市以下各级党部办理全体党员思想考查须知 29.中央训练部颁发全体党员思想考查表暂行办法 30.中央训练部颁发民意总检查表暂行办法 31.省市党部办理总理逝世四周纪念日民意总检查须知 32.中央训练部工作人员请假条例 33.中央训练部视察员旅费报销规则 34.修正中央训练部图书室借书规则 35.中央训练部调取文卷办法 36.修正中央训练部卷宗管理法 37.中国国民党童子军团部登记条例 38.中国国民党童子军军师团长印信颁发手续 39.中国国民党童子军团长任免条例 40.中国国民党童子军服务员检定条例 41.办理党童子军登记须知 42.省特别市县市党部党童子军指导员任用及服务通则 43.中国国民党童子军师部组织法 44.全国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会议通则 45.全国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织法及办事规则 46.全国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审查科审查规则 47.受检定者注意 48.检定须知 49.中央训练部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组织规则 50.中央训练部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会议通则 2.计划方案 1.中国国民党区党部党员训练实施纲领 2.中国国民党党员入党训练实施办法 3.党务教育科新增工作提要 4.中央训练部党务教育科工作范围一览表 5.党务教育科工作性质一览表 6.中央高级党政训练所筹备处工作提要 7.中央高级党政训练所课程纲目 8.普及全国小学教育计划大纲 9.中央训练部实施军队党义教育计划程序纲要 10.实施军队党义教育预备期间第一步调查工作施行方案 11.省党务训练所学生思想行动考核方案 12.中国国民党童子军初级课程标准 13.中国国民党童子军中级课程标准 14.中央训练部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编订党义课程计划大纲 15.编订党义课程应采用之原则 16.中央训练部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职务分配表 17.党义课程名称一览表 18.添聘专员分任党义课程起草工作办法 19.党义课程起草专员聘任书 20.大学组新增党义课程标准 21.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课程之学分及教学之顺序 22.大学组民族独立运动教育课程标准 23.编订中学校新增党义课程之步骤 24.编订中学新增党义课程格式 25.中学党义课程之学分及教学顺序 26.中央训练部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新增党义课程股小学组第一期工作计划 27.编订小学民族独立运动课程之步骤 28.编辑小学高年级用三民主义浅说应注意事项 29.小学高年级三民主义浅说课程标准纲要 30.三民主义浅说材料大纲 31.华侨党义教育实施计划 3.重要函电 (甲)令文 1.通令各省市训练部随令颁发省党务训练所课程纲要 2.通令各省市训练部纪念周报告表下常务委员系训练委员之讹误由 3.通令各省各特别市各海外总支部为颁发每月工作成绩报告表嗣后应按时填具呈核由 4.通令各省市训练部将党员训练实施纲领关于区分部党员大会开会程序中规定之「讨论问题」改为「讨论提案」由 5.指令南京市党务指委会为中央早令各省市开办党务训练所正为造就地方自治人才仰转饬知照由 6.通令各省市党部训练部为解释区分部党员训练实施纲领内一项二纲c节g目之报告范围由 7.通令各省市党部介绍检定合格党义教师由 8.训令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对于中央所颁发课程纲目务须切实遵照施行不得任意更改由 9.通令各省市训练部「区分部党员训练实施纲领」中「区分部党员大会应注意之点」内c项之规定应取销由 10.通令各省特别市训练部颁发「各级学校党义教师供求概况调查表」三种并令随时考察各校现任党义教师予以相当之纠正由 11.训令河南安徽湖南河北山东湖北察哈尔广东等省训练部据实填报各项表格由 12.通令各省市训练部据实填报各省市党务教育沿革调查表由 13.通令各省市训练部随令颁发党员登记统计表由 14.指令广东省训练部解释总理纪念周报告表由 15.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修正区分部党员训练实施纲领各点由 16.通令各省特别市党务指委会嗣后党务教育工作报告务须按月填报并应径呈本部由 17.通令有志专门以上学校党义教师者遵章检定由 18.指令浙江省训练部解释关于区分部小组训练执委是否列席指导考核由 19.训令广州训练部制止广州市童子军长李悦义行动由 20.指令童子军司令部请查究广州市童子军各节已令该市训练部查照办理由 21.通令各省市训练部迅速遵照取缔各种社会教育机关违背党义教育精神通则施行并续发通则一份由 22.通令各省党部训练部为颁发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研究党义成绩暂行通则及考查员证章报告表考查表纪录表式样暨应注意事项及政军警各机关距省会过远派考查员办法仰遵照转饬遵照施行由 23.通令再颁发各级学校党义教师供求调查表由 24.通令各省市训练部改正区分部党员训练实施纲领内各集会程序内国旗党旗字样由 25.通令各省市训练部随令颁发江西党义教师党义教育研究会简章由 26.通令各省市党部训练部将党员登记统计表克日填缴以资审查由 27.通令各省市训练部转饬各区分部应将区分部党员大会报告表内讨论问题栏改为讨论提案栏由 28.指令江苏训练部解释区分部参加纪念周办法由 29.指令党童子军司令部所呈转令广州市训练部接收该市童子军军部案准予所请办理由 30.通令各省市区训练部造送十七年度大事记由 31.指令广西省训练部呈为建议厘定各级学校训育方针因中央常会对于确定教育宗旨一案尚在审查未便颁布刻拟会同教育部商定一种暂行教育方针至党义教师训育主任工作大纲即可制定颁行由 32.通令各省市训练部随令颁发特种讨论问题暂行办法及报告表由 33.指令南京市训练部规定省市训练部大事记之范围方式及内容由 34.通令各省市训练部规定工作大事记范围方式及内容由 35.指令广东训练部解释区分部执委工作分配事宜由 36.通令各省市区训练部据实呈报各项测验由 37.指令童子军张忠仁为呈请转函内政部通令各省市县区公安局严禁商店擅制或售发各项童子军徽章已照办由 38.训令陕西省党部训练部知照该省教育厅遵党童军总章办理登记事宜由 39.指令福建省训练部解释纪念周条例由 40.指令山西省指委会训练部为质疑关于各级学校党义教师供求概况调查表三点特令复知照由 41.指令江苏省训练部解释区分部党员大会程序由 42.通令各省市训练部催送大事记由 43.通令各省市训练部随令颁发省市以下各级党部举行测验暂行通则由 44.训令湖北湖南绥远甘肃安徽山东河北广东察哈尔河南省训练部迅将党务训练所各项教材呈部审核由 45.指令浙江省党务指委会解释建国大纲第廿一条与廿五条由 46.训令各省市训练部填报省市党务教育机关履历名册由 (乙)函电 1.函教育部请其令饬纠正教育行政机关与学校漠视中央检定之各项命令由 2.函海外特别党部准用「各级训练部考查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研究党义成绩通则」办理考查事宜由 3.函上海特别市训练部解释党员训练实施纲领由 4.函覆中央秘书处对于青海廿九旗代表请准予设立党义学堂及党部等由 5.函内政部为据党童子军司令呈请转函通令各省市县区公安局严禁商店擅制或售各项童子军徽章由 6.函海外总支部支部颁发省市以下各级党部举行测验暂行通则由 7.电绥远特别区党务指导委员会请迅电中央核准设立党务训练所由 8.电安徽训练部部长据训练所被迫逐学生呈称艰困情形仰将详情具报核办由 9.电复福建省训练部长冯思定着遵照中央决议停办训练所由 10.电致湖北省训练部关于训练所毕业学生受训练不足六个月者概不得发给证书由 11.电上海市指委会训练部为饬查上海市教育局全市童子军计划仰即具报由 12.电广东训练部为党义教科书本部已着手编订各省无容设会编审仰饬该省中小学校党义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遵照由 13.电催海外总支部编列大事记送部考核由 丙呈文 1.呈中央常会为奉命拟定革命青年之培植及救济办法请核准施行由 2.呈中央常会请核准绥远特别区指委会设立党务训练所由 (四)工作报告 中央训练部各科工作报告 关于党员训练方面自十七年十月至十八年二月 关于党务教育方面自十七年十月至十八年一月 关于党义教育方面自十七年十月至十八年二月 关于测验方面自十七年十月至十八年一月 关于编审方面自十七年十月至十八年一月 关于总务方面自十七年十月至十八年二月半 关于党童子军司令部方面自十七年六月至十二月 关于全国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方面 (五)重要议决案及其他 甲议案 第九次部务会议议决案 第十次部务会议议决案 第十一次部务会议议决案 第十二次部务会议议决案 本部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议决案 本部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决案 本部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决案 本部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决案 本部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议决案 本部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议决案 本部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议决案 乙建议 1.致中央常会提议五项保障人材办法案 2.提议中央常会为拟具各级训练部考查各机关人员研究党义暂行通则及拟修正前颁条例第六条提于常会公决案 3.提议中央常会请公决党国旗先后次序案 4.提议中央常会为本部拟定省党务训练所检举共产份子条例七条请公决案 5.提议中央常会为拟具区分部党员大会及全区党员大会党员请假条例请核议施行案 6.提议中央常会为拟具党员无故不出席全区党员大会惩戒条例请核议施行案 丙表格 1.特别省市党部训练部月份工作成绩报告表 2.党员登记结果统计表 3.区党部党员大会报告表 4.区党部全区代表大会报告表 5.区党部全区代表大会讲演会报告表 6.党团活动报告表 7.区分部讨论会特种问题讨论结果报告表 8.各省市党部训练部每月工作报告一览表 9.中国国民党党务教育沿革调查表 10.特别省市区党务训练所政治讨论会月份报告表 11.特别省市区党务训练所党义研究会月份报告表 12.中央党校毕业学生工作调查表 13.各级党务教育机关月份报告表 14.省党务教育机关毕业学生工作调查表 15.特别省市党务训练所学校学生履历名册 16.各省及特别市党务教育机关一览表 17.省党务训练所纪念节日一览表 18.中央党务学校现况视察一览表 19.湖南省党务训练所现况视察一览表 20.湖北汉口市党务训练所现况视察一览表 21.河南省党务训练所现况视察一览表 22.山东省党务训练所现况视察一览表 23.察哈尔省党务训练所现况视察一览表 24.热河省党务训练所现况视察一览表 25.江苏省训政人员养成所现况视察一览表 26.特别省市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供求概况调查表 27.省县市特别市中等学校党义教师供求概况调查表 28.省县市特别市小学校党义教师供求概况调查表 29.十七年度上学期小学校党义课程教学状况调查表 30.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党义测验纪录表 31.民意总检查报告表 32.大家的意思 33.党员思想考查表 34.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党义测验各个人成绩纪录表 35.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测验k分数计算表 36.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测验被试验人舞弊报告表 37.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测验三异答报告表 38.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测验报告表 39.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测验问题难度第一步统计表 40.中央训练部测验科工作人员出席稽考表 41.成人团体智力测验审查公约 42.成人团体智力测验第一类量表甲审查记载表 43.成人团体智力测验第一类量表乙审查记载表 44.成人团体智力测验第二类量表丙审查记载表 45.成人团体智力测验第二类量表丁审查记载表 46.成人团体智力测验审查记载表 47.成人团体智力审查记载表 48.各省及特别市党务教育机关一览表 49.各省及特别市党务教育机关统计图 50.各省及特别市党务教育机关概况表 51.湖南江西广东三省党务学校第一期学生分类统计比较表 52.总务科各项工作统计表 53.团员一览表 54.职员一览表 55.保举团长书 56.中国国民党童子军司令部出纳登记片 57.中国国民党童子军司令部直辖团部一览表 58.党义教师检定合格证书 59.全国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临时费及每月经费预算 60.志愿书 61.全国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注册科登记表 62.全国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与训育主任概况调查表 63.全国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审查科审查报告单存根 64.全国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审查科审查纪录表 附录 各省及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一)江苏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1.九月份工作概况 2.十月份工作概况 3.十一月份工作概况 4.十二月份工作概况 (二)湖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1.九月份工作概况 2.十月份工作概况 3.十一月份工作概况 4.十二月份工作概况 (八)浙江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1.十一月份工作概况 2.十二月份工作概况 (九)山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1.九月份工作概况 2.十月份工作概况 3.十一月份工作概况 4.十二月份工作概况 (十)绥远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1.九月份工作概况 2.十月份工作概况 3.十一月份工作概况 (十一)吉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1.九月份工作概况 2.十月份工作概况 3.十一月份工作概况 (十二)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1.十一月份工作概况 (十三)陕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1.十一月份工作概况 (十四)山东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1.八月份工作概况 (十五)四川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1.八月份工作概况 (十六)广州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1.九月份工作概况 2.十月份工作概况 3.十一月份工作概况 4.十二月份工作概况 (十七)南京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1.十一月份工作概况 2.十二月份工作概况 (十八)汉口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1.九月份工作概况 2.十月份工作概况 (十九)天津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1.十月份工作概况 (二十)第三集团军总部特别党部训练部工作概况 1.十月份工作概况 (二十一)中央训练部各项会议一览表 (二十二)中央训练部职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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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周期不详 引言 ⅰ.重要法规 1.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组织条例(十七年三月二十二日第百二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 2.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办事通则 3.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各科科务会议通则 4.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党员训练科办事细则 5.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党务教育科办事细则 6.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党义教育科办事细则 7.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测验科办事细则 8.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编审科办事细则 9.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总务科办事细则 10.中国国民党童子军司令部组织条例(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中央训练部核准) 11.中国国民党童子军服务员登记处办事细则 12.中国国民党中央高级党政训练所章程(十七年七月十六日第一五六次常务会议修正通过) 13.中国国民党中央高级党政训练所组织条例(草案) 14.中国国民党省党务训练所组织通则(十七年五月十七日第一三八次中央常会通过) 15.中国国民党童子军(简称党童子军)总章(十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一四二次中央常务会议通过) (附)(一)关于创设中国国民党童子军重要决议 (附)(二)中国国民党童子军誓辞(民国十五年) 16.中国国民党童子军总章施行通则(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中央训练部核准) 17.各级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组织通则(十七年六月三十日中央一五二次常会通过) 18.全国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组织条例 19.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视察员服务规则 20.中央高级党政训练所各省党部与政府考送学生条例(十七年七月十六日第一五六次中央常务会议通过) 21.检定各级学校党义教师条例(十七年六月三十日中央一五二次常会通过) 22.各级学校增加党义课程暂行通则(十七年七月三十日中央一六○次常会通过) 23.取缔各种社会教育机关违背党义教育精神通则(十七年七月十六日中央一五六次常会通过) 24.军政警各机关工作人员研究党义暂行条例(十七年七月三十日中央二六○次常会通过) 25.中国国民党童子军司令部特设教练员短期训练学校招生简章 26.中国国民党童子军登记条例(十七年十月十二日中央训练部核准) 27.中国国民党童子军服务员登记条例(十七年九月七日中央训练部核准) 28.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卷宗管理法 29.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图书管理法 ⅱ.计划方案 1.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党员训练科工作计划大纲 2.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党员训练科工作提要 3.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党务教育科工作计划大纲 4.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党务教育科工作提要 5.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党义教育科工作计划大纲 6.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党义教育科工作提要 7.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测验科工作计划大纲 8.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测验科工作提要 9.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测验科教育测验股工作计划 10.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测验科智力测验股工作计划 11.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编审科工作计划大纲 12.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编审科编纂股工作提要 13.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编审科统计股工作提要 14.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提要 15.中国国民党党员训练大纲目录 16.中国国民党区分部党员训练实施纲领 17.中国国民党党团党员训练实施纲领 18.海外党员训练实施方案 19.中国国民党新入党党员训练实施办法(草案) 20.视察员关于党员训练的工作报告书提要 21.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工作同志业余训练会组织大纲(草案) 22.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工作同志业余训练会暂行办法 23.省或等于省之党部训练部党务教育工作提要(草案) 24.中国国民党省党务训练所课程纲要 25.中国国民党省党务训练所训育大纲 26.中国国民党省党务训练所军事训练大纲 27.中国国民党省党务训练所经费预算标准(第十次中央财务会议通过) 28.中央训练部审查省党务训练所教师办法 29.民族独立运动的教育计划(原文略) 30.省或等于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关于党义教育最近工作提要(草案) 31.视察党义教育特别注意事项 32.实施测验全部计划及其说明 33.制定实施测验全部计划之说明 ⅲ.重要文件 甲令 1.通令各省党务指导委员会知照中央通过省党务训练所组织通则及其系统表由(五月二十五日) 2.通令各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凡各县市党务指导委员及党义教师检定委员愿充党义教师者须受上级检定委员会之检定又因各处党义教师不敷分配特暂定办法五条由(十月五日) 3.训令各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解释党义教师检定条例由(八月十八日) 4.通令各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检定党义教师并将情形呈报备核由(八月十七日) 5.通令各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转饬所属在中央未经须发县市党务训练班重要规程以前不得呈请设立由(八月二十四日) 6.通令各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关于增加党义课程详细办法未颁布以前由委员会与同级教育行政机关按颁发通则酌定转饬遵照由(九月六日) 7.指令江苏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解释党义教师检定通融办法由(八月二十三日) 8.指令江苏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解释党义教师检定事项令转各属恪遵原订条例办理由(九月六日) 9.指令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各级学校教务主任暂免受检由(九月二十四日) 乙函电 1.函中央常务会议为全国教育会议中央不派代表出席理由该会关于教育宗旨及与党有关系之教育问题议决案应由大学院呈候中央审核案请公决由 2.函中央常务会议为确定党义教育宗旨及目标请公决由 3.函中央常务会议拟由本部会同大学院设立普及全国小学教育计划委员会案请公决由 4.函中央执行委员会请通令各级党部颁发民族独立运动的教育计划由 5.函大学院请转饬所属各地教育行政机关按照本部颁布之各地设立中小学教员暑期学校办法及中小学教员暑期讲习会增加党义课程办法切实遵照由 6.函大学院请依照中国国民党童子军总章通令一体遵照并派员来部互商以利进行由 7.函大学院更正三民主义考试命题中之错误由 8.函覆大学院关于民族独立运动的教育计划中大学及中学课程规定办法并附带声明由(附)大学院原函 9.函大学院请令饬浙江大学及各省市教育行政机关与该地党部共同负担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经费由 10.函各军政机关查禁短裤党一书由 11.函外交部请向驻华荷使交涉使党义教科书籍得入荷属各地以备该地华校采用由 12.函覆总司令部参议厅党员训练大纲仅限于发给各级党部其他机关未便赠阅由 13.函覆中央秘书处审查民族运动的教育计划书结果由 14.函致中央财务委员会报告审查中央党务学校预算草案结果由 15.函覆江苏省党务指导委员查禁战线文化批判由 16.函覆安徽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解释党员背誓罪条例及各级党部执行委员无故缺席惩戒条例应继续施行由 17.函覆安徽省党务指委会训练部解释检查邮件之职责由 18.函饬各海外总支部调查各国童子军概况并搜集各种材料以资参考由 19.函覆南京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关于童子军事须遵照中央决议办理由 20.函覆中央大学关于童子军办理事宜本党先后有案即应遵守以重党权由 21.函覆山东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办理党义教育之步骤及与教育行政机关权限之划分由 22.函覆广州特别市党务指委会训练部将所拟工作提要及章规表册须呈部审核由 23.函覆南京特别市党务指委会训练部关于中小学校长及党义教师任用标准本部已拟定办法呈请中央审议事由 24.函覆南京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关于筹设暑期教员党义讲习班可以斟酌情形将本部所颁办法略加变易由 25.函覆湖南省党务指委会驳斥暂缓改组该省省党校由 26.函覆浙江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解释各级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组织通则由 27.函复浙江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为检定党义教师委员会之经费由该部与浙江大学共同担任由 28.函致湖北汉口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党校暑校毕业生无试验检定碍难照准由 29.函复广东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所呈工作报告表准予备案惟所拟省党务考察员条例须呈部审阅由 30.函复江苏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解释党义教师检定条例由 31.电上海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党义教师应一律遵章检定无论何人不得免试由 丙呈文 1.安徽省党务指委会训练部呈为呈报调查该省各级学校及各种社会教育机关已未实施及预备实施党化教育各情形仰祈鉴核备案由 2.南京特别市党务指委会训练部呈为党童子军名称组织与大学院令牴触应如何办理请核示以便转令遵照由 3.南京特别市党务指委会训练部长靳鹤声为呈报遵令办理收回童子军管辖权经过情形请查核由 ⅳ.工作报告 甲中央训练部自成立至七月份工作报告(三月十五日至——七月三十一日) 1.关于党员训练方面 2.关于党务教育方面 3.关于党义教育方面 4.关于测验方面 5.关于编审方面 6.关于党童子军司令部方面 7.关于总务方面 乙中央训练部八月份工作报告(七月三十一日——八月三十一日) 1.关于党员训练方面 2.关于党务教育方面 3.关于党义教育方面 4.关于测验方面 5.关于编审方面 6.关于党童子军司令部方面 7.关于总务方面 丙中央训练部九月份工作报告(八月——九月) 1.关于党员训练方面 2.关于党务教育方面 3.关于党义教育方面 4.关于测验方面 5.关于编审方面 6.关于党童子军司令部方面 7.关于总务方面 (附)研究土地问题的意见和报告 ⅴ.重要议案及其他 甲议案 1.第一次部务会议议决案 2.第二次部务会议议决案 3.第三次部务会议议决案 4.第四次部务会议议决案 5.第五次部务会议议决案 6.第六次部务会议议决案 7.第七次部务会议议决案 乙建议 1.党义教育大纲提案 2.确定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标准提案 3.党治教育实施方案提案 4.救济革命青年并量才录用提案 5.设立中央党义研究院提案 6.厉行以党治政以党治军提案 丙表格 1.各级党部总理纪念周报告表 2.中国国民党党员思想行动考核表 3.区分部党员大会报告表 4.区分部讨论会报告表 5.区分部讲演会报告表 6.区分部党员个别谈话记录表 7.党员必读书籍报告表 8.各级党务机关组织系统表 9.省及等于省党务教育机关现况调查表 10.省及等于省党务教育机关经费支配调查表 11.省及等于省党务教育机关职员调查表 12.省及等于省党务教育机关学生调查表 13.省及等于省党务教育机关月份报告表 14.省或等于省党务教育机关登记表 15.征集同志对于党务教育意见表 16.各级学校党义教育现况调查表 17.各级学校教职员调查表 18.华侨自办学校调查表 19.华侨教育概况调查表 20.各种社会教育机关现况调查表 21.青年及妇女团体调查表 22.童子军职员调查表 23.中国国民党童子军登记表 24.中国国民党童子军登记检查表 25.中国国民党童子军服务员登记测验表 26.中国国民党童子军服务员登记请求书 27.童子军职员调查表 28.童子军团体调查表 29.审查书籍登记表 30.审查书籍存疑表 31.审查书籍报告表 附录各省及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一)江苏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五月份工作概况 乙六月份工作概况 丙七月份工作概况 (二)浙江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五月份工作概况 乙六月份工作概况 丙七月份工作概况 丁八月份工作概况 (三)安徽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五月份工作概况 乙六月份工作概况 丙七月份工作概况 (四)江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七月份工作概况 乙八月份工作概况 (五)湖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五月份工作概况 乙六月份工作概况 丙七月份工作概况 (六)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五月份工作概况 乙六月份工作概况 丙七月份工作概况 (七)广东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五月份工作概况 乙六月份工作概况 丙七月份工作概况 丁八月份工作概况 戊九月份工作概况 (八)广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六月份工作概况 乙七月份工作概况 丙八月份工作概况 (九)四川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七月份工作概况(七月十日至七月三十一日) (十)河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七月份工作概况 乙八月份工作概况 (十一)河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五月份工作概况 乙六月份工作概况 丙七月份 (十二)广州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九月份 (十三)上海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四月份(四月二十八日——五月六日) 乙五月份(五月七日——五月二十七日) 丙六月份(五月二十八日——六月二十四日) 丁七月份(六月二十五日——七月二十九日) 戊八月份(七月三十日——八月二十六日) 己九月份(八月二十七日——九月三十日) 庚十月份(十月一日——十月二十六日) (十四)山东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六月份工作概况 乙七月份工作概况 (十五)山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七月份工作概况 (十六)南京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五月份工作概况 乙六月份工作概况 丙七月份工作概况 丁八月份工作概况 (十七)上海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自四月二十八日至五月十三日 (十八)广州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五月份工作概况 乙六月份工作概况 (十九)汉口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甲五月六月份工作概况 乙七月份工作概况 丙八月份工作概况 (二十)中央训练部职员录
1930年4期
¥5.00
出版周期不详 凡例 壹、重要法规 一、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组织条例 二、中国国民党全国训练会议规程 三、中国国民党全国训练会议议事细则 四、中国国民党全国训练会议旁听规则 五、中国国民党全国训练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规则 六、中国国民党全国训练会议秘书处组织规则 七、中央训练部全国训练会议筹备会组织规则 八、华侨教育会议组织规则 九、华侨教育会议议事规则 十、中央训练部部员会规则 十一、中央训练部部务会议规则 十二、中央训练部新增工作人员测验暂行办法 十三、中央训练部新增工作人员测验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十四、中央训练部新增工作人员选用办法 十五、中央训练部新增工作人员选用办法实施细则 十六、中央训练部工作人员读书暂行办法 十七、中央训练部值日员规则 十八、学生团体组织原则 十九、学生自治会组织大纲 二十、妇女团体组织原则 二十一、妇女团体组织大纲 二十二、文化团体组织原则 二十三、文化团体组织大纲 二十四、社会团体组织程序 二十五、撤消商民协会办法 二十六、人民团体与党部往来公文程序 二十七、各级党部执监委员就职宣誓条例 二十八、中国国民党党员无故不出席区分部党员大会惩戒条例 二十九、中国国民党党员无故不出席全区党员大会惩戒条例 三十、中国童子军组织原则 三十一、中国童子军司令部组织条例 三十二、中国童子军省理事会组织条例 三十三、中国童子军特别市理事会组织条例 三十四、中国童子军县(市)理事会组织条例 三十五、中国童子军海外各地理事会组织条例 三十六、中国童子军团组织条例 三十七、中国童子军团团长任免条例 三十八、中国童子军登记条例 三十九、中国童子军月刊出版简则 四十、中央训练部出版童子军刊物处理办法 四十一、中央训练部出版童子军刊物发行办法 四十二、检定各级学校党义教师条例 四十三、各级检定党义教师委员会组织通则 四十四、中央检定党义教师委员会章程 四十五、党义教师登记规则 四十六、各级检定党义教师委员会与对于各级党部及行政机关往来公文办法 四十七、失学革命青年救济规程施行细则 四十八、失学革命青年入学后管理规则 四十九、中央派遣党员留学考选委员会组织规则 五十、中央派遣留学生管理章程 五十一、中央派遣留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规则 五十二、中央聘请留学生学业考查员办法 五十三、党员请求资助升学处理办法 五十四、各级学校教职员研究党义暂行条例 五十五、考查各级学校党义教育成绩办法 贰、计划方案 一、中央训练部民众训练处工作计划大纲 二、中央训练部党员训练科工作计划大纲 三、中央训练部童子军训育科工作计划大纲 四、中央训练部党义教育科工作计划大纲 五、中央训练部编审科工作计划大纲 六、中央训练部测验科工作计划大纲 七、中央训练部总务科工作计划大纲 八、中国国民党预备党员训练之基本原则 九、学生党员暑假工作计划大纲 十、测验科集中测验编造之方针 十一、搜集最常用字及最常用词计划大纲 叄、重要文件 一、令文 (一)关于民众训练者 1.通令各省市党部训练部民训会为欲考核各民众团体整理或未整理之情形指定必须呈报各点仰各该部会详为具报以凭考核由 2.训令汉口特别市党部民训会为劳资仲裁应以当地行政官署为主体由 3.训令山东省党务整理委员会训练部为准内政部函覆回教协进会如无违反党义妨害秩序之行为自可准予备案但须依法向政府主管机关呈请仰转饬遵照由 4.指令浙江省党部训练部解释包农包佃包工三制仰转饬知照由 5.指令江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为关于改组商会应遵照中央第三十二次常会决议关于商会组织原则及新商会法运用方法第二要点内有须受党部指导之规定仰转饬遵照由 6.指令江苏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解释社会团体之组织程序是与职业团体同抑或另有规定由 7.指令察哈尔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为人民团体执监委员就职宣誓时应由当地党部派员监誓各地机关主管人员就职宣誓时应由上级机关派员监誓仰饬遵照由 8.指令京沪沪杭甬铁路特别党部执委会为解释铁路员司雇役不得加入工会由 9.指令江苏省党务整理委员会训练部为凡商民一人在同一区域内兼营数业与经营一业而设有数公司或行号者其取得各该同业公会或商会会员资格均应以各该业公司或行号为单位仰即知照由 (二)关于党员训练者 1.通令各省市训练部随令颁发省特别市党部党员训练实施纲领由 2.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更正县市党部党员训练实施纲领二项总理纪念周g条之错误由 3.通令各省市训练部随令颁发学生党员暑假工作计划大纲由 4.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征求关于党员训练具体意见由 5.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区分部及区党部党员大会流会惩戒办法须加修改暂缓施行由 6.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催造党员思想考查及民意总检查表由 7.训令南京特别市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饬查复该部所拟之区分部党员请假暂行条例与中央颁发之区分部党员大会党员请假条例等有无牴触仰即查明具覆由 8.训令山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为指示该部所制各项规程由 9.训令山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为指示该部编制之考查大纲及工作计划大纲等中各点由 10.指令山东省党部训练部为转呈请将区分部党员大会讨论会合并各节碍难照准由 11.指令沪宁沪杭甬铁路特别党部训练科为解答各级党部开会出席人数过半数之计算方法由 12.指令浙江省党部训练部为本部第一九○号指令中「自宜先于建议」句「建议」二字系「临时动议」之误由 13.指令江苏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前颁特种问题讨论题目两种可以党员训练大纲及规定之党员必读书籍为参考材料无庸另行指定由 14.指令广东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解释关于填报区分部讨论会特种问题结果报告各点由 15.指令南京特别市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解答关于区分部党员大会三次流会即将该分部解散党员重行登记之条例由 16.指令山西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指示总理纪念周报告表应由训练部长填报由 17.指令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解答该部转请核示修改全区党员大会开会程序并延长开会时间各节由 18.指令浙江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指示对于交通不便党员不易集合之县分补救办法由 19.指令山西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指示区党部党员大会应依三全大会规定每两月举行一次由 20.指令江苏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指示党员出席总理纪念周由 21.指令津浦铁路特别党部训练科为所拟下级党部集会困难救济办法未尽完善仰遵照指示各点再行修改呈送审核由 22.指令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区分部候补执行委员不得充任训练委员由 23.指令沪宁路特别党部训练科为区分部党员大会之主席不得由大会公推由 24.指令平汉路特别党部为转来之平汉路总理纪念周施行细则不妥应由该部详加审订再行呈核由 25.指令广东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所拟之总理纪念周程序有未当处碍难准行由 26.指令浙江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拟制法规方案呈请备案办法中第一条乙丙二项系指各省市党部训练部对所属下级党部及人民团体规定之法规方案而言由 (三)关于童子军者 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中央决议关于童子军改组办法由 (四)关于党义教育者 1.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颁发救济失学革命青年履历书证明书志愿书由 2.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嗣后呈请补助失学革命青年须按照规定手续办理由 3.通令各省训练部迅将考查各机关工作人员第一期研究党义成绩切实呈报由 4.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颁发检定各级学校党义教师条例暨各级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组织通则仰即遵照施行由 5.通令各铁路特别党部转令各该路学校党义教师应一律受所在地省或特别市党义教师检委会之检定并希随时考查各校党义教育之设施详细具报由 6.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规定党义教师检委会钤记尺寸样式仰即转知各该检委会由 7.训令河北等九省训练部为饬造报各项表格由 8.指令山东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为解答关于党义教师供求概况表质疑两点由 9.指令绥远省党部训练部为非党员而经检定合格之党义教师暂准试用由 10.指令浙江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关于党义教本编订事宜本部已组织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从事编订由 11.指令上海特别市党部训练部解释失学革命青年救济规程施行细则由 12.指令山西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指示第三编遣区及其所辖各机关研究党义成绩由该办事处特别党部考查由 13.指令山东省党务整理委员会训练部为嗣后各县不得设立党义教育训练班至现有训练班管辖之权应属训练部但有关教育行政者须与教厅协商由 14.指令南京特别市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解释失学革命青年救济规程内青年之年龄限制由 15.指令南京特别市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解释失学革命青年之入党时期由 16.指令广州特别市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指示省立学校或不隶省市政府统属学校之监督权由 17.指令京沪沪杭甬铁路特别党部执行委员会为解释各机关举行党义测验无论党员非党员均应同受测验由 (五)关于测验者 1.通令各省市训练部随令颁发各项测验样本及说明书 2.指令浙江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解答关于平分数计算法之疑点由 (六)关于其他者 1.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自七月份起按月报告工作概况并抄写六份分别呈送中央各部处会由 2.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以后各地党部或党员个人不得越级呈请由 3.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各地党部翻印党员训练大纲须经中央核准各书店概不得翻印由 4.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党国旗悬挂之秩序由 5.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此后各地任何集会除中央事前令知者外对于邮务员工之在公者无须全体参加可准其派代表出席由 6.训令安徽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为今后应加紧党员训练励行党义教育由 7.训令各省市党部特别党部海外党部训练部科为以后凡指委会管理党纪案件处分党员呈报统由训练部办理由 8.指令河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训练部为解释建国大纲第二十一条由 9.指令浙江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解释党国旗悬挂次序并无更改由 10.指令黑龙江省训练部为切实考查该省通河县指委及党员之藉党兴教实情呈报等由 二、函电 (一)关于民众训练者 1.函北平特别市党部为请饬知该特别市社会卫生等局所辖之清道队工程队等不得非法组织工会由 2.函覆江苏省执委会解释商店学徒女学生所属团体及青年团体之范围请转饬遵照由 3.函覆工商部为内河船员不属海员工业联合会范围由 4.函浙江省执委会为村里制与党部职权关系照立法院规定办理请转饬知照由 5.函覆铁道部为关于铁路工会集会除呈请铁路管理当局特许外应一律在工作时间以外举行请转饬所属知照由 6.函福建省政府为县农工商学各界人民团体对县政府所用公文应依照国民政府公布之公文程序第二条第六项及九项之规定请转饬知照由 7.函各省市党部为前颁发征集民众团体工作人员对于民众意见表务于文到五日内汇缴本部由 (二)关于党员训练者 1.函浙江省执委会为关于区分部实际工作方案已规定于区分部党员训练实施纲领内无须再行规定由 2.函江苏省执行委员会为解答党员是否可以信仰宗教由 3.函津浦路特别党部为解释讲演会讨论会流会处置办法由 (三)关于党义教育者 1.函覆吴县党义教师联合会为党务学校学生如愿充任党义教师亦须受正式检定合格由 2.函覆吴县党义教师联合会为党义课程之教学时间及学分支配已由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编订在本部未公布前可遵照各级学校增加党义课程暂行通则办理至党义教师必经检定合格人员充任每周授党义两小时由 3.函覆吴县党义教师联合会为检定委员充党义教师与检定合格之党义教师同无地域之限制至此项资格之有效期间中央尚未规定由 4.函四川省指委会为重庆市指委会对于各校党义教师及训育主任之检定拟取从权办法一节碍难照准请令饬遵照由 5.函覆广西省执委会为本部对各校教职员党义研究之计划正在拟订在该计划未颁发前可遵照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研究党义通则进行该省贺县代表大会议决请中央命令各校组织三民主义研究会一案应无庸议由 6.函覆教育部为审查党义教科书拟请由该部初审本部覆审至终审则由两部组织审查委员会仍烦察核见覆由 7.函海外各总支部为分发华侨自办学校调查表及华侨教育概况表由 8.函铁道部请转令各路局转达附设各校所聘党义教师以及主持训育之人应就学校所在区域之党义教师检委会承受检定由 9.函教育部为请转饬各书坊将党义书籍送部审查由 10.电山东省党部为党训所学生无初中党义教师资格一律须受检定合格者充任党义教师由 11.电山西省执委会为呈请设立短期训练学校准予备案由 12.电湖北省党部转该省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为训育主任同须受检由 13.电汉口特别市党部指示甲地检定合格之党义教师得适用于乙地请转令该市训练部知照由 (四)关于其他者 1.函覆驻暹陶公支部指示直接民权几种应以民权主义及军人精神教育为根据由 2.函国民政府请饬教育部警告胡适由 肆、工作报告 一、中央训练部十八年三月至十九年二月工作总报告 二、中央训练部十九年三月份工作报告 三、中央训练部十九年四月份工作报告 四、中央训练部十九年五月份工作报告 伍、重要决议案及其他 甲、议案 一、华侨教育会议议决案 二、全国训练会议议决案 乙表格 一、各省市训练部月份工作成绩报告表 二、各级政治训练部处概况调查表 三、各级政治训练部处工作成绩调查表 四、各级政治工作人员个别调查表 五、各级军队军事教育概况调查表 六、军队各级党部筹备委员会概况调查表 七、军队各级党部概况调查表 八、军队各级党部工作人员个别调查表 九、政治训练员工作成绩调查表 十、军队党员思想行动考核表 十一、军队党员思想行动考核统计表 十二、军队特别党部训练工作报告表 十三、军队特别党部总理纪念周报告表 十四、海外总支部或直属支部概况调查表 十五、海外总支部训练科每月份工作报告表 十六、华侨教育概况调查表 十七、华侨自办学校调查表 十八、华侨学校教科用书调查表 十九、各级学校党义教育现况调查表 二十、各级学校教职员调查表 二十一、受中央补助在国内求学党员志愿书式 二十二、受中央补助派往国外留学党员志愿书式 二十三、县(或等于县)党部检定失学党员证明书式 二十四、失学党员履历书 二十五、省特别区党校经费支配调查表 二十六、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党义研究成绩考查表 二十七、征集民众团体工作人员对于民众运动意见表 二十八、最近商运纠纷一览表 二十九、最近工运纠纷一览表 三十、最近青运纠纷一览表 三十一、最近农运纠纷一览表 三十二、最近妇运纠纷一览表 三十三、最近民众团体纠纷一览表 三十四、工人团体纠纷原因比较表 三十五、新任工作人员测验纪录表 三十六、中央训练部各项会议一览表 陆、附录 一、中央训练部为全国训练会议告本党党员全党训练工作同志全国民众书 三、中央训练部职员录
1930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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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周期不详 目次 总理遗像及遗嘱 扩大部务会议摄影 例言 目录 出席人员表 审查会会员表 扩大部务会议决定案一览表 第一篇扩大部务会议之意义及经过 一开会词 二各部代表致词 三会议纪录 四闭会词 第二篇报告事项 第一章全部工作概况 第一节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工作概况 一本部组织及工作人员之分配 二部务会议各科联席会议各种审查会及各科科务会议之经过 三各种重要方案实施纲领(一览表附) 四各种重要法规(一览表附) 五种重要表格(一览表附) 第二节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成立以来之工作概况 一本部组织之变更 二工作人员之分配 三部务会议部员会议案审查会及科务会议之经过 四各种重要方案实施纲领(一览表附) 五各种重要法规(一览表附) 六各种重要表格(一览表附) 第三节特种工作概况 一党义课程编订委员会工作概况 二全国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检委会工作概况 三童子军教练员短期训练学校之经过概况 第二章本部各科工作概况 第一节党员训练科工作概况 第二节党义教育科工作概况 第三节童子军司令部工作概况(附工作统计表) 第四节民众训练科工作概况 第五节编审科工作概况 第六节测验科工作概况 第七节总务科工作概况 附一本部财务收支概况(十七年三月至十八年五月) 附二总本部各项统计表 第三章各省市党部训练部工作概况 第四章本党民众训练及民众团体组织变迁经过概况 第三编讨论事项 第一章关于法规者 一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组织条例修正草案 二本党民众训练主管机关组织方案 三中国童子军司令部组织纲要草案 四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新增工作人员测验暂行办法草案 五检定各级学校党义教师条例草案 六各级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组织通则草案 七各级党部训练部考查政军警各机关工作人员研究党义成绩实施办法草案 八确定民众团体组织系统案 九本党民众团体组织各项纲领案 十从前党部政府所颁布关于民众训练之各种法规整理及修正案 十一各级学校增加党义课程暂行通则及民族独立运动的教育计划之审查与整理案 十四党员生活保障条例草案 十五中国国民党检举腐化恶化党员条例草案 第二章关于方案计划者 一统一各级党部之训练工作计划草案 二如何与秘书处及组织宣传两部作成工作上之密切联络案 三如何与职员上和本部工作最密切之行政机关取工作上之联络案 四请建议中央召集全国各省市党部训练部长来京会议案 五充实本部内容方案 六统一人民团体之指挥监督及训练办法 七本党民众运动的整个计划案 八本部关于民众训练的行政管辖行政指导权的系统及其方法案 九特种业务工人训练纲要 十请中央确定各地反日会究改为国民废除不平等条约促进会抑改为国民救国会案 十一根据三全大会宣言中所定党员训练之原则确定左列各项党员训练基本工作案 十二请确定党义教育的意义以便工作有所遵循案 十三依据历届代表大会中央全会中央常会关于党员训练民众训练决议案及各种文件编成专书案 十四依据总理训练人民之遗教编辑中等学校教科书案 十五编整从前民众运动之各种文件案 十六摧毁封建势力方案 十七中央训练部民众训练处工作计划大纲 十八中央训练部党员训练科工作计划大纲 十九中央训练部党义教育科工作计划大纲 二十中央训练部童子军训育科工作计划大纲 廿一中央训练部编审科工作计划大纲 廿二中央训练部测验科工作计划大纲 廿三中央训练部总务科工作计划大纲 第三章关于实施办法者 一如何考查全国各地党部及人民团体之工作实施办法案 二中国国民党预备党员训练实施纲领 三边疆党员训练纲领要目子目 四党员党义补习教育实施办法修正案 五修正华侨党义教育实施计划草案 六边疆党义教育实施纲领草案 七中央训练部审查教科图书方案草案 八各书局出版之中小学师范学校教科用书及教材组之审查及修正办法 第四章关于事务者 一中央训练部预算案 二本部收支报告办法 三组织中央党部工作人员消费合作社案 四中央党部业余运动部计划草案 五取缔翻印党员训练大纲案 第四编附载 第一章暂缓讨论案 一中央训练部审查教科用书办法草案 二测验科编造成人图形智力测验之经过 三测验科集中工作之方针 四省市以下各级党部举行测验暂行通则 第二章保留案件 一中央训练部部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办事细则草案 二各地人民团体应积极分别整理案 三请中央从速成立民众训练设计委员会案 四边疆民众训练部计划纲要草案 五未成立特别党部之特种工会不便移交当地党部指挥案 六中国国民党关于农民运动的党员训练实施纲领子目 七考查须知 八党义教育用书出版规则草案 九编订中国国民党训练丛书进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