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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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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全国教育会议报告》.pdf电子版,共计823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甲编
1 全国教育会议宣言
8 全国教育会议规程
12 全国教育会议议事细则
15 全国教育会议分组审查委员会规则
18 全国教育会议会员一览
30 全国教育会议议长
31 全国教育会议分组审查委员会委员一览
33 全国教育会议概况一览表
41 乙编(成立案)
41 (1)三民主义教育组
41 中华民国教育宗旨说明书(附案九)
69 废止党化教育名称代以三民主义教育案(附案一)
79 确立教育方针实行三民主义的教育建设以立救国大计案(附案一)
105 学生自治条例案
110 学生参加民众运动标准案(附原案六)
128 倡导合作运动以期改善劳动生活实现民生主义案(附原案二)
133 (2)教育行政组
133 整理中华民国学校系统案(附原案十三)
179 整理师范教育制度案(附原案八)
191 请大学院明令各省注重训练乡村教育师资案
194 改善大学区制案(附原案四)
202 拟请规定医校学区案
205 在一个区域中之各种中学校不必并为一校案
208 规定视察指导制度案
210 发展华侨教育案(附原案三)
222 融合各民族并发扬文化案(附原案二)
225 解除边省文化输入困难促进教育平均发展案
226 实行国语统一藉以团结民族精神巩固国家基础案
228 请订定教育服务人员之保障案(附原案二)
232 保障教职员与学生之身体安全案
233 学校免费案(附原案十)
250 改良学期假期案(附原案三)
257 小学制服及提倡国货案(附原案四)
263 (3)教育经费组
263 教育经费独立并保障案(附原案七)
273 确定社会教育经费案(附原案三)
277 拟请大学院规定全国各省县最下限度教育经费案
279 教育经费管理处组织法案(附原案三)
294 教育经费会计条例(附原案条例)
299 拟永远指拨海关吨税连续发行长期债券作为教育基金案
306 庚款兴学委员会组织大纲案(附原案四)
316 拟指定庚子俄国赔款发行库券作为教育基金案
320 拟指定?义两国庚款发行库券作为教育基金案
321 宽筹教育经费案(附参考案一)
326 各省区应筹设教育银行案
328 通令禁止征收不公平之教育税款并逐渐豁免苛细杂捐案(附原案)
331 请拨庚子赔款为华侨教育基金案
332 确定补助华侨教育经费案
333 (4)普通教育组
333 厉行全国义务教育案(附原案五)
344 注重幼稚教育案(附原案七)
352 组织中小学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起草中小学课程标准案(附原案十五)
381 请定初等教育目标公布全国案(附原案二)
384 请大学院通令各省师范学校特别注重国语训练案
385 小学不授文言文初中入学考试不考文言文并提倡语体文案(附原案三)
390 编制小学生活历案
392 设立教育研究所案
393 大学院应筹设儿童教育馆案
394 请中央设立童子军教师养成所案
395 改良教职员待遇案(附原案二)
398 规定教师薪水亟应增高并须订立原则以作全国奉行标准案
401 从优规定全国学校教职员最低薪额以谋教育效率增进案
403 改定中等学校教员职责及待遇案
405 规定小学教员暑期补习办法案
407 请大学院会同内政部严禁全国中小学生吸烟及饮酒案
408 中等学校应注重课外作业案
411 学校编级亟应废除年级制改用能力分组法案
413 建议请大学院颁布中学校毕业考试委员会规程通令各省区市克期施行案(附案一)
420 各中等学校应认真考查成绩案(附并案一)
423 (5)社会教育组
423 「平民教育」或「民众教育」应否改称「补习教育」案
425 实施民众教育案(附原案五)
438 拟请大学院颁布民众学校规程督饬实施以期早日减除文盲完成国民革命案
440 全国应广设民众阅报处以资推广社会教育案
443 各机关各团体应自实行民众补习教育案(附原案四)
448 农工商补习教育案(附原案三)
453 实施劳工教育案(附原案五)
463 以学校教育补救社会教育案(附原案三)
468 改良社会风化案(附原案一)
471 各省区宜亟行改良社会娱乐如小说歌词剧本图画电影茶馆并改良说书演剧等案
473 请对监狱囚犯施行感化教育案
475 (6)高等教育组
475 请大学院订定大学毕业考试及学位授予条例案(附原案三)
484 公费派出留学案(附原案五)
490 提高学术文艺案(附原案一)
495 矿冶电机机械土木工程等科学生于修业期内至少须在工厂实习一年方准毕业案
497 审核医药学校案
499 (7)体育及军事教育组
499 中等以上学校实施军事训练案(附原案三)
508 国民体育之振兴及其进行方法案
513 各县普设公共体育场案
515 请全国一致提倡体育案
517 励行体育案
519 改订体育课程提高体育师资案
533 确定各省立中等学校体育经常费案
535 (8)职业教育组
535 请推行职业教育案
537 设立职业学校案(附原案四)
543 设立职业指导所及厉行职业指导案(附原案六)
549 请切实整顿全国各级工商学校以致实用案
550 全国农林教育计划案(附原案六)
566 请促军事当局提倡军队职业教育案
571 请中央筹设西北垦务学校案
573 推行平民女子职业教育案
575 (9)科学教育组
575 提倡科学教育注重实验并奖励研究案(附原案十)
586 请中央通令全国实行万国权度制案(附原案二)
589 促进昆虫研究案
593 请积极进行国防科学之研究案
595 采用周历案
601 (10)艺术教育组
601 整理艺术课程案(附原案六)
609 奖励及提倡艺术案(附原案三)
613 为供给艺术教育上重要之参考资料起见应请各地当局速在各大都市中建立美术馆之基础案
615 (11)出版物及图书馆组
615 奖励科学著作案(附原案三)
621 改善中小学教科书案(附原案三)
626 中小学应特别注意国耻教材以唤起民族观念案(附并案一)
628 初中以下学校之教科书除外国语外不得采用外国文课本案
629 中小学各科教学应注重补充读本案(附原案二)
632 规定各地方小学用乡土教材补充读物编纂条例准各地方自编补充读物案(附并案一)
636 搜集合于海外情形之教材编制适用华侨学校之教科书案
637 改良民众读物案(附原案三)
642 出版物之审定机关应集中于大学院案
643 筹备中央图书馆案(附原案三)
651 请规定全国图书馆发展步骤大纲案(附并案一)
656 大学院所拟建设之中央图书馆应迅筹的款购置国内外历年出版专门研究学术之各种杂志及贵重图书以供各地专门学者参考案
658 请大学院通令全国各学校均须设置图书馆并于每年全校经常费中提出百分之五以上为购书费案(附并案一)
660 提议请大学院通行全国采用四角号码检字法案
663 (12)改进私立学校组
663 改进私立学校案(附原案十一)
681 丙编(参考案)
681 (1)大会决议供参考各案
681 教育须中国化案
682 拟请大学院通饬各级学校以总理遗训「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为训练学生之中心案
684 全国庙产应由国家立法清理充作全国教育基金案
687 请各省区此后以各种学校平均每日到校之学生数为单位而为教育经费分配之标准案
690 统一省教育行政案
692 教育事业应用专门人才办理案
694 规定中小学校教员考试规程案
695 厉行考试制度拔取真才案
697 改订各县教育局长任用办法案
699 人才统计救济青年失业案
701 减少校工以实现劳动教育案
702 中等学校童子军之组织及训练案
706 请令全国学校定国术为体育主课案
707 请大学院规定工科商科学生毕业后最少实习年限
708 请中央设立编译局案
709 设立戏剧编审委员会案
710 请搜罗关于本国工商业之材料编入教科书案
711 设立劳动教育编辑委员会编辑教材案
713 呈请大学院颁布普通通俗特别图书馆及各级学校图书标准案
715 创行简字以为民众补习教育工具案
717 修正注音字母以便推行案
719 审定学术名词案(附并案一)
721 请大学院令各图书发行所将发行图书每种摘刊要目分送各教育行政机关各学校各图书馆以便审查采购案
723 (2)大会未议大学院认为可供参考各案
723 建议颁布国歌
724 学校增授党义应依据学级高下分别办理案
728 凡捐资兴学及热心办学者均应分别褒奖以资鼓励案
730 改革乡村教育案
732 中国农村教育设施案
736 实施农村教育案
738 扩充补习教育及整顿乡村教育案
739 设立教养学校代替慈善性质之教育机关以保障儿童教育权利案
740 请大学院提倡育婴学校并请先在工业中心之大城市试办育婴学校案
741 确定社会教育范围以资便利教育行政案
744 请中央设立中国社会情形调查会各省设立分会以资推行社会教育
745 拟请组织工人教育委员会案
746 提倡商业道德及劳资合作案
747 请组织委员会规定中小学附设图书馆图书设备之标准案
749 丁编(附录)
749 (1)讲演
749 开会词
752 中央党部代表训辞
754 国民政府代表训辞
755 闭会词
757 会员代表答辞
758 附杨杏佛在本会日刊所发表的「教育会议以后」
761 吴稚晖讲「富国强兵的教育应注重科学」
766 张之江讲「国术研究与民族强弱之关系」
768 陈礼江讲「普及教育」
772 王云五讲「四角号码检字法」
776 (2)文电
776 本会为济南事件致日内瓦国际联盟及美总统电
776 上海各省商会联合会总办事处所来电
777 南京特别市市长何民魂来电
777 张继来书请注意及扶助考古学及古物保管委员会之事业
782 (3)大会决议保留各案
782 请中央划拨国税办理义务教育案
784 请大学院呈请国民政府划出地方数处献与人类俾抱有改造社会理想之学者得以运用科学方法实现极乐世界俟试有结果再行从事推广以收大同之效案
786 设立全国学务调查局提案
787 请大学院设立教育法令编纂委员会从速编制教育法规及一切教育行政细则案
788 整理中国国语案
791 校长改为聘任案
792 制定道德尺度以客观法记学生功过免激动风潮案
793 中学校外国语一科一律改为选修科案
794 请提倡我国固有武术案
796 各大学区及各县应设艺术指导员案
797 拟请大学院以后选派西洋留学生时注意音乐科学额案
798 设立中央教育图书馆案
800 国立大学应增设图书馆学专科案
801 公立图书馆应于预算内规定民众教育经费案
803 (4)后至提案选录
803 利用世界语作国际宣传案
805 小学教师在服务五年以上对于某科有专门研究的需要和兴趣时得由该区教育行政机关之介绍升入各该省区大学或大学院继续研究并免予考试手续以示奖进而造就专门人才案
806 同历度量衡币略说
811 (5)筹备经过
811 经过概况
819 (6)重要规则
819 全国教育会议筹备委员会组织大纲(附委员名单)
821 全国教育会议大学院提案预备委员会条例(附委员名单)
823 全国教育会议大会议旁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