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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法令公报(1945年2卷7期) 甘肃省政府法令公报

甘肃省政府法令公报(1945年2卷7期)

作者:甘肃省政府秘书处
年份:1944~[?]
版本:-
总册数:32 册
总页数:2151 页
文件大小:12345.3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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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2卷23期 ¥5.00
页数:33 页 · 大小:0.7 MB
目录 (一)公文 一、人事 准铨叙部咨达各机关单位三十四年度公务员考绩应依照新颁条例办理一案令仰遵照训令 二、司法 转发修正律师法施行细则训令 三、外事 令发接收租界及北平使馆界办法及租界使馆界官有资产与义务债务清理委员会组织规程训令(不另行文) (二)法规 一、财政 收复区自治财政复员注意事项三十四年十一月七日财政部订送 二、人事 公务员考绩条例三十四年十月三十日国民政府公布 三、司法 律师法施行细则三十四年十月八日行政院令发 四、外事 接收租界及北平使馆界办法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令发 租界及使馆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委员会组织规程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令发 (三)法令 一、民政 奉行政院令组织民众肃奸网及办理联保连坐切结办法废止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十二月六日 二、财政 准财政部电将修正特许进口出口物品领证报运办法废止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十二月五日 奉军委会行政院训令废止调整战区缉私及经济封锁办法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十二月五日 准财政部电达桐油猪鬃等各项管理及统购统销办法一律废止一案令仰遵照训令二十四年十二月五日 三、社会 准社会部电为各团体派往收复区工作人员不得称特派员及设置特派员办公处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四、人事 奉行政院令以按照公务员服务法第十四条不得兼职及总检讨会议专一事权取缔兼职各规定一案令仰切实遵照训令三十四年十二月四日
1945年2卷15期 ¥5.00
页数:27 页 · 大小:0.5 MB
目录 (一)公文 一、设计考核 转发中央设计考核主计机关工作联系办法训令 (二)法规 一、民政 各机关缉获烟毒寄解办法三十四年三月十三日行政院公布 二、军事 出征抗敌军人家属领受优待缺乏证件捕救办法三十四年四月五日兵役部电发 三、设计考核 中央设计考核主计机关工作联系办法三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国防会核定 四、外事 各县市政府对于外人在华产权应行注意事项三十四年四月十日行政院令发 (三)法令 一、民政 内政部解释区警察所与区署行文程序疑义函三十四年二月七日 准内政部抄送核释赘夫姓氏登记规定一案转饬知照代电三十四年七月十六日 准内政部函送核复娶妾户籍疑义一案令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七月十七日 准铨叙部函为战时乡镇保甲长及联保主任因公伤亡给恤暂行标准等均按原订标准增加五倍发给一案令仰知照训令三十四年七月三十日 二、司法 内政部制送特种刑事案件移送书格式函三十四年二月二日 军事委员会行政院核示军警机关协助司法机关办理特种刑事案件办法训令三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1945年2卷17期 ¥5.00
页数:25 页 · 大小:0.5 MB
目录 (一)公文 一、人事 奉行政院令发各部会署局派遣收复区接收人员办法一案令仰知照训令 (二)法规 一、民政 战时违警罚锾提高标准条例三十四年六月十三日 保障人民身体自由办法实施事项三十六年七月十二日军委会行政院会发 二、计政 会计师法三十国年六月三十日国府公布 三十五年度国家总预算编审办法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行政院令发 三、田粮 各省裁撤一万石以下各县处办法三十四年七月二十日粮食部转发 行政院各部会署局派遣收复区接收人员办法三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令发 (三)法令 一、民政 准内政部代电抄送陕西省电请解释户籍疑义一案解释意见令仰遵照训令三十四年九月
1944年1卷5期 ¥5.00
页数:51 页 · 大小:1.5 MB
目录 一、公文 转发加强各级学校协助党部宣传办法训令 转发战时管制工资工作改进要点训令 二、法规 加强各级学校协助党部宣传办法 战时管制工资工作改进要点 加强推行地方自治原则 加强推行地方自治原则补充意见 全国各省(市)县(市)乡镇公益储蓄工作竞赛通则 修正度量衡器具检查执行规则 战时民营内河打捞业管理规则 战时公教人员子女就学中等学校补助办法 修正学生志愿服役办法 甘肃省土地登记施行细则 补充部队开拔拨补途中患病士兵处理规则 中医师担任后方征属及患病士兵医疗服务办法 医事人员缓服兵役办法 战时合作社筹借生产消费业务特种资金办法 甘肃省三十三年度重要行政工作竞赛实施办法 甘肃省三十三年度重要行政工作竞赛考核标准 三、法令 准内政部函转关于解释县行政区域整理办法大纲第九条疑义一案训令 奉行政院令转修正战时火柴专卖暂行条例第三及二十四条条文训令(不另行文) 据天水县政府呈请关于典当业之利息及寄售所是否为典当业之一种暂鉴核一案指令 规定县长养廉金报支办法训令 奉行政院电转规定国民兵协训员由各国民兵团来往乡镇保之旅费应在该省各县市局预备金项下动支训令 奉行政院令转废止军队征购油料料豆麦皮马草办法训令 奉行政院军委会令核定处理士兵医药理葬费三项着自七月一日起施行训令
1945年2卷22期 ¥5.00
页数:53 页 · 大小:2048 MB
目录 (一)公文 一、官制 奉行政院令发东北行营编制表等转饬知照训令 二、教育 转发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师范学校及社教机关转导及协助学校办理社会教育办法训令 转发促进注意国字推行办法及各省市县市推行注音符号办法训令(不另行文) (二)法规 一、官制 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东北行营组织规程及编制表三十四年九月三十日军委会订定 二、财政 收复区敌钞登记办法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本府转发 三、教育 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师范学校及社会教育机关转导及协助学校办理社会教育办法三十四年九月教育部订发 各省市县推行注音符号办法三十四年十月四日教育部订发 促进注音国字推行办法颁行日期同前 四、人事 各级行政机关拟任人员送审案件应注意事项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内政部订发 (三)法令 一、教育 令知嗣后举办运动比赛应以不售票为原则训令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不另行文)
1945年2卷20期 ¥5.00
页数:21 页 · 大小:0.4 MB
目录 (一)法规 一、教育 教育部举办三十四年度国民教师论文竞赛办法三十四年十月十九日本府转发(不另行文) (二)法令 一、民政 准内政部函达改变驾驶人行车手势及交通警察指挥手势一案转饬遵照训令卅四年元月廿七日 奉行政院令示关于东北划分为九省案转饬知照训令(不另行文) 二、军事 准兵役部代电为优待业务所派督导考核人员如办理不力或失察者应依照陆军兵役惩罚条例惩处嘱饬属遵照一案令仰遵照训令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军事委员会准司法院解释刑法第四十九条疑义一案令仰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八月
1944年1卷8期 ¥5.00
页数:103 页 · 大小:3 MB
目录 一、公文 奉行政院令发中央政治学校人事行政人员训练班暨党政军人事管理人员训练班毕业学员训用办法训令 二、法规 中央政治学校人事行政人员训练班暨党政军人事管理人员训练班毕业学员调用办法 公务员服务法 修正公务员任用法 修正公务员任用法施行细则 边远省份公务员任用资格暂行条例 技术人员任用条例 技术人员任用条例施行细则 警察官任用条例 警察官任用条例施行细则 县行政人员任用条例 非常时期公务员任用补充办法(附年资计算表) 修正县长任用法 补充县长任用资格标准实施办法 主计人员任用条例 主计人员任用条例施行细则 党务工作人员转官叙俸办法 铨叙部造送审计部任用审查合格公务员名册办法 公务员任用送审期限及其支给薪俸暂行办法 公务员叙级条例 公务员考绩 修正时期公务员考绩法施行细则 非常时期公务员考绩条例 勋章条例 修正勋章条例施行细则 公务员登记规则 公务员退休法 公务员抚恤法 备用人员登记条例 备用人员登记条例施行细则 人事管理条例 人事管理机构设置通则 人事管理机构办事规则 三、法令 准考选委员会函转以现任或曾任军职人员经铨叙合格者得比照委任职以上公务员任用训令 四、附载 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式 暂行警察官官等官俸表式 县政府及区署官等官俸表式 公务员任用审查表式 公务员试署期满成绩审查表式 公务员考绩表式 县长资格审查表式 非常时期公务员考绩条例表解 勋绩事实表式 公务员遗族声请抚恤事实表式 公务中同声请命令退休事实表式 备用人员登记表式 (附)编后记
1945年2卷10期 ¥5.00
页数:37 页 · 大小:10240 MB
目录 (一)建设 奉行政院令发制定县农业推广所组织规程并废止县农业推广所组织大纲及县农场组织章程一案转饬知照训令 准行政院水利委员会社会部函送利用义务劳动兴办水利实施办法一案转饬遵照训令 奉行政院令发中国农民银行办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贷款办法转饬遵照训令 (二)法规 一、财政 战时国际捐赠财物接收处理办法三十三年四月十八日修正 二、建设 县农业推广所组织规程三十四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颁布 利用义务劳动兴办水利实施办法三十四年三月一日行政院核准颁行 中国农民银行办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贷款办法三十四年一月行政院核准备案 三、教育 教育部设置优良中心国民学校校长教员奖励金办法三埂三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教育部修正公布 更正小学教员待遇服务办法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教育部更正 修正教育部设置各县市办理国民教育成绩优良奖励金暂行办法三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教育部修正公布 普及全国图书教育办法修正第七条条文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教育部公布 省市立艺术馆规程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教育部公布 四、地政 土地所有权移转延不履行登记处理办法三十四年二月五日行政院颁布 五、司法 律师法三十四年四月五日修正公布 行政法院组织法三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修正公布 (三)法令 一、民政 奉令转知保障人民身体自由法令修改问题一案转饬遵照训令三十四年五月十五日发 令饬乡镇公所警卫股主任或干事不能缓召训令三十四年五月十五日发
1944年1卷1期 ¥5.00
页数:55 页 · 大小:1.8 MB
目录 一、公文 奉行政院令转聘用派用人员管理条例训令 准铨叙部函转抗战伤亡警长警士从优核恤办法训令 奉行政院令转加强推行储蓄办法训令 奉行政院令转国民学校法训令 准蒙藏委员会函转边疆学生待遇办法训令 准社会部函转非常时期各省强制修筑塘埧水井暂行办法及意见四项等训令 准农林部函转本年度各省小型农田水利推进工作纲要训令 奉行政院令转各级水利主管机关评议委员会组织规程训令 准水利委员会电转农田水利建筑工程施工成绩竞赛实施办法代电 奉行政院令转兴办水利事业奖励条例训令 奉军事委员会令转惩治盗匪条例训令 奉行政院令转战时征收土地税条例训令 二、法规 聘用派用人员管理条例 抗战伤亡警长警士从优核恤办法 加强推行储蓄办法 国民学校法 边疆学生待遇办法 非常时期各省强制修筑塘埧水井暂行办法及意见 三十三年各省小型农田水利工作推进纲要 各级水利主管机关评议委员会组织规程 农田水利建筑工程施工成绩竞赛实施办法 兴办水利事业奖励条例 惩治盗匪条例 战时征收土地税条例 省级公务员战时医药生育丧葬补助标准 甘肃省公有建筑限制办法 战时陆军现役士兵退伍及除役停役暂行办法 合作社社员义务劳力服务增加社有资本办法 国民义务劳动法 国民义务劳动法施行细则 三、法令 奉行政院电转非民选乡镇长不兼县参议员代电
1945年2卷9期 ¥5.00
页数:47 页 · 大小:1.4 MB
目录 (一)公文 一、民政 准内政部抄送修正内政部发给国籍许可证书规则第三项一份转饬遵照训令 内政部兵役部地政署抄送处理逃役壮丁遗留财产办法代电 颁发甘肃省县市局制发通行证办法训令 二、军事 转发军令部陆地测量人员作业服装服用办法训令 (二)法规 一、民政 修正内政剖发给国籍许可证书规则第三项三十四年一月十一日行政院核准修正 逃役壮丁遣留财产处理原则三十四年二月内政部兵役部地政署会订 甘肃省县市局制发通行证办法三十四年五月五日颁行 房租收入不敷缴纳土地税及房捐等补救原则三十四年元月五日财政部颁行 第二类公务人员薪给报酬所得税简化稽征办法三十三年十二月一日财政部颁行 战时消费税稽征简化办法三十四年元月十日财政部颁行 糖类统税征实办法三十三年七月十四日财政部颁行 中央分配县市国税处理办法三十四年行政院颁行 三、教育 提高小学教师待遇办法三十四年一月行政院订颁 师范学院学生教学实习办法三十三年十二月教育部颁布 战区内来中等学校学生请求证明学历办法三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核准 三十四年度各省市教育厅局及国立中学保送升学国立中等以上学校体育科系学生办法三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教育部颁发 四、社会 商联会出席代表产生办法三项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核准备案 五、军事 军事委员会军令部陆地测量人员作业服装服用办法三十三年十二月军事委员会颁布 贯澈命令实施办法军事委员会办四二政字第五六○八○号训令公布 奖励公余翻译军用图书办法三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军事委员会颁行 查报句捅人犯案件办法三十四年二月八日军事委员会行政院会发 陆海军伤亡官兵年抚恤金提前发给实施办法三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军政部颁发 (三)法令 一、民政 转发惩治贪污办法四项训令三十四年五月二日发 二、教育 准教育部规定加强实施卫生教育三项办法转饬遵照训令三十四年五月日
1944年1卷9期 ¥5.00
页数:124 页 · 大小:3.3 MB
目录 一、公文 准财政部代电转规定沦陷区域汇款办法三项调令 二、法规 私运法币及其他禁运物品出境检查办法 管理各省省银行或地方银行发行一元券及转币券办法 公有营业机关收支处理及查核办法 统一捐款献金收支处理办法 商业银行设立分支行处办法 管理银行抵押放款办法 管理银行信用放款办法 非常时期管理印制钞券公司厂号暂行办法 非常时期奖励资金内移兴办事业办法 限制盐价实施办法大纲 战时保险业管理办法 全国生丝统购统销暂行办法 全国羊毛统购统销办法 防止私运暨携带金银出口暂行办法 银币银类兑换法币办法 战时管理进口出口物品条例附表 封锁线输出入商及货运登记办法 财政部花纱布管制局组织条例 争取物资奖金发给办法 现款在美购料原则三项 在英国本土购料办法 各机关现款在英国本土购料征收手续费办法 甘肃省各县市(局)整理自治税捐奖惩办法 甘肃省三十三年度县市(局)公教人员食料征发施行细则 各省省政府处理县市公粮办法 甘肃省自治财政督导办法 取缔禁止进口物品商销售办法 战时债务财产调查登记办法 财政部战时货运管理局组织条例 三、法令 准财政部代电转规定取缔兑换大小钞票暗中贴水办法五项调令 准财政都代电转制定新省流通货币暂行办法四项训令 令饬增高牙业行纪执照工本费并修正原规则第四条训令 令饬提高筵席税免税标准并修正原规则第五条训令 准财政部函送国库统一处理各省收支办法修正案训令 令饬废除税捐月报清册及日报表并发修正各项章则有关条文训令 令饬各乡镇公所代征各项税捐经费款由各乡镇留用造报并发修正原规则第四条训令 颁发修正本省各县市营业牌照税征收规则第四条训令 颁发修正本省各县市局营业牌照税征收规则第五条使用牌照税征收规则第三第四两条及公荒牧租办法第三条调令 修正公荒牧租办法第五条条文公布令 (附)编后话
1945年2卷3期 ¥5.00
页数:103 页 · 大小:2.6 MB
目录 (一)公文 一、财政 准财政部函送盐务场警服务规则转饬知照训令 二、教育 教育部转发全国范师学校学生公费待遇实施办法训令 三、社会 转发各省市县党部推进通俗宣传实施纲要训令 四、军事 准兵役部抄送加强军师管区司令职权及改善新兵待遇接送征补办法转饬遵照训令(不另行文) 五、人事 奉行政院令发修正准予试用任用派用及见习人员成绩考核办法条文转饬知照训令 (二)法规 一、民政 甘肃省公基补充办法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本府秘法字第六一三号令公布 兰州市警察局组织规程三十三年十二月一日本府秘法字第六一五号令公布 废止法规十种清单 二、财政 盐务场警服务规则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财政部渝盐财字第七七四四七号公函颁布 战时管理进口出口物品条例三十三年十月十四日修正公布 三、建设 农林部农业推广委员会组织条例三十三年十月九日公布 农林部中央农业实验所组织条例三十三年十月十一日修正公布 四、教育 补习学校法三十三年十月七日公布 全国师范学校学生公费待遇实施办法三十三年十月行政院公布 甘肃省三十三年度战时公教人员子女就学中等学校补助办法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本府秘法字第六一四号令公布 甘肃省中等以上学校甘籍清寒优秀学生贷金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规程三十三年十二月八日秘法字第六一六号令公布 甘肃省中等以上学校甘籍清寒优秀学生贷金办法三十三年十二月八日本府布秘法字第六一七号令公布 五、社会 振济委员会组织法三十三年九月十八日修正公布 各省市县党部三十一年度推进通俗宣传实施纲要三十三年十月社会部抄发 六、地政 战时征收土地税考成办法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公布 七、军事 加强军师管区司令职权及改善新兵待遇接兵送兵征补办法三十三年十月二日兵役部转发 各省保安部队人事管理规则三十三年十月本省奉到并转发 兵役部组织法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公布 八、合作 中央合作金库章程三十三年八月社会财政两部会订 征集各级合作社光荣事迹资料办法三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社会部合作事业管理局以合三字第一三二○四号咨送 县(市)合作金库各认股单位理监事选举办法三十三年九月五日社会部合四字第七二六六四号咨送 九、卫生 防疫人员染疫死亡特给补助金办法三十三年十二月七日行政考试两院会发 十、人事 军法人员转任司法官条例三十三年十月十八日公布 公务员任用法施行细则第二十条第二项修正条文三十三年十月二十日修正公布 修正准予试用任用派用人员成绩考核办法第二条条文三十三年十一月一日行政院颁发 甘肃省政府职员请假规则三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本府秘法字第六二○号令公布 (三)法令 一、民政 令知县市临时参议会无向县市府及各机关调卷之权限训令三十三年十二月九日发 准考选委员会函解释区党分部执监委员及县参议员是否具有公职候选人保证人资格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发 奉行政院电公职候选人检覈办法第二十及二十一条条文有误饬仰更正训令三十三年十二月发 据正宁县政府请示寺庙公共处所应否参加保民大会一案饬仰知照训令三十三年十二月发 颁发乡镇民代表会及保民大会会议纪录式及决议案统计表式代电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 准内政部函送解释陕西省政府报告书中疑难问题一案转饬遵照训令三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发附二件 二、社会 准账济委员会电为呈准增加空袭被炸人民伤亡恤金数额并自三十三年九月一日起施行一案转饬遵照训令三十三年十月十八日发 奉令工会法业予废止转饬遵照训令三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发 三、人事 准铨叙部咨达各机关人事机构与主计机构联系办法嘱转饬人事管理人员遵照一案转饬遵照训令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发
1945年2卷13期 ¥5.00
页数:51 页 · 大小:1.3 MB
目录 (一)公文 一、建设 准内政部函送建筑技术规则转饬切实推行训令(不另行文) (二)法规 一、民政 修正各省市户政干部人员训练办法三十三年六月一日内政部公布 二、建设 建筑技术规则三十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三、统计 甘肃省政府公务统计方案实施办法三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本府公布 (三)法令 一、统计 公布甘肃省政府公务统计方案实施办法令三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1945年2卷5期 ¥5.00
页数:166 页 · 大小:5.1 MB
目录 (一)厉行心理建设 保障人民身体自由办法 县各级卫生组织大纲 县卫生工作实施纲要 (二)促进地方自治 甘肃省各县市推行保民大会注意要点 县参议会组织暂行条例 县参议员选举条例 县参议会议事规则 甘肃省政府三十四年三月十七日民二字第一六六五号代电 国民义务劳动法施行细则 县市国民义务劳动服务团组织规程 甘肃省三十四年度各县市局义务劳动实施标准 民众种树浅说 县乡镇营建实施纲要 保护水土浅说 小型水利督导办法 防治小麦黑穗病浅说 甘肃省各县市局自卫调查办法 甘肃省各县市局警备计划纲要 甘肃省行政督察专员警备计划纲要 甘肃省取缔民有枪枝及登记烙印暂行办法 甘肃省各县市预备队组织实施暂行办法 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 非常时期职业团体会员强制入会与限制退会办法 甘肃省统一民众训练办法 (三)整理县乡财政 甘肃省各县市局营业牌照税征收细则 甘肃省各县市局使用牌照税征收规则 甘肃省各县征收公荒收租办法 甘肃省各县市局征收牧畜交易监证费暂行办法 甘肃省各县市局房捐缴收细则 甘肃省各县市筵席及娱乐税征收规则 甘肃省各县市屠宰税征收规则 甘肃省非常时期管理牙业行纪规则 甘肃省各市县局整理自治税捐奖征办法 修正甘肃省各县市局战时特别费筹支办法 (四)普及国民教育 法令均已刊印于第二期中心工作法令汇编内 (五)整理户籍地籍 甘肃省各县市局编查保甲户口举办户籍及人事登记实施程序及查记人员应注意事项 甘肃省各县市局保甲户口总复查及户籍与人事登记实施方案 (六)改善粮政役政 战时田赋征收实物条例 田赋征收实物验收规则 军委会(三十三)役宣字第七一二六号代电 军委会(三十三)役宣字第一二九七七号代电 行政院义二字第二○四九二号训令
1945年2卷1–02期 ¥5.00
页数:261 页 · 大小:6.9 MB
目录 (一)公文 一、民政 颁发本省各县市办理乡镇民代表选举应注意事项代电 二、财政 奉行政院令转发国产烟酒类税条例训令 三、建设 准农林部函送增殖保护兵工用材林木办法转饬知照训令 奉行政院令转全国气象观测办法训令 转发修正度量衡器具盖印规则训令 四、教育 转发中等以下学校协助推行地方自治及领导举办社会服务事业办法训令 奉行政院令转教职员学生义务劳动实施办法训令 准行政院秘书处函送普通考试分为初试再试并加以训练办法转饬知照训令 五、社会 转发工会法施行细则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训令 颁发各级农会农民福利社章程准则训令 转发体育会组织办法训令 准社会部咨送领导推行国民义务劳动办法训令 准社会部咨送国民义务劳动服务团队印信旗帜颁制办法训令 转发修正国家总动员会议组织条例训令 六、合作 颁发甘肃省县各级合作社登记办法训令 七、人事 准铨叙部咨送修正佣员支薪考成规则第五第六两条条文转饬知照训令 (二)法规 一、民政 各省市户政干部人员训练暂行办法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内政部渝民字四六四一号咨附发 查禁民间不良习俗办法三十三年五月九日行政院核定内政部公布 推行国民义务劳动配合乡镇造产实施办法社会内政二部会同拟订推行国民义务劳动配合乡镇造产实施简则奉行政院三十三年六月二十日义玖字一三八六○号指令改称办法条文亦予修正 市县文献委员会组织规程三十三年七月一日内政部公布 地方志书纂修办法三十三年七月三日内政部渝礼字○六六九号函发 各省推进乡镇保甲干部人员考试办法三十三年七月二十日考选委员会(卅二)渝曾任创字第324号函发 修正查缉毒品给奖及处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条文行政院三十三年七月修正 市组织法施行细则三十三年七月行政院公布 敌人罪行调查办法三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行政院义捌字一六五五六号令发 修正县司法处办理诉讼补充条例第二条条文三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修正公布 违警罚锾提成充赏办法 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三十三年九月十六日修正公布 县参议员选举条例第四条条文三十三年十月四日修正公布 省县公职候选检覈办法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考选委员会公布 甘肃省各县市办理乡镇民代表选举应注意事项(附表式二件)三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本府颁发 二、财政 国产烟酒类税条例三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修正公布 印度缅甸越南香港等地出差旅费规则国防最高委员会第140次常会通过国民政府三十三年八月五日通令施行 货物统税条例三十三年九月二十日修正公布 改善先烈及党员抚恤金及抚助金发放手续办法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财政部函发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行处迁地营业办法 甘肃省各县市局营业牌照税征收细则三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秘法宇第六一九号令公布 三、建设 增殖保护兵工用材林木办法三十二年八月三日部令公布 战时调配公交车及建设生产机关车办法三十三年八月十二日行政院颁发 临时用水执照核发规则(附表式三件)行政院三十三年八月十五日核准行政院水利委员会三十三年九月七日公布 市县工程受益费征收条例三十三年八月十九日公布 全国气象观测实施办法三十三年九月修正 度量衡器具盖印规则民国二十一年九月七日公布经部令核准民国二十六年一月十五日第一次修正公布民国三十三年九月十五日第二次修正公布 修正水利法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条文三十三年九月行政院修正 四、教育 学校卫生设施标准二十五年七月部令公布三十三年八月修正 普通考试分为初试再试并加以训练办法三十三年八月五日国民政府核准 中等以下学校协助推行地方自治及领导举办社会服务事业办法三十三年八月十八日教育部订定 教职员学生义务劳动实施办法(附表式一件)三十三年九月十九日行政院颁发 高等暨普通考试初试及格人员延期受训办法三十三年九月十九日考试院修正公布 修正中学规程第十一章第八十二条条文三十三年九月行政院修正 五、社会 各省市县社会服务处董(理)事会组织规程三十三年六月三日公布 社会行政检讨会议决议策动国营事业机构及各职业工会办理劳工福利事业案之乙三十三年七月社会部订发 工会章程准则三十三年八月二日社会部修正 技师公会组织须知三十三年八月三日社法字第七一三六八号社会部部令公布 各省市县新生活运动促进会改组办法三十三年八月行政院颁发 新运工作会谈商定四点 体育会组织办法三十三年八月教育社会部会发 加强农会基层组织及业务办法行政院三十三年五月十八日义玖字第一七五九号训令通饬施行 社会部督导推行国民义务劳动办法(附表二件)三十三年八月十八日社会部订定 国民义务劳动服务团队印信旗帜颁制办法三十三年八月十八日社会部订定 新闻记者法施行细则三十三年八月十九日社会内政部会令公布 甘肃省各县市局各级农会农民福利社章程准则省府委员会第一一七五次会议通过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社三午字第三九五三号训令颁行 简易人寿保险法第五条条文三十三年十月六日修正公布 修正国家总动员会议组织条例三十三年九月一日实施 六、地政 公有土地登记办法三十三年八月行政院核准 解释需用土地人不依土地法第三六八条规定期限发给补偿费应如何补救疑义 七、军事 陆军汽车部队违纪肇事案件处理办法(附抄有关法规八种)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颁行 民众输送伤兵队组织办法军委会三十三年八月十五日(三十三)医设四○二八七号训令修正施行 民众输送伤兵队担架简易训练法颁行日期同前法 各级征兵委员会组织通则军政部三十三年八月役务字第一一零二零号函发 荣誉军人服务办法军事委员会行政院三十三年九月六日义贰字第一七三三二号令发 八、合作 合作事业工作竞赛办法三十三年八月一日社法字第七一三二三号部令公布 加强管制物价方案紧要措施案实施办法合作事业部份实施程序及期限三十三年八月七日社会部合作事业管理局以合字第一三一○二号代电发送 中央合作金库各省(市)分金库设计委员会组织规程三十三年八月十日行政院义伍字第一七一三一号训令颁发 县(市)合作金库章程准则社会财政部三十三年八月十三日社法字第七○九七四、二○八七七号令公布 九、田粮 各省公粮稽核委员会组织大纲三十三年十月十二日行政院颁发 十、卫生 医院诊所管理规则(表式三件)行政院三十三年九月五日核准公布 十一、司法 县司法处组织条例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 十二、人事 公务员退休抚恤金按待遇比例增给说明(附领据格式)三十三年十月十二日铨叙部颁发 雇员支薪考成规则第五条第六条修正条文三十三年十月十七日经叙部转发 十三、设计考核 甘肃省政府设计考核委员会办事细则三十二年十一月第一○九四次省府会议通过施行三十三年十月十三日修正 十四、外事 中华民国境内外人出入及居留规则三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行政院颁发 (三)法令 一、民政 考选委员会函达省县市政府办理汇转公职候选人检覈案件补助费标准业经废止函(三十三)渝会公创字第一○五号三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发 行政院规定调整各县地方行政机构及县长兼职原则训令义壹字第一七一七九号三十三年八月十一日 军事委员会行政院会订保障人民身体自由办法实施事项训令四一五一七一○、捌字一○○八二号三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发 颁发国民月会与保民大会合并举行秩序代电民二申字第七一一○号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准内政部函送浙江省政府函请核释户籍法令疑义五点一案转饬遵照训令(附原函两件)民户查(三十三)亥字第九一八七号三十三年十一月五日 抄发中央对乡镇民代表选举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之各种解释训令(附解释四份)民二(三十三)戍字第八五一○号三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二、建设 水利委员会电达改进农田水利贷款办法改进意见案代电(三十三)工字第五一五一九号三十三年十月发 三、教育 奉行政院令对东北四省籍出征抗敌军人子女入学应一律予以优待转饬遵办训令教(三十三)戍字第八三七六号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发 四、社会 社会部抄发社会行政检讨会议关于社会服务机构统一管理案决议案训令福三字第七○九一二号三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行政院奉令废止非常时期农工商团体维持现状暂行办法训令义玖字第一七二五○号三十三年八月十二日 社会农林部会订组织林业团体应注意事项咨组一字第七二○二三号三十三年八月十九日 转发全国行政会议建议收复地区宜立即振贷收容救济一案应行注意事项训令社三酉字第四一三三号三十三年十月四日 奉行政院令农会法施行法业经废止转饬知照训令社二酉字第四三三○号三十三年十月十八日 准社会部咨准财政部函请免硝矿工人征工案转饬遵照训令社一酉字第四四九○号三十三年十月三十日 五、军事 准军政部代电优待征属证明书年月日数字应用大数写或印戳转饬知照代电军保民警申字第七一九○号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军事委员会颁发优待征属改进办法代电(三十三)役宣字第一二九七七号三十三年十月十一日发 准军政部代电抄送废止兵役法规一览表转饬知照代电军民警酉字第八○三二号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准内政军政两部代电以佛教会大小寺院适龄壮丁出家为僧不得收留一案转饬遵照代电军民警酉字第八○五五号三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六、合作 社会部令催切实推行农民福利社设置办法并重订推行程序训令福二字第六九九号三十三年六月三十日 七、人事 内政部抄送全国县政检讨会议关于褒扬奖恤案检讨结果函渝礼字第○九九五号三十三年十月六日 奉行政院令依公务员退休法第四条第一项第一款之规定年龄已达六十五岁之公务员应在命令退休之列以后拟任人员最高年龄应予限制铨叙机关不予审查一案转饬遵照训令秘人铨(三十三)戍字第四四二五号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废止本省各级公务员请假规则训令秘法字第六二三号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1945年2卷18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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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法规 一、民政 整理各省地方治安武力原则第一三两项三十四年九月十三日内政部抄送 二、教育 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劳动服务竞赛规则三十四年二月核定 三、合作 中心国民学校协助办理乡(镇)保合作社社员训练办法三十三年十一月七日教育社会两部会令公布 甘肃省中心国民不校协助办理乡(镇)保合作社社员训练办法施行细则三十四年六月十五日本府颁行 四、人事 勋章条例施行细则三十四年八月十六日公布
1945年2卷6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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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法规 一、民政 县长考绩条例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布 二、财政 整理地方自治财政办法三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颁发 清理各县市公有款产规则三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转发 各县市公产租佃办法第十二条修正条文三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颁发 三、建设 农田水利贷款工程水费收解支付办法三十三年十月一日行政院颁发 行政院水利委员会省农贷工程水费保管委员会组织规程三十三年十月一日行政院颁发 战时生产局组织法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转发 四、社会 佣工介绍所规则三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社会部公布 五、人事 蒙藏委员会组织法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修正公布 六、外事 意大利在华人民及财产暂行处理办法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颁发 (二)法令 一、财政 奉行政院训令解释县市救济基金管理办法疑义一案令仰遵照训令三十四年三月二日发
1944年1卷7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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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公文 奉行政院令抄发中央设计局组织大纲及审议会政治计划委员会经济计划委员会等组织规程训令(不另行文) 奉行政院令转发三十三年同盟胜利公债条例暨还本付息表训令 检发普设工厂托儿所办法及工厂设置哺乳室及托儿所办法大纲各一份训令 奉军事委员会令转发减刑办法施行后司法院呈请减刑案件处理办法训令 二、法规 中央设计局组织大纲 中央设计局审议会组织规程 中央设计局政治计划委员会组织规程 中央设计局经济计划委员会组织规程 民国三十三年同盟胜利公债条例 普设工厂托儿所办法 工厂设置哺乳室及托儿所办法大纲 减刑办法施行后司法院呈请减刑案件处理办法 战区各省省政府设置行署条例 设治局组织条例 非常时期银楼业管理规则 强迫入学条例 学生志愿服务办法 保障人民身体自由办法 县(市)国民义务劳动服务团组织规程 公务员义务劳动实施办法 县市政府代管逾期未登记土地办法 战时国军副食马干征购办法 三、法令 奉行政院令转重申法治精神以利宪政实施训令 奉行政院令转司法行政部提拟请各省市政府督促乡镇公所实行调解与宣传公证一案训令 奉行政院令转据礼县县政府电请核示民选保长被控有案仍适用停职之规定一案训令 准内政部函转颁附各省市烟毒案判处情形及没收烟毒数量月报表式一种并订自即日起将原颁第一二三种月报表废止训令(院院) 奉军事委员会行政院令转逮捕人犯应速册报无权逮捕人犯机关逮捕人犯应受惩处训令 奉军事委员会行政院令转规定保障人民身体自由办法实施事项训令 奉军事委员会令关于军队各级党部政工人员如有违反案件应适用政训人员列席军法会审暂行规程办理训令 奉军事委员会令转禁烟毒治罪暂行条例期间自三十三年二月十九日起延长一年训令 奉行政院令转修正监犯口粮支给办法训令 奉军事委员会令转凡盗卖军粮及知为盗卖品而收买者应按所犯法条从严惩治训令 准函转规定监犯调服劳役核拨权训令 奉军事委员会令转发修正寄禁寄押军事人犯口粮及用费支给办法一案训令 奉行政院长蒋删电转规定副食马干改善办法电 准财政部函转调查三十二年人民负担军事征用差价训令 检发补给实物损耗率代电 部队马草应交由补给站补给代电 准军政部代电转各地荣誉军人招待所招待伤员副食费准每所每日按十五名预领自八月一日起爰照部队例征购补给训令 促使乡镇保甲人员热习补给法规代电
1945年2卷11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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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公文 一、军事 转发优待征属缺乏证件补救办法训令 二、人事 奉行政院令公布公务员内外调任条例废止及内外互调条例一案转饬知照训令 三、设计考核 转发中央党政军提高行政效能及行政三联制总检讨会议决议案训令 (二)法规 一、教育 国民学校员工消费合作社章程准则三十四年二月二日社会部教育部公布 国民学校员工消费合作社推进办法三十四年二月二日社会部教育部公布 二、社会 修正管理私立救济设施规则第三条条文三十四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令发 三、军事 出征抗敌军人家属领受优待缺乏证件补救办法三十四年四月五日兵役部颁发 四、人事 公务员内外调任条例三十四年三月十九日公布 五、设计考核 如何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层次手续案 如何实行分层负责力求处理迅速案 专一责任统一事权取缔兼职案 确定各机关编制员额力量器使以期数量质量均有准绳案 加强设计考核与统计之工作联系案 如何厉行稽催与督导使时无稽延事无搁置案 如何使政令贯澈到基层而能确实执行案 如何加强业务检讨案 如何严格实行对所属各地各级机关之考核使业务得收实效人民不受苛扰案 总检讨会议决议案件处理办法案 (三)法令 一、民政 抄发民二自(三十四)寅字第四五五号条代电三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发 提示办理各级民意机构要点代电三十四年三月发 二、财政 奉行政院令废止专卖事业管理局组织条例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六月九日发不另行文
1945年2卷7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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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公文 一、官制 转发补政国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条文训令 转发善后救济总署组织法训令 二、财政 转发硝磺类管理条例训令 三、教育 教育部颁发专科以上学校导师制实施办法及中等学校导师制实施办法训令 四、卫生 转发西北兽医防治处组织条例训令 五、计政 行政院颁发战时县市预算编审办法训令 (二)法规 一、官制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条文三十四并二月五日补发 善后救济总署组织法三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国民政府公布 二、民政 宣誓条例三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 三、财政 甘肃省推行三十三年度乡镇公益储蓄实施办法三十四年元月二十日颁行 硝磺类管理条例三十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国民政府公布 四、教育 专以上学校导师制实施办法三十三年九月八日教育部转发 中等学校导师制实施办法三十三年九月八日教育部转发 五、军事 全国知识青年志愿从军征集办法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军委会颁布 省(市)知识青年志愿从军征集委员会组织办法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军委会颁布 县(市)知识青年志愿从军征集委员会组织办法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军委会颁布 从军知识青年退伍后参加考试优待办法三十四年一月四日国防最高会备案 工厂工人及商店店员从军优待办法三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社会部电发 军事委员会水陆交通统一检查所调用警卫部队办法三十四年一月九日颁行 六、卫生 中医公会组织规则三十年五月九日行政院公布 西北兽医防治处组织条例三十四年一月十八日国民政府公布 七、计政 国防最高委员会修正备案之解决各机关主计机构原则三十三年十二月三日行政院转发 特种考试公营事业主计人员考试规则三十三年十月考试院公布 兽时县市预算编审办法三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国民政府颁行 八、人事 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县政府及区署栏修正说明及官俸表三十四年二月二十日国民政府修正 九、物价管制 取缔违反限价议价条例三十四年二月十五日公布 (三)法令 一、民政 奉行政院令检扣违警书刊应由各地图书审查机关特检处宪警机关负责案令仰知照训令三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发 二、社会 行政院转示纪念农节办法训令三十三年十二月发
1945年2卷8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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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公文 一、财政 转发战时公务员因公伤病核给医药费药费办法训令 二、教育 转发中等以上学校体育教学应行注意事项训令 三、人事 转发修正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第十一条条文训令 行政院转发公务员支薪限制办法及铨定薪棒名册及造送审核办法训令 (二)法规 一、民政 省县公职候选人考试法施行细则三十三年九月十五日考试院修正公布 二、财政 战时公务员因公伤病核给医药费办法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国民政府颁布 房捐条例第二条条文三十三年十月三日修正公布 甘肃省改善士兵待遇兽粮献金办法实施细则三十四年三月公布 甘肃省各县局税捐稽征处组织规程三十四年四月十九日公布 三、教育 中等以上学校体育教学应行注意事项三十四年二月七日教育部颁行 中国童子军县市分会组织规程三十一年十一月三日总会监事会颁发 中国童子军省市支会监事会组织规程三十三年十一月三日总会监事颁发 四、社会 修正人民团体会员训练办法第十六条条文三十四年二月八日修正公布 特种考试社会工作人员考试规则三十四年一月日考试院公布 救济院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规程三十四年元月八日社会部公布 五、军事 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组织规程三十三年二月五日行政院公布 抗战损失调查办法三十三年八月十一日颁发 抗战损失查报须知三十三年八月十一日颁发 六、人事 公务员支给薪棒限制办法三十三年五月九日考试院公布 公务员铨定薪俸名册造送审核办法三十三年五月九日考试院公布 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第十一条条文三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公布 各机关原有聘用派用人员整理办法三十四年元月日考试院公布 (三)法令 一、民政 准内政部函以准本府所拟焚毁钱分零星烟土一案奉行政院令准予照办等因转饬遵照训令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发 二、财政 奉行政院令各机关公款应依公库法之规定存放国家银行转饬遵照训令三十四年四月十四日发 准财政部函以准中央抚恤委员会函达党员年抚金及抚助金自三十四年起照额加两倍发给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四月十七日发 三、教育 准教育部函学校教职员等因公伤病比照战时公务员核给医药费办法办理转饬知照训令二十四年四月五日发不另行文 四、军事 军政部电达县市国民兵团军事科职权及人事划分办法予废止代电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军政部代电废止 奉军委会令依据黄山会议决议修正剿匪区内惩治土豪劣绅条例应予废止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元月发 奉行政院令军机防护法施行期间着再延长一年转饬知照训令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发 军事委员会补充规定额外人员任职晋级等事项代电三十三年九月发
1945年2卷4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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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公文 一、财政 准财政部转发国营事业机关人员待遇调整原则一案转饬遵照训令 二、教育 准教育部咨前颁各省市实施电影教育办法等法规四种废止另订送电化教育实施要点转饬遵照训令 转发全国各县市普及教育文化事业实施办法训令 三、社会 准社会部咨送肃清各城市病兵游卒乞丐游民弃婴办法转饬遵照训令 转发敌人罪行调查公告文稿暨调查表训令 转发律师公会章程订立办法训令 四、军事 准兵役部电转抗战忠勇士兵报奖及优待办法转饬遵照代电 五、计政 奉行政院令准国民政府主计处函送各机关组织法规主计部份条文程序转饬遵照训令 六、人事 准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函送特种考试盐务人员考试规则转饬知照训令 (二)法规 一、民政 乡镇储蓄拨充地方造产部份提成兴办水利办法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颁发 省参议会组织条例三十三年十二月五日国民政府公布 省参议员选举条例三十三年十二月五日国民政府公布 二、财政 国营事业机关人员待遇调整原则三十三年十二月六日行政院转发 三、建设 乡镇营造委员会组织规则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内政部公布 四、教育 全国各县市普及教育文化事业实施办法三十三年十一月教育部奉行政院修正 电化教育实施要点三十三年十二月教育部订定 志愿从军学生学业优待办法三十三年十二月三日教育部订定 甘肃省各县市实施政教联系办法三十四年二月十二日颁行 五、社会 关于肃清各城市病兵游卒乞丐游民弃婴办法十三年十一月社会部订定 律师公会章程订立办法三十三年十一月修正 振济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条文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 六、军事 抗战忠勇士兵报请奖盛及优待办法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军委会办制渝第七三九五号令颁 七、计政 修改及制定各机关组织法规内有关主计部份条文四项办法三十三年十二月行政院订颁 各机关组织法规主计部份条文程序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行政院转发 八、人事 特种考试盐务人员考试规则三十三年九月十九日考试院公布(附科目表) (三)法令 一、民政 准内政部函准广东省政府函请核复亲生母领回出嗣子女应如何登记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元月十七日发附原函二件 准内政部函达肃清烟毒须注重检查特拟定检查原则七项转饬遵照训令三十四年元月十八日发 转发内政部解释违警罚法疑义训令甘肃省政府训令秘民警人(三十四)子字第六二○号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元月二十七日 准内政部代电送办理肃清烟毒工作人员成绩考核表及填表说明嘱考核禁政工作人员奖惩或依法请勛各等由令仰遵照训令三十四年二月五日发 准内政部函关于浙民厅请示军队党部工作人员应否视同现役军人停止其被选举权一案令仰知照训令三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发 准内政部函以准社会部咨请通行解释中央直辖职业团体参加县市参议员选举疑义一案令仰知照训令三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发 二、财政 奉行政院令规定加强银行监理办法九项令仰遵照训令三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发 三、社会 敌人罪行公告文稿及调查表三十三年十月行政院颁发 转饬将人民团体优秀干部应就历年中心工作考核成绩优良团体中及已受训之职会员择优遴荐存记训令三十四年元月二十二日发 四、人事 奉行政院令保安部队官佐之铨叙如系正式军事学校出身者视为现役报由军政部依法转请铨叙一案请保安司令部查照办理函 奉行政院令边远省份公务员任用资格暂行条例施行期间业经国民政府公布自三十四年一月十日起续展三年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发
1945年2卷14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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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公文 一、官制 转发修正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组织规程训令(不另行文) 二、教育 转发航委会函送空军机械学校选拔学生办法训令(不另行文) (二)法规 一、官制 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组织规程三十四年四月三十日国民政府颁发 二、财政 修正甘肃省各县市局战时特别费筹支办法 修正甘肃省设置县长养廉金办法三十四年七月十一日公布 三、教育 航空委员会征选各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毕业生办法三十四年四月五日教育部转发 航空委员会选拔初中毕业生送入空军机械学校受训办法颁行日期同前 航空委员会选拔高初中毕业生送入空军通信学校受训办法颁行日期同前 航空委员会选拔高初中毕业生送入空军通信学校测候训练班受训办法颁行日期同前 四、军事 知识青年志愿从军优待办法实施细则三十四年五月四日 工厂工人及商店员参加从军后其原有薪给保留办法颁行日期同前 (三)法令 一、民政 准内政部函送核示浙江民政厅请释户籍疑义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七月十八日发 二、财政 公布修正甘肃省各县市局战时特别费筹支办法令三十四年七月四日 公布修正甘肃省设置县长养廉金办法令三十四年七月十一日
1945年2卷16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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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法规 一、民政 查缉毒品给奖及处理办法第二条及第三条修修正条文三十四年四月行政院修正 修正违警印纸规则第八条条文三十四年四月十九日内政部修正 警察官任用条例第九条条文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国府修正 二、司法 调度司法警察条例三十四年四月十日国府公布 三、人事 聘用派用人员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三十四年六月一日公布 (二)法令 一、民政 准内政部函送核释广东省政府户籍疑难十六项请查照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二、军事 行政院秘书处转达各机关从军职员缺额补救办法函三十四年四月十二日 三、人事 行政院转示简任职公务员调任登记办法训令三十四年四月十七日 准铨叙部函订定各机关裁撤或归并而资遣之聘派人员登记办法请查照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四、法制 奉行政院令凡应呈院备案法规应俟核准后再行公布一案转饬遵照训令三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1945年2卷19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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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公文 一、官制 转发军委会委员长东北行营政治及经济委员会组织规程训令 二、财政 准财政部函送盐警服务规则一案转饬知照训令 (二)法规 一、官制 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东北行营政治委员会组织规程三十四年九月五日国府公布 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组织规程三十四年九月五日国府公布 二、官规 修正甘肃省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办事细则三十四年十月四日本府公布 三、财政 修正各县市公产租佃办法第十二条条文三十四年九月五日行政院令发 盐警服务规则三十四年十月六日本府转发 四、教育 边疆初等教育设施办法三十四年九月十三日教育部颁发 五、合作 合作社法施行细则三十四年六月四日社会部修正公布 甘肃省促进合作组织办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货款办法三十四年八月十七日公布 组织合作工厂办法三十四年九月一日行政院公布 (三)法令 一、官规 公布甘肃省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办事细则令三十四年十月四日
1945年2卷21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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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公文 一、社会 转发社会部试办职业机关机构人才供求汇报办法要点训令 (二)法规 一、社会 社会部试办职业介绍机关机构人才供求汇报办法要点三十四年十一月八日本府转发 (三)法令 一、民政 奉行政院令饬保障省市县民意机关职权一案转饬遵照代电三十四年十一月八日 奉行政院令嗣后对于以行政处分没收之物品非俟诉愿最终决定不得变卖提奖一案转饬遵照训令三十四年十一月九日 二、人事 准铨叙部函送修正人事管理人员官等官俸比叙表县市政府人事室主任及人事管理员暨委任人事室科员级俸一案令仰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十一月八日 三、法令 奉行政院训令废止战区各县政府组织规程等法规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十一月八日(不另行文)
1944年1卷4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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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公文 奉行政院令转公务员支薪限制办法及名册送审办法训令 奉行政院令抄发专利法训令(不另行文) 颁发学校运用基金实施细则及扩大筹集学校基金办法训令(不另行文) 二、法规 公务员支给薪俸限制办法 公务员铨定薪俸名册造送审核办法 专利法 甘肃省各县市学校运用基金实施细则 甘肃省各县市举行扩大筹集学校基金运动办法 全国各省(市)县(市)乡镇公益储蓄工作竞赛通则 各省市委托水利委员会附属机关代办农田水利贷款工程办法 农林部协助各省垦殖机关团体经费办法 通行公路人力兽力车辆管理规则 战时营业预算编审办法 战时营业决算编审办法 地籍测量规则 田赋征收实物验收规则 三、法令 准主计处函转修正各省县市政府会计处室组织规程第一条条文训令(不另行文)
1945年2卷24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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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公文 一、官制 转发战后编余官兵安置计划委员会组织规程训令(不另行文) 二、人事 转发公务员调任条例施行细则训令 (二)法规 一、官制 战后编余官兵安置计划委员会组织规程三十四年十二月十日行政院令发 二、民政 各级地方民意机关成立竞赛实施办法三十四年十月三日内政部订发 省参议会秘书处组织规则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行政院令发 省参议会议事规则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行政院令发 禁烟罚金充奖规则三十四年十一月八日行政院令发 三、财政 修正甘肃省管理牙业行纪暂行规则第一条及第十一条条文三十四年十二月十日修正 四、社会 甘肃省政府社会处加强农会业务实施计划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公布 五、军事 修正甘肃省防谍肃奸办法第二条条文三十四年十二月十日修正 修正甘肃省各县(市局)警备计划纲要方针一项三十四年十二月十日修正 修正甘肃省各县市预备队组训实施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十四条条文三十四年十二月十日修正 六、人事 公务员考绩条例施行细则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国民政府核准备案 人事管理人员办理三十四年度考绩应行注意事项三十四年十二月七日铨叙部订送 公务员内外调任条例施行细则三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行政考试两院令发 (三)法令 一、民政 准内政部电各级公私立文化教育机关主管及其所属人员应不受停止被选举权之限制一案转仰知照代电三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规定公民单式及使用说明代电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准内政部函送省参议员选举人名簿候选人名簿选举票格式令仰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财政 奉行政院令废止游击区域及接近战区地方各机关收支处理暂行办法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国年十二月二十日 三、人事 奉行政院令解释颁给胜利勋章条例第二条及同条第四款一案令仰知照并饬依限报核训令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四、法制 废止各项战时单行法规令三十四年十二月十日 公布甘肃省政府社会处加强农会业实施计划令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公布修正甘肃省管理牙业行纪暂行规则第一条及第十一条条文令三十四年十二月十日 公布修正甘肃省各县(市局)警备计划纲要方针一项令三十四年十二月十日 公布修正甘肃省防谍肃奸办法第二条条文令三十四年十二月十日 公布修正甘肃各县市预备队组训实施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十四条条文令三十四年十二月十日
1945年2卷12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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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公文 一、官制 奉行政院令关于何种性质机关组织应以法律制定及何种机关组织不必经过立法院程序一案办法五项转发遵照训令 转发修正考选委员会组织法训令 二、民政 准内政部函送新闻记者审查委员会组织规程转发知照训令 三、财政 颁发修正本省三十三年度县市局公教人员食粮征发施行细则训令 四、教育 转发青年远征军政治工作人员实施优待处理办法训令 五、社会 转发各省市县社会服务处董(理)事会组织规程等件训令 六、司法 转发修正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及第九十一条条文训令 (二)法规 一、官制 法制专门委员会审查行政院请核示何种机关之组织应以法律制定或不必经过立法程序一案报告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转发 考选委员会组织法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 二、民政 修正新闻记者法施行细则第六条三十四年四月十三日行政院核定修正 内政部新闻记者审查委员会组织规程三十四年四月十三日行政院核准 甘肃省县市局设置保户籍干事规则三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公布 三、财政 甘肃省三十三年度县市局公教人员食粮征发施行细则修正条文清单三十四年六月八日颁行 四、教育 航空委员会选拔高初中毕业生办法关于选拔手续及待遇两项增添变动各点教育部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转发 青年远征军政治工作人员实施优待处理办法三十四年五月九日本府教育厅转发 五、社会 社会服务设施纲要三十年十二月十五日社会部公布 各省市县社会服务处董(理)事会组织规程三十三年六月三日公布 六、司法 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三、三十五、四十八、五十一、五十四、及九十一条修正条文三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修正公布 (三)法令 一、民政 准内政部电达中签壮丁可为公职候选人参加竞选征集时入营服役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六月十四日发 废止内政部甘肃省各县乡镇长管理考核办法第三条条文三十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发 二、教育 颁发增订甘肃省师范学校辅导工作分配与联系办法条文训令三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发 三、人事 奉行政院令颁人事机构实施办法一案转饬知照训令三十四年六月三十一日发
1944年1卷3期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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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公文 奉行政院令转本府所订违反限价处罚暂行办法应即废止嗣有违反限价案照妨害家总动员暂行条例及取缔日用品囤积居奇办法办理训令 准社会部函转人民团体开会规则训令 二、法规 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 非常时期取缔日用重要物品囤积居奇办法 人民团体开会规则 法规制定标准法 现行法规整理原则 地方自治工作竞赛通则 各县市局编查保甲户口与举办户籍及人事登记实施程序及查记人员应注意事项 甘肃省各县市局保甲户口总复查及户籍与人事登记实施方案 甘肃省各县(市)推行保民大会注意要点 内政部审核更名改姓及冠姓规则 推行公墓制度实施方案 工厂工人储蓄办法 机关团体及各业员工励行储蓄办法 奖励保护民间产养马骡办法 奖助民营水力工业办法 各省市分发水权奖应注意事项 减刑办法 各省市大粮户调查办法 甘肃省县级公务人员因公出差支报旅费暂行办法 标准地价评议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法令 准内政部函转解释乡镇长及负有地方治安责任人员擅离职守处办一案训令 奉行政院令转修正书店管理规则条文训令 准行政院秘书处函转解释换发恤证限制办法疑义训令(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