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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先生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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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孙中山先生遗教》.pdf电子版,共计800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建国方略之一 心理建设 孙文学说 行易知难
1 第一章 以饮食为证
15 第二章 以用钱为证
29 第三章 以作文为证
37 第四章 以七事为证
53 第五章 知行总论
63 第六章 能知必能行
87 第七章 不知亦能行
97 第八章 有志竟成
121 建国方略之二 物质建设 实业计划
121 序
131 甲 交通之开发
132 乙 商港之开辟
132 丙 铁路中心及终点并商港地设新式市街各具公用设备
132 丁 水利之发展
132 戊 设冶铁制铜并造士敏土厂之大工厂以供上列各项之需
132 己 矿业之发展
133 庚 农业之发展
133 辛 蒙古新疆之灌溉
133 壬 于中国北部及中部建造森林
133 癸 移民于东三省蒙古新疆青海西藏
135 第一计划
136 第一部 北方大港
139 第二部 西北铁路系统 插第一第二图
143 第三部 蒙古新疆之殖民
145 第四部 开濬运河以联络中国北部中部通渠及北方大港
146 第五部 开发直隶山西煤铁矿源设立制铁炼钢工厂
149 第二计划
149 第一部 东方大港 插第三第四图
155 第二部 整治扬子江 插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图
168 第三部 建设内河商埠
176 第四部 改良扬子江之现存水路及运河
182 第五部 创建大士敏土厂
183 第三计划
183 第一部 改良广州为一世界港 插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图
191 第二部 改良广州水路系统 插第十四第十五图
200 第三部 建设中国西南铁路系统 插第十六图
207 第四部 建设沿海商埠及渔业港 插第十七图
219 第五部 创立造船厂
221 第四计划
222 第一部 中央铁路系统
232 第二部 东南铁路系统
238 第三部 东北铁路系统
249 第四部 扩张西北铁路系统
259 第五部 高原铁路系统
268 第六部 设机关车客货车制造厂
269 第五计划
270 第一部 粮食工业
275 第二部 衣服工业
278 第三部 居室工业
282 第四部 行动工业
284 第五部 印刷工业
285 第六计划
286 第一部 铁矿
287 第二部 煤矿
288 第三部 油矿
288 第四部 铜矿
289 第五部 特种矿之采取
290 第六部 矿业机械之制造
291 第七部 冶矿厂之设立
299 附录
299 关于广东至重庆与兰州支线之借款与建筑契约草案
306 驻京美国公使纳恩施君覆函译文
309 美国商务总长复函一通
310 意大利陆军大臣嘉域利亚将军复函
311 北京交通部顾问之铁路专门家碧格君投函
311 美国名士寓居罗马以世界中都计划著名之安得生君复函
315 建国方略之三 社会建设 民权初步
315 序
333 卷一 结会
333 第一章 临时集会之组织法
333 一节 会议之定义
333 二节 会议之规则
334 三节 会议之种类
334 四节 召集之通式
334 五节 开会之秩序
335 六节 主座之选举
335 七节 被指名者多人
336 八节 指名之附和
336 九节 选举书记等
337 十节 委员会
337 第二章 永久社会之成立法
337 十一节 立会
339 十二节 章程及规则
339 十三节 职员
340 十四节 职员之选举
342 十五节 其他之选举
342 十六节 无人当选
342 十七节 大多数与较多数
343 十八节 团体之成立
343 第三章 议事之秩序并额数
343 十九节 循行之事
344 二十节 议事之公式秩序
345 二十一节 额数定义
346 二十二节 额数为开会前之必要
346 二十三节 开会后缺额之效力
347 二十四节 数额数之法
347 第四章 会员之权利义务
347 二十五节 会长之义务
348 二十六节 会长之权利
349 二十七节 会员之权利义务
349 二十八节 副会长并书记之权利义务
351 二十九节 全体之权限并缺席废置特别会等之规定
351 三十节 特务会议
353 卷二 动议
353 第五章 动议
353 三十一节 动议
353 三十二节 处事之手续
354 三十三节 动议之措词
354 三十四节 何时可发动议
355 三十五节 手续之演明式
355 三十六节 附和动议
356 三十七节 附和之形式
357 三十八节 极端之当避
357 第六章 离奇之动议并地位之释义
357 三十九节 收回动议之公例
358 四十节 收回之演明式
358 四十一节 例外之事
358 四十二节 分开动议
359 四十三节 对等动议
359 四十四节 地位释义
360 四十五节 地位之讨得
360 第七章 讨论
360 四十六节 讨论之权利
360 四十七节 讨论之定义
361 四十八节 何时为讨论之秩序
361 四十九节 讨论法演明式
362 五十节 限制讨论之例
364 五十一节 演明式
365 五十二节 驳论言辞
365 五十三节 竞争地位
366 五十四节 逊让地位
367 五十五节 讨论之友恭
368 五十六节 一致许可
368 第八章 停止讨论之动议
368 五十七节 停止讨论动议之用法
369 五十八节 停止讨论动议之效力
370 五十九节 停止讨论动议之讨论
370 六十节 停止讨论动议之演明式
371 六十一节 停止动议与本题动议之别
371 六十二节 停止动议对于他动议之效力
371 六十三节 停止动议对于本题一部分之效力
372 六十四节 定时停止讨论
372 第九章 表决
372 六十五节 表决方式
373 六十六节 举手并起立
373 六十七节 采法宜定
373 六十八节 拍掌不宜用以表决
374 六十九节 两面俱呈
374 七十节 表决疑问
375 七十一节 同数
375 七十二节 主座之特权
375 七十三节 主座有表决之权利
376 七十四节 点名表决
377 七十五节 投票表决
377 七十六节 由少数或多于大多数以取决
377 第十章 表决之复议
377 七十七节 复议之定义
377 七十八节 复议动议之效力
378 七十九节 何时可发复议动议
378 八十节 何人可发复议动议
379 八十一节 折衷办法
379 八十二节 讨论复议
379 八十三节 得胜之方面释义
380 八十四节 复议之演明式
381 八十五节 不能复议之案
381 八十六节 复议动议宜慎用
381 八十七节 取消动议
382 八十八节 两动议之功效
383 卷三 修正案
383 第十一章 修正之性质与效力
383 八十九节 修正之性质
383 九十节 修正案须有关系
384 九十一节 修正案之效力
385 九十二节 第一及第二之修正案
386 九十三节 第一第二修正案之演明式
387 九十四节 同时多过一个之修正案
388 九十五节 先事声明
389 九十六节 接纳修正案
390 第十二章 修正案之方法
390 九十七节 修正之三法
390 九十八节 宣述修正案之方式
391 九十九节 加入方法
392 一百节 加入案之否决效力
392 一百零一节 改变意思之必要
393 一百零二节 删除之法
393 一百零三节 删去修正案否决之效力
394 一百零四节 删去案呈决之方式
394 一百零五节 所弃之字可加入他处
394 一百零六节 不字
394 一百零七节 删去而加入之法
395 一百零八节 删去而加入修正案否决之效力
396 一百零九节 替代
396 第十三章 修正案之例外事件
396 一百一十节 款项及时间之空白
398 一百十一节 人名
398 一百十二节 不受修正之动议
398 一百十三节 复议案
399 一百十四节 修正之秩序
401 卷四 动议之顺序
401 第十四章 附属动议之顺序
401 一百十五节 顺序之定义
401 一百十六节 独立动议附属动议
402 一百十七节 七种附属动议及其顺序等级
403 一百十八节 议案顺序之演明式
406 一百十九节 七种附属动议之的
406 一百二十节 定秩序之理由
406 第十五章 散会与搁置动议
406 一百二十一节 散会动议
407 一百二十二节 独立之散会动议
407 一百二十三节 散会议之限制
407 一百二十四节 散会之效果
408 一百二十五节 有定时间
408 一百二十六节 置搁动议
409 一百二十七节 置搁议之效力
409 一百二十八节 抽出之动议
410 第十六章 延期动议
410 一百二十九节 有定时之延期
410 一百三十节 其效力
412 一百三十一节 此议之限制
412 一百三十二节 期无延期
412 一百三十三节 此议之效力
413 第十七章 付委动议
413 一百三十四节 付委
414 一百三十五节 付委议之效力
415 一百三十六节 带训令之付委议
416 一百三十七节 问题之一部分
416 一百三十八节 委选之事宜
416 一百三十九节 独立之付委议
417 第十八章 委员及其报告
417 一百四十节 委员之性质
417 一百四十一节 委员之权限
419 一百四十二节 报告
419 一百四十三节 报告之呈递
420 一百四十四节 要求报告
420 一百四十五节 少数之报告
421 一百四十六节 报告之演明式
421 一百四十七节 复付委
423 卷五 权宜及秩序问题
423 第十九章 权宜问题
423 一百四十八节 权宜问题之性质
424 一百四十九节 权宜问题之定义
424 一百五十节 效力
425 一百五十一节 演明式
426 第二十章 秩序问题
426 一百五十二节 秩序问题之定义
427 一百五十三节 主座之职务
427 一百五十四节 秩序问题之效力
427 一百五十五节 申诉
428 一百五十六节 申诉表决之同数票
428 一百五十七节 顺序
429 一百五十八节 秩序问题及申诉之演明式
436 结论
439 附录章程并规则之模范
443 议事表
447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
451 三民主义
451 自序
453 民族主义第一讲
471 民族主义第二讲
489 民族主义第三讲
503 民族主义第四讲
519 民族主义第五讲
533 民族主义第六讲
551 民权主义第一讲
573 民权主义第二讲
591 民权主义第三讲
611 民权主义第四讲
633 民权主义第五讲
659 民权主义第六讲
687 民生主义第一讲
717 民生主义第二讲
741 民生主义第三讲
765 民生主义第四讲
785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