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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概论 上海法学编译社 商事法概论

商事法概论

作者:王效文著
年份:1933
版本:上海法学编译社
册页:-
序号:SLME0TH
页数:334 页
文件大小:33.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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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商事法概论》.pdf电子版,共计334页,以下为本文献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1 绪论

1 一 商法的意义

1 一 实质的意义

2 (一)国内商法

2 甲商公法

3 乙商私法

3 (二)国际商法

3 二形式的意义

6 二 商法的沿革

7 一 古代

7 二 中世

8 三 近世

13 三 商法的编制

13 一 法国法系

14 二德国法系

16 三 混合法系

16 四 英国法系

18 四 民商法的统一

25 本论

25 第一编 通例

26 第一章 营业

26 第一节 营业的意义

26 第二节 营业的成分

27 第三节 营业的转让

28 一 营业转让的财产

28 二 营业转让的效力

28 (一)关于当事人的效力

29 (二)对于第三人的效力

30 第二章 营业所

30 第一节 营业所的意义

30 第二节 营业所的作用

31 第三节 营业所的种类

31 一 本店和支店区别的标准

32 二 本店和支店在法律上的关系

33 三 本店和支店组织的要件

34 四本店和支店区别的实益

34 第三章 商业注册

34 第一节 商业注册的原因

35 第二节 商业注册的目的

36 第三节 商业注册的事项

36 一 特定事项

37 二 通共事项

37 第四节商业注册的程序

37 一注册的处所

38 二 注册的呈报

39 三 注册的审查

40 第五节 商业注册的公告

41 第六节 商业注册的效力

42 第四章 商号

42 第一节 商号的意义

44 第二节 商号的选择

44 一 法律上的规定

45 二 实际上的研究

48 等三节 商号的注册

48 一 商号注册的性质

49 二商号注册的效力

49 (一)创设的效力

49 (二)排他的效力

51 三商号注册的废止或变更

51 第四节 商号的转让

52 一商号权的性质

52 二商号的权转让

52 (一)转让的方法

53 (二)转让的限制

53 (三)转让的效力

54 第五章 商业账簿

55 第一节 商业账簿的意义

56 第二节 商业账簿的种类

57 一 日记簿

57 (一)日记簿的意义

57 (二)日记簿的内容

58 (三)日记簿记载的方法

58 二财产目录

58 (一)财产目录的意义

58 (二)财产目录的内容

59 三 贷借对照表

59 (一)贷借对照表的意义

59 (二)贷借对照表的内容

59 第三节 商业账簿的造成

60 第四节 商业账簿的保存

60 一商业账簿保存的理由

60 二 商业账簿保存的期间

61 第六章 商业使用人及学徒

61 第一节 商业使用人的意义

63 第二节 商业使用人的种类

63 一 伙友

64 二劳务者

65 第三节 商业学徒

67 第二编 公司

67 第一章 绪论

67 第一节 公司的概念

68 第二节 公司的意义

69 第三节 公司的种类

70 一无限公司

70 二两合公司

70 三 股份有限公司

70 四 股份两合公司

71 第四节 公司的设立

72 第五节 公司的登记

73 第二章 无限公司

74 第一节 无限公司的意义

75 第二节 无限公司的设立

76 第三节 无限公司的登记

76 第四节 无限公司的内部关系

77 一出资的种类

78 二 盈亏的分派

78 三 业务的执行

79 四 竞业的禁止

79 五 股份的转让

79 六 章程的变更

80 第五节 无限公司的外部关系

80 一公司的代表

81 二股东的责任

81 三 资额的减少

82 四 分派的限制

82 五 债权的抵销

83 六 财产的分析

83 第六节 无限公司的股东退股

85 第七节 无限公司的解散

87 第八节 无限公司的清算

87 一 任意的清算

88 二 法定的清算

89 第三章 两合公司

90 第一节 两合公司的意义

91 第二节 两合公司的设立

92 第三节 两合公司的登记

92 第四节 两合公司的股东出资

93 第五节 两合公司的盈亏分派

94 第六节 两合公司的业务执行

94 第七节 两合公司的股东检查

95 第八节 两合公司的股份转让

96 第九节 两合公司的竞业禁止

97 第十节 两合公司的章程变更

97 第十一节 两合公司的股东责任

98 第十二节 两合公司的公司代表

98 第十三节 两合公司的股东退股

99 第十四节 两合公司的股东除名

100 第十五节 两合公司的解散

100 第十六节 两合公司的清算

101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

101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意义

103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03 一 章程的订立

104 二股份的认购

105 (一)发起设立

105 (二)募集设立

105 第一 认股

106 第二 创立会

108 第三 撤销股份

109 三 设立的登记

109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110 一股份的分法

110 二 股份的种类

110 三 股份的缴纳

111 四 股份的共有

111 五 股份的证券

112 六 股份的转让

112 七 股份的收买

112 八 股份的销除

113 九 股份的催取

113 第四节 股东及股东名簿

114 第五节 股东的权利

114 第六节 股东会

115 一股东会的种类

115 二 股东会的决议

117 三 股东会的记录

117 四 股东会的职权

118 五 股东会的违法

118 第七节 董事

118 一 董事的选任

119 二 董事的报酬

119 三 董事的任期

120 四 董事的解任

120 五 董事的改选

120 六 董事的权限

121 七 董事的义务

121 八 董事的责任

122 九 董事的诉讼

122 第八节 监察人

123 一监察人的选任

123 二 监察人的报酬

123 三监察人的任期

123 四 监察人的解任

124 五 监察人的职务

124 六 监察人的权限

124 七 监察人的责任

125 八 监察人的诉讼

125 第九节 会计

125 一簿册的造具

126 二公积金的提出

126 三 盈馀的分派

126 四 检查的声请

127 第十节 公司债

128 一 公司债募集的决议

128 二公司债募集的限制

129 三 公司债募集的公告

129 四 公司债的登记

129 五 公司偿的证券

130 六 公司偿的存根簿

130 七 公司债的转让

130 八 公司债的更改

131 第十一节 变更章程

131 一变更的决议

132 二资本的增加

133 三 资本的减少

134 第十二节 解散

134 一 解散的事由

135 二 解散的程序

135 第十三节 清算

136 一 清算人的任免

137 二 清算人的权利义务

137 三 清算的完结

138 第五章 股份两合公司

140 第一节 股份两合公司的意义

141 第二节 股份两合公司的设立

142 一 章程的订立

142 二股份的募集

143 三 创立会的召集

144 四 设立的登记

145 第三节 股份两合公司的机关

145 一 无限责任股东

145 二股东会

146 三 监察人

146 第四节 股份两合公司的解散

147 第五节 股份两合公司的清算

148 第六章 罚则

151 第三编 票据

151 第一章 绪论

151 第一节 票据的概念

152 第二节 票据的性质

155 第三节 票据的效用

156 第四节 票据的学说

156 第五节 票据法的编制和法系

158 第六节 据票的种类

159 第七节 票据上的责任

161 第八节 票据应记载的事项

162 第九节 票据的抗辩

163 一 对物抗辩

163 二 对人抗辩

164 第十节 票据的强力

165 第十一节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167 第十二节 票据的涂销,毁损和丧失

168 第十三节 票据权利的行使

169 第十四节 票据的时效

170 第十五节 票据利得的偿还

171 第十六节 票据的粘单

172 第二章 汇票

172 第一节 发票及款式

173 第一款 汇票的事项

177 第二款 担当付款人

178 第三款 预备付款人

178 第四款 发票的效力

179 第五款 空白票据

179 第二节 背书

180 第一款 背书的禁止

181 第二款 背书的方式

181 一 记名背书

182 二 空白背书

182 三 还原背书

182 四 一部背书

183 五 取款委任背书

183 六 隐取款委任背书

183 七 到期后背书

184 八 质权背书

184 第三款 背书的连续

185 第四款 背书的效力

186 第三节 承兑

187 第一款 承兑的提示

187 第二款 承兑的方式

188 第三款 不单纸承兑

188 第四款 承兑的延期

189 第五款 承兑的撤销

189 第六款 承兑的责任

190 第四节 参加承兑

190 第一款 参加承兑人的资格

191 第二款 参加承兑的方式

192 第三款 参加承兑的效力

192 第五节 保证

193 第一款 保证的当事人

194 第二款 隐票据保证

194 第三款 保证的方式

195 第四款 保证人的责任

196 第五款 保证人的权利

196 第六节 到期日

197 第七节 付款

197 第一款 付款的提示

197 第二款 付款的时期

198 第三款 一部分的付款

198 第四款 付款的条件

199 第五款 付款的标的

199 第六款 金额的提存

200 第八节 参加付款

201 第一款 参加付款的时期

201 第二款一部分的参加付款

202 第三款 参加付款的拒绝

202 第四款 参加付款的提示

202 第五款 参加付款的顺序

203 第六款 参加付款的条件

203 第七款 参加付款的效力

204 第九节 追索权

204 第一款 追索权的当事人

205 第二款 追索权行使的条件

206 第三款 偿还义务人的责任

206 第四款 偿还的条件

207 第五款 追索权的丧失

208 第十节 拒绝证书

208 第一款 拒绝证书的作成人

209 第二款 拒绝证书的方式

210 第十一节 复本

210 第一款 复本发行的请求

211 第二款 复本的方式

211 第三款 复本的效力

212 第四款 复本的承兑

212 第十二节 誊本

213 第三章 本票

213 第一节发票

214 第二节 本票与汇票的异同

215 第四章 支票

215 第一节发票

216 第一款 发票人的责任

216 第二款 执票人的权利

217 第二节 付款人的责任

217 第一款 保付支票

217 第二款 平行线支票

218 第三节 发票的制裁

219 第四节 支票与汇票的异同

221 第四编 保险

221 第一章 绪论

221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

222 第二节 保险契约的意义

223 第三节 保险契约的当事人

224 第四节 保险契约的要素

224 第二章 保险法的总则

225 第一节 通则

226 第二节 契约的成立

227 第三节 契约当事人的义务

231 等四节 时效

232 第三章 损害保险

232 第一节 通则

232 第一款 保险金额的限制

238 第二款 损害的估计

239 第三款 保险人的义务

240 第四款 契约的继承和转让

241 第五款 消极利益的保险

241 第六款 要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义务

242 第七款 保险契约的终止

243 第八款 损害赔偿的求偿权

244 第二节 火灾保险

245 第一款 保险人的责任

245 第二款 集合保险的性质

246 第三款 损害估计的延迟

247 第三节 责任保险

249 第一款 赔偿的责任

250 第二款 费用的负担

250 第三款 被保险的利益

251 第四款 保险人的参预权

252 第五款 保险金额给付的限制

252 第四章 人身保险

253 第一节 通则

253 第一款 保险金额的约定

254 第二款 求偿权的禁制

255 第二节 人寿保险

255 第一款 契约的当事人

256 第二款 契约的订立

258 第三款 保险单的方式

260 第四款 保险金额的给付

263 第五款 受益人的指定

265 第六款 受益人的权利

265 第七款 受益权的转让

266 第八款 保险费的给付

268 第九款 利害关系人的责任

269 第十款 保险金额的减少

271 第十一款 一部保险金的换取

272 第十二款 保险单的抵质

273 第十三款 受益权的剥夺

274 第十四款 要保人告知的义务

274 第十五款 保险人的破产

275 第三节 伤害保险

279 第五编 海商

279 第一章 绪论

279 第一节 海商法的概念

280 第二节 海商法的编制

281 第二章 海商法的通则

281 第一节 船舶的意义

282 第二节 船舶的种类

283 第三节 船舶的文书

283 第四节 船舶的扣押

284 第三章 船舶

284 第一节 船舶所有权

285 第一款 船舶的特质

285 第二款 船舶的成分

286 第三款 船舶的取得

287 第四款 船舶的共有

288 第五款 经理人的权限

288 第六款 所有人的责任

289 第七款 船值的估计

291 第二节 优先权及抵押权

291 第一款 优先权的债权

292 第二款 优先权的标的

292 第三款 优先权的顺位

293 第四款 优先权的消灭

294 第五款 抵押权的设定

294 第四章 海员

295 第一节 船长

295 第一款 船长的义务

298 第二款 船长的权限

300 第三款 船长的责任

300 第二节 船员

301 第一款 船员的义务

301 第二款 船员的权利

303 第五章 运送契约

305 第一节 货物运送

305 第一款 契约的作成

305 第二款 契约的解除

306 第三款 佣舶的运费

307 第四款 货物的卸载

308 第五款 载货证券的发给

310 第六款 货物运送的拒绝

311 第七款 搭载运费的负担

312 第八款 运送人的责任

313 第二节 旅客运送

313 第一款 运送人的义务

314 第二款 旅客的义务

315 第三节 船舶拖带

316 第六章 船舶碰撞

318 第七章救助及捞救

320 第八章 共同海损

323 第九章 海上保险

324 第一节 保险的事故

324 第二节 契约的作成

325 第三节 保险的标的

326 第四节 保险契约的期间

327 第五节 再保险

327 第六节 保险人的责

328 第七节 保险人的权利

329 第八节 保险契约的无效

329 第九节 保险契约的解除

330 第十节 保险契约的价额

331 第十一节 保险的损害额

331 第十二节 保险标的物的委任

334 第十三节 保险请求权的消灭