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斐案始末记

斐案始末记 斐案始末记

斐案始末记

作者:佚名
年份:1928
版本:-
册页:-
序号:R1NPT7A
页数:164 页
文件大小:20.7 MB
¥5.00

加入购物车免费试读

目录简介

《斐案始末记》.pdf电子版,共计164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警察厅呈报德商斐师恒被人伤害移时身死一案处理情形

3 本局训令警察厅悬赏限期务将斐案真凶缉获究办

3 本局训令稽查处协缉斐案真凶

3 本局布告悬赏购缉斐案真凶

4 本局指令警察厅

4 本局呈保安总司令省长报告德商斐师恒被害身死及缉凶情形

5 山东省长指令本局

5 驻济德国领事函本局外交科通知斐师恒遗产委阿雷曼接管

6 本局外交科函青岛地方检察厅照转德领来函

6 本局外交科函复德领已将来函转达地检厅照办

7 海防总司令部谍报处周处长渭南报告侦查斐案情形

12 警察厅呈报英人拉克犯有嫌疑情形

15 警察厅呈报传讯拉克情形请示处置办法

15 警察厅呈送嫌疑犯拉克及各种证物

16 本局指令警察厅

16 驻青英国领事函请将拉克即日送交领署

16 本局函英领送交嫌疑犯拉克请拘留候审

17 本局函英领通知拉克所犯嫌疑情形证物暂行留局

18 英领函复保留要求非法待遇英侨损害赔偿之权并告释放拉克

19 本局函复英领抗议释放拉克

20 总办函特纳爵士告知英领处理嫌疑犯拉克违法情形

22 特纳爵士函复对于拉克案注意要点

23 本局呈保安总司令省长报告捕获斐案嫌疑犯拉克送交英领并请转咨撤换英领

25 英领函复非先有宣誓报告不能处理拉克

25 山东保安总司令省长指令本局

26 本局函复英领对于拉克一案应按条约法律处理

26 本局训令警厅严侦斐案凶犯勿得延怠

27 警察厅函本局外交科报告调查拉克到青情形

27 英领函请将前取拉克各物送交领署

28 本局函复英领不允送交拉克涉嫌证物

28 英领函复否认前取拉克各物为证物仍请送还

29 本局函英领驳复否认拉克之物为证物

30 英领函复贻误拉克一案当由本局负责

31 本局函英领声明贻误拉克一案本局断难负责

32 本局函英领驳复拘送拉克一案本局并未违反条约

32 英领函复处理拉克一案并未违反条约

33 本局呈保安总司令省长报告与英领交涉拉克案情形请示应否宣誓起诉

34 山东保安总司令省长指令本局三四英领函告拉克已定最近期内返英

35 本局函复英领声明拉克回英与否应由该领负责

35 德领函告杨格尔于斐案有重大嫌疑并附送斐师恒所遗信封一件

36 鲁特卫博士函告辨认斐师恒所遗信封上字迹情形

37 本局函复德领通知检验斐师恒所遗信封上字迹情形

37 山东保安总司令省长训令拘送拉克一案拒绝派员宣誓实属正当办法

38 本局函各大商埠通缉斐案凶犯

39 德领函告北京地检厅管押俄人弥少拉斯留秉知晓斐案凶犯

39 本局电北京地检厅请将弥少拉斯留秉严行看管日内提案讯究

40 本局函英领质问拉克一案究竟如何办理

40 本局函复德领已派员赴京迎提弥少拉斯留秉归案讯究

41 英领函复对于拉克一案请照以前各函办理

41 本局呈保安总司令省长报告英领违反条约不讲体面请咨部交涉撒换

42 山东保安总司令省长指令本局

42 京师地检厅电复并无管押俄人弥少拉斯留秉案件

43 本局函德领通知京师地检厅并无管押弥少拉斯留秉案件

43 德领函告北京看守所押有俄妇纳尼亦知斐案凶犯请就便讯问

44 本局函德领请查复纳尼在何法厅看守所管押以便办理

45 本局函英领质问不为转达答拜英舰长日期及我国国庆未通知该国侨民之理由

46 英领函复未接答拜舰长日期之通知及国庆因忙未能通知侨民情形

46 本局函英领驳复来函错谬各节

47 德领函告纳尼及留秉俱在京师地方厅看守所管押

48 本局电京师地方审判检察厅请查复留秉及纳尼是否在厅管押

48 本局函复德领已电询京师地方审检厅有无管押留秉纳尼

49 山东省长令知外交部与英使交涉拉克一案情形

49 本局函英领通知外交部与英使交涉一案情形

50 本局函复抄送英使答复外交部节略

51 本局函英领驳复英使答外交部节略

52 京师地方审检厅电复并未管押留禹及纳?请查复电码有无错误

53 本局电京师地方审判检察厅前电俄人名字电码错误请再查复

53 京师地方审检厅电复现有俄人鲁彬正在执行徒刑并未有俄妇

53 本局外交科函吴科员顺持调查北京地方审检厅所押俄犯鲁彬是否即系留秉

54 山东省长训令本局告知交涉员与驻济英领交涉拉克一案情形

55 吴科员函请致电北京地检厅声明派遣该员调查斐案以便办理

56 本局电北京地检厅派吴科员调查斐案请讯鲁彬是否有关

56 本局电吴科员速与京地检厅接洽办理

56 京师警察厅函知侦获斐案嫌疑犯一名请派证人来京辨认

57 本局训令警察厅派员携带证人赴京辨认斐案嫌疑犯

58 本局函复京师警察厅日内派员携带证人赴京辨认斐案嫌疑犯

58 京师警察厅函请查复斐案罪证文书物件

59 吴科员函请抄示斐师恒被害当时情形

59 本局外交科函吴科员抄送斐师恒被害情形

60 警察厅呈报遵令派员赴京辨认斐案嫌疑犯

61 本局函京师地检厅若鲁彬与斐案有关请交所派员警解青讯究

61 本局外交科函吴科员协助警厅委员办理

61 本局指令警察厅

62 本局函京师警察厅派员赴京辨认所获外国人如与斐案有关请点交解青讯办

62 山东保安总司令省长令发拉克案英使答外交部节略并饬以确认或声明形式向英领署起诉(附抄节略)

65 本局呈保安总司令省长拉克一案未便再从我方自动以确认或声明形式向英领署起诉

67 山东保安总司令省长指令本局

68 吴科员函报鲁彬即系留秉并抄呈该犯供词(附抄供词)

72 本局电吴科员已照派警厅人员赴京令即接洽办理

72 警察厅教练察督长安德河呈请索取俄人鲁彬等像片指纹以便调查

72 本局电吴科员令将鲁彬等之像片及指纹寄来

73 吴科员函报警厅委员抵京现正协同办理

73 吴科员函报证人辨识嫌疑犯阿拉纳威斯鲁彬等面貌与斐案凶犯均不相似

74 吴科员来函续报提讯阿拉纳威斯鲁彬等详请并请示办法(附抄供词)

74 吴科员函报提讯阿拉纳威斯鲁彬等情形

82 安德河呈报调查鲁彬及阿拉纳威斯确曾来青

83 本局电吴科员告知鲁彬等确曾来青令接洽复讯

83 本局电京师警察厅告知彬鲁等确曾来青请再研讯

83 吴科员函报复讯鲁彬等情形(附抄供词)

86 京师警察厅函达研讯阿尔诺维赤(即阿拉纳威斯)及鲁彬等情形

88 本局函复京警厅阿尔诺维赤涉嫌一案既无确证勿庸押解来青

89 本埠警察厅呈报派员赴京研讯阿尔诺维赤等情形

93 本局指令警察厅

93 京师警察厅函请从速核复阿尔诺维赤一案以便结束

94 京师地检厅函请提解鲁彬

94 本局函复京警厅请准阿尔诺维赤具保结案

95 本局函复京师地检厅无须提解鲁彬请准其具保结案

95 京师地检厅函催提解鲁彬

96 本局函复京师地检厅鲁彬勿庸解青请查照前函准其保释

96 外交部函知海参崴探访局报告斐案凶手姓名并询拉克案交涉情形

97 俄人高对牙向警厅报告凶犯逃匿上海情形

99 本局函上海交涉署警察厅请协缉凶犯柏立什等

99 青岛德国领事署函上海德国领署请协助本局委员魏烈尔缉捕凶犯

99 魏烈尔由沪电告捕获凶犯二名

100 警察厅呈报缉凶移送法庭讯办情形

100 魏烈尔电告解犯回青日期

100 本局电魏烈尔请向法捕房引渡凶犯解青

100 本局电上海法捕房请将凶犯交魏烈尔解青

100 警察厅教练督察长安德河电魏烈尔询来期

100 魏烈尔电请本局托沪法捕房引渡凶犯

101 本局指令警察厅

102 本局电义威上将军金参谋长省长报告捕获凶犯及询明图财害命情形

102 省长复电

102 本局电外交部报告捕获凶犯转解法庭讯明图财害命情形

103 本局电驻济德领通知已将凶犯获交法庭讯办

103 德领覆函

103 本局函驻济德领通知讯明凶犯情形附寄凶犯像片

104 警察厅补送凶犯瓦列次几古德林供词(附抄供词)

104 德领复函

108 山东青岛地方审判厅刑事裁决书

112 山东青岛地方审判厅刑事判决书

120 青岛地方审判厅函检察厅报告凶犯提起上诉

121 青岛地方检察厅函警察厅请解凶犯赴济(附抄地检上高检厅呈文)

122 本局电省长请饬高等审检厅迅速审判解青执行

122 省长复电

122 山东省长训令本局为凶犯不服高审厅判决提起上诉令饬查照(附抄高审厅判决书)

127 山东高等检察厅电告凶犯潜逃恳请协缉

127 本局电复高检厅请限期缉获逃犯

127 本局电义威上将军省长请饬高检厅限期缉获逃犯

128 本局复省长电

128 本局训令警察厅稽查处饬属严缉逃犯

128 山东省长电饬严缉逃犯

129 山东高检厅邱检察长函告凶犯潜逃详情恳请协缉(附抄济南地检厅上高检厅呈文)

131 本局函邱检察长询问逃犯古德林被获自戕是否确实

131 山东高检厅函告缉捕古犯被围自戕详情

132 山东高检厅邱检察长函告证明斃犯确系古德林正身情形

133 山东保安总司令省长令知古犯被围自杀仍饬严缉瓦列次几

134 司法部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惩戒济南地方厅看守所所长所官疏脱俄犯古德林等议决书

136 警察厅呈报探知瓦列次几逃匿哈尔滨请转电拿办

137 本局电哈埠警察厅请缉瓦犯

138 本局函哈埠警察厅送瓦列次几像片指纹图

139 哈埠警察厅电复已转函东省特区警察处缉捕瓦犯

139 本局函哈埠警察厅请将前送像片指纹图转送东省特区警察处

139 本局函东省特区警察处请缉瓦犯

140 哈埠警察厅函复已将像片指纹图转送东省特区警察处

141 东省特区警察处函复查无瓦列次几踪迹

142 密探米海格界义夫函警厅教练督察长安德河报告在哈捕获瓦列次几

143 本局电高检厅报告捕获瓦犯请提案法办

143 本埠警察厅呈请转咨高审厅派员迎提瓦犯

144 本局指令警察厅

144 山东高检厅函告捕获瓦列次几一案已呈司法部核示遵办

145 东省特区警察管理处函告捕获瓦犯详情

147 广西路暗杀案嫌疑犯落网

147 斐案发生后舆论之摘录

147 附录

148 那好不遵条约办事

149 英领袒护凶犯之不当

149 青岛中英交涉将扩大

150 驻济德国领事致济南日报函

150 胶澳商埠局驳复英领

151 英领擅释凶犯案续讯

151 英领谓拉克为何如

151 今非昔比的中国外交

152 德领调停青岛中英交涉

153 德侨被暗杀案之交涉扩大

154 青岛中英交涉案近讯

154 美领事调停斐师恒案

155 关于斐师恒案之交涉观

155 青岛中英交涉续讯

156 青岛中英交涉

156 驻青英领自相矛盾

156 驻济英领调换来青

157 刺杀斐师恒俄犯越狱逃走

158 青岛英文时报对于以前拉克被拘之评论

159 商埠局外交科驳青岛英文时报文

160 警察厅教练督察长安德河驳青岛英文时报文

161 青岛英文时报于商埠局外交科驳复后之评论

162 对商埠局驳英文报论评的感言

163 本局电义威上将军省长报告德妇马牙素与古犯脱逃案涉有嫌疑已令离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