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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法规汇编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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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内政法规汇编 第2辑》.pdf电子版,共计596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第一类 官制
1 修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4 修正行政院组织法
6 修正内政部组织法第十条条文
6 修正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暂行组织大纲
7 修正农村复兴委员会章程
8 修正全国经济委员会组织条例
9 全国财政委员会组织条例
10 西京筹备委员会组织条例
11 修正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第十条及第十一条条文
11 蒙古盟部旗组织法
14 蒙旗宣化使公署组织条例
15 西陲宣化使公署组织条例
17 公务员任用法
17 国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规程
17 第二类 官规
19 修正公务员任用法施行条例
24 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
25 公务员交代条例
26 修正公务员惩戒法第三条及第十条条文
27 修正弹劾法
28 修正官吏服务规程
29 修正官吏?金条例第三条条文
29 修正内政部处务规程
35 修正内政部各司分科规则第五条条文
37 修正内政部部务会议规则
38 修正内政部职员考绩规则
39 修正内政部职员请假规则
41 全国卫生行政系统大纲
41 第三类 卫生 本类各项法规多数为前卫生部所颁布现卫生署仍继续施行有效特编入以备查考
42 中央卫生委员会组织条例
43 中央卫生委员会议事细则
43 修正实业 内政部劳工卫生委员会规程
44 修正实业 内政部劳工卫生委员会会议细则
45 中央防疫处组织条例
47 修正中央防疫处技术委员会组织规程
48 西北防疫处暂行组织章程
48 修正中央卫生试验所组织条例
50 中央卫生试验所试验品物规则
52 中央卫生试验所试验品物收费表
59 修正中央医院章程
60 修正中央医院委员会章程
61 海港检疫所组织章程
61 海港检疫管理处组织条例
62 海港检疫章程
75 海港检疫消毒蒸薰及征费规则
83 海港检疫标式旗帜及制服规则
84 修正助产教育委员会章程
85 助产士条例
86 助产士考试规则
87 医师暂行条例
90 暂准医师变通给证办法
90 附解释医师变通给证办法给证限期案
90 附解释医师变通给证办法条文疑义案
91 药师暂行条例
93 管理接生婆规则
95 管理医院规则
98 管理药商规则
102 附解释管理药商规则第三条第四项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疑义案
103 附解释管理药商规则第四条领照疑义案
103 附解释管理药商规则与药行营业性质案
103 修正麻醉药品管理条例
106 管理成药规则
118 附成药与非成药之说明
118 附成药查验请求书
119 取缔火酒规则
120 饮食物及其用品取缔条例
121 饮食物用器具取缔规则
122 清凉饮料水营业者取缔规则
124 牛乳营业取缔规则
126 饮食品制造场所卫生管理规则
128 自来水规则
130 提倡兴办自来水办法
130 管理饮水井规则
131 传染病预防条例
134 传染病预防条例施行细则
135 防疫人员奖惩条例
137 防疫人员?金条例
137 种痘条例
138 省市种痘传习所章程
139 屠宰场规则
141 屠宰场规则施行细则
143 污物扫除条例
144 污物扫除条例施行细则
145 修正解剖尸体规则
148 公墓条例
149 取缔停柩暂行章程
150 捐资兴办卫生事业褒奖条例
151 内政部捐资兴办卫生事业褒章给与规则
153 学校学生健康检查规则
154 学生健康检查记录填载方法
156 附学生健康检查记录
157 附健康检查表
158 附实足年龄计算表
159 修正特别市及市生死统计暂行规则(附表式)
177 管理注射器注射针暂行规则
178 附解释管理注射器注射针暂行规则第三条第八条规定各节
179 第四类 民政
179 行政诉讼法
181 行政诉讼费条例
182 行政执行法
183 行政督察专员暂行条例
185 行政院审查各省政府厅长人选暂行办法
186 行政院直属各市政府局长人选审查办法
187 各省政府主席厅长及委员出巡通则
187 修正各省民政厅长巡视章程
188 修正县长任用法
190 行政院核定关于各省在修正县长任用法公布施行前所用县长清理办法
192 附现任县长月报表式
192 附县长资格审查表式
193 各省设立县政建设实验区办法
196 附设置县政建设实验区注意要点
197 省自治筹备委员会组织规程
198 附提议各省设立自治筹备委员会说明书
199 修正省自治筹备委员会组织规程施行细则
201 省自治筹备委员会内政部委员服务规约(附表)
203 县参议会组织法
203 市参议会筹设程序
205 县参议员选举法
210 市参议会组织法
212 市参议会议事规则
214 市参议员选举法
219 修正各县市办理地方自治人员考核及奖惩暂行条例
222 附地方自治人员考核及奖惩表
223 乡镇坊自治职员选举及罢免法施行细则(附图式)
236 修正民选区坊长及区民代表等因死亡或因故去职时补选办法
237 国际联合会国籍法公约
245 内政部限制人民声请丧失国籍办法
246 华侨回国兴办实业奖励法
247 各地方慈善团体立案办法(附表式)
247 修正市县文献委员会组织大纲第二条第七条及第十条条文
247 修正监督慈善团体法施行规则第十二条条文
257 修正各省振务会组织章程
257 修正办振团体及在事人员奖励条例
259 办理振务公务员奖励条例
260 办振人员惩罚条例
262 国民政府救灾附加税征收条例
263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
264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268 县市设立民生工厂办法
269 县市政府劝办工厂考成条例
269 修正各地方救济院规则
274 附各地方救济院规则解释例
278 各地方仓储报告书式
279 修正监督地方财政暂行法
279 国民政府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章程
280 修正监督地方财政暂行法施行细则
281 整理田赋附加办法
282 修正内政部审核更名改姓及冠姓规则
283 附教育部二十二年六月修正限制学生更名改姓办法
284 附教育部十九年七月布告限制学生更名改姓办法
285 民政类 附载
285 解释区长可否参加县政会议案
285 解释乡镇公所对于民众文件应用何种程式疑义案
285 解释公安分局与乡镇公所行文程式疑义案
285 解释乡镇公民不识字者对于宣誓誓词可否由他人代为签字疑义案
285 解释出席闾邻居民会议及闾邻长之选举被选等资格是否以已宣誓登记之公民为限案
286 解释区自治施行法第六十三条所列区公产公款发生疑义案
286 解释乡镇选举无合于法定资格之候选人时应如何办理案
286 解释私立小学校党是否得以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四款规定之小学职员论又在未清党前曾在国民党服务而清党后不复为党员者是否合于同条同项第二款之规定仍有候选人之资格疑义案
287 解释区公产时间问题疑义案
287 解释区之公款公产以不属少数乡镇所有为限疑义案
287 解释区有之产款所谓不属于少数乡镇所有者疑义案
287 解释乡镇民大会是否须公民过半数之出席始得开会案
288 解释船户编制闾邻办法疑义案
288 解释对于船户闾邻之编制办法内尚有疑义案
288 解释公共处所及寺庙庵观应否编入闾邻及僧道有无公民权疑义案
288 解释区公所与公安分局权限疑义案
289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款关于宗教师疑义案
289 解释区自治施行法第三十九条疑义案
289 解释区自治施行法及乡镇自治施行法关于监察委员各疑义案
290 解释据浙江省民政厅请变通第一次乡镇大会前之公民宣誓办法案
290 解释关于开除党籍或停止党权与褫夺公权有何差异案
290 解释设有合于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六款资格之候选人而一字不识者应否准予取得候选资格案
291 解释乡镇公民誓词可否分送又未识字公民不能签名于誓词应如何办理案
291 解释各县?定乡镇长副应否先择任党员案
291 解释划分区坊闾邻计算户数时是否正附户并计案
291 解释区乡镇调解委员会毋须颁发钤记式样案
291 解释关于街市户口及城区编制如何办法案
292 解释区长应否由本区公民充任案
292 解释区乡镇公产公款尚有疑义案
292 解释区乡镇各公所对于调解委员会行文应用何种程式疑义案
292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款疑义案
293 解释乡镇公民宣誓登记及乡镇大会出席人数疑义案
293 解释乡镇公所筹备处成立时其旧街村长资格是否消灭案
293 解释关于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所用程序表格等项疑义案
294 解释乡镇长副等于委定或给当选证书后辞不就职可否仿照自治职员选举及罢免法规定加以限制案
294 解释县政府应否刊发区调解委员会图记案
294 解释各县区公所与公安分局划定事权办法能否适用于县公安局案
295 解释关于乡镇监察委员呈请辞职县政府可否予以准驳案
295 解释第一次乡民或镇民大会及各闾邻居民会议依法应以区乡镇长周行主席殊费时间可否指派代表代行主席案
295 解释乡民大会镇民大会法定人数计算方法可否援照区党部区分部党员大会办法办理案
295 解释小学校长应否兼充乡镇长副案
296 解释区乡镇公营业之种类及范围疑义案
296 解释区乡镇坊调解委员会权限规程疑义案
296 解释乡镇监察委员被选为调解委员是否得以兼任以及兼任时发生问题如何解决案
297 解释区长等能否兼任商工农教各会职员及代表案
297 解释浙江省执行委员会呈为乡镇自治施行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疑义案
297 解释乡镇监察委员会开会时仅有二人应如何决议案
297 解释区公所设立小学可否暂行办理案
298 解释区自治施行法第三十九条疑义案
298 解释各调解委员会图记公费委任证书等应如何办理案
298 解释闾邻长选举是否应受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限制案
299 解释娼妓是否得登记为公民案
299 解释乡镇长选举如乡镇公民内竟无合格候选人应如何补救案
299 解释区公所与公安分局划分事权疑义案
299 解释市组织法疑义案
300 解释盲哑残疾应否按禁治产论案
300 解释盲目之人应否准其充任自治人员案
300 解释乡镇民众有违犯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一至三款情事者是否得处罚过怠金移作乡镇经费案
301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款疑义案
301 解释关于公民资格尚有疑义案
301 解释区乡镇调解委员会与市县地方行政自治机关及人民往来行文应用何种程式案
302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关于候选人声请更正之时期可否酌定为于公告后十五日内声请案
302 解释自治人员是否均为公务员案
302 解释区乡镇长关于禁烟事项禁烟法与区乡镇各自治施行法似有抵触疑义案
303 解释关于设立区立高级小学疑义案
303 解释闾邻长选举关于军人警察及官吏兼任问题疑义案
304 解释乡镇候补监察委员当选票数之条文疑义案
304 解释乡镇长副是否在公务人员之列能否参加民众运动案
304 解释现任区助理员能否兼任乡镇长副案
304 解释区公所与公安分局划定事权办法第七第九两条条文疑义案
305 解释乡镇闾邻选举暂行规则第二十六条所定选举无弊办法案
306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及县组织法施行法条文疑义案
306 解释筹备成立坊公所应否请党部参加案
306 解释外侨如教会牧师应否编入闾邻疑义案
306 解释乡镇长副因案受刑事处分未褫夺公权者应否予以免职案
307 解释区乡镇长可否兼任学校校长及教职员案
307 解释因事革职之陆军连长是否有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之资格疑义案
307 解释区调解委员组织名额发生疑义案
307 解释各级自治机关行文免贴印花案
308 解释各种省税征收局以及盐务印花菸酒等类局对于各级地方自治机关往复行文应用何种程式疑义案
308 解释区公所遴委助理员是否以本区公民为限案
308 解释市组织法第五十四条区长为无给职之规定是否仅限于民选区长案
308 解释委任区长可否认为公务员送请铨叙部甄别疑义案
309 解释闾长邻长辞不就职法无明文是否限制案
309 解释乡镇设学疑义案
309 解释不识文字之公民选举票可否请人代写疑义案
309 解释编制闾邻对于公共处所疑义案
310 解释乡监察委员任他乡教员可否以候补监委递补以及出席不足法定人数时应如何办理疑义案
310 解释副乡长副镇长可否被选为区调解委员及区助理员可否被选为区或乡镇调解委员案
310 解释乡镇之邻长监察委员等应否认为地方公职案
311 解释区监察委员及坊调解委员候选资格疑义案
311 解释市组织法第四十六条第四款条文疑义案
311 解释一人在两地同时取得公民资格可否同有选举等权疑义案
311 解释关于乡镇闾邻选举暂行规则条文疑义案
311 解释任用区长酌予变通案
312 解释乡镇长具有自治讲习所及分所毕业资格者可否得免训练案
312 解释坊长选举各疑义案
313 解释选举坊自治职员可否改用无记名单记投票法案
313 解释自治职员当选后辞不应选应如何办理案
313 解释县组织法第六七两条疑义案
313 解释县城户籍如何编制疑义案
314 解释县城城区与闾之间应否一律设镇疑义案
314 解释市区内之委任区长应否认为行政官吏疑义案
314 解释县行政会议规程地方团体标准案
314 解释当选之乡镇长不识文字者是否有效案
314 解释罢免乡镇监察委员应用何项手续案
315 解释坊调解委员人数市组织法未予规定案
315 解释同居家属可否当选为乡镇监察委员及调解委员并监察委员行使监察权可否变通办理案
315 解释娼妓是否享有公民权以及坊自治职员候选人不足法定名额应如何补救案
316 解释区对于坊乡镇坊乡镇对于闾邻声请书之答复究应用何种程式案
316 解释已具市组织法第四十六条等资格者中途盲哑疯癫应否停止当选案
316 解释自治人员如遇有瞽目之人取得资格在先而失明在后情事应如何处理案
317 解释监督自治职员发生困难案
317 解释区民代表会第一次如何召集案
317 解释市参议昌选举疑义案
318 解释市组织法与市参议会组织法互异各点案
318 解释曾受刑事处分未经褫夺公权者能否享有自治职员被选权案
318 解释择委乡镇长副发生疑义案
319 解释市参议员选出后第一次会如何召集案
319 解释区乡镇坊调解委员会对外行文用何程式又调解成立者依法分别报告应刊发钤记图记究由何处刊发用何式样案
319 解释关于坊调解委员区监察委员坊长及区民代表等均无候补委员副坊长及候补代表等之规定经交市自治筹备委员会核议应比照乡镇组织各设候补案
319 解释受县政府委任之乡镇长是否以行政官吏论关于行政官吏不得兼任事件应否同受限制案
320 解释人民请求调解事件有无一定程序案
320 解释区乡镇坊调解约定事项发生疑义案
320 解释乡镇监察委员能否被选为区调解委员案
321 解释乡镇选举经宣告无效后另选疑义一案关于补选时应如何办理案
321 解释甲镇已经宣誓登记之公民若迁至乙镇尚未居住一年或有住所达二年以上其公民资格是否存在案
321 解释各县当选闾邻长等应否发给证书案
321 解释乡长罢免后候选人资格及改选时应否停止当选疑义案
322 解释乡镇民大会开会顺序疑义关于第一次提出预决算案
322 解释小学校长能否兼任区调解委员案
322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乡镇长副及乡镇监察委员候选人之年龄最高限度案
323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被选资格发生疑义案
323 解释各市县区乡镇公所对于区域内高初各级小学校行文办法案
323 解释办理地方自治人员考核及奖惩暂行条例第七条与县组织法第三十四条歧异案
323 解释区调解委员会委员名额疑义案
324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关于乡镇长本身事件监察委员延不召集临时会时应如何救济案
324 解释区乡镇调解委员会调解成立案件执行疑义案
324 解释乡镇监察委员会对于保卫团应否施行监察案
325 解释各级自治职员小学校长及党部职员是否公务员案
325 解释民选区坊长及区民代表等因死亡或因故去职时应如何补选案
326 解释民选区坊长因故辞职应向何机关提出案
326 解释工厂附设之工人宿舍应否编入闾邻案
326 解释坊选举坊民到会人数款义案
327 解释区助理员及委任区长是否可兼任人民团体职员应否受官吏服务规程之限制案
327 解释现任教职员是否停止当选区坊长及其他项自治职员案
327 解释区民代表罢免方式案
328 解释关于惩戒区长援用法律各疑义案
328 解释乡镇长副职权对内对外如何分别案
328 解释市组织法第六条条文案
329 解释市参议会开会期限案
329 解释现任律师能否充当区调解委员案
329 解释区自治施行法第六条第七项疑义不识文字能否为区长及区监察委员之候选人案
329 解释乡镇调解委员任期一案
330 解释各县区公所与公安分局划定事权办法与刑事诉讼法抵触案
330 解释区助理员是否受区自治施行法第二十九条之限制又曾任区长或保卫团分队长公安局局员巡官等是否合于上法第六条第三项以委任官论又曾任区助理员一年以上者是否有上法第六条第七项候选人之资格案
331 解释关于各区区坊长对于厉行清洁奉行不力及因其他情事分别依法惩戒案
331 解释自治法令疑义四项案
332 解释乡镇选法规疑义案
332 解释区民代表住所迁移未出区界外时应否改选抑可援照市参议员选例办理案
332 解释关于寄住公共处所内各公民之公民权及关于副坊长各问题案
333 解释地方自治指导纲领指导程序第四项条文疑义案
334 诉愿法解释例
342 解释外国女子因婚姻取得中国国籍倘其婚姻宣告无效应认为自始即未取得中国国籍案
342 解释华侨娶外国女子为妻请求入籍疑义案
343 解释比籍女子因婚姻问题取得中国国籍疑义
344 县市自治经费调查表
344 省自治经费调查表
344 市自治经费调查表
344 各省民政厅暨直辖机关工作人员年报表
344 各省民政厅暨直辖机关组织概况年报表
345 第五类 警政
345 矿业警察规程(附图)
349 警察奖章条例
353 制造及颁发警察奖章办法(附奖章图式)
354 警察队旗式
355 警械使用条例
355 内政部长指挥宪兵执行行政警察职务规则
356 检察官指挥司法警察证暂行细则
357 拘留所规则
361 附各级警察机关拘留各项簿册格式
368 各省市县公安局概况调查表
369 户籍法
387 兵役法
388 宪兵令
390 附宪兵司令部编制表
394 宪兵服务规程
398 宪警服务互应遵守规则
398 普通考试警察行政考试及格人员练习规则
399 附普通考试警察行政考试及格人员练习进度表
400 修正警官高等学校规程
402 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毕业学员分发实习章程
404 警官高等学校毕业学员分发实习纲要
404 警官高等学校考试委员会章程
406 修正警官学校章程
408 修正警士教练所章程
410 电影检查委员会组织章程
410 电影检查委员会办事细则
414 电影片制作公司及贸易公司登记暂行规则
414 电影片预行登记办法
415 电影检查委员会检查证发给规则
416 各地教育机关会同警察机关稽查电影办法
417 电影片准演期满复检规则
418 县保卫团旗式
419 颁发县保卫团剿赤奖状规则(附表式及办法)
425 赣闽湘鄂县保卫团剿赤阵亡员丁旌表及遗族优待办法(附表)
427 航空器件输入条例
429 国民政府军用运输护照规则施行细则第三第六两条修正条文
431 修正禁烟法第十一条条文
431 修正内政部编审委员会章程
432 修正民众团体组织方案
434 取缔军警政机关部队及所属人员强用电流规则
435 取缔不良小报暂行办法
437 解释查验外人入境护照规则及施行细则案
437 警政类 附载
437 关于警察服章应照章徵税案
438 解释公安人员犯罪能否适用海陆空军审判法案
438 解释同乡会及学友会案
439 第六类 土地
439 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法
440 修正导淮委员会组织法
442 河套宁夏垦殖调查团组织章程
443 内政部土地法规委员会章程
443 修正内政部华北水利委员会章程第五条条文
444 测量设计委员会组织条例
445 省水利经费保管委员会组织章程
446 修正度量衡法施行细则
455 修正水陆地图审查条例
456 修正水陆地图审查条例施行细则
456 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规则
457 废田还湖案议定办法
458 附解释废田还湖办法内议定江海沙滩暂行停止处分疑义案
458 全国气象观测实施规程
473 温度雨量观测法
482 沿河地方官协助河务考成章程
483 清理荒地暂行办法
484 督垦原则
485 奖励辅助移垦原则
486 各省市公路用地征免赋税章程
487 铁路用地征免赋税章程
487 修正农业推广规程
492 征工兴办水利办法
493 兴办水利奖励条例
494 兴办水利给奖章程
499 土地类 附载
499 解释内地外国教会租用土地房屋暂行章程第六条疑义案
499 解释土地征收法第二十四条疑义案
499 解释土地征收法第四十四条疑义案
501 第七类 礼俗
501 颁给勋章条例
502 褒扬条例施行细则(附证明书式样)
504 内政 教育部代印国民历办法
504 禁正蓄奴养婢办法
505 人民捐资救国奖励办法
506 附奖励证书及奖章式样
507 各公署卫士服装条例(附图)
509 修正国葬先哲逝世日纪念典礼条例
509 公务人员服用国货办法
510 烈士附祠办法
510 寺庙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实施办法
512 各机关学校租借北平坛庙办法
513 内政部清理部管地产修复坛庙古迹章程
515 内政部北平地产清理处组织规程
516 修正内政部北平坛庙管理所规则
517 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组织条例
518 内政 教育 实业部接收东陵委员会组织章程
519 指导整理北平市文化委员会简章
520 故宫博物院组织法
522 中华民国故宫博物院理事会条例
525 礼俗类 附载
525 监督寺庙条例解释例
530 解释寺庙登记条例疑义案
530 解释未成年僧道承继疑义案
531 解释本国人组织真耶苏教会可认为本国宗教团体并得租购土地建筑会堂疑义案
531 解释理教会不属宗教团体疑义案
533 第八类 统计
533 统计法
536 全国警察机关概况查报规则及表式
539 地方行政机关统计组织暂行规则
540 全国内政统计查报通则
547 内政部统计司与各署司联络办法
549 第九类 杂录
549 总理纪念周条例
550 立法程序纲领
550 法规制定标准法
551 法律施行日期条例
552 修正考试法
552 法律施行到达日期表
554 修正考试法施行细则
556 考试覆核条例
558 第一届高等考试及格人员任用规程
559 第一届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分发规程
560 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分发规程
562 修正高等考试普通行政人员考试条例
563 修正普通考试行政人员考试条例
565 修正普通考试警察行政人员考试条例
566 修正普通考试卫生行政人员考试条例
567 修正高等考试统计人员考试条例
568 修正普通考试建设人员考试条例
569 修正高等考试会计人员考试条例
571 预算章程
579 修正办理预算收支分类标准
587 规定行政年度案
587 解释政务官事务官界限案
588 人民越级呈诉处理办法
588 人民呈诉案件批示办法
589 划一本部通行文件办法
589 内政部财务委员会组织章程
590 内政部各司室联合会规则
590 内政部聘任专门委员简章
591 内政部科员办事员研究工作分配办法
591 内政研究会简章
593 修正内政公报条例
594 内政部图书馆借书暂行规则
595 内政部图书馆阅览室暂行简则
595 内政部图书馆书库暂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